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77:我恨你
荼靡 77:親愛的爸爸我恨你
張輝自首,承認了他和賀茂山私下處理肖芸屍體,但他堅稱,是他跟舒童脅迫賀茂山所為,企圖撇清賀茂山的責任。
而姜烨被警局放了出來,原因是他只是幫舒童聯系了賀茂山,但對其中內情一無所知。
是的,一無所知,這是陸瑤對上面的交代,這也是她可以為她們所做的,最後一件事。
肖芸屍體的疑情已調查清楚,黃志君的案件有了充足的證據後,調查進行得非常快。
當一個人失勢,被更大的靠山抛棄後,他也如蝼蟻般不值一提,大廈一朝将傾。
而張輝的案件審判,迎來了小小的轉機。
就在張輝自首後不久,莫季紅将一個視頻交給陸瑤。
舒童臨死前本想寫一封自白書幫張輝求情,但她擔心警方會誤認為這是她受脅迫所做,于是錄了視頻。
視頻裏她穿戴整潔,眼光堅毅,情緒平靜。
她先在開頭聲明自己現在精神狀态良好,且未受任何外界因素影響下錄制。
之後,她明明白白交代了自己所做的一切,并為張輝求情,聲稱自己才是主謀,而張輝不過是聽從她的指示而已。
視頻的有效性,只能供法官來量裁。但主犯和幫兇的劃分,一定程度上也許能幫到張輝。
張輝面對自己未來可能發生的一切,都表示坦然接受。
如果只需要犧牲他和舒童,就能換取所有受害人的清白和正義的重回,讓黃志君接受應有的審判,他就覺得自己沒白活一場。
陸瑤曾問他,這樣的代價,真的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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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輝只回了一句:終于心安了。
黃志君的案件被定罪公示後,林岚也完成了她跟張輝許下的約定。
她将多年前陳景薇的故事完整地呈現于大衆面前,掀起了議論紛紛,有人嗟嘆,有人惋惜,有人無所謂,有人懷疑。但陳景薇不再是那個多年前孤零零死在鐵軌的無名人士,而是有故事有委屈,活生生曾存在過,且期待活下去的人。
與此同時,舒華和黃志君一樣,也迎來了自己的審判。
但舒華的審判,跟陳景薇和李慧倩無關,是他的經濟問題,可他也是殺害她倆的“劊子手”,林岚的報道,讓他那些不被法律定罪或找不到證據的行為,成為大衆公認的罪行。即便他只因經濟犯罪被判刑,可他所接受的輿論審判,卻包括了所有。
這也算是另一種定罪吧。
舒華在自首前和他的第三任妻子辦理離婚,等她們母子在國外安頓好一切後,才走入警局。
他的第二任妻子,方堯的母親,從未去監牢看過他一眼,但她從報道中了解到了一切。
探望過舒華的,只有他的第一任妻子,舒童的母親胡秋,還有記者林岚。
林岚始終不明白為何舒華會突然放棄一切,抱着同歸于盡的必死之心去自首。
她作為記者的好奇心勾得她輾轉反側,最終決定去見一見舒華,親自了解一下。
沒想到,在探視室,舒華看到林岚,卻露出一個笑容。
他對她絲毫不陌生。
“你果然會來。”
林岚笑了笑,“也只有這時候才能見到你。”
其實,舒童案發生後,她多次想去采訪舒華,可無一例外都被拒絕,她一直連舒華的面都沒見上過。
如今終于見面,卻沒想到是在這樣的情況下。
“那你知道我為什麽來?”林岚問。
舒華一副了然于心的樣子,“你想知道臉皮厚又惡貫滿盈的人,為什麽突然良心發現,洗心革面?”
林岚看着他,點點頭。
“我沒有良心發現,或許有,但不多。”舒華自嘲地笑笑。
“舒童威脅我的。她那個幫兇前一陣兒給我送了一封信,舒童寫的,她跟我說,如果不去自首,交代自己和黃志君的罪行,她有的是辦法搞得我聲名狼藉,而且她說即便她死了,也有辦法一輩子纏着我們一家,至死方休,如果我想要我的妻子和兒子後半輩子的安寧,那就自首。”
舒華說起這一切,絲毫不憤慨或者仇恨,反而覺得有點好笑,“是不是很滑稽,我的親生女兒,想讓我坐大牢。還不惜一切地詛咒我,她竟然如此恨我。”
舒華的頭發華絲盡顯,有一滴小小的淚珠從眼眶落下。
“她說,我是她在這個世界上最恨的人,她的死,我才是真正的殺人兇手,她說她比恨黃志君還要恨我,因為我是父親,我在這個身份上毀滅了她。”
舒華再也說不下去,他哽咽着,最終痛哭流涕。
舒華有過良心不安的時刻嗎?他時刻都有,但他也改不了自己自大又任由欲望吞噬的劣根性。
他曾以為他對舒童,這個女兒的感情,已寡淡到自己都感受不到。
可當他看到那封字字控訴自己的信時,卻心痛到難以複加。他想過自己的女兒因為家庭破裂的關系,會反感自己,可她是他的女兒,他們是心連心的血脈,所以他願意在危機時刻,幫女兒擺平一切,比如李勝的事情。
可即便如此,他的女兒還是對自己恨之入骨。
這份恨意,延續到她的死亡,那封信像是她的泣血之作,舒華從信中讀出了血腥味,那是舒童的血,更是她以字句為刀,深剜他心髒的血。
林岚後來幾經波折,得到了舒童給舒華寫的那封信。
親愛的爸爸:
你好。
我恨你。
這麽多年,我終于能把這句心底最真誠的話送給你。
如果有來世,我願意用所有的一切去換取不再做你的女兒。你讓我感到恥辱。
曾經的你,是我的天,是我的大樹,我以為能夠依靠你,在你的蔭蔽下健康快樂的長大,你不是說,給我起名為“童”,就是想讓我永遠像孩童一樣天真單純快樂嗎?
可你知道嗎?是你親手殺死了我的童年,甚至毀了我的一輩子。
我永遠不會原諒你,到死都不會,如果某天地底下我們相見,請你裝作不認識,離我遠去,這是我對你的期盼,也是我對你的詛咒。
我的手裏掌握了你大量貪污受賄的證據,給你條明路,主動自首吧,給自己留下最後一點臉面,否則,我連帶你的妻、子,會讓他們也遭到報複,讓他們社會性死亡。
你或許覺得我在說笑,但我并沒有,等你收到信時,應該會明白我的決心有多大,大到我甚至可以獻出自己的生命。
我還有什麽可怕的呢?
對不起,我不該對無辜的人下手。可你呢?你又放過了那些無辜的人嗎?
所以,我會派人盯着你,給你一周的期限,如果不自首,後果自負。
你是我的父親,你的身份我永遠擺脫不了,而正因此,我必須死。
最後的最後,希望你身體健康。
你的女兒:舒童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