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章

第 67 章

“小荞?”李成看着元之荞的臉,以為她不滿意這裏。

“沒事,”元之荞擺了擺手,“就是有些涼。”

心涼。

本以為不會在遇見的主角如今又出現了一個,她擁有姓名之後,不會就此被劇情纏上了吧?

“涼?”李成注意到元之荞後背破掉的衣服,連忙把行李中衣服拿了出來,“小荞你換衣服,哥哥和張大哥出去外面說事。”

元之荞翻着死魚眼點了點頭,她簡單換好衣服後,打開了一個稍大手提箱,這個手提箱十分破舊,四角的漆皮都被磕碰掉了,露出裏面的亞麻黃色,箱面不僅皲裂,還沾上了斑駁的污漬。要是拿去廢品回收站,看門的大爺估計都得拎起來嫌棄。

元之荞打開卡扣,裏面方方正正放着一臺黑色的發報機。這是她在出發前就固定在巷子裏的。

她接通電源,快速敲下“到達”的信息發送出去,然後速即合上手提箱。觀察到周圍沒人,便很快将手提箱塞進了床底下,與張修正的其他雜物放在一起。

外面的張大力同意了在張修正的房加一道簾,然後李成睡地,元之荞睡床。

張家看張大力帶來了客人,挨個出來詢問,在場人相互寒暄,張大力抽出空隙讓李成進去安置行李,李成進屋後迅速把木倉藏到了身上,然後就找借口帶元之荞出門。

“小李,這是要去找妹妹的家人了?”

李成笑着稱是,張大力熱情地問他們要去哪裏找,說不定自己還能給他們指路,李成看向元之荞,元之荞則想起孫長明曾告訴過她白鴿常去接頭的地址,于是說了那地址相鄰的隔壁,“我姨母在那家茶樓做工。”

張大力看元之荞的眼神露出一絲憐憫,“哎呀,”李成見張大力欲言又止,立即追問,而張大力覺得他們遲早都知道,便慢慢地說了出來,“茶樓的話,你們可能找不到了,那家店的旁邊是給洋人喝苦湯子的咖啡館,聽說昨個被查出來新軍聚集,軍閥就進去搜了,不僅搜,他們還想封店。”

“可惜老板有靠山,軍閥想封,幾個與老板關系好的洋人就站了出來,不讓封。軍閥就只能強占附近的鋪子,然後把鋪子裏的夥計全驅散了,換成自己的兵守在裏面。估計今天吶,軍閥還守在鋪子裏呢。”

“有那不願意走的老板,軍閥竟然連同鋪子裏的夥計,一起以包庇新匪為由,都關進牢裏了。”

“他們可真是欺人太甚!”李成仍不住罵了一句,張大力連忙堵住李成的嘴,慌忙道:“小李,這可不能随便罵,被人聽到了,會被當成支持新軍的人舉報啊,就和那些游行的人一樣下場。”

李成忿忿,“說什麽話都要管?我看軍閥比舊朝還要苛刻無能。”

張大力又是哎呀幾聲,拉着李成往屋子裏走,随後他語調低落,“哪有人不罵呢,不過也只敢偷偷地罵,誰知被抓走後,是真的關進牢裏,還是被拿去處決?”

李成不再說話,元之荞打破了沉寂,表示她仍想去找姨母,于是與張大力告別後,拉着李成離開了胡同。

時間臨近傍晚,元之荞和李成進館子吃飯,順便聽着周遭議論,說的最多的還是有關新匪的事,元之荞還聽見現在查無線電查得很嚴,家裏有收音機的都被軍閥翻過了一輪。她表情有些凝重,看來電報機要慎重使用了。

要是不用信號聯系,元之荞目前知道隼告訴她的裝扮特點,她望向食鋪面,自己該怎麽找人呢?

