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值班(三)

值班(三)

天幕之下的人們看完這段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的過程,由此引發了激烈的讨論。

首先是……

“怎麽回事?她們說不起訴是什麽意思?”

某個平行時空,這一年的會試剛剛結束,全國各地的優秀學子還留在京城等待會試的結果。

天幕的出現,倒是讓他們在緊張之餘,放松了繃緊的神經。

兩三天的直播看下來,他們中的一些人接受了天幕上的世界是在不知道多遙遠的未來,懷着期待又複雜的心情來看這個世界。

但是……

這一段實在是沖擊不小!

“醉酒駕車竟然也要判刑啊……”

“他們那個世界的車子的速度你又不是沒看到?”

“我還真看不出來他們那個車有多快。”

“呵呵。”

“說要判刑就判吧,那個車速……為何又說不起訴呢?”

“……要說不起訴,那起訴是什麽意思?”

“你忘了先前他們的‘庭審’嗎?他們的‘檢察官’負責‘起訴’,将案子‘起訴’到法院,法院來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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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酒精含量不高、情節不重、認罪認罰……”一個書生摩挲着下巴,看來,他們是會考慮到犯人的一些可諒解的情況,減輕對犯人的處罰?

“可是為什麽?”

“那個檢察官問案的方式……”一個操着一口南方口音的學子笑道,“哈哈哈,你們不覺得她像是在……嗯……”他說着停下來思考,用什麽詞比較好。

他的同鄉随口說道,“逃避責任。”

“不錯,”學子點頭,“她像是生怕有人會找她麻煩一樣,一定要确定是那個犯人自己願意簽的。”

不能理解,既然是“不起訴”,犯人還能有什麽意見?至于這麽小心翼翼的嗎?

“不過與其說是逃避,不如說,他們很在意犯人的态度。”

“犯人的态度?”什麽鬼?

“比起那個,你們難道不在意……那個嗎?”一個年長的學子朝天幕上努了努嘴,檢察官簡以珊手上正拿着那個黑色的不知名玩意兒在檢查錄下的畫面。

衆人也順着看向了天幕。

直播間的攝像頭還沒有神到能讓觀衆們看清姜海藍的手機屏幕,自然也看不到檢察官手中的錄像。

但從他們的對話和他們所做的事,倒也不是不能推測一二。

只是……

實在是難以相信自己的想象罷了。

可能嗎?

将剛剛他們所說的話“保存”下來???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開什麽玩笑!

而在另一個平行世界。

特地聚在一起觀看天幕的年輕女郎們安安靜靜地盯着正在講話的姜海藍和簡以珊。

她們看起來并不比她們年長多少,可是……

她們做事的時候意氣風發,她們和犯人交談的時候自信從容,她們的笑容看起來那麽爽朗。

同樣是女人……

她們能夠像男人一樣參與對犯人的判決,可她們……

只能組織一個寫寫詩的詩社!

為什麽呢?

為什麽同樣是女人,她們就能有完全不一樣的命運?

“我不明白……”

“是因為他們是後世的人?”

“後世?後世多少年?我們與一千年前的女性相比,又有多少不同?為什麽後世的她們就能完全不一樣?”

這是一個無論如何也想不通的答案。

但她們想要知道!

姜海藍會說嗎?

會告訴她們答案嗎?

她們也想要那樣一個美好的未來!

——

第二個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是故意毀壞財物罪,不過嫌疑人是從犯。

檢察官提的量刑建議是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

這個嫌疑人看起來很是糾結,他對簡以珊說:“我可以和律師談談嗎?”

簡以珊說:“可以,你有什麽不理解的問姜律師。”

但嫌疑人看了看簡以珊,又看了看姜海藍,還是一副有些猶豫的樣子。

姜海藍站起身來,和簡以珊對視了一眼,簡以珊對俞子航說:“你帶他們去323。”

323辦公室是一間小型會議室。

姜海藍和嫌疑人走進會議室後,俞子航順手關上了門。

嫌疑人對姜海藍說:“律師,曹剛砸楊華興的店時,我沒有動手,我從頭到尾都沒有動過手,為什麽要給我定故意毀壞財物罪?”

姜海藍已經看過了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的案情簡介,她溫聲問道:“你開車載他去的現場是不是?”

嫌疑人沒有猶豫,“是我帶他過去的,但是……”

“他還從你車裏拿了工具,你沒有阻止,對不對?”

“是……是的。”

“所以你為他的犯罪提供了幫助,你開車載他過去,你還沒有阻止他拿你車裏的工具去砸別人的店。但因為你沒有實際動手,檢察官考慮到你在這個案子裏的參與程度,才給了你緩刑。”姜海藍解釋道。

如果你實際動了手,就未必是這個量刑建議了。

她問,“你明白了嗎?”

嫌疑人看着姜海藍,想了想,“哦。”

嫌疑人想了想,又問道,“緩刑是說我不用坐牢嗎?”

姜海藍說:“對,你不用坐牢,在一年緩刑考驗期內,你只要老老實實不犯事,就不用執行實刑了。但是,如果你在緩刑考驗期內犯了事,你的緩刑會被撤銷,要繼續執行有期徒刑八個月。”

“緩刑考驗期?”嫌疑人繼續問她,“那我可以去外面打工嗎?”

姜海藍搖搖頭,“不能哦,這一年你不能離開林城,緩刑考驗期內你是要到區司法局那邊報道的。如果有什麽特殊情況,你可以和司法局的人說。”

嫌疑人點了點頭。

姜海藍問,“你知道簽署認罪認罰的法律後果嗎?”

