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援助(三)

援助(三)

元朝位面。

趙孟頫饒有興致地分析着姜海藍同那個陌生男人的對話, “姜海藍的意思是,如果要打贏官司,必須要有證據能夠證實自己的主張。”

這個男人主張一萬多, 對方說只有四五千,如果男人拿不出證據證實确實欠了一萬多,法官就不會支持男人的主張。

雙方的欠款不能被定為一萬多, 那麽,會定為對方主張的四五千?

他們審案, 是以“證據”為準?

那還, 挺有意思的。趙孟頫右手捏着下巴, 不看原告和被告到底說了什麽, 而是要看“證據”。

證據。

他看着天幕之上, 姜海藍和那個法律援助中心的女官閑聊,“如果拿不出證據就去法院起訴的話,法官就算知道被告真的欠了原告這麽多工錢,也沒有辦法支持原告的訴求,所以必須要先跟被告結算才行!”

女官點頭, “是啊,沒有證據法官怎麽能判原告贏?就算判了, 被告也是可以上訴的。”

姜海藍的兩條胳膊支起, 雙手十指交叉,輕嘆了口氣, “唉, 沒有證據确定金額的話, 法官也很為難。”

女官笑了笑, “所以就需要你們律師幫助他們。”

姜海藍眼珠一轉,又嘆了口氣, “律師的能力也有限啊,就算法官支持了我的全部訴求,如果被告不付錢,如果被告卡裏沒錢,我也不能讓原告拿到錢。但人家委托我打官司,就是想拿到錢!”

趙孟頫:“……”

确……确實,這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問題。

他不由得皺起眉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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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海藍作為律師,就算幫助“原告”打贏官司……她最多也只能做到幫助原告打贏官司這一步,被告沒錢,她能怎麽辦呢?

且不說天幕,就算是他們現在,欠錢的人沒有錢,被欠錢的人能有什麽辦法拿到錢?

史弼則在認真思考“證據”。

他自然是很快就想明白了以“證據”定案的好處,人是會騙人的,人是有私心的,人是會受感情影響的,但“證據”不會。

“證據”是真實的。

以“證據”定案,雖不能保證所有的案子都得到公正的結果——譬如姜海藍說的,即便法官知道原告所說的金額是真實的,可沒有證據證實,法官也不能支持原告——但對絕大多數案子而言,“證據”定案都更為公平。

史弼的嘴角揚起一抹自嘲的笑容,公平公正嗎?

“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你們,竟然是真的在踐行這句話嗎?

可是為什麽?

為什麽要做到如此?

為什麽你們可以做到如此!

——

“我也碰到過幾次,當事人問我對方不給錢,他能不能直接從對方家中拿走等價值的財物抵債,我趕緊勸啊。”

姜海藍和那位女官還在閑聊,“本來人家欠他的錢,一個普通的民事糾紛,他要是把人家的財物偷偷拿走了,或者強行拿走了,那就是刑事案件了!到時候要找對方求情出諒解書,為了諒解書要給對方錢,那可是真是得不償失!”

她無奈地搖了搖頭。

“我這邊苦口婆心,有些人就是不聽勸,只想聽到自己想聽到的答案。嘿!難不成他們希望我一個律師,會支持他們做這種事嗎?”

女官笑了,臉上的笑容看上去很是習以為常。

“他們只是對你那麽說而已,實際上是不會真的去做的,他們又不傻。”

只是在律師面前口頭上逞幾句能罷了。

姜海藍說:“那倒也是,真的不聽勸的人還是比較少。”

她勸人的時候會故意往嚴重了說,比如那些上門取要債的,比如那些老婆出軌的,比如那些被判緩刑的……

警告他們不能一怒之下和對方動手,如果發生了沖突就趕緊報警,讓警方來處理。

如果一時沖動動起手來,打傷了對方,那就是故意傷害罪。

要被判刑。

要支付對方賠償款。

“你為了法官判決的時候給你判得輕一點,你還得上門去求人家,讓人家給你出一張諒解書,你想想,你憋不憋屈?”

“本來是他的錯,你得去求他,你得拿錢給他,你願意嗎?”

“而且到時候可能你求了,人家不願意諒解你。”畢竟人家是被打傷了啊。

她的當事人們一個個的都挺聽勸。

——

廉希憲凝神思考姜海藍所說的不能對欠錢的動手這件事。

看來天幕上的律法要求挺嚴格的。

被欠錢的人可以去找欠錢的人要錢,但不能因此打傷對方,也不能擅自從欠錢的人那裏拿走差不多價錢的東西。

——話說回來摩托車是什麽?

不經允許拿走對方的財物,要麽是搶劫,要麽是盜竊。

搶劫,對方知道卻無法阻止?

盜竊,對方不知道?

其實也不錯,如果律法不阻止這種非正規程序要賬的形式,會生出很多亂子來。

他又忍不住懷疑,天幕之上真的能做到這樣嗎?