這時,一個賣花的小女孩進入了元之荞的視野,元之荞靈機一動,頓時有了主意。

吃飽晚飯後,,元之荞先回了胡同四合院,李成則去外面繼續打探消息。

到院後,元之荞的事早被張大力繪聲繪色地描述了三遍,張家人自是感激元之荞,一個個地看着她像是在看金童娃娃,元之荞不善客套,面對這種情況不知道要說什麽,幹脆就不怎麽說話,只是笑笑。

她找了個機會溜回張修正的房,然後明顯地松了口氣,這時的她才有空閑仔細觀察這個房間,不過元之荞也是看看面上的物件,并未翻動抽屜。

張修正不似鐘墨,他的東西都被放得整整齊齊,連鉛筆都按長短排放,像極了成年時的張修正,一絲不茍。

書桌上有幾本本子,出于禮貌,元之荞沒有打開。

本子的封皮上寫着“算術”兩字,字跡稚嫩用力,像是努力寫正,卻依舊歪歪斜斜的模樣。

“小荞這性格,和我們修正有些像啊,都不愛說話。”

“哪像了?修正那小屁孩是裝的不愛說話,媽你不知道,他平時可勁臭屁自己了。”

稻花村。

錢珍珠找到了元安,幾個月過去,她才發現葛莉兒也懷孕了,并且顯懷得比梁桦明顯。錢珍珠問元善住哪,可元安卻說他不知道,“也許是做游醫去了,不住稻花村。”

錢珍珠一聽有些急,爺爺因為水災一直病病殃殃,時不時就得看大夫吃藥,她們錢家本就不富裕,現下變得更加艱難了。雖然錢珍珠最近得了一筆橫財,但她也迫切地需要一個男人,幫助她,然後轉移她的這份責任。

錢珍珠表示自己有很重要的東西要交給元安,若元安有元善的消息,一定要來告訴她,元安想了想,答應了。

錢珍珠沒等多久就等到了元安,因為元安在城裏遇見了元善。元善為隐藏基地所在,說自己為幾個孩子上學,全家都住到了城中,而再聽元安說錢珍珠有事找自己,便表明明日會去找錢珍珠。

錢珍珠聽到這個消息,當即高興地開始打扮。

元善很晚才回家,生怕怕回基地的路上遇到元安。

在這個敏感的時刻,梁桦見元善遲遲沒回家,不由得焦急起來,這一焦急,肚子裏的孩子也跟着不安,亂動了起來。

梁桦肚子疼,忍了許久,不得已去找炊事兵小春,讓他給自己去找大夫。

小春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打報告後着急忙慌地跑出了基地,想要去找稻花村的張大夫,然而才跑到半路,他就遇上了回來的元善。

元善聽說情況後也慌了,由走變為小跑,跟着小春回了基地。

他進門沒有像往常一樣先撣衣服上的灰,而是直接奔向了梁桦。檢查過後所幸梁桦無大礙,小春聽到結果也松了口氣,聽梁桦說想吃野菜,小春便主動表示他待會就去找村民換點回來。

等人走了,元善才說起錢珍珠的事,或許是激素敏感,梁桦一聽錢珍珠的姓名就瞬間生了悶氣,變得咄咄逼人起來,“你總是提錢珍珠,你說,你是不是想納她為姨太太?”

元善不知梁桦怎麽就起了性子,皺着眉否認,“我怎會那樣?”

“不會這樣,那你為何要把重要物品留在她那?你從不提別的女人,但是來這,你總是在提錢珍珠。之前在陵城,你對安弟偷偷包養二姨太的事也毫無反駁,我看你就是覺得姨太太稀松平常。自己弟弟的姨太太現在都成了正太太,那自己有正太太,再多個姨太太也不是什麽大事。”

“你……你真是無理取鬧。”

梁桦一口氣說得激動,聽到元善駁斥,更是哭了起來,而元善看梁桦這樣,不由得又放軟了語氣,仔細地解釋了一遍。

“我怎麽會想納她當姨太太呢?我都不喜歡她,只把她當病患而已。”

梁桦聽完,情緒漸漸穩定下來。

“桦兒,我看你就是想多了,人家錢小姐壓根就對我沒那個意思。”

聽到這話,梁桦霎時一拳錘到了元善胸腔,“你還說沒有,”她語氣急了起來,“你那雙眼是擺設嗎?人家三番兩次獻殷勤,現在你還與我扯謊?”

