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Day正月初二

Day4  正月初二

1.

睡醒了,去上廁所。

出來一看表才七點多。

趕緊跑回屋裏鑽進被窩,左右蹭蹭枕頭,可惜已經醒透了。

睜眼盯着房頂,視線變清晰後,開了手機。

早上的情緒不适合過于陰郁的感情戲。

兩頁小說反複看好幾遍,總出戲。

下載鏈接是早前在作者微博裏找到的。

她出第一本書那會兒,我剛上大學,把魯迅當文學偶像,不太懂什麽是言情。

恰好她表達的方式适合我,不過,我并不代表大多數。

所以總要過很久,才能看到她寫的東西變成書。

本來就沒什麽網絡活躍度的人,前天竟起勁兒吐槽春晚。

要發新書了難道?

這麽想着,順手點開微博。

這時,我媽推門進來。

簡單對視後,我繼續翻手機。

她湊過來,巴拉一下屏幕,跳出來的照片,卻極其不合時宜。

“呦,這誰啊?”

唉。“大monkey。”

我懷疑不在早上秀恩愛他就得死。

看那肱二頭肌,快把小個兒姑娘勒昏迷了。

“就他呀,邊兒上的呢?”

我撇嘴,“應該不是人質。”

“啧,能好好說話麽?”

“看她笑的挺自然,可能是真愛吧。”

“那有啥好看的,起來吧。”

唰,一把拉開窗簾。

“媽!我還沒穿衣服呢!”

“你也沒啥好看的,快點起來。”

“哼!”被子拉過頭頂,“什麽叫也!”

我可比小個兒姑娘好看多了。

畢業實習那會兒,每天忙到吐。

好不容易有個雙休,想擱床上躺兩天。

晚上大monkey又打電話來,他叽歪好半天,我瞄了眼電視上的暴雨預警,不明白他為啥非挑明天去看花。

我到車站的時候,他正在門口等我,手裏捏着兩張票,脖子上還挂個相機。

“拍立得成舊愛了?”

上車後,我問他。

他聳聳肩,“別誤會,我只當單反是望遠鏡。”

風景區裏,沒什麽人,更沒什麽花。

天陰得厲害,我越逛越困。

他倒挺有興致,走哪看哪。

晃二十分鐘吧,來個旅游團,人才稍微多點兒。

“诶,看!”他忽然捧起鏡頭,對着不遠處的樹,“美不美?”

我順眼望過去,星星點點,花開得很敷衍。

他遞過相機,“看見了麽?”

透過變焦鏡頭,花也就腳趾蓋那麽大。

接着,他說:“那個粉衣服的。”

……呵呵。

你問我然後呀?

我甩着他借的相機,追着他打了大半個景區!

穿粉衣服的,就是小個兒姑娘。

他打聽好她的行程,特意來守株待兔。

我說,你找我打掩護,很容易讓人家誤會,畢竟我長得這麽好看。

他說,你不懂,找男的來更容易被誤會,況且她對我還不感興趣,我只是單方面近距離觀望而已,再說,你的美……估計她不會在意。

“好好說話,會麽?”

“哎,你美得真挺客氣。”

“老娘不幹了。”

轉身要走,又被他拉住。

“來都來了,順便給你拍一張。”

“別、惹、我。”

回去的車上,睡一路。

快到家的時候,他推醒我。

“诶,看,美不美?”

“美,美不勝收。”

有完沒完,我頭也不回。

“你看一眼啊。”

“啧!”

顯示屏上,是我等車的畫面。

有碎花瓣飄下來,掉在我頭發上。

“以前沒發現,”他按了下一張,滿屏都是小個兒姑娘的臉,“鏡頭裏,你是比她,好看……點兒。”

說着,擡眼瞅我。

“切。”

我別過頭。

死變态,點兒?

是很多!!!

呼——

掀開被子,深吸一口氣,再次瞪着房頂。

唉,不知道那張照片哪兒去了,怎麽就沒點兒印象呢?

哎呀,管他呢。

反正現在更美。

2.

我媽做的豪華愛心早餐,吃了全套到夜裏兩點都不餓。

擱陽臺弄弄花,在廳裏閑晃悠會兒,回屋上網。

本來想看優酷,手誤點了旁邊的微博。

剛一打開,鋪天蓋地的婚紗照水洗整個首頁。

這誰啊,什麽情況,發200多張?

我還想幾個月沒上這是中病毒了麽。

刷十幾屏,終于,看到一條更新狀态。

她說,是的,我們結婚了。

嗯,是的,我忍不住按了右上角×。

我以為大monkey那種曬已經是極限了。

沒想到還有更樂于分享的。

這就是為什麽我後來注銷了所有社交媒體賬號的原因。

但這并不代表我內心冷漠,我只是不愛看熱鬧。

我知道她是誰,可記不清她的臉,反正不是照片上那樣。

女人化了妝都不亞于換了臉,這沒什麽可說的,因為我也一樣。

嗯,這都不是重點。

重點是她現在是什麽狀态,我不知道也沒關系,人家也不缺我一個follower。

不僅是她,他,她,他,他,她……都沒關系。

看的再多,還是要過好自己眼前。

何況他們也不是為了讓我看,再說……

算了,我承認。

我就是內心冷漠。

冷漠一下不行麽。

再冷漠,對于人和人的相遇還是充滿好奇的。

比如:

兩個不相幹的人是怎麽遇上的?

