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律所(六)

律所(六)

賠償清單寫好了, 接下來便是起訴書的“事實及理由”部分。

姜海藍淡定地拿着檢察院出具的刑事起訴狀,直接摘抄了案情經過。

“某年某月某日,原告人與被告人因為矛盾發生争吵, 被告人對原告人實施了毆打行為……原告人住院治療43天,于2023年某月某日出院……”

“……事故發生至今,被告人沒有主動向原告人請求諒解, 且沒有支付原告人任何費用……被告人的犯罪行為給原告人精神上、身體上、經濟上造成了巨大的傷害……”

“綜上所述,被告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之規定, 構成故意傷害罪, 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并從重處罰。另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規定,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 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姜海藍的十根手指在鍵盤上敲得“噼裏啪啦”,很快就将刑附民的起訴狀寫好了。

她順手點了保存,又點了打印。

打印機吐出了三張紙。

姜海藍拿起來,遞給了對面的三位青年, “你們看一下,有哪裏需要修改的話, 我馬上改。”

——

東漢末年。

趙爽正興致勃勃地看着姜海藍那一張賠償清單。

原本隔了千百年的時光, 他們是無論如何也看不懂那一紙數字符號是什麽意思,但姜海藍好為人師, 每寫一條, 都念給直播間的觀衆聽, 還給他們詳細解釋為什麽要這麽計算。

趙爽身為東吳有名的數學家, 原本就對天幕上展示出來的數字和加減乘除大感興趣,如今姜海藍這幾個算式一列, 他頓時豁然開朗。

并“由一生二”、“舉一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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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姜海藍的解釋下學會了數字和加減乘除的符號。

他大喜!

後世的人們還真是聰明,能想出這樣的符號代替數字和加減乘除!

如此一來,不只是計算方便,教授他人使用也更方便。

趙爽如同得到了愛不釋手的新玩具一般,不停地在絹布上寫着阿拉伯數字和算式。

一位數的加減乘除。

兩位數的加減乘除。

他越寫,內心的想法越是堅定。

這麽好用,當然一定要讓更多的人知道!

此時還沒有入劉備麾下的蔣琬,正與表弟劉敏因着這一紙賠償清單展開激烈地讨論。

蔣琬說:“你看,他們的賠償項目非常多,不只是賠償治療的費用而已。”

劉敏點頭表示認可,“但每一項,聽她說起來都十分有道理。”

蔣琬道,“不錯,人受傷之後,需要吃飯,需要修養,需要人照顧,要求犯人付錢并無不可。”

“還有殘疾賠償金,”劉敏笑了笑,“致人殘疾,往後人家便不能繼續勞作,要如何生活呢?這筆錢确實也該付。”

他琢磨了一下,“60歲以下計算20年,60歲以上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這一點還真是細致。”不過為何是60歲,聽起來倒像是他們那個世界60歲的人很多一樣。

蔣琬執筆記下了各個賠償項目,每一個他都認真分析思考,感慨後世的人們做事實在是細致。

連賠償都能如此細化。

他可想不到。

“制定了詳盡的賠償标準,傷者和犯人在談賠償時,便能計算出一個标準的金額,圍繞這個标準金額,可上可下。”蔣琬覺得很有意思,“比直接問犯人要一筆賠償款好多了。”

傷者和犯人也更能接受。

因為根據标準計算出來的金額,它是有“道理”的。

不是張嘴胡來。

劉敏點頭道,“沒錯。”

蔣琬摸了摸下巴,望向天幕的眼睛裏閃着期待。

荀彧在意的則是姜海藍所說的“全省人均可支配收入”,還有那個“居民服務行業标準”。

縱使到了現在,也還不清楚天幕上的“錢”和他們所使用的錢是如何換算的,不清楚姜海藍所謂的“一元”……有多少購買力?

可……

“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41086元,實在是太多了!

且先不說天幕上的朝廷……荀彧閉了閉眼睛,且先不說是如何統計得出的這個“年度”“人均”的标準,每年四萬多錢,四萬多錢!

怎麽可能!

姜海藍計算賠償款,用了“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用了“居民服務行業标準”,算了“月工資”。

換算下來都是每月幾千錢。

莫非她的意思是,天幕上的人們,每個月都能有幾千錢的“收入”?

這實在是匪夷所思!

怎麽做得到的?

荀彧無論如何也想不通。

他想說會不會這個所謂的标準真實性存疑,可姜海藍就是拿着這個标準在計算老婦人的賠償款!

龐統右手捏着的毛筆停在了空中,他的左手撫摸着下巴,眼底明明滅滅。

天幕上那個世界還真是奇怪。

“人均可支配收入”,這樣的內容竟然也能公布出來讓人知道嗎?

按道理來說,這些不都是朝廷的絕密資料?

縱然是朝中官員,也未必能有多少人知曉。

為什麽姜海藍這樣的非官吏能夠輕易知道,并拿來計算所謂“賠償款”?

