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律所(五)
律所(五)
東漢初。
鄧禹捋了捋胡須, 臉上露出一絲奇異的笑容,他道,“不錯。”
在開庭之前, 除律師外,其他人不得會見犯人,即便是犯人的父母也不例外。
這個制度的制定, 很是不錯。
除了如姜海藍所說,能防止某些人和犯人交換信息, 讓同案犯逃跑, 或者銷毀相關證據、殺/死重要的證人。
也避免了外面的人給犯人傳遞某些東西, 比如藥物、利刃之類。
更有利于官府辦案。
我們這方面的律法倒是可以參考一二。
他似是覺得有趣般, 又笑了笑, 只是不知道陛下有沒有改一改的想法……
耿純手裏端着一杯茶,他抿了一口。
的确,在案件查清之前,不讓其他人看到卷宗,不讓其他人去見犯人, 對于官府查案而言是極為有利的。
但如果想在本朝施行,只怕會遭受巨大的阻礙。
畢竟家風淳樸、族中子弟各個争氣實在是少見, 大多數官吏家中都有些讓人頭疼的子侄, 若是犯了事給關進監牢,問案、探望、送些東西, 實在是再尋常不過的事情。
耿純又喝了一口茶, 他們是怎麽做到的呢?
寇恂的身體已經很不好了, 但他勉強支撐着身體, 坐在院子裏,仰望着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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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國之律法, 可窺見一國之現狀。
到目前為止,雖然姜海藍沒有将他們所用的律法的全部條款念給他們聽,但管中窺豹,通過目前已知的律法和制度,已經足夠想象那是一個怎樣的國度。
“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呵,寇恂不由得嗤笑了聲。
讓這天底下的百姓,看到那樣一個世界,卻伸手無法觸摸。
這樣真的好嗎?
那個将天幕投放到他們這個世界的存在,他是有什麽所圖?
——
系統在姜海藍腦海中高興地說道,【謝謝你啊,小姜律師,你買的那批物資可真是幫了大忙了!】
姜海藍關了直播間的話筒,歪頭笑了笑,【能夠幫上你們我很高興,不過我們這個世界想要購買大批藥物很困難。】
系統說:【沒關系,海藍說能多救一個也是好的,這是從死神手裏搶人。】
姜海藍:【……你這樣說我的壓力反而更大了。】
系統呆了呆。
姜海藍笑道,【不用介意,我随便說說。】
系統:【我最近幫你帶來了變異桃子,像你們這個世界的南瓜那麽大哦。】
姜海藍:【!!!】
她上次把變異草莓送朋友,是以“我當事人送的,他們自己培育的雜交草莓!新品種!”忽悠的對方,南瓜那麽大的桃子,也說是雜交的,能忽悠過去嗎?
系統:【我把桃子投放到你家裏,藥品的事麻煩你費費心。】
姜海藍:【行。】
系統:【你這次直播的禮物,我先給你吧,接下來幾天我可能沒空來找你。】
姜海藍點頭,【好。】
依舊是眼前一道白光閃過,姜海藍面前出現了一只造型奇特的戒指,它懸在空中,周身萦繞着一圈透明的氣流。
姜海藍伸出右手,戒指自動套上了她的無名指,然後消失了。但她明顯感覺得到它還在,只是肉眼看不見。
姜海藍驚訝地張大了嘴,“這……”
系統解釋道,【這是能夠儲存物資的空間戒指,有你們的一個足球場那麽大。】
系統:【好了,我先走了,海藍那邊要出發去草原殺變異僵屍!】
直播攝像頭此刻對準窗外,直播間的觀衆看不到她在做什麽。
姜海藍忍不住想要試一試,她随手拿起一本卷宗,但終究還是不敢試,又放下,拿起一支筆。
丢了也沒關系。
她這樣想着,心念一動。
那只筆就在她大拇指和食指間消失了。
姜海藍:【!!!】
竟然是真的……
她深呼吸一口氣,【出來!】
那支簽字筆又出現在了她手中。
姜海藍克制住尖叫的沖動,唇角揚起得意的笑容。
她高興了好幾分鐘。
在這幾分鐘裏,她用辦公室裏除了卷宗以外的其他東西:紙巾、書本、筆筒、A4紙、筆記本等,都試了一遍。
是真的空間戒指!
