第26章
有很長一段時間季景林都毫無音訊。
待我傷好以後,我和秦淮不約而同的選擇把這場争吵忘記,仿佛它只是生活中一場不值得一提的小插曲。我們又恢複了往常的關系,我開始加倍在乎秦淮,享受與他在一起的時間。忽略秦淮那些微不足道的小問題以後,他還是不錯的。有時候,我甚至希望這樣的狀态能保持一輩子。
我醒來的時候,渾身酸痛,肚子餓的要命,整個人飽受摧殘。
這都是秦淮的錯,他就是個禽獸,不管不顧,白日宣淫。
“秦淮?秦淮!你在哪?去給我買點吃的?”我扯了一秦淮那件又大又薄的睡袍,穿好,四處張望。
沒有人回答,秦淮不在。
我下床,卻在下一刻差點跪倒。我只能光着腳,慢慢走到門前。
推門,我決定下樓搬空冰箱。
我下樓很慢,一心想着詛咒秦淮,氣他不在我的身邊。
秦淮在樓下的沙發上,客廳裏傳來熙熙攘攘的談話聲。
秦淮見我來了,便勾勾手指,叫我過來。
我自然而然地遵從他的命令,直到我意識到自己不得體的穿着和鎖骨上的大片痕跡,秦淮伸出手,我像是被燙傷一樣縮回去。
我站在原地,手足無措。
“醒的夠早,怎麽?不高興了?怪我了?”秦淮問。
“沒……沒有。”我羞愧到無地自容,秦淮和他的兩個朋友一起看向我。“我回去換個衣服。”
秦淮笑了一下,不置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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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臉騰地紅起來,不再看任何人,轉而慌不擇路的逃回卧室,甚至連門都沒關好。
我倚靠着床,大聲喘氣。
有那麽一會我,我無法完成除了呼吸以外的任何事,直到大腦逐漸恢複運轉,讓我回憶起秦淮的朋友們。
棕色頭發的是葛書,黑發儒雅的是任瑜之,我在秦淮的書房裏看過他們的照片。也在秦淮不在時接過幾次電話,但他們應該不認識我。
我從地上爬起,準備換衣服。
他們的說話聲從樓下傳來。
“啧,真是金屋藏嬌啊。你最近的那個小情人?”葛書吹了聲口罩暖味地道:“這是未來的嫂子嗎?你這地方多久都沒帶回來人了?”
“難得秦淮上心了。”任瑜之的聲音帶着笑意。
秦淮短促的笑了一下,我能想象出他的樣子:好看的嘴角上揚使整個人耀耀生輝。
“別藏着了,我們都看見了。啧,被你折騰的那麽慘,我剛才都怕他從樓梯上掉下來。”葛書調侃道。
“沒什麽關系,晚上應該就好了。”秦淮答。
“沒想到你家千算萬算,卻沒能想到你把人藏這裏。”任瑜之問,“這算是真愛了吧。”
“只是一個玩意罷了,養在身邊,無聊時逗弄一下。”秦淮漫不經心道,“家裏催的緊,在這裏倒也方便。”
他們的談話從未完全閉合的門飄進來。像一把愚鈍的刀,刺進我的身體,然後慢攪動,直到我痛不欲生。
我跌落在冰冷的地板上,雙手止不住地顫抖。簡直不敢相信秦淮的話:盡管秦淮态度惡劣,還時常欺負我,言語間也不乏奚落,但我都只當是他的報複。而且總會越來越少,直到随着時間的流逝煙消雲散。沒想到這句輕飄飄的話,竟然暴露了這樣的真情實感,秦淮對着他最好的朋友們展現着最真實的一面。
任瑜之沒能抓住秦淮的把柄,只能燦燦道:“的确是個好主意。所以你還是喜歡這一款啊。”
“哪一款?”葛書接話,“都沒看清楚,能叫他再下來嗎?難道還有什麽正主?”
他們停了幾秒,只聽秦淮懶洋洋地笑了:"哪有什麽正主?只是逢場作戲罷了。"
“唔,比我那個不省心的好看太多了。這身段,這皮膚,你是怎麽給他養的?”葛書好奇地問。
秦淮似乎不願意多談,“放在屋子裏,管住了就行。”他輕描淡寫地說。
“啊,好辦法,口是心非的阿書,剛才還說你沒看清。”任瑜之插嘴,“你們先聊,我去一下洗手間。秦淮,你家的食物是不是放了巴豆?才這麽一會就見效了?”
"閉嘴吧,任瑜之。"秦淮怒道,“快去,別為自己的多事找理由。”
他們是秦淮的最好的朋友,可以恣意暢談,毫無芥蒂。與之相比,我又算是什麽?只是個玩意罷了。
原來如此。
我的心好痛啊,我只想——只想有東西可以讓我不這麽痛苦。
床頭櫃上的水果刀,還在原處,這裏還有我給秦淮削了一半的蘋果。
秦淮還是不大喜歡我經手的東西,最終蘋果都進了我自己的嘴裏。我那麽餓,卻沒有機會出找吃的,秦淮只是不停地折騰我。我讨厭蘋果,不管我如何強調,秦淮都會忽略。我知道,他是故意的,我原以為這只是秦淮的惡趣味,現在看來,秦淮是樂于使我痛苦。
鬼使神差地,我拿起水果刀,在顫抖的手上劃了一下,麻木中,我的痛苦減輕了一點,我變得清明了一點。
有點疼,還有黏膩的血,卻比心中的痛苦好上百倍。
我舉起它,觀察着它在燈光下的樣子。
它是那麽獨特,還沾染着難聞的蘋果味,光使它更加有攻擊性。
“秦淮,你的小情人不會被吓跑了吧。我還想再看看他呢。”
“他總是這麽慢,不過是個蠢東西罷了,有什麽好看的?”
“得了吧。”葛書開始回憶,“以前幾次接電話的肯定是他吧,怪不得你不願意告訴我們,聲音多甜啊。”
……
"江臨,下來,你是長在上面了嗎?"秦淮的聲音驟然變大,喚回了我的神智。
皮肉被割破,血沿着我的手流下來,猩甜而暗紅,像是流失的生命,消逝的感情,流淌在我蒼白瘦弱的手腕上,經過手,落地。
我抽了一張紙巾,裹住,抹掉血跡,疼痛後知後覺的襲來,我開始慌張。
我草草地換了一個套頭的睡衣,撩起袖子,血滲透的慢了很多。
這樣不行,會有人發現的。
我思考片刻,目光落在秦淮花色醜陋的領帶上,呵,那可是他最喜歡的領帶:醜到要命,與秦淮的一貫風格完全不同,廉價而豔麗,就連我都不會去帶,也不知道是哪個小妖精給他的。
我要把它弄髒,我要毀了它,讓秦淮氣瘋,讓他不痛快。
我扯下它,咬牙去纏住手腕,用力系住。随後放下袖子,裝作無事發生。
現在,一切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