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初見

初見

來到北部看守所的那一天,是在夜裏。經過了漫長的拘留與煎熬的審訊,心力交瘁的金賢秀被一輛囚車拉來了北部看守所。

在車上他把自己蜷縮起來,盡量降低存在感,生怕惹到左右的社會大哥們。就這樣,那個穿着鮮豔棒球服夾克的長發男人還流裏流氣地朝他怪笑,說着:“□□殺人的小子,又遇到了!”金賢秀沒敢擡頭,長發男不滿意地喊:“認不出我了嗎?該死,你被抓那天我不是也在警局嗎?等到地方你就認識我了!”押送的警察象征性地敲了敲警棍,警告了兩聲。

下車才知道下起了大雨,漆黑的夜裏,前方監獄的燈火通明,金賢秀的心裏卻充滿了恐懼和不安,深一腳淺一腳地踏在泥濘裏,像是一個不會再醒來的噩夢。

他到現在都不清楚,自己是怎麽從一個每天上學放學,和同學們小組合作寫報告、閑時打工,連個女朋友都沒交上的普通大學生,變成了殺人犯!錯就錯在不該為了參加同學們的派對,夜裏偷開爸爸的出租車遇到了一個強行搭乘的美麗的女人。她的野性和神秘,就像她的美麗一樣,迷倒了20歲的賢秀。當兩人激情熱吻,滾到在床上的時候,他腦海裏有閃過一個念頭——這樣是不是不太好?然而女人的熱情和主動讓他完全失去了理智。

酒精和裏面的毒品讓金賢秀在幾個小時後才醒來,然後他就變成了□□殺人的兇手!沒有人相信他,所有人都認定他是殺人兇手,只有一個素昧平生的奇怪的邋遢律師,主動要為他辯護。可這人看上去,實在不靠譜。

獄警帶着新來的這一撥人,走在監獄狹長的走廊,迎面來了兩個人,後面的是獄警,前面是個穿囚服的平頭男人。獄警恭敬地打了聲招呼:“您哪裏不舒服嗎?”金賢秀先以為是問對面的獄警,卻看到那個穿囚服的男人微微颔首,不鹹不淡地嗯了一聲。

他有點詫異,忍不住偷看了一眼,剛好那個男人的目光也投了過來,撞個正着。慌亂的金賢秀移開了眼睛,什麽都沒看清楚,只依稀記得那雙眼睛很深邃,充滿力量。

他不知道的是,對面的人也很詫異,金賢秀穿着一件極不合身的蹩腳山寨大牌T恤,俗不可耐。但長得實在帥氣,明星般的臉龐稚氣未脫,一看就是涉世未深,眼神清澈,原本挺拔的個子因為害怕而畏畏縮縮,像是迷途的純白羔羊。

這個低調內斂的平頭男人都志泰,背地裏被稱為獅子——百獸之王,暗喻他是北部看守所的地下掌控者,無論是監獄裏形形色色的罪犯,還是大大小小的警察,都要在他手裏讨生活。好在他對大多數事都不感興趣,也不屑于欺負弱小,犯人們見了他只恭敬地行禮、走開就好了。

都志泰想,這樣的小家夥是犯了什麽事兒呢?在這裏他怕是呆不下去吧,很快就會被監獄裏那些惡臭的餓狼給吞食了,好像還是有點慘。可是誰又不是這樣過來的呢?沒有人能救贖別人,他的心已經硬得跟鋼鐵一樣了。

分房間的時候,都志泰在樓上俯瞰着金賢秀弱小無助地被分配到了下8房。寸頭小弟在旁邊輕聲說:“這是未判決犯人,聽說還是個大學生,□□殺人。”完了自己又疑惑起來:“看着不太像啊。”韓志泰冷漠地擡眼:“就算不是,進來的人也多,何況不像呢。”寸頭小弟摸摸自己的頭,笑着稱是。

不幸中的萬幸,金賢秀的室友是一個愛看書的大叔和一個每天受欺負,接近精神失常的可憐蟲,在夜裏會大聲哭泣和尖叫。那一夜,他徹夜未眠,在床上瑟瑟發抖,只能靠他的哮喘呼吸器來獲得一點點的安全感。

也從這天開始,金賢秀失去了姓名和尊嚴,變成了一個冷冰冰的編號7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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