——

老太太的女兒女婿兒子輪流看完了起訴狀,表示沒有意見。

姜海藍說:“那就請老人家在起訴書上簽字捺印吧,我這邊再打兩份出來。”

她拿了中性筆和印泥拿過去,女青年伸手接過,溫聲對老太太說:“媽,你在這個起訴書上簽字。”

另兩份起訴書打印出來後,姜海藍拿過訂書機,将兩頁訴狀一頁賠償清單訂在了一起,一并遞給他們。

眼鏡青年說:“姜律師,接下來就麻煩你了。”

姜海藍說:“不麻煩,這個案子現在還在檢察院,我把起訴書交到承辦檢察官手裏,他們向法院移送卷宗時會一并交過去。”

胡須青年說:“姜律師,我們也實在是生氣,對方一直和我媽不合,經常和我媽吵架,這次更是動起手來,把我媽打傷了!我們希望對方能夠重判。”

姜海藍解釋道,“我這邊接的是刑事附帶民事,我只對民事賠償部分負責,追究刑事責任是檢察院來提,量刑建議也是檢察院來提。當然,我們可以向法院提出,我們希望重判,可是……”

她對對方露出了一個無奈的表情。

眼鏡青年問,“姜律師你不能争取嗎?”

“我可以争取,我可以在起訴書裏寫希望從重處罰,”姜海藍再度重複,“可我只是刑附民,我負責民事賠償,刑事部分是檢察院來起訴,檢察院提量刑。”

姜海藍想了想,解釋道,“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責任,是由檢察院來,因為如果放在傷者和傷者家屬手裏,那要是有錢人殺了人,賠償傷者家屬幾百萬,傷者家屬拿了錢,是不是就有可能諒解對方,不追究對方責任了?”

女青年說:“對方的兒子也找過我們,說給我們賠償款,但要求我們出諒解書,我們沒同意。”

她看向老太太,“我媽都被打成這樣了,一定要給對方一個教訓!”

姜海藍神色無奈,“可不是所有的家屬都像你們一樣。”

那倒是,三個青年也理解姜海藍的意思。

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對不愛重家人的人來說,拿幾百萬出個諒解書可是太劃算了,家人的生命算什麽?

眼鏡青年繼續問,“姜律師,那将來案子判下來,我們對判決結果不服,可以上訴嗎?”

姜海藍強調,“是說刑事部分?”

眼鏡青年點頭,“對。”

姜海藍說:“這個案子是由檢察院起訴的,你們對判決結果不服,你們不能上訴。但是,公訴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對判決不服的有抗訴請求權,你們可以向檢察院提出抗訴。”

眼鏡青年點頭,“行,姜律師麻煩你了!”

姜海藍說:“不麻煩,這是我應該做的。”

胡須青年看了看手機上的時間,向姜海藍提出邀請,“姜律師,現在也快下班,不如我們一起吃個晚飯吧?”

女青年聽了也說:“對,我們一起吃個飯,這段時間麻煩你費心了。”

姜海藍臉色微變,連忙推辭道,“不用不用,你們去吃吧,我們是有規定,不可以和委托人一起吃飯。”

女青年大為不解,“吃個飯而已也不行?”

姜海藍說:“是的,不行,不能吃飯,不能收禮,不能收錢。”

法律援助的案件,和委托人一起去吃飯?瘋了嗎!

萬一将來對方哪裏不滿意,跑去司法局投訴,我得為今天這頓飯付出多少時間、精力、金錢!!!

姜海藍已經警惕到了連對方請碗冰粉都會拒絕的地步。

眼鏡青年勸道,“只是吃頓飯而已,就當大家做個朋友嘛。”

胡須青年說:“對啊,你幫我們這麽多,大家一起吃個飯有什麽關系?”

姜海藍的語氣聽起來很是溫和,态度卻十分堅決,“真的不行,規定就是規定,你們的好意我心領了。”

這種事情都直接說“上面”規定的不可以!

如果你們真的感謝我不如等案件結束後給我送面錦旗!

姜海藍心裏這麽想,嘴上可不敢說出來。

畢竟錦旗也是要花錢的,人家可以送,她可不能自己問人家要!

這可是法律援助案件啊!

姜海藍微笑道,“真的,我心領了,你們先去吃飯吧,有事我們随時保持聯系。”

送走當事人後,姜海藍在直播間解釋道,【我們律師承辦法律援助案件,是不收取當事人任何費用的,最好也不要收當事人送的禮,不要和當事人一起吃飯。】

姜海藍執業至今,承辦了二十多件法律援助案件,給她拎水果來的,拎禮盒來的,邀請她吃飯的當事人也有好幾個,她通通謝絕了。

——因為對方一個不滿意就可以舉報你!

她姜海藍沒有自信到所有當事人都會對案件結果滿意。

不落人話柄是最好的。

——

天幕之下,各平行時空的人們感到震驚和不解。

什麽意思?

姜海藍辦這個案子是不收費的嗎?

不收費,免費幫人辦理案件?還不接受對方的請客送禮?

怎麽會有這樣的事?

怎麽會有這樣的人?

“她說是規定,他們的國家規定這樣的事?”

“這也太過分了吧,怎麽能讓免費幹活呢?”

“幫人辦事,請吃飯,送點禮,這不是理所應當的嗎?為什麽不行?”

“不收錢不收禮不吃飯,那怎麽保證她會盡心盡力地辦事呢?”

當然大家看直播到現在,也知道姜海藍做事挺認真的。

可是……

這種規定是不是挺違背人性的?

但是歷朝歷代總有些人,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地方。

他們從姜海藍這個免費做事不收取任何好處的行為,窺見了一星半點天幕上那個國家的作風。

他們為之驚愕。

他們也為之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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