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第44章
第30章 第43章-第44章
四十三、北京,北京
(1)
下學期剛開學那段時間,我去了趟北京。
我的文章最終還是沒有獲獎,不過能在那麽多作品中脫穎而出,順利闖入決賽,我已經很滿足了。畢竟這對于之前的我來說,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北京之行是征文大賽的主辦方組織的,邀請所有入圍決賽的作者參加他們舉辦的春令營,費用全免,以資鼓勵。
我們一行十六人,從祖國的四面八方奔赴偉大的首都,相聚在那個叫做天安門的地方,內心充滿了無限喜悅。
和我同住的女生叫楊歡,是個假小子一樣的女生。黧黑的皮膚,細長的眼睛,笑起來時會呲出一口整齊的小白牙,看上去棱角分明,卻有種溫和的舒适感。
她也是這次比賽的一等獎獲得者。
都說文人相輕,可楊歡身上卻一點兒也沒有沾染寫作者的傲氣。她為人風趣幽默,總能蹦出各種古靈精怪的點子,大家夥都很喜歡她。
她獲獎的那篇文章,我反複看了很多遍,越看越自愧不如。
那是個關于殡葬師的故事,情節幾經反轉,最後的結局也十分出人意料。我想她看似粗犷的外表下,一定藏着一顆極其細膩的心,才會寫出那樣的文字。
她僅僅只大我半歲,對于文字的掌控力卻是我望塵莫及的。
大概造物主真得會偏愛某些人,有些天賦是與生俱來的,不是随随便便的一句“只要努力就能成功”。
只是絕大部分的人,都不甘心接受自己的平庸。以為拼了命就會有所收獲,卻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敗中,将心底暗藏的星星摔成粉末。
也許,有些付出注定是徒勞無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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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春令營的倒數第二天,是自由活動時間。
我坐公車來到了距離酒店最近的地鐵站——西直門站。
換乘一號線坐到西單,想看看那個傳說中的購物聖地。憑直覺摸到了華威大廈,進門的那一刻,我受到了極大的震撼。
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那麽大的商場。
琳琅滿目,目不暇接……所有課本裏用來計量的詞語,都不由自主地閃現在我的眼前。
我像是在迷宮裏一樣兜來兜去,為遠在島城的朋友們挑選着不同的紀念禮物。
身邊不時有打扮出挑的青年男女路過,我形單影只,好似一個不合群的異類。在他們的側目之下,我有些局促不安,買好東西後沒敢過多逗留,就匆匆離開了。
從華威大廈出來時,我瞬間松了口氣。
漫無目的地走在大街上,心底蔓延出無限的惆悵。
好讨厭這種無力的感覺啊。像是無根的浮萍,随風飄搖,随水游蕩。
我有點想家。想趕快回到熟悉的地方。
這樣想着,不知又走了多久。
我路過一家烤鴨店,路過一座高聳的大廈,踏上了一架過街天橋。
北京真大啊。
連天橋都這麽寬敞。
殘陽似血,落日黃昏将世界映照在它的餘晖之下,讓萬物都泛起一層融融的暖。望着橋下的車水馬龍,我煩悶的心複又變得開闊起來。
這是我第一次獨自出門遠行。許多不安,許多茫然,也在這短短半月間慢慢沉澱下來,變成一座掩藏在心底的小山。
我想總有一天,我要像此刻一般,獨自踏上征程。
我感到惶恐不安,同時又充滿期待。我知道我不能永遠像只寄居蟹那樣,蜷縮在安全的殼裏。我只能向前,不停地向前,不停地去面對。
我會走向哪裏呢。
會變成一個堅韌成熟的大人嗎,還是會因為某些挫折而一蹶不振。
我能經受得起那些考驗嗎。
我不得而知。
要是可以永遠不用長大,那該有多好啊。
(3)
天色漸暗,一陣手機鈴聲打破了我的思緒。
是楊歡。
“你在哪兒?什麽時候回來?天氣預報說等會兒會有暴雨!”
