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執行
執行
第二天, 姜海藍把同案幾位律師的公函和律師執業證複印件一起交到了A區法院刑庭。
【被告人需要援助律師的案子,法院發函到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中心指派律師承辦, 會給律師出具到看守所會見的會見函,交到法院的承辦案件的公函。】
姜海藍站在鐵門前,一邊給刑庭的書記員打電話, 一邊向直播間的大家解釋道。
【我們律師接案子,和委托人就委托達成一致意見後, 雙方簽署委托合同和授權委托書, 合同上要加蓋律所的公章, 律師費要交到律所的公賬上, 案件要交律所行政人員登記。】
違規操作是要被處置的。
蔣琳每年不知道要填多少這方面的資料, 表明本所全體律師沒有違規情況。
【律師要代理案件,得将律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公函,和授權委托書及律師執業證複印件一起交到法院,這點我之前講過。】
【而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案件,則由援助中心出具到法院的公函并加蓋援助中心的公章。】
姜海藍歪了歪頭, 【當然了,援助案件, 要到看守所會見嫌疑人或被告人, 要到公安局或者什麽單位調取材料,都是由援助中心出函。】
——
明朝位面。
朱元璋若有所思, 道, “他們做事情真的很講規矩。”
這個律所原來是因為這樣而存在的。
他之前還不能理解, 訟師為何要抱團組成“律所”, 人多力量大?
但這只是一方面,真正的原因, 是為了方便管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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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律師接案子進行統一管理,也對律師個人進行統一管理。
這就避免律師擅自做一些違規的事情?
朱元璋一瞬間聯想了很多。
但又總覺得差了點什麽,像是已經站在了一扇門前,卻沒法把門推開。
他索性不再往下深究,只想這個律師和律所。
這套管理制度倒是不錯,任何行業都要有所限制,不可能任其随便發揮。
收費也好,辦案也罷。
到目前為止,姜海藍看起來是個不錯的人,但并不能代表其他律師也都不錯。
看人性,他朱元璋可是了解得很。
——
電話通了。
姜海藍笑道,“你好,我是行知所姜海藍,有個材料要交,我現在在鐵門這裏,請幫我開一下門。”
手機那端的女聲說道,“好的,我馬上過來。”
姜海藍拿着手機在鐵門這兒等了幾分鐘,一個長發紮成馬尾的年輕女人走了過來,她笑眯眯地同姜海藍打招呼。
“姜律師!”
姜海藍立即舉起左手晃了晃,“Hi!”
年輕女人,刑庭書記員薛雯雯開了鐵門,姜海藍擡腳走了進去。
兩人并肩朝刑庭辦公室走去。
“是那個四十多個被告人的案件,我們律所幾位律師被指派了法律援助。”
姜海藍笑着說道。
她從文件袋裏拿出幾份材料,遞給了薛雯雯。
“噢,是那個案子啊。”薛雯雯接過,翻看了承辦律師和被告人的名字,問姜海藍,“你要閱卷嗎?”
姜海藍眉眼彎起,“不需要哦,我們律所趙松源律師接了這個案子的委托,審查起訴階段去檢察院閱了卷,他有電子卷宗。”
薛雯雯點點頭,“那很好啊。”
姜海藍問,“這個案子的認罪認罰具結書簽了嗎?”
薛雯雯搖了搖頭,“還沒有,這個案子有些被告人不願意認罪,有些被告人對法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實有異議。”
姜海藍懂了,這種被告人多的案件,承辦的檢察官一般都是庭前再來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
薛雯雯瞅了一眼姜海藍承辦的那個被告人的名字,問她,“你這個被告人,現在是什麽情況?”
姜海藍神情無辜,“我還沒有和她本人聊過。”我昨天才拿到材料呢。
“行,那你先和她見一見,看看她對起訴書指控的罪名和事實有沒有意見。”薛雯雯說。
姜海藍說:“好。”
——
看了這麽長時間的天幕,朱棣對于姜海藍的工作,印象最深的是:他們很講規矩,他們做事都各有一套規制,并嚴格執行這套規制。
姜海藍有做介紹,朱棣是聰明人,還是搞政/治的聰明人,他也就很快理解了這套規制。
律師接了案子,要把加蓋公章的公函、授權委托書、律師證複印件一起交到法院,這是非常明确地告訴法院的法官,他可以辦理這個案子?
手續是很有必要的,沒有手續,別人怎麽知道這個律師是不是真的被委托。
朱棣雙手抱臂,低頭思考,“形式……”
他輕聲念出這個詞。
形式也是很有必要的。
——
姜海藍離開了刑庭,去執行局找負責執行案件的法官。
她先找了執行局陸局長。
陸局長在電腦上搜出姜海藍的當事人,轉頭看姜海藍,“這個案子凍了三萬多,你們申請的是多少?”
