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相逢疑似是前生
相逢疑似是前生
一
1
汪小超認識筱筱的時候,汪小超七歲,筱筱八歲。
那是正月間,汪小超和父母去親戚那做客,大人們在空地處拉家常,汪小超像一條髒兮兮的土狗似的,在一旁繞着爸媽打轉。
這時一個紮着兩條馬尾辮,臉蛋紅撲撲,挂着微笑的小女孩蹦蹦跳跑了過來。
突然出現的小女孩,把土狗似的汪小超給看呆住了,上一秒汪小超還傻卵子,調皮的勁頭一下就沒了。衣着幹淨,面帶微笑的小女孩像一支鎮靜劑,讓汪小超頓時安靜了下來。
汪小超躲在母親腿後,靠着大人怯怯的看着,面前這個衣着幹淨清爽的小女孩。
他從頭到腳打量了一下眼前這個小女孩,一雙小馬尾辮搭拉在兩肩,眼睛睫毛撲閃閃很靈動,臉蛋紅撲撲像個小蘋果,皮膚白裏透紅嫩彈可破,一套牛仔衣褲幹淨又貴氣,腳上穿着一雙繡花布鞋。
汪小超再看看自己,衣服又髒又舊,臉黑的髒的能揭下一層皮,一雙手爪黑的像豬蹄,腳上的布鞋也又髒又舊,鼻子還拉着鼻涕,活生生一土狗癞蛤蟆。七歲的汪小超第一眼看見誤筱筱就膽怯,羞愧的心動了。
筱筱大大方方地在他面前跳繩,還爽快的問他會不會跳繩,邀請汪小超跳,驚吓的汪小超一時不敢說話,傻愣愣的想過去,但卻往後退,靠在母親腿邊,呆呆癡癡的看着小女孩,拉着母親的褲腿咬着手指不敢說話。
還是大人間的談笑,聊天緩解了汪小超的尴尬,局促。
汪小超對筱筱的心動,就在他七歲第一次見面就留下了,他就像個做賊的小偷一樣擔驚受怕,煎熬的喜歡着筱筱。
2
筱筱是隔壁村一戶人家的女孩,汪小超也是認識了吳筱筱後,才知道了那戶人家。
他關心的并不是那戶人家,而是因為知道筱筱是那戶人家的女兒,才關心起那戶人家。
當然小孩的小心思,只有自己知道,大人總認為孩子小就沒有情呀愛呀,小孩也有自己喜歡的人,眼裏心中也有自己的光,只不過只有小孩自己知道罷了。
第一次,第一眼就喜歡愛上的人,恐怕是一輩子都不會忘記的吧!即使對方不知道你的喜歡。
汪小超知道,只要自己不說出自己的喜歡,這個世界上就沒有第二個人知道自己的喜歡,他既高興又難過,害怕對方知道自己的喜歡,又害怕對方不明白不知道自己的喜歡。
他像是患了,患得患失的疾病,表現的膽小,怯懦的像個小偷,像個賊。
不過汪小超還是很慶幸能認識筱筱,自己知道自己真心喜愛、很喜歡她,汪小超沉浸在這種自己一廂情願的世界裏,似乎就已經很高興了,他也很享受,感覺自己就是在愛她。
甚至他還害怕筱筱知道到自己喜歡她的意圖,如果被發現道破,汪小超還會找借口竭力的否認自己內心的喜歡愛意,要裝作根本不可能,不在乎的樣子,其實心裏的自己知道到底是怎麽回事。
他害怕,對!汪小超他害怕。
3
吳筱筱第一次來汪小超學校時,汪小超一眼就看見了她,準确的說不是看見筱筱,而是看見給筱筱報名的大人。
那一天汪小超的心像是被什麽撞了一下,和同學追逐的他有點沒緩過神,心裏是既高興的想笑,又難受的想哭,失魂落魄的像是丢了魂。
筱筱進班,汪小超甚至都不敢擡頭認真看她一眼,他覺得自己一點也不配。
班裏的孩子都比較調皮,尤其男孩子,流氓從來不分年齡,小小年紀,但腦袋,嘴裏編出來的黃段子,侮辱人的順口溜一點也不遜大人。
班裏來了新同學,增添了新人,就有漂亮聰明的女生筱筱。
課後放學路上,就有男生小夥伴,三五成群的聚一塊,分家産似的對女生分分揀揀,說誰誰誰歸誰,一臉的嬉笑快樂,似乎那個女生真的是他老婆媳婦似的。
真是俗話說的好,毛都沒長全就想那事,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汪小超在一旁清楚的聽到自己心上的筱筱,竟然被劃分給一同學,那同學還嬉笑着過來,給汪小超安排女生媳婦,好似學校裏的女同學,都是他家養的似。
汪小超心裏都在泣血滴淚,可還是要陪着笑臉,應和着同學夥伴的好意。
一群毛都沒長全的小崽子,大白天的聚一塊,議論怎樣分人家小姑娘當老婆,有一個還不夠,還要兩三個,要不是小夥伴多,真恨不得所有女孩都是他的才好。
4
汪小超有幸和筱筱坐同桌,他心裏高興極了,但表現出卻很平常無所謂,而他心裏已經激動樂開了花。
汪小超學習并不好,甚至可以說有點差,而筱筱則相反,她不僅長得漂亮,學習好還聰明。