“我真沒有。”元善冤枉,錢珍珠除了向他求助,哪還與他調情?元善好一番安慰,梁桦才終于信了他的話,元善覺得這事比坐診看病還累,于是歇了歇,說起別的事情,“桦兒,我們搬去與弟弟一道住吧。”

梁桦擦掉面上的淚,“為何?”

元善像是不好意思,“你不是說錢珍珠對我有意……”梁桦瞪眼看他,元善撇開眼神,繼續說:“想必她知道了我們住在基地,然後會時常來找我,這會給基地帶來麻煩。弟弟住在稻花村邊上,他與我說過了,那邊還有兩間屋子,知茂知荷只有周末回來,暫時是夠住的。”

話畢,元善又想了想,“之前我們向鄭委員保證說借住一時,如今村裏算安寧,我們沒有理由一直住在基地,還是早些搬出去比較好。”

元善這話梁桦雖覺得有理,但她還是撫了撫隆起的小腹,心中煩悶,自從來到山俞,他們一直居無定所,這種缺乏安定的感覺讓梁桦覺得焦慮,不敢真正放下心。

梁桦無可奈何地嘆了一口氣。

元善與基地長說了搬出去的事,基地長直接說元之荞想要他們留在基地,元善思索一會,仍是堅持搬出去。

鄭委員尊重元善的想法,表示元善要是遇到了什麽難事,盡管可以來基地找他們。

“我們很喜歡之荞,她的才能也幫助了我們很多,所以元大夫你不要有負擔。”

元善有些感動,握住了鄭委員的手,“我們會的,謝謝你,鄭委員。”

第二天,元善先找元安,說要了搬過來的事,元安自然同意,葛莉兒懷着孕,要是大哥這個大夫在,他也能安心一些。元安主動表示他願意搬行李,而元家絕大部分行李都被小春裝在驢車上,假裝是從城裏運來。

交代了元安後,元善又去找錢珍珠。

錢珍珠看到元善,雙眼頓時盛放出柔情。元善這才認真地看着錢珍珠,果然發現了梁桦說的那種感覺,他有些不自在,快速切入了正題。

錢珍珠把信件拿了出來,她還想說什麽,元善卻很莫名地說了一句,“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我珍重我的妻子,雖未許下諾言,但我不會令她心傷。錢小姐正值妙齡,多的是兒郎欽慕,想必将有一段好姻緣。”

元善從沒說過這樣的話,說完他自己都起了一身雞皮疙瘩,怎麽都自然不起來。他站在原地待得難受,于是話畢,轉身就跑,而錢珍珠被當面這樣說,頓時惱得不想把另一個包裹交給元善了。

本想帶着元善再走一段路去拿包裹,而現在,錢珍珠怨恨地看着元善的背影,呵,裏面的法鈔她只拿了一張,如今全都是她的了,還有那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就算是扔掉,她也決計不會還給元善!

元善心驚膽戰地回了基地,梁桦看他跑得滿身是汗,忙問他發生了什麽。元善不好意思說,只說自己直接拒絕了錢珍珠,“桦兒,以後你就不要再擔心了,我已挑明态度,想必錢珍珠不會再找來。”

梁桦忍不住笑,“你怎麽說的?”

“咱們快收拾東西吧,你身子重,就不要拿東西了。”

“你與我說說,到底是怎麽說的嘛。”

“……”

北城。

元之荞向附近的花童買下了一整籃玫瑰,她打扮得很樸素,學着花童的模樣,将籃子背挎在身側,準備到處溜達,然後原價賣出。

“賣花咯,先生小姐,請您看看花。四角一枝紅玫瑰,買十二枝只需五塊大洋,風有約,花不誤,買花送情人,年年歲歲不相負。”

“等等,小妹妹你是不是算錯了?十二枝,應是四塊大洋八角才對。”

元之荞仰頭看向說話的男人,男人很英俊,濃眉大眼,五官俊朗清晰,看着她的目光不帶嘲弄,反而帶着友善,最重要的是,這人的穿着,以及手上卷着的報紙,與隼的描述恰好一致。

元之荞笑了,把花舉了起來,“沒錯的先生,我的玫瑰花就是五塊十二枝,您要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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