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5章
我對自己的社交能力還是有比較正确的估計的。
我是個社恐——确實是,不過我的社恐并不是因為我缺乏社交能力。
相反,其實我很擅長溝通,而且我很清楚每句話都會産生什麽樣的後果,也能很敏銳地感知別人的情緒變化。
我只是懶得社交。
“做不到”還有“做得到只是懶得做”之間差距還是蠻大的。
社交這種事在我心情低落需要向外尋求支持和慰藉的時候很有必要,但是更多時候社交是被動的,給我帶來的是疲憊。和好朋友交流尚且都得注意,大多數的社交其實都是和不怎麽熟悉的人進行,我得考慮對方的心情,琢磨話語的措辭,避免有些話會給自己帶來不良的影響和後果,和和氣氣地保持高漲情緒社交之後,我得花好長一段時間獨處來恢複。
好累啊,那還不如去做社恐……
至少很少會有人會強迫一個“社恐”出來進行社交,我也能擁有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去做我喜歡做的事情。
都說了我是貓系宅女啦!
盡管如此,我現在的表現和社恐一點也挨不上邊,畢竟在火車上掌握話題走向和聊天節奏的都是我。這倒不是因為我馬上就把車廂裏的各位當做好朋友、也并不在意這場社交消耗的能量了,相反,這場社交是我無法逃避的“必要社交”。
如果真的把我丢到一個陌生的環境,我絕對不會一上來就自閉。我必須要先給周圍的人留下一個“這個人很開朗但是也不太好惹"的印象,這樣之後我在這個新環境裏做什麽事情都能更方便一些,也可以非常順當地自閉了。
這是在打基礎嘛!
而且和這幾個人聊天也并沒有特別費勁。
莉莉是個相當外向又教養良好的女孩子,和她聊天并不需要太特別注意什麽,她自己就能很心領神會地理解我每句話背後的潛臺詞,之後也自然而然地一起和我照顧盧平和斯內普的情緒,為我分擔了很多。
盧平比較腼腆,我知道這是因為他狼人的身份,不過他并不排斥和人交流。只要加以适當的引導,他也能很自然地加入我們的話題,只是相對來說話會比較少。我發現他觀察別人情緒的能力也很強,偶爾在斯內普不吭聲的時候他會很小心地觑他的臉色,然後在之後說話的時候措辭更加小心。
沒事,盧平,無論你說啥斯內普應該都是那個表情。
至于斯內普……
斯內普……
……
唉。
一想到他,我的尾巴就無精打采地垂落下來。
上輩子的我非常熟悉《哈利波特》系列,在意識到我穿越到了魔法世界後,我立刻調動我的所有記憶将主線劇情還有關于克勞