作為學生學習不好是一件恥辱羞恥的事,就像長大成年,出了社會沒錢一樣,窮是不受人待見的。
汪小超就是這樣一個失敗者,一個loser,在學校學習不好,出了社會,沒金錢,沒本事,沒背景,妥妥的三無屌絲,窮少年。
即使他很窮,但不管過多少年,汪小超心裏對筱筱,對那第一次,第一眼就心動、羞怯、萌生愛意姑娘的喜歡是只增不減,只是這麽多年他清楚地覺得,自己是越來越配不上她。
愛雖是平等,聖潔,高貴不分高低貴賤的,但現實世界卻是複雜多變,人有貧、富、美、醜、善、惡、窮、通之分,它們互相組合,這個世界就複雜魔幻起來,再單純的人也會像食物一樣,慢慢的被侵蝕、腐蝕的變質。
地位身份的不同,心中腦子裏的想法也不同,對同一件事的看法就不同了。
雖然汪小超很愛筱筱,但他不想讓她知道,有一陣,汪小超很愛看那些甜甜蜜蜜的愛情小小說。裏面的愛情故事,看的他蕩氣回腸感慨萬千,傻乎乎的發笑,甚至會和主人公一樣的難受、高興,甚至偷偷的替故事裏的人物抹眼淚,因為他感覺小說裏面的那個人,似乎寫的就是自己。
汪小超喜歡筱筱,但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
上學時,他挫笨窮,長大出了社會,汪小超繼續發揚好傳統,好挫、好笨、好窮。
汪小超一直活的卑微、低賤、小心翼翼,連喜歡姑娘都偷偷摸摸和做賊似的。
當然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出身造成的,可父母給予了生命,汪小超能說什麽呢,還要感謝父母給了自己生命,生養之恩在公衆道德裏是大于天,把娃生下來養大,似乎就是大功一件。
經常有某一刻,汪小超都感覺生活無望,想要放棄,喪失了對美好生活追求的勇氣,可一個正常的人,如果不突發什麽意外,他是會繼續活着的,就像餘華小說《活着》裏的福貴一樣,只要不老去,會一直活着。
可人家福貴畢竟年輕時還是地主兒子,吃喝嫖賭潇灑闊過,活成了人,過足了瘾,敗光家産反倒救自己一命,妻兒子女連外孫死絕人家都沒死,可見活着是偉大的,生命是頑強的。
不管汪小超他人有多麽好,心地多麽善良,沒有錢,沒有本事,沒有實力背景,在任何社會,那都沒有用的,別人只會誇贊的說一句:“這是個好娃,是個好人。”
好娃,好人,老實人,聽得久了,被叫的久了,似乎汪小超都感覺那些詞變了意思。
難道做一個好人就要老老實實,本本分分,唯唯諾諾,小心翼翼嗎?連對喜歡,愛的人,說出自己真實的想法都不敢說出口麽。
他終歸是知道沒有實力,沒有鋒芒的好,是一文不值的,也就是所謂的爛好人。
似乎的确是這樣,但好像哪裏又不對。
5
筱筱結婚了,嫁給了一個自己同歲的男孩,男孩情況不錯,好像是筱筱工作,認識的一同事,很帥氣,家裏條件應該很不錯,至少要比汪小超家好太多,同樣的年紀,人家都開上小車車了,而自己還要為一年全家人一千多的合療發愁,真是萬般皆是命,一點不由人,含笑看佳人,是哭卻要笑。
其實汪小超駕照已經拿到手好多年了,但方向盤還沒摸過幾次,甚至都有點忘記怎樣開車了。
汪小超去參加了筱筱婚宴,畢竟老家離的近,大家彼此又是同學,一塊讀過幾年書。
其實汪小超去之前,心裏是糾結的,其實找個借口搪塞過去,不去也行。但糾結了一會兒,自己良心似乎不安,放不下許多東西,汪小超決定還是去,畢竟那是自己一直都喜歡的女孩啊,自己要去送她最後一程,或許以後再也不會見面了。
汪小超去的是女方筱筱家辦的婚宴,畢竟離得近,雖然囊中羞澀,但自己還是有能力,有精力去一次。
筱筱笑着歡迎汪小超的到來,說很高興老同學能來參加婚禮,汪小超就如第一次見筱筱那樣,羞怯、木讷的只會沖她傻呵呵的笑。
婚宴上的筱筱還是那麽漂亮,在汪小超心裏,她永遠都是最漂亮的,永遠都是自己喜歡的女孩,不過這喜歡恐怕只有自己知道,他就像個小偷似的,只敢偷偷的喜歡。
婚宴上有喜酒,同桌的客人簇擁着喝酒,不會喝酒的汪小超,被迫也喝了一盅。
一盅喜酒入喉,汪小超只覺得喉嚨火辣辣的似刀子割喉嚨一般的燒,辣的他眼淚直流,同桌的客人都笑了,汪小超也抹着眼淚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