通過“正規的程序”去要賬,而不采取……一些特殊的手段?

要知道很多事情,想的很美好,要做到卻很困難。

就如姜海藍所說,就算法官支持了“原告”的“訴求”,也不能保證“原告”拿到欠款。

所以……

廉希憲望着臉上帶着溫和笑容的姜海藍,眯了眯眼睛,她以為她是在給她的“後輩”們講述她的“現在”,她自然是會挑着好的講。

那些不好的,她會刻意避開不提。

這才符合現實。

不過天幕上的那個世界已經足夠美好了。

讓人很是向往。

孛兒只斤·忽必烈認真地聽完姜海藍和女官的對話,叫宮侍去傳他的心腹進宮,商讨完善律法一事。

天幕上那個國家雖與他們隔了不知道多少年,但有些東西是共通的,是可以利用的。

可以“改一改”再用。

看看大臣們有什麽好的建議。

他原本就在汲取中原王朝的經驗教訓,如今有了一個更好的“老師”,不好好借鑒一二,未免辜負了上天的“好意”。

忽必烈望着姜海藍那張淡定的笑臉,突然好奇起來,不知道後世的蒙古,會是什麽樣的。

姜海藍提到了“元”,卻沒有講一講後世如何評價他們大元。

也沒有說,“元”是如何被“明”取代的。

甚至她播放的歷史喵,也才講到趙匡胤建立“宋”。

他很不滿,那個做動畫片的人是怎麽回事?

——

周鴻将材料填好後,打印出來,和法院那邊給的材料一起用回形針別好,給了姜海藍。

姜海藍接過,笑盈盈地說了聲:“謝謝周姐!”

周鴻說:“不用謝。”

姜海藍把材料裝進了透明文件袋裏。

周鴻随口問道,“你們國慶節什麽時候放假?”

姜海藍想了想,“沒有庭要開的話,可能……周三周四就不上班了吧……”

周鴻嘆了口氣,“我們要老老實實地上班上到周四下午。”

姜海藍語氣調侃,“如果臨時有事,可不就只是上到周四下午了。”

每次有急事趕着下班的時候,都會有當事人找上門。

就是這麽玄學。

饒是姜海藍自認是唯物主義者,也不得不折服。

姜海藍帶着幾個援助案子的材料,開車回了律所。

她先把案子給了蔣琳登記。

——律所每年接了多少件法律援助案子,也是要登記、統計、上報的。

“我把材料放在他們辦公桌上,然後在VX群裏通知他們一聲吧?”姜海藍問道。

蔣琳一邊敲鍵盤一邊回答她,“可以。”

姜海藍拿着手機,順手拍了一下幾份材料,發到行知所的律所群裏,然後艾特了被指派案件的幾位律師,把事情說了一遍。

“周鴻說她這幾天很忙,就不一個一個地打電話單獨通知了。”

“汪主任已經和主任說過了。”

很快,就有被她艾特的律師回複她,“謝謝,我現在在播州開庭,你放我辦公室吧。”

又有人艾特她,“你什麽時候去刑庭交函?能不能把我的一起交了?我的律師證複印件在辦公桌抽屜裏。”

姜海藍快速打字回複:“交函沒有問題,閱卷怎麽辦?”

對方說:“你順便幫我一起閱了吧。”

姜海藍的嘴角抽了抽,手指快速戳戳戳,“大哥,四十多個被告人,你猜猜卷宗有多少本?”

真就只拍被告人本人的“供述與辯解”嗎?

這位律師正和姜海藍讨價還價,突然有另一位律師趙松源發了消息:“你們說的是那個組織賣yin的案子?四十多個被告人?”

姜海藍不解,“是啊,怎麽了?”

趙松源:“我有卷宗啊。”

趙松源:“我接了委托,審查起訴階段我去檢察院拷了卷宗。”

姜海藍:“!!!”

她大喜,手指在手機屏幕上戳戳戳,“那就不用在法院拍了!”

“我明天早上去法院執行庭問個案子,順便去刑庭把函交了,你們需要我代交的,把你們的律師證複印件給我。”

姜海藍又把幾位接了援助案子的律師艾特了一遍。

行知所主任,她師父,在群裏回複,“蔣琳那裏有大家的律師證照片。”

姜海藍感到驚奇,“琳姐,你有大家的律師證照片嗎?”

蔣琳頭也不擡,“我有啊,不只是你們的律師證照片,連你們的身份證、法律職業資格證書、證件照的照片,我都存了一份。”

她作為一個合格的行政人員,為了避免需要填資料的時候聯系不上律師們,司法局和律協又催得急,很早就把執業律師和實習律師的信息和相關材料都備份了。

蔣琳忽然想起了什麽,擡眼看姜海藍,“對了,說到組織賣yin,之前趙松源不是也接了一個?”

姜海藍忍不住笑道,“嗯是的,是一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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