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一件:荒城筆記
第14章 第一件:荒城筆記
剛才的符術,沈笠獻祭了三天味覺。
未來三天,他除了嗅不到任何氣味之外,還嘗不出任何味道。
他擁有的本來不多,留下的都是彌足珍貴的。
當危機降臨時,比起恐懼和害怕,沈笠所能感受到的,更多的是興奮。
他站在原地,水塘裏倒映出的影子随着水紋晃動。
四只巨大的瀝青色手臂再次從他的頭頂籠罩下來。
天色本來就很陰沉,随着巨手的籠罩,更多的光線被擋住了。
沈笠附近的天色一下子暗了下來。
可他依然巋然不動地站在原地。
等到勁風襲來,他才緩緩結了個手印,在自己的影子裏灑下一滴血。
“縱影。”
他的聲音淡淡的,沒有波瀾。
沈笠身後的影子在這一刻無限拉長,變得比這些瀝青人更高更大。
便利店內,還在瘋狂磕頭的幾個人意識短暫地恢複,在低頭擡起的瞬間,都看到了那個橫行在城市裏的巨大影子。
影子渾身上下漆黑一片,甚至沒有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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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輕而易舉地抓起了圍繞在沈笠身邊的瀝青人,捏碎了兩只。
彎下腰,又抓起另外兩只,用力地朝着天空擲去。
雲層之上傳來一聲震吼。
所有人被控制着朝拜的身體頓時恢複了自由,眼神清明。
“那又是什麽怪物……”
紅毛恢複自由身的第一件事,就是往嘴裏倒口香糖。
他的手不停地在顫抖。
他想離開這裏,離開這個書中世界,一刻也不想停留。
可怕。
太可怕了!
無論是雲層之上的血眼,還是伫立在高樓間的黑影。
對于他們這些渺小人類來說,都是不能窺見的禁忌之物,多看兩眼就要發瘋。
紅毛無法冷靜下來,抓着豐饒的肩膀搖了搖,“告訴我們,到底怎麽逃出書中世界!”
豐饒無力地癱軟在地問他:“你們隊伍裏還有沒有人是沒碰過筆記本的?”
李當心搖了搖頭,“都碰過了。”
“那就永遠都出不去了。”豐饒一句話,打消了所有人的幻想。
李當心跌坐在地上,顧不上前額的血跡,陷入了絕望。
瞎子,是對的。
那個時候,他說要留一個人不碰筆記本,為他們這些碰了筆記本的人留一條後路,好讓他們找到回來的路。
他是對的!
只是後來貓人甲突然出現,讓瞎子誤觸了筆記本。
“我們被困在這裏的這些年,該試的辦法都試過了,如果能出去早出去了。”
“一定還有其他辦法。”李當心不甘心地看向遠處。
便利店外,又一棟高樓倒塌了。
那個漆黑的影子伫立在那裏,始終在與什麽搏鬥。
等一下!
為什麽她覺得,那個黑影有點眼熟?
“沈笠!那個影子像不像沈笠?”李當心興奮地把自己的發現告訴給其他人。
豐饒也非常驚訝地看向窗外,整個便利店內,只有瞎子安安靜靜地坐着。
“是很像!你看你看,那影子一頭沒睡醒的發型,跟沈笠一模一樣!”
紅毛抓住細節一頓分析,剛才的沮喪一掃而空。
便利店裏的氛圍一下子活躍了起來。
那團黑影在高樓間橫行,滅掉了所有瀝青人後,擡頭看天。
雲層之上的血眼怒不可遏,瞳仁中忽然迸發出無數觸手,自天空降下,死死抓住了黑影。
稍稍用力一扯,将沈笠的那團影子撕地四分五裂。
便利店裏的衆人再次愣住了。
剛開始看,就迎來了結局?