談話間,豆大的雨點從天而降,前一秒還霞光萬道的天空,頃刻間烏雲密布。
我連忙沖下天橋,找了個公交車站躲雨。二十分鐘後,一輛黑車停在我面前,楊歡從裏面沖了出來,将一把彩虹傘罩在我的頭頂。
“回去吧!”她拽着我的手。
我随她上了車。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仿佛永遠也不會停歇。楊歡把她的外套脫下,擦了擦我被雨淋濕的頭發,随後将其披在了我的身上。
“嘿嘿,有點潮。不過你衣服本來就濕了。”
“歡哥,謝謝你。”我扭頭道謝,從一旁的包裝袋裏翻出一副爆米花造型的墨鏡,“這個送給你,下午買的,覺得和你很合适。”
她接過墨鏡,戴在眼睛上,雙手扶着鏡框,像個孩子似的東張西望。
“我也準備了你的禮物,在酒店裏。”
“我把我們的合照洗出來,做成了影集。你可要好好收藏,指不定哪天,我就火了。”語畢,把墨鏡往鼻梁一壓,瞪大眼睛看向我。
“得嘞,回頭我把它們都裱起來。”
她聽後,咧嘴一笑,“蘇曉筱,你這個人,不錯,我很喜歡。”
她把頭靠在背後的座位上,側身望向窗外。黑色的鏡片擋住她瘦削的臉,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明天過後,我們就要分開了,回歸從前的生活,和以前的朋友團聚,這裏短暫的相遇也很快就會成為記憶裏的一個插曲。”
“但是如果可以……”
“我們都不要忘了對方吧。”
我點點頭,說好。
雨水如瀑,砸在車窗上,像奔跑在草林間的牛犢。橫沖直撞,無所顧忌。
我們牽起彼此的手,沉寂在這一刻的靜默裏。
她後來成為了很有名的作家。
我們再也沒有相聚。
四十四、籃球夢
(1)
重新踏入熟悉的校園,我有種前所未有的踏實感。
小橋依舊,流水潺潺,草木如昨。籠子裏的孔雀終于展開尾屏,不斷做出各種優雅的姿态,像路過的師生們炫耀自己的美麗。
過去的兩周似我恍然做過的一場夢,輕飄飄的,有種不真實的虛幻感。
沒想到,第一個和我打招呼的人,竟然是沈勇。
他正從教學樓側門向外走,迎面碰見我時,向我招了招手。
“喲,回來啦!北京好玩吧?”
我讪讪地朝他笑笑。
睿誠雖倡導“文理并重”,但文科生的數量還是遠遠比不過理科班。況且在文科班裏,真正熱愛文學、喜歡寫作的人更是鳳毛麟角。
而我,作為我們這屆文科生中唯一一個參加全國征文大賽并且成功闖入決賽的人,在一夜之間,成為了老師們眼中的“明日之子”,是不可多得的棟梁之材。
依稀記得,當我拿着主辦方寄來的邀請函,向孫胖請假時,他浮腫的雙眼立刻泛起一層紅暈——
“曉啊,老師沒有看錯人,我就知道你将來肯定會有出息!到了北京,好好玩,好好逛,多見見世面。要是遇到什麽問題,第一時間和我說,這張老師、李老師不都是北京過來的嗎,我去幫你聯系他們,莫愁前路無知己,天下誰人不識君,你可是咱們睿誠的希望!”
“多和同行的夥伴們交流,交流才能産生靈感!創作,還是要創作啊,俗話說,勤能補拙,天道酬勤,要多寫多看,多去經歷!老師相信你,一定會取得更好的成績!你不要怪老師說得多,老師欣慰啊,無比的欣慰啊……”
将來的我會怎麽樣,暫且還是個未知。我只知道那一刻的我,無比受寵若驚,像只赤裸的猴子,被迫站在了鎂光燈前。
沈勇洪亮的聲音再次從我耳畔響起。
“去沒去爬長城啊?”
“爬了,長城、天安門、故宮,都去過了。”
“可以啊,公費旅游,咱們學校頭一個,給你們班老孫頭長臉啊!”
我忸怩地拽拽衣袖。
難得他今天沒找我麻煩,還破天荒地誇了我一通,我一時間竟無所适從。
“行了,趕快進去吧,別遲到了!”
他像是看出我的不自在,努着嘴朝走廊點了下。而我則像是接收到宇宙信號的太空飛船,瞬間來了精神,回了句“老師再見”,便以光速般消失不見。
(2)
剛走進教室,就被沖過來的悠悠一個熊抱給摟住了。
“蘇——曉——筱——!你怎麽才回來啊,我可想死你了!”她像個無尾熊似的挂在了我的身上。
“沙沙不在,你也不在,我一個人好無聊啊!”
