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打賭(上)

我一邊刷着微博評論,一邊觀看PSTV歌唱大賽的決賽。

鏡頭裏正定格在關古威的特寫,清俊的臉龐好看得一塌糊塗,眼裏盡是少年般的意氣風發。

在剛剛結束的第二輪,他又是以第一名的分數昂首進入最後一輪。這次比賽從海選到複賽再到今天的決賽,他幾乎是一騎絕塵。

廣告時間,我刷新了一下評論。在第一輪結束後,我發了一條“關古威果然會毫無懸念地拿下冠軍吧”的微博,大家紛紛留言表示同意,在一片和諧中,有一條新的評論吸引了我的注意:

“敢不敢打個賭,我猜林立翔會是冠軍。”

留言的ID是“用戶35835970”,像是僵屍粉。我好奇地點進他的主頁,除了性別标志是男性,什麽資料也沒有,微博數為0,關注列表裏人倒不少,有當紅藝人、商界名人,也有像我這樣的暢銷書作家,基本沒什麽規律,還是像僵屍粉。

有幾個人回複他“林立翔也不錯,但關古威優勢太大”,“林立翔一路唱搖滾,已經沒什麽新鮮感了,能進三甲就不錯了。”

他沒有回複這些人,可能真的是僵屍粉。

這年頭僵屍粉已經如此智能了?我把鼠标放到“移除粉絲”上猶豫了三秒鐘,還是回複了他:“當然敢。”

廣告結束,電視上最後五強開始每人演唱最後一首歌。

随手刷新評論,用戶35835970已經秒回:“如果林立翔奪冠,你就跟我約會一次,如何?當然,如果你贏了,悉聽尊便。”

……竟然不是僵屍粉。

評論馬上炸了:

“別做夢了,大大怎麽可能答應這種要求?”

“我看到什麽了!僵屍粉還會回複?!!!”

“兄弟,佩服你的勇氣。”

“Nice try,但是關古威一定是冠軍!”

“你以為自己是誰啊,就算大大贏了也不屑你的賭注。”

“卧槽,有病吧,若若別理他,肯定是個變态。”

不理嗎?好像有點小氣,畢竟我剛才已經回複了,現在隐身也太慫了,早知道就當做沒看到了……

關古威在最後一輪演唱《風鐘》,是他自己寫的民謠。這首歌他第一次在民歌餐廳唱的時候,反響很熱烈,莫筱筠都快聽哭了。

根本不可能會輸。我回複道:“好啊,不過看來你沒什麽希望贏。”

評論徹底瘋了。

“什麽?!!!大大居然回複了?居然答應了?!!!大大三思啊!!!”

“安啦,肯定是關古威贏。”

“就是啊,《風鐘》太好聽了有木有!!!若若支持的人果然超棒!但是……關古威不會是若若的男朋友吧?雖然我是女生,但是心情也有點微妙啊……”

“若若前幾天的微博有說過,關古威只是好朋友啦!不過他唱歌真的好聽到淚奔!”

“大大千萬不要去什麽約會啊,太危險啦!”

“早知道若若會答應,我也應該先下手為強……”

評論多到來不及看。

我雖然只是個網絡小說作家,出版過四本書,微博粉絲倒有一百多萬,比大部分同齡作家都要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我在大二時被全班同學慫恿一時腦熱報名參加了S市校花比賽,很走運地拿了冠軍,于是就成了“網紅”。

連載小說是從大一開始的,是愛好也是心血來潮,沒寫幾章就意外地被網站編輯相中,接下來順利地簽約、推薦、上榜,賬戶裏的錢越來越多,竟是一筆不錯的收入。對于窮學生來說,錢是最好的動力,當然就一鼓作氣地寫下去了。而贏得校花比賽之後,關注度高了,寫作的收入也越來越高,接連出版了幾本書之後,前年還被一家電視臺簽下了一本書的影視化版權。可惜,那部劇把我的原作毀得面目全非。

電視裏的一支情歌抓回我的思緒,擡頭愣了好幾秒才意識到,一路搖滾的林立翔竟然在最後一輪唱了情歌。

他和我還有關古威都是同齡,二十二歲的年紀對于男生來說,正是介于男孩和男人之間的好時候。與關古威的陽光大男孩形象不同,林立翔生得更硬朗一些,劍眉星目,英氣逼人,更接近于男人的形象。此時他唱着這首情歌,低沉的嗓音訴盡滄桑,眉眼間的寂寥動人心弦。

他的搖滾男孩形象深入人心,而現在,所有人都驚訝地發現,他的情歌不輸搖滾。把驚喜留到最重要的時刻,實在太心機。

林立翔憑借着最後一輪出人意表的演唱,贏得了歌唱比賽的冠軍。宣布結果的時候,電視裏的關古威依舊笑得陽光燦爛,我卻一點兒也笑不出來了。

不會真的要跟陌生男人約會吧……想想都可怕。

評論裏大家紛紛安慰身為關古威好朋友的我,那條打賭的留言早被刷得沒影了。

也許那個人只是心血來潮地留了個言呢,畢竟這年頭,躲在屏幕背後說話不用負責。

我正這樣安慰自己,就收到了用戶35835970的私信。

“你輸了。”

……我可以賴賬嗎?

我在為一個大V的誠信和一個年輕女性的自我保護意識之間天人交戰的時候,他又發了一條:“想賴賬?”

……算他狠。

“沒有,剛剛在看評論,”我斟酌着回複,“所以你想要什麽樣的約會呢?”

“一起吃頓飯吧?”

對方的語氣始終很平淡,看不出什麽特別的情緒,也不像很難纏,我決定大方一點,就當是見粉絲了,反正簽售會我也沒少開,形形□□的粉絲也見過不少。“好啊,我請你吧。你知道我在S市吧,你的資料沒寫城市,不知道你在哪裏呢?”

雖然我不介意去不太遠的城市,但只身去他市赴這樣的約會怎麽想都太危險,我還在考慮要怎樣表達,他就回複道:“我來S市,明天吃晚飯可以嗎?”

這麽積極……好吧,我也想速戰速決:“可以啊,你想吃什麽?”

“我來安排吧,明晚六點,我來哪裏接你?”

看來對方還挺強勢,我回複:“不用啦,你告訴我餐廳地址,我自己過來就行。”

“既然是約會,當然應該由男士來接。”

他竟然很堅持,我想來想去,報了個地鐵站的名字給他,說在那裏等。

他留了個電話,說明天見。

他沒有要我的電話,所以就算我放他鴿子,其實他也拿我沒轍?

但是……言而無信這種事,我果然還是做不到……

越想越覺得,這是一場鴻門宴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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