那黑影根本抵抗不了雲層上的怪物,甚至可以說是力量懸殊。
影子消散地一幹二淨。
血眼并沒有要放過沈笠的意思。
末日降臨。
無數觸手繼續向下延伸,抓住了什麽……
所有人的目光在觸手末端聚焦。
透過高樓的間隙,能看到觸手卷着一個人緩緩擡起。
“那是——沈笠?”李當心覺得自己快緊張致死了。
李一心适時地拍了拍她的背安撫她。
豐饒像是早有預料,起初他就不對沈笠抱任何希望,現在也一樣。
“我承認,他和一般人相比,是很強,但再強,他也只是個渺小的人類而已,那些存在捏死他是輕而易舉的事。”
豐饒自傲地說道:
“我們手背上的規則血字,都是雲層之上的那個存在定下來的,只要遵守規則,活下來不難。”
事已至此,他還在盡力說服這幾個派件員加入他們。
他的隊伍裏急需新鮮血液。
“今晚零點,規則會重置,你們現在跟我走還來得及,我們的避難所離這裏不遠,大家可以先跟我去拿一點必要物資……”
豐饒說了半天,卻發現沒人理他。
大家都在關注沈笠那邊的情況。
觸手還在不斷收緊。
沈笠平靜的被擡到越來越高的地方。
他朝着兩邊看了看,被舉高了,離那個存在更近了,有一種被同化的感覺。
現在的他,可以看到更多之前看不到的東西。
他看到了。
那些森然的高樓,每一扇窗口中,都有一個虛影。
他們都長着同樣的樣貌,穿着一樣的衣服,有的在哭泣,有的捂住臉陷入悲觀,有的在奮筆疾書。
這座城市到處都是他的哭聲。
沈笠記住了虛影的模樣。
漆黑的發有些淩亂,戴着一副黑框眼鏡,皮膚蒼白,不修邊幅,下颚滿是青色的胡茬,眼神悲觀而又絕望。
他在掙紮,心有不甘,對這個世界多有怨憤,但更多的,是一種執念。
這一刻,他忽然想通很多事。
沈笠被舉到了最高處,正對着那個碩大的血眼,釋然般地笑了笑。
“原來你——并不是一個微弱的執念啊。”
他們早就見過了。
眼前的這只血眼,正是他之前逃命時,在高樓裏遇到的那個虛影的化身。
他的執念很強,遍布在這座城市的角角落落,最終彙聚在一起,變成了這只怪物。
是他用執念撐起了這座城,也是他的執念,讓他化為現在怪物般的模樣。
聽到沈笠這句話,血色的瞳孔收縮了一下。
更多的訊息被沈笠收入眼底。
它想拯救的。
它想改變的。
一切都和那本筆記有關。
那只巨眼的瞳仁深處,有如萬花筒一般展開,折射着很多晶瑩的碎片。
沈笠努力看清那些碎片裏的畫面:
碎片裏記錄了一個人的一生。
從呱呱落地,到蹒跚學步,少年背上了書包,一切都顯得那麽不容易。
他總是傷痕累累。
有了朋友,又失去朋友。
有了希望,又失去希望。
最後不可避免地,在最燦爛的年紀,淪落到形銷骨立,人人唾棄的可悲境地。
二十二歲,他就結束了他悲慘的一生。
黑色封皮的筆記本合上。
戴着黑框眼鏡的少年放下鋼筆,從書桌旁站起,打着領帶,被聚光燈籠罩,衣冠楚楚地站在領獎臺上。
“《荒城筆記》已經熱銷五十萬冊,您塑造的角色深入人心,請問有什麽秘訣嗎?”
他左手抓着金燦燦的獎杯,握着話筒的右手推了推眼鏡,笑着面向場下的書迷:
“秘訣就是一個字,慘。我把主角的人生塑造地越慘,大家就越容易同情他,我很擅長賺大家同情的眼淚。”
觀衆席下傳來陣陣笑聲。
主持人繼續追問:“那您會在寫作的過程中,愛上自己塑造的角色嗎?”
他的視線忽然落到了獎杯上,沉默了片刻,回答道:“也許,會吧。”
“那您會因為愛上自己筆下的某個角色,而為他改寫原定的悲慘結局嗎?”
成百上千的書迷們,還在等着他回答。
他忽然松開獎杯,“我……我不知道。”
屬于他的高光時刻,他期盼已久的榮譽,掉在了地上。
看完了如同萬花筒一樣的短暫回憶,沈笠心中的疑惑已經有了答案。
“原來你是作者留在書裏的執念,想改寫書中角色的結局?”
沈笠溫柔地看着它,“執着是一件好事,但太執着了,反而害人害己。”
血眼的瞳孔在顫動,好像落下一滴眼淚。
從始至終,它只是一抹執念,它不是作者,甚至連人也不是。
它又能改變什麽?
沈笠對着那刺眼的瞳孔略一擡手,像是在安慰它。
“你哭得太久了,該讓這座城市靜下來了。”
一滴血飛向那只眼。
如果按照自身實力來算,沈笠雖然可以用縱影術消滅瀝青人,但面對這樣一只血眼,勝算渺茫。
但好在他的血液對付這些東西,有特殊效用。
一滴就足夠了。
最開始怪物在天上,沈笠在地上,沈笠就開始思考怎麽觸碰到它。
它不下來,沈笠就只能逼它下來。
惹惱它,然後等着它把自己高舉到如今近在咫尺的距離。
便利店裏的衆人遠遠地看到沈笠朝着血眼緩緩擡手,如同神明降下恩賜。
雨停了,無數刺目的光從他身後透過來。
随着那滴殷紅的血飛入那只巨眼,一切已成定局。
此起彼伏的爆破聲在城市各處回蕩開。
黃毛瞪大眼睛,驚異地看着街對面的一棟樓忽然炸開。
“砰!”
沒有水泥和灰塵。
沒有尖叫與哀嚎。
像慶祝節日時在夜空盛放的禮花。
像進球後觀衆席上迸發的歡呼聲。
像生日時躲在門後的朋友詫然拉響飄帶拉環。
surprise!
心髒在顫動,腦海中恍恍惚惚想起那些帶着興奮和喜悅的呼喊。
慶祝的紙屑從天而降。
洋洋灑灑,像焰火,像蝴蝶,飄向整個街道。
“砰!”
又有一棟樓炸成漫天紙片。
他們沒空去欣賞眼前的盛景。
大家的視線依然緊盯着天空。
沈笠的身體像燃起又墜落的星火,失去了依托後,筆直地向下墜落。
便利店裏沒人說話。
大家無聲地推開門,在一片歡慶的盛大氛圍中,在漫天碎紙屑中,找尋着他墜落的方向。
然後朝着那裏,飛奔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