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章節

璃屋頂是人類觀星的天窗,也是大哥閑卧的床。

“他不怕我!”

一個人類看見幽靈不害怕,還跟他聊天做游戲,确實算得天賦異禀骨格清奇。

初初,大哥每天早晨回來後就給我們講和那孩子在一起的點滴,我們還勸他,不要同人走得太近,誰影響了誰都不是好事嘛!

漸漸地,我們便習慣了,甚至有點兒期待大哥來同我們談天說地。

沒有人不知道大哥的過去。他活着的時候有個兒子,兩歲左右,會叫爸爸。他死了,沒有見證骨肉的成長,沒有陪伴他剩餘人生裏的喜怒哀樂。

大哥再沒有見過自己的兒子。

有些事上,鬼也會喪失勇氣!

于是他愛每一個遇見的孩子。每一個看得見他的孩子也都愛他。

于是他總把頭留在寂寞的孩子身邊,直到我們去找他回來。

他會高興地指着溫涼、阿布或者随便哪個出現在面前的非人,說:“那是我的朋友,我們像一家人一樣!我要跟他們回去了,因為我要跟家人在一起,他們需要我。”

我們才不需要這個鬼呢!

但我們确實是他的朋友!

家人一樣的朋友!

可這次,大哥的頭沒能等到我們找他回來。因為那個孩子先離開了。

走的時候揮揮手快樂地說:“我和媽媽要去外國找爸爸了。爸爸說,這一次我們可以每天生活在一起,再也不用分開了。謝謝你大腦袋!我很想把你一起帶走,但媽媽說,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和愛自己的人,我不能把你和家人分開,那樣不公平。我會想你的大腦袋,我最喜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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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最喜歡你!

大哥跟阿布一樣,難過的時候就抱着我哭。眼淚撲啦啦落在我身上,涼涼的,亮亮的,像天上的小星星。

那孩子不會明白,此一別,便是永訣。

成年人的眼睛看不見非人的我們。

只有孩子的心靈最幹淨,才會看見我們這些髒東西。

人類叫我們髒東西,但我們,不髒。

二、誰是誰

(1)

火将一切化作了烏有。

記憶是可以停擺的,永遠留在過去的某一點躊躇不前。

妖魔鬼怪們存在得太久,總有說不完的過往,我們每天聚在一起就是一出常換常新的說書會。但小榭是異數。她永遠只得一個故事,也永遠用這一句話開始:“火将一切化作了烏有!”

它仿佛咒語一般,不念出來,回憶的匣子就擰不開鎖,啓不了蓋。

誰都知道木頭最怕火。小榭全家都是木頭,好木頭,留到現在就是古董榆木家具書房套件。大書櫃是爸爸,書桌是媽媽,鬥櫥是哥哥,窗前高腳幾是姐姐,小榭是邊角料打的一方書匣子,專門用來收書信的。

小榭原來待的那一家是書香門第,對小榭全家這一套書房家具用得很仔細。可惜天幹物燥,整條街都燒得塗炭,小榭全家就生離死別了。

小榭臉特別黑,據說是埋在廢墟裏給煙熏的。她左額角上還有一塊好不了的斑禿,好像也是因為着火時東西砸下來被敲掉一個小角造成的。

我們倒從不覺得小榭的斑禿難看,反正她已經黑得看不清臉了,禿不禿都一樣。

小榭也不覺得斑禿難看,總撫摸着額頭眸光溫暖。

我想這個斑禿一定很有意義。

“嗯!”今天沒人,小榭難得挨着我那麽近坐下,意外伏在我背上,“媽媽全身都是火,房梁也在燃燒。爸爸很吃力挪過來,突然就那樣倒下,壓垮了媽媽。案上的筆洗也碎了,水灑了我一身,然後我就在擱架的空隙裏看着火焰湮滅成灰黑色的煙。”

感覺到小榭在蹭我。我沒有脖子,不能扭過去看她的臉。但我想她應該是用額角在蹭,沒有頭發的左邊額角。

“你活下來了,多好呀!”我想不到別的話好說。

“是呀!”小榭抱着我,“肉肉,我又想起來一些以前的事,你可以聽我說嗎?”

我晃了晃,答非所問:“我跟誰都不說!”

三月三,春天在人間盛放!

今天沒有人來找我說故事,也沒有人停下來聽故事。

只有小榭!

她的記憶離開了老地方,開始倒敘,終将前行。

(2)

有天阿布突然跟我說:“肉肉,你真的沒有手和腳嗎?”

自從老大來了後,所有人都叫我肉肉了。這群逆賊!

“嗳,問你話吶!怎麽不搭理人啊?”