十分鐘後,姜海藍平複了心情,拿起手機撥了一個備注是“小竹子”的號碼。
“Hello?”手機那端傳來一個清脆的女聲。
姜海藍說:“你說的那對夫妻來找我了。”
“哦,他們有沒有委托你?”
“我們談的一次會見,”姜海藍說:“現在還不知道案子是什麽情況,要去見了嫌疑人才知道。”
“嗯嗯,你們自己談嘛。”女聲解釋道,“那位阿姨是我媽的朋友,平時一起跳廣場舞的。我向他們推薦你的時候,沒說我和你是死黨,你該怎麽收費怎麽收費,不用考慮我。”
姜海藍笑了,“謝了。”
“咱倆什麽關系,說這些。”
女聲問,“他這個案子情況嚴重嗎?”
姜海藍想了想,“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三年以下;50萬以上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250萬以上的,十年以上。[1]”
女聲,“嗯嗯?”
姜海藍嘴角勾了勾,“我們現在的問題是,并不知道當事人涉案金額是多少。”
女聲:“……”就很無語。
姜海藍說:“等我見過他就知道了。”
女聲,“好,你自己辦吧,我就不問了。”
姜海藍笑道,“就算你想知道,我也不會告訴你。”怎麽可能把案件的情況告知外人呢?
——
東漢初。
劉秀用奇怪的語氣說道,“他們那個國家,制定律法的人,可真是仁慈。”
5萬錢只關三年,50萬錢最多只關十年,250萬錢才關十年以上???
雖說不能理解“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個什麽意思,也不知道他們那個世界的5萬錢等于現在的多少錢。
但50萬、250萬,可能少嗎?
竟然只關幾年???
而且聽到現在,他們的坐牢,好像只是坐牢,連肉刑都沒有!
這般仁慈,能夠威懾到什麽人嗎?
可是,劉秀自己又很清楚,律法這般規定,必然是符合天幕上那個世界的實際情況的。
不會是某個人按照自己的喜好一拍腦袋就能決定。
——昏君另說。
所以……
劉秀眯了眯眼睛,他們的律法這麽規定,是因為在制定律法的人……或者說,在天幕上的人看來,犯人比5萬錢、50萬錢、250萬錢要重要嗎?
哈哈哈,開什麽玩笑!
——
跟姜海藍電話約見面的最後一組當事人來到律所時,姜海藍正和許明輝叭叭個不停。
許明輝很是無奈,“我那個當事人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和事實不認可,她堅持她是被騙的,她不知情,不構成掩隐,最多也就是幫性。”
姜海藍微微翹起嘴角,“你不用太在意,按照程序辦理就行。她現在在你面前不肯承認事實,但到了開庭的時候,當着法官的面,她可能就認了。”
許明輝:“啊?還能這樣?”
姜海藍說:“就是有些人覺得對律師隐瞞事實,律師就能按照他所說的幫他争取最大利益。”
怎麽可能呢?
蔣琳過來敲了敲門,“姜律師,有人找你。”
許明輝說:“那我先走了。”
姜海藍點了點頭,又對蔣琳說:“請他們進來。”
蔣琳做了個“請”的手勢。
來的是一位老太太,老太太的兒子,老太太的女兒女婿。
姜海藍站起來同他們打招呼,請他們坐下。
女青年從包裏取出兩份鑒定報告,遞給姜海藍,“姜律師,這就是鑒定報告。”
“嗯好。”姜海藍接過,直接翻到後面。
和女青年之前在電話說的一樣,傷殘等級10級,誤工期120天,護理期90天,營養期90天。
姜海藍擡眼看向對面的四個人,“那我們現在把起訴書寫出來吧?”