“你不是有張揚陪着嘛。”我調侃道。
“別提了!籃球比賽不是要開始了麽,這哥仨那叫一個争分奪秒,沒日沒夜地奮戰在球場,這不,倒現在還沒回來呢!”
順着她的目光望過去,果然,三個人的座位都空空如也。
作為看着《灌籃高手》長大的一代,很多人心中都有一個籃球夢。意氣風發的少年奔馳在球場,心跳加速,熱血沸騰。
籃球對于他們來說,不止是一項運動,更像是一種信仰。
生活并非一帆風順,那些少年也無法一直保持倔強。可是只要回到球場,他們就永遠都是那個十八歲的自己。
秦訣早就對這次的籃球賽充滿期待了。在我還沒去北京的那幾天,他就已經抱着個嶄新的MP4,對着NBA各路大神猛流口水。
新裝備是秦沐送給他的。
作為十八歲的生日禮物。
我本以為他會義正言辭的拒絕。畢竟拿人家手短,吃人家嘴短,自尊心這麽強的他,怎麽會甘願收下如此貴重的禮物呢。
然而是我想太多了。
這貨不僅極其坦然地接受了,并且用得光明正大,用得坦蕩磊落。
我帶着譴責的态度揶揄道,“還以為你堅決不為五鬥米折腰呢,沒想到一個小小的MP4就把給你收買了。”
秦訣則不以為意,“免費的東西,不要白不要。”
說罷,又把藏在校服袖子裏的耳機線抻了抻,調整好一個舒服的坐姿,目不轉睛地看起了球賽。
(3)
對着課本放空,不禁又回想起這些天的北京之行。
臨走的時候似逃荒,忙着分別卻只為分別,好像熟識的人還在一起,這旅程就永遠都未曾完結。然而眨眼之間,我們便已四散天涯,重啓各自的生活,這才恍然,原來故事總是在不知不覺中畫上句點。
腦袋被重重按了一下。
秦訣已在我身旁坐好,臉色緋紅,校服被水打濕了大半。
“剛回來就發呆?”
他邊說邊抓起桌上的可樂,對着喉嚨猛灌下去。
秦訣的左手臂帶了個紫色的護腕,上面印着黃色的24,數字外圍有一圈淺淺的白。那是他偶像科比的球衣號。
六年級時,曾經的小胖子秦訣迷上了打籃球。因為籃球,他臃腫的體型日益消瘦,個子也像竹筍般拔地而起。
這樣的變化讓他欣喜,他因此更加努力地提升球技。
快速運球、假動作、三分……
他沒日沒夜地練習着,感受着人生第一次因為努力付出而收獲的回報。
初中那幾年,NBA群星閃耀。大鯊魚奧尼爾、閃電俠韋德、風之子納什、小皇帝詹姆斯……他唯愛黑曼巴科比。
那時的秦訣已經比同齡人高出一截,初二那年,他被選拔進省籃球聯賽,在比賽過程中被一個教練看中,想要培養他走職業籃球的道路。
這個夢還沒等開花結果,便被秦訣他媽扼殺在搖籃之中了。她怒火中燒,覺得秦訣也要像她的丈夫一樣棄她于不顧。
那天下午,她瘋了似的将秦訣房間裏的科比海報撕了個粉碎。
也撕碎了他最初的夢想。
如果用顏色來比拟青春,那秦訣的青春裏肯定充滿了紫色和黃色。
象征着憂郁的紫與象征着光明的黃,交織融合,最後被時光之水逐漸滌清,像無法言說的憂愁,清淺枉然,如同一聲短暫的嘆息。
很多事情的結束倉促又寂然,如風,無形卻力道十足。
很多年後,那個象征着曼巴精神的男人死于一場空難。
世界也因此陷入一片哀恸。
當飛機從760米的高空墜落,沒有人知道他在最後的那刻想得是什麽。
是恐懼嗎,還是遺憾。像抓不住希望的手。
人生路無常,幾多輝煌,幾多絢爛,也不過是過眼煙雲,頃刻盡散。
很多東西無法帶走,但有些東西卻會永遠停留。
那是命運之輪無法拿走的堅定,它就像頑固的石頭,恒久地留存在活着的人心中,烙印着,像永恒的刺青。
無論結局如何猝不及防。
無論最初的色彩變得如何淡薄。
他都曾是他心中唯一的神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