我甕聲甕氣地回他:“我搖頭了。”

狐貍愣了一下,爆笑!

“啊哈哈哈哈哈,你有頭嗎?你有脖子嗎?你就一張臉啊!哈哈哈哈……”

溫涼說過,人之初性本惡,我看狐貍也一樣。就算打着朋友的旗號有些話說出來同樣很刺耳,很傷人!我受傷了,背上被語言的鋒利狠狠插了一刀!

“嗳?你怎麽又不說話了?噢……你又不被人察覺地點了點頭,是吧?啊哈哈哈哈……”

沉默。

“哈哈哈哈哈”

阿布神經搭錯了一樣笑得停不下來。

“哈哈哈……嗳?”阿布終于意識到什麽,不再瘋笑,轉而湊近了看我,“肉肉,你怎麽啦?”

我閉着眼睛。這是我唯一可以表達不滿的方式。

阿布更貼近些,鼻子幾乎戳在我臉上:“肉肉,你是在生氣嗎?”

我沒有睜開眼。

“呃……肉肉,對不起啦!我給你道歉,鞠躬?”

阿布真的給我鞠了一個超過九十度的大躬。

可我依然不想跟他說話。

阿布伸手抱住我,熱情得跟他鄉遇故知似的:“肉肉,別這樣嘛!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抱得那樣緊,我都快被他擠出水來了。

這逆賊,一定是在打我太歲水的主意!

我十分陰暗地思考着。因為整個妖怪大街都傳遍了,他昨天被條黑狗攆了兩個街區,尾巴上掉了老大一片的毛,要補補。

“肉肉,”阿布不再勒緊我,放松後的懷抱溫暖而舒服,“別生氣了,別不理我!”

狐貍臉上的毛又輕又軟,像春天的柳絮。阿布很少露出原形,他說要做人,無論在妖怪還是人類面前,他都維持自己是個人。

上次看見狐貍樣的阿布是三百年前,他失戀了,還被狠心地誘進捕獸夾子裏夾斷了一條腿。他用三條腿爬到我面前哭着求我給他一點兒太歲水,兩顆狐貍眼珠浸滿了淚,像飽滿的黑提子。

現在的阿布并不瘸。他學會了對多餘的尾巴施替身術,把它們變成一條完美無缺的腿,支撐自己行走在人間。

他真的很喜歡做人!

可現在他只是狐貍。

“肉肉,你是我最好的朋友!”

他第二遍強調這話。

我有些難過:“阿布,你是狐貍呀!”

“狐貍也可以有追求的,對不對?”

“你的追求我不理解!”

“那麽你呢?”狐貍把頭擡起來看着我,兩顆眼珠像飽滿的黑提子,“你不是也想像人一樣有手有腳嗎?像人一樣走路奔跑,像人一樣穿戴衣冠,你不也想麽?”

“我跟你不一樣的。”

“哪裏?”

“你生來就有,而我,至今沒有。”

阿布不說話了。輕盈地一縱身躍上我身旁的巨石,伏下,頭枕在爪子上。

過了一會兒,他說:“我也只是追求我沒有的東西而已。”

“你是狐仙,你什麽都有!”

“我沒有愛情!”狐貍看似聊賴地望着我,“遇見你以前,我連朋友都沒有。”

人們總是羨慕別人擁有的,無論那個人是不是比自己過得好!

妖怪也羨慕,羨慕人,還羨慕另一個妖怪!

(3)

春天的風帶來一株蒲公英,落在巨石旁的泥土上。

我看着不堪一擊的弱小植物入土生根,長出綠色的葉苗。

陽光出來的時候,蒲公英仰頭看着我,微笑。

“你有名字嗎?”它問。

“我是太歲。”我告訴它。

“太歲是什麽?會開花嗎?”

“我們是藥。”

“嗳?是藥啊!治什麽的?”

“什麽都能治。吃了我們可以長生不老,變成神仙。”

蒲公英一臉憧憬:“神仙!很厲害的是嗎?”

我想我碰到了一棵對世界一無所知的草。這讓我有些興奮!

“當然,他們很厲害。他們不會死的!他們可以飛,可以随便去世界任何的地方,他們不吃飯都不會餓死。他們還都很能打壞人。”

“哇,神仙真酷!”

“不過他們少不了我!你看,吃了我,普通人才能做神仙!”

“哇,太歲你更酷!”

就這樣,我欺騙了一株純白如紙的蒲公英。它的崇拜和敬仰滿足了我幹涸到迫不及待的虛榮,就像含毒的養料,滋養我,也麻痹我。

我卻甘之如饴。

而每個來我這裏的朋友卻都不拆穿這謊言。他們在蒲公英面前贊美我,奉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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