什麽事兒讓一個人喜歡上了另一個人?

怎麽知道是真喜歡,還是圖新鮮?

什麽事兒讓這個人決定對那個人表白?

告白的時候,在哪兒,說了什麽?

早有預謀,還是即興發揮?

對方都什麽反應?

……

仔細想想這些細節過程,有趣等級幾乎與看電影平起平坐。

大monkey和小個兒姑娘這部戲呢,實屬情節通俗的姐弟戀。

沒想到吧,小個兒姑娘并不小,大monkey也并不大。

生活總是這樣,有時你覺得挺有意思,有時又覺着特別沒勁。

就好像大monkey當初選的專業一樣,他到現在也不太相信自己是個大夫。

為了和命運搏鬥,之前還幹過幾個月醫藥代表,不過很快就被他媽撈回來塞進當地醫院實習,連青春期殘餘叛逆配額都還沒用完。

中醫院不大,全院一百多人,十來個科。

他上班一個月後,在院裏小食堂,遇見了大褂飄飄的小個兒姑娘。

她吃完走,他餓着去。

門口進出之間,心動了。

想着找服務臺護士打聽她,下午剛一接診,主任就讓他帶患者去做輔健。

到了康複科,進門第一眼就看見她坐那開單子。

這命運般的二次邂逅。

據大monkey回憶,第一次跟她搭話,下巴直抖。

得知她學的中醫心理學後,尤其嚴重。

幸好骨科和康複科常有互動。

見她多了,才逐漸克服了這個問題。

我說,你為什麽喜歡人家。

“她是讓我在現實裏,第一次看見慢鏡頭的姑娘。”

他竟然敢給我講這句?

怎麽不說當時耳邊還響起了五十多種語言版本的婚禮進行曲啊。

切。

關于slow-motion的事,百分百是他在自我催眠。

還不是因為看上了人家。

看不上的根本也看不見吧,更不可能耐心多到花一年時間去搞暗戀。

說是暗戀,在我看來完全就是背景調查。

真可惜他不會催眠,她上輩子的事他還都不知道呢。

他非要請我吃烤肉的那天,我知道他是想好要棄暗投明了。

于是,我點了好多,好多肉。

吃飽我才有力氣當知心姐姐,給他打了倆點兒的雞血。

隔天一早,他跑去表白,話還沒說完,她對他一笑。

“我不想搞職場戀情。”她說。

他說,這你說了不算。

話接的還算機智。

當然,也真的锲而不舍追了兩年。

前一陣兒她生日,借着蛋糕、燭光、玫瑰花,他第7次表白。

她同意了,終于。

“為什麽又同意了?”

“我也問過她。”

“她怎麽說?”

“她聽見心裏有個聲音說,答應他。”

“……你們好樣的。”

“我早說過,我們很配。”

難怪那天,他回短信說“憑什麽恨我們白衣天使”。

其中的“我們”,嗯,已經是我們了。

看他得意的。

對于奔着結婚去的人,我們這些外人,只需要做一件事。

那就是,祝福。

3.

我是覺得結婚這事兒,挺沒意思的。

領了那張紙也不代表終于甩掉了全世界的孤單,和幸福義結金蘭。

它不能保證什麽。

還是要看遇到的是什麽人,遇到那個人的時候,自己又是個什麽樣的人。

遇到了,喜歡,變成愛。

愛到覺得不結也沒什麽,結的話,也可以。

這種程度的感情,結了婚不會有不幸的色彩。

有選擇空間的關系,有自由感的愛,很奢侈的。

簡直可遇不可求。

很多人上學的時候就能找到喜歡的人。

真不可思議。

回顧一下我的校園時光,怎麽就沒覺得誰特順眼呢。

聊到對于男生類型的偏好,硬要說的話,唯一想的起來的,應該是金城武吧。

電影裏,他21歲時的臉。

對于帥的定義,是從那兒開始的。

就算後來又見識了五花八門的帥,想必有生之年,可能還會結束在他那裏。

如果不只看臉,對男的有喜歡的感覺,至少要有一些迷戀。

長得帥,也有無關長相的魅力。

活得認真,心裏又自由灑脫。

做決定果斷,還有能力承擔,很重要。

有才華,有趣,有可愛的缺點。

有意料之外的一面……

總之,感覺迷人,就對了。

要求是很高。

所以,也只是說說而已。

感情,說到底,還是要自強不息。

不能靠人家給我什麽,靠不上。

更不能指望TA滿足我的所有願望。

畢竟是戀人,不是神燈。

自己先過好吧,才有底氣和精力去尋求精神層次的匹配。

畢竟人和衣服不一樣,實在是湊活不了。

既然下不了手,幹脆別妥協。

嗯,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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