姜海藍看着電腦顯示屏上的金額,無奈地說:“我們申請的是十一萬六。陸局長,這三萬多直接劃了吧。”
“行,”陸局長說:“那就先把這三萬多劃到申請人賬戶上。”
姜海藍點頭,“得一點是一點吧,總比一點都沒有要好。”
她在腦海中給直播間的觀衆們講解強制執行程序。
【案子起訴到法院,如果原告和被告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則調解結案,法官出調解書。如果雙方未能協商一致,法官直接開庭審理下判決,出判決書。】
【無論是調解書還是判決書,如果被告未按照文書上的履行期限按時支付款項,則原告可向法院執行局申請強制執行,由執行局出面要求被告支付未支付的款項。】
姜海藍想了想,補充道,【原告不能直接去被告家裏拿走被告的財物,但法院執行局可以,執行局能夠查封、扣押、凍結被告的財物。】
可以凍結被申請人銀行卡裏的錢,并按照強制執行申請書将被申請人應支付申請人的款項劃到申請人的賬戶上。
可以查封扣押被申請人的房、車、豬牛羊、水果、貨物等等財物,然後變賣、拍賣,将所得款項給申請人。
【當然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如果被申請人沒有房子,沒有車子,沒有存款,沒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物,執行庭法官也沒有辦法。】
說到這裏,姜海藍的語氣很是無奈。
【有財産而拒絕履行,可以對被申請人處以15日以下拘留或者1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追究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但沒有財産,沒法履行,就很難了。】
所以說,任何人都不能保證最後一定能拿到錢。
律師不行。
執行庭法官也不行。
姜海藍又找了執行局的嚴法官問另一個執行案件。
嚴法官說:“公司賬戶上沒有錢,但是他們想和你們談一談,先付一部分,希望你們這邊能解除對他們賬戶的凍結。”
姜海藍臉上笑意溫和,“嗯嗯,如果他們願意先付一部分,我們可以談談,原告這邊很好說話的。但是嚴法官,必須他們先付了款,我們才和他們簽協議,才給他們撤訴。”
嚴法官點頭,“可以。”
【這個執行案件是公司對公司,公司賬戶被凍結,影響這個公司的生意往來,所以有些公司會積極尋求與原告和解,要求預告撤訴。】
姜海藍繼續解釋,【如果能拿到一部分錢,也不是不能談,不能撤訴,我們的主要目的是拿到錢嘛,有多少先拿多少。但對方一分錢都不給還想騙原告撤訴,那就不行了。】
她也不是沒碰到過那種被告,一分錢不出還哄原告撤訴,說什麽你把我的賬戶凍結了,我沒法把錢轉給你,你給我解除了凍結,我才能把錢轉給你。
姜海藍很是無語,叮囑她的當事人,“千萬不要答應他,他擱這裏搞空手套白狼呢。他的賬戶被凍結了,如果卡裏有錢,法官可以直接劃給你,根本用不着他去轉。”
——
“強制執行程序……”劉基覺得很有意思,因為個人不能直接從欠款的人那裏拿走財物,就專門設立了一個部門來負責“執行”法院下達的文書內容。
他細想之下覺得,嘿,還真不錯。
如果允許百姓自己去欠錢的人那裏拿走財物,不但解決不了問題,還會生出更多事端。但由國家專門的“執行局”來處理,很大程度上避免了争端和糾紛,也能切實地解決“履行”的問題。
他覺得天幕上的一些用詞也很不錯。
查封、扣押、凍結……只是他對銀行、銀行卡、賬戶了解有限,他的理解也因此受限。
确實,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汪廣洋感受到了姜海藍那種哭笑不得的心情。
放在任何時候都一樣,欠錢的人如果沒有錢,沒有物,沒有土地,被欠錢的人确實很為難。
但……錢物沒有,人不是還在嗎?
汪廣洋真切地不能理解,“拿不到”財物,也還有其他方法可以“抵債”,怎麽姜海藍像是再無能為力?
是她沒有說出來,還是……
想起天幕上似乎很看重百姓,到目前為止,所聽到的刑法也就是坐牢,甚至連牢都可以不用坐,汪廣洋眸色漸深。
“公司對公司……”徐達皺了皺眉,公司是什麽意思?
姜海藍和法官的對話他能夠理解,無論如何,被欠錢的人的主要目的是拿回錢財,如果對方不肯給,對方實在是沒有,那麽能拿到一點是一點。
但她提到了“公司”。
這是一個他不能理解的詞。
“他們……”徐達心想,“這公司,莫非不止一人?”
那麽,公司是做什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