老太太的女婿——戴眼鏡的青年說:“好。”
這是一個故意傷害罪的刑事附帶民事案件。
蔣琳端着茶水來敲門時,姜海藍已經将原告人和被告人的身份信息寫好了。
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職業、籍貫、戶籍地址、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
訴訟請求:“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各項經濟損失共計……元(詳見賠償清單)。”
姜海藍移動鼠标,拉到第三頁,敲上“賠償清單”四個字。
1、醫療費:117359.6元。
這是根據原告方提供的所有醫療費發票,将發票上的金額相加得來的。
2、住院夥食補助費:43天×100元/天=4300元。
住院夥食補助費按照每天100元計算,原告住院43天。
姜海藍擡頭問道,“醫療費和夥食費,對方都是沒有付的,對嗎?”
老太太說:“沒有沒有。”
老太太的兒子——胡須青年說:“對,她沒有給過我們錢。”
女青年有些惱怒,“從我媽住院,他們家就沒有來看過一眼!”
姜海藍表示了解,接着往下寫。
3、殘疾賠償金:41086元/年×10%×(20-4)=65737.6元。
殘疾賠償金,是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标準(林省2022年的标準是41086元/年),乘傷殘系數(10級10%,9級20%,8級30%這樣),再乘年數(60歲以下20年,60歲以上加一歲減一年,75歲以上按5年計算)。[2]
這位老人今年64歲。
姜海藍一邊寫,一邊給直播間的觀衆們解釋。
她叭叭叭的挺利索,各平行世界的人們卻是越聽越迷糊。
4、誤工費:51631元/年÷365天×120天=16974.58元。
一般來說,60歲以上的老人主張誤工費是得不到支持的,60歲是退休年齡。
但在實踐中,60歲之後還在上班、打工的老人并不少。
法官也會根據實際情況斟酌是否支持訴求,支持多少。
而在本案中,原告人老太太雖然64歲,卻身體硬朗,還在幫女兒和兒子帶小孩!
故,姜海藍以林省2022年度居民服務行業的标準:51631元/年來計算老太太的誤工費。
5、營養費:50元/天×90天=4500元。
營養費說起來就是兩個字:規定。
6、護理費:7000元/月÷30天×90天=21000元。
護理費說起來其實就是護理人員的誤工費,如果護理人員是有工作的,那就需要出具勞動合同、誤工證明、工資表或者銀行流水,證明護理人員每個月的工資是多少。
再根據這個工資計算護理期間的護理費。
如果護理人員沒有工作,或者拿不出證據證明自己的工資收入,那就直接按照護理行業的标準計算護理費。
姜海藍對老太太的女兒說:“我就按照你們說的,每個月7000元工資來計算護理費,你們要盡快找公司出誤工證明,把勞動合同和工資流水給我,屆時我向刑庭提交。”
女青年點頭,“好的,我會盡快的。”
7、鑒定費:1300元。
按照林省這邊鑒定中心的收費标準,傷殘等級鑒定700元,後續醫療費鑒定600元,誤工期營養期護理期三期鑒定600元。
老太太做了傷殘和三期鑒定。
有發票為據。
8、交通費:
姜海藍解釋道,“交通費要有發票哦,沒有發票的話可能得不到支持。”
而且是在本地治療,如果是外地,法官可能還酌情考慮一下。
胡須青年說:“沒關系,寫上去嘛,到時候看法官怎麽說。”
OK。姜海藍問,“要寫多少?”
女青年說:“寫2000吧,我們每天開車跑來跑去。”
姜海藍把2000元敲上去了。
“精神損害撫慰金是沒有的,”姜海藍說:“根據司法解釋,刑附民裏要求賠償精神損失,法院不予受理。”
“不過如果你們想寫的話,我們可以寫上去,反正刑附民不收立案費。”她說。
萬一組織調解的話,也不是不能向對方提,法院不管對方自願給。
“那就寫上去吧。”戴眼鏡的男青年說:“寫多少合适呢姜律師?”
姜海藍說:“寫個10000吧。”
賠償清單搞定了。
姜海藍加了一下金額。
賠償項目的下方寫上“共計:”
她把用手機計算器加出來的金額敲了上去:243171.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