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1

這是一場典型的周制婚禮,極為莊重奢華,賓客俱都穿着得體、笑語晏晏、三兩交談,顯然都對這種場景并不陌生。

然而盡管如此,也能看出他們對這場婚禮的驚嘆與新奇。

不同于當下流行的西式婚禮,兩位新人選擇的卻是更具國風特色的婚禮流程,就連舞臺都顯得十分複古,一切桌椅擺件也俱都是雕花木質的,顯然都準備的十分用心、花費不菲。

而新郎新娘則都身着着特別定制的周制漢服,寬袍廣袖,既莊重、又大氣。

新娘長得并不算特別漂亮,僅僅只是清秀,但勝在一雙杏眼又大又圓,黑白分明,仿佛不曾沾染過凡俗的污穢,就像是剛出生的嬰兒一般,如同點睛之筆,讓整個五官都顯得十分生動起來。

另一個出衆之處則是她的嘴唇,兩端自然上翹,不笑時也如同在笑,光看着就讓人心情不自覺的變好;可以想見,若是她真正的笑起來時,又該有多感染人。

兩位新人顯然是極相愛的,看新郎的眼睛就知道了,幾乎沒有離開新娘的時候,充滿了愛意,再裝不下其他。

如果說新娘只能算得上是個中等偏上的美女的話,那新郎就是難得一見的帥哥了,這點從婚禮上有多少女性的目光落在他身上就能看得出來,再加上新郎的家世和他的才華,更是給新郎賦予了更多的光環。

***

紅燭搖曳,請來的樂師用古典樂器奏響着莊重大氣的音樂,三揖三讓、沃盥之禮、就席共牢而食、行合卺禮、解纓之禮……

一道道流程下來,讓人大開眼界的同時,又不由深深為這種莊重繁瑣的儀式而着迷。

兩人正要再行結發之禮,賓客中卻傳來了騷動。

林思扭頭看去,微微一怔,看到了一個絕不可能會出現在這場婚禮上,她也并不歡迎對方到來的人:“黎從馨!”

黎從馨今天也穿上了婚服,她穿着明制的漢服,大紅色的織金馬面裙上有着九天翺翔的金色鳳凰,遠遠看着,跟陸恒穿着的深衣也如同是情侶裝一般。

對方臉上的妝容也十分精致,配上豔麗逼人的五官,再加上來勢洶洶的态度,讓賓客不由同時閃過一個念頭:搞事情啊!

在座的賓客都或多或少的知道新娘跟這個姑娘之間的事情,無非就是姐妹倆看上了同一個男人,最後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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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這姑娘鬧得有些太難看了,這讓她在衆人心中的印象可不怎麽好,使得大部分人都皺起眉來。

畢竟能被請來參加婚禮的,都是有頭有臉的人物,就算是看熱鬧也不至于表現在臉上。

陸恒眼裏浮現出了厭惡,下意識将林思護在身後,警惕的看着黎從馨。

黎從馨卻仿佛不知道自己在這裏是有多不受歡迎一樣,帶着甜美的笑意接近。

她的右眼下有一顆淚痣,不論怎麽笑都顯得有些妖,容貌上層,此時又穿着大紅的婚服,容光四射,魅力難擋,仿佛誰都壓不下她的風頭。

“思思還真是不夠意思哪,結婚了竟然都不來通知我這個老朋友。”

“有這個必要嗎?”林思此時連一個充滿塑料質感的笑都不想露出來,心累地縮在陸恒身後,只露出了一個頭來警惕地看着她,“你來做什麽?”

“送你一份新婚賀禮。”黎從馨緊盯着她,藏在袖中的指尖微微動了動,似乎在極力壓制着什麽。

憑什麽?憑什麽明明她小時候還是住在她家裏的,為什麽永遠都更親近那個狐貍精?!

兩人已經極為接近,林思心裏的不安越來越濃,甚至有種命在旦夕的不祥預感。

林思知道這不是錯覺。

——這是她面對黎從馨這個冤家長期積累下來的心理陰影。

不過一想到還有陸恒這個肉盾在自己面前,死了還能有個墊背的,林思又稍微松了一口氣。

陸恒的眉頭越皺越緊,厭惡的看着她:“我們不需要。”

他自動忽略了對方從頭到尾都沒有提起過他。

“呵,”黎從馨輕笑一聲,還不等陸恒說些什麽,室內的燈光就突兀的閃爍了起來,接着,便是猝然一暗,讓室內瞬間陷入了短暫的黑暗當中。

人群中立時傳出了尖叫聲,引起了一陣騷亂,顯得十分混亂。

陸恒下意識呼喚林思,卻并未聽到回應,不由慌亂起來,手忙腳亂的從衣袖的暗袋裏拿出手機,借着手機電筒的燈光,左右找尋起來,卻始終沒看到希望看到的身影,臉色十分難看。

婚禮當天,新娘卻被人給劫走了,陸恒都能想象得到接下來的報紙媒體會怎麽寫了!

在現場可是有不少不請自來的記者!

***

林思醒來的時候只有一個念頭。

她可能真的是哔了哈士奇了吧!

“醒了?”一道女聲傳來。

林思順着聲音看去,就見黎從馨撐着下巴看着她,眼眸如同幽深的井水,看不出裏面藏着什麽東西,卻又能清晰的倒映出自己的模樣。

這讓林思覺得自己仿佛被無處不在的水流給包圍着,是被溺死還是能游上岸,一切都是未知數。

而她能做的,僅僅只是争取時間,跟對方多哔哔一會兒,等待男主的救援。

大約是已經不是第一次碰到這種事了,林思內心很平靜,徒勞的勸她:“你這樣是犯法的。”

“我本來也沒想過要活。”黎從馨不在意的笑了笑,眼下妖嬈的淚痣都仿佛要開出一朵花來,美麗又危險。

林思心登時涼的下去。

這話裏的死志她想忽視都不行,這是又雙叒叕想捅死她了?