嫌疑人看着她,“不知道。”

姜海藍也不管他是不是真的不知道——檢察官基本上都會講的——她作為值班律師,都得給他講一遍。

“你現在如果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那麽基本上,将來法院下達的判決書,就是這麽判的。”

“那麽,将來你拿到判決書,要是對判決不服,向中院上訴,你就違背了今天你簽的認罪認罰,你上訴,檢察院會同時提起抗訴,抗訴加刑。”

姜海藍認真地注視着嫌疑人,“因為你願意認罪認罰,檢察官才提出了這個量刑建議,你上訴代表你不認可,檢察院當然要抗訴。”

一般來說,上訴不加刑。

檢察院抗訴不受此限,但被告人上訴,檢察院未必會抗訴。

認罪認罰制度不一樣,簽了認罪認罰具結書還上訴,則必然引起檢察院抗訴。

“你聽明白了嗎?”姜海藍神情平靜地看着嫌疑人問道。

嫌疑人說:“明白了,之前檢察官也和我說過。”

果然。姜海藍面不改色,“那你願意簽嗎?”

她又說:“這個是要你完全自願,你願意簽就簽,不願意檢方就直接起訴。”

嫌疑人想了想,對她說:“我願意。”

姜海藍說:“好,我們回去剛剛那位檢察官的辦公室。”

——

“緩刑和認罪認罰制度原來是這麽個意思。”

西漢的黃霸正在奮筆疾書。

他并不是很能理解,也不是很贊同天幕上的律法思想。

……可是他們的律法聽起來很有意思!研究研究也無妨。

黃霸一邊往絹布上快速寫着字,一邊抽空思考,一個檢察官,一個律師,為何要對犯人表現得那麽……

他想着,想了一個不是那麽貼切的詞,“看重”。

沒有必要啊,處罰犯人不是應當的嗎?

為什麽要犯人同意要犯人簽字?

犯人的意見,有什麽值得她們在意的?

因為犯人不理解,不接受,甚至還讓姜海藍單獨向他解釋!

北宋。

從犯沒有什麽好考慮的,在同一起案件中參與得多的人,自然要比參與得少的人,判刑判得重。

包拯考慮的是那個緩刑。

正如他所想,天幕上那個朝廷……嗯……國家,似乎很是愛重百姓?到目前為止,聽到了有期徒刑、緩刑、不起訴,但并沒有聽到流刑,也沒有聽到笞杖刑、刺配刑、折杖法。

是因為姜海藍還沒有遇到涉及這類刑罰的案子,還是……他們沒有呢?

不可能沒有吧……

但他們搞出了這個“緩刑考驗期”!

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事,就不用再坐牢,為什麽會有這樣的刑罰?

不,這哪裏算是罰?

南宋。

宋慈思考着姜海藍介紹的“認罪認罰制度”,他是聰明人,很快就想明白了這套制度背後的意思。

以較輕的刑罰換取犯人“不上訴”,減少一個……流程?

只是,聽起來,他們那個世界的犯人,若是對判刑不服氣,可以“上訴”?

為什麽要讓犯人上訴?

因為……法院有可能判錯?所以允許犯人向上抗議?

但他不理解,那個世界制定律法的人是怎麽想的,為什麽推出這個制度?

——

兩人談完之後,朝311辦公室走過去。

在走廊裏遇到了書記員柳宛夏,姜海藍揮手打招呼,“嗨!”

柳宛夏笑眯眯,“姜律師,我們未檢這邊下午有個聽證,要麻煩你一起來參加,有嫌疑人沒有委托律師。”

姜海藍點頭,“可以,我下午也在這邊。你們幾點?”

柳宛夏說:“約的三點。”

“好,我三點來你們辦公室找你。”姜海藍說:“我先去311了。”

柳宛夏點頭。

兩人擦肩而過,對向而行。

姜海藍在腦海中對直播間的各位解釋道,【未檢是指獨立承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未成年犯罪檢察科。我們這個時候,年滿十八周歲成年。未年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案件,到了檢察院,由未檢科辦理。】

【當然了,未檢科也不只是負責辦理案件,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和維護其合法權益,以及開展未成年法制宣傳教育,也是他們的工作。】

回到311辦公室,姜海藍叫簡以珊,對她說:“他願意簽。”

簡以珊從辦公桌後站起身來,笑道,“那我們現在簽吧。”

他們錄像,看着嫌疑人在認罪認罰具結書上簽了字。

——

隋朝。

聽到姜海藍說“十八周歲成年”,楊堅不可避免地想到了戰亂。

歷代的天災和戰亂會導致人口大量減少,過往的這段“南北朝”時期,這片土地上更是死傷無數,白骨露于野。

可他們為了恢複人口,也只是降低生育年齡、鼓勵女子再嫁、鼓勵生育。

沒有降低成年的歲數。

古往今來都是二十而冠。

他們為何會将成年定為十八周歲呢?

是因為戰亂,還是因為別的什麽?

高颎和蘇威在前往乾元殿的路上相遇,兩人邊走邊随口交談了幾句。

“也不算是奇怪,”蘇威道,“他們對犯人都能減輕處罰,用那個緩刑制度,對沒有成年卻犯法的孩子放寬松一點,也能理解。”

高颎的眼角抽了抽,他問,“你真的能理解?”

蘇威露出一個奇怪的笑容,他沒有回答,而是換了一個話題,“專門負責辦理未成年犯罪的案件,聽起來還挺有意思的。”

高颎表示贊同,他指出,“預防犯罪和法制宣傳,我很在意這兩點。”去找幾個法家的人談一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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