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九月初五
正昭十六年九月初五
自十七及第,餘為官十載有餘。
十年之間,嘗歷縣廨、州府之任,得見民生并疑案種種。
正昭十四年,餘得左相教誨,首入西京,永生難忘。之後主簿于大理寺,修案等身,再拜卿與左相為師。
今有良機,聖上垂青,方為少卿。
先祖臯陶有曰:
寬而栗,柔而立,願而共,治而敬,擾而毅,直而溫,簡而廉,剛而實,強而義,章其有常,吉哉。
不異于《律》之疏議:
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猶昏曉陽秋相須而成者也。
餘必自慎,不負祖先之望,不負朝廷所托。
由從前探案習慣,私制此手劄,将輔弼梳理案情。手劄之記、之推論,皆虛;毋以為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