黎從馨并非話多的人,她似乎也沒有解釋為何要這樣做的興趣,也并不想洋洋得意的炫耀自己這計劃是如何成功的,顯然深知反派死于話多的道理,直接從衣袖裏拿出了一把匕首。

匕首很美,上面還有着兩只盤旋交頸的金色鳳凰,其上有吸血的凹槽,既避免了捅進去時被骨頭阻擋,又能加大傷勢,易将匕首拔出,明顯就是一件專門為殺人準備的利器。

林思生無可戀的移開視線。

敲裏嗎!敲裏嗎聽到沒有?!

黎從馨卻不管林思怎麽想的,大約是匕首在衣袖裏沒放好,反倒是未傷人先傷己,素白的皓腕上有殷紅的血一直蜿蜒到了指尖,滴落在衣服上,但又因為衣服本身的紅色,卻根本看不出來,仿佛本就是這樣的一般。

……

鮮血噴薄出來,黎從馨滿足地笑了,低頭親吻着她,而後放了一把火,接着伸手将匕首送入自己心口,抱住她躺在床上。

遠遠看去,倒像是一對恩愛的情侶。

***

真·戳心窩子……

這日子簡直沒法過了!

這是林思醒來後的第一個念頭。

第幾次了?!這是第幾次了?!

林思已經經歷過很多次不同的世界了,她沒什麽系統,也不是快穿者,只是有一世覺醒了意識之後,之後的每一世就都能恢複“前世”的記憶了。

也許是前世吧。

她經歷過很多不同的世界,每個世界都是叫“林思”,可以說是每個世界的女主角。

之所以這麽說是因為雖然并不知道劇情,可只要将過往的經歷回顧一遍就能發現,她總會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碰到那些類似于“男主”的高富帥,而她自己,大概就算是那種嫁入豪門的典範了。

明明階級層次完全不同,一個高富帥一個貧民窟,可總能通過各種各樣的巧合而碰上,然後經歷了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最終修成正果。

對此林思只想呵呵。

以前也就算了,現在覺醒意識了,她幹什麽還要跟那種嘴巴臭不尊重人的注孤生人士在一起?有這資本,她完全可以自起爐竈,自己當一個豪門。

但現實狠狠打了她的臉。

不是她能力不行,而是林思發現,一旦她沒遇上“真命天子”并跟他們在一起,她最終就一定會死于非命!哪怕一直呆在他們身邊,但只要不是以感情關系,都會如此。

試驗了将近快五十多次後,林思終于死心了,安心當自己的女主角。

不是誰面對命運都會奮力反抗的,林思自認自己只是一個心比較黑的普通人,她怕疼、怕窮、更怕死,也不想再經歷那些千奇百怪的死法了。

可偏偏“惡毒女配”就是不讓她好過!

雖然沒覺醒意識前惡毒女配也是不想讓她好過,但每次惡毒女配最終都會失敗,她最後必然會幸福美滿。

但等她現在覺醒記憶了,女配反倒是能把她弄死了。

林思也是心累。

她真的想不明白,為什麽黎從馨這個陰魂不散的女配會如影随形,她到哪個世界哪個世界就有她,反倒是男主有七十二般變化,每個世界都不同,這簡直就是一段孽緣!

更讓林思崩潰的是,這貨為什麽每次都要死盯着她不放?小三固然可惡,難道出軌的男人就不可惡嗎?你就不能先把他二兩肉閹了再來收拾我嗎?

為什麽每次男主都沒出什麽大事,反倒次次都是她被弄死了?

難道你虐男主的邏輯就是他痛失所愛心如刀絞,未來的每一天都活在悔恨中?

難道不是該讓他天涼王破,讓他所依仗的一切都沒有了嗎?

為什麽每次都只盯着她?

你對男主是真愛還是對我是真愛啊混蛋!

說實話,林思是很羨慕黎從馨的,她每一世走的都是easy模式,只是被自己給作成了地獄模式而已。

要是林思自己有那家世,她哪裏還會理男主,想買什麽就買什麽,看上哪個好看就包哪個小狼狗,能活多潇灑就活多潇灑。

林思自認自己就是個俗人,她喜歡錢,喜歡奢移品,喜歡好看的人和物,虛榮還冷心冷肺,盡管經常有人說她是他們見過最單純善良的人,但林思清楚,她只是表現出了他們想看到的一面而已。

她讨厭自以為是的人,不喜歡動物,看到過馬路的老奶奶不想去扶,公交車上遇到孕婦也不想讓坐,缺乏同情心,她就是個壞女孩。

很壞很壞的那種。

林思覺得自己可能已經瘋了,也許也沒有瘋,因為她覺得自己現在很好,這種沒有同情心的狀态,其實很棒。

她真的、真的一點都不想再去過原來的生活了,所以哪怕跟不喜歡的男人在一起也沒什麽關系。

林思不知道別人的轉世是怎麽樣的,但她沒遇到男主之前,真的是命運多舛。

她一點都不想為了生病的母親賣身,為了患病的弟弟一天打幾份工,為了還債被父親獻給總裁,為了家族進宮……

她也不想讓那些愛自己的人因為疾病、車禍、癌症……各種各樣的原因而離開。

主角的親人是個高危職業,某種意義上來說,還真是沒毛病。

作者有話要說:  女主外白內黑,女配外黑內白,有些世界會be,大部分還是甜甜甜,如第一章 所寫,女主被女配殺過,所以女配一開始追求的路不順,需要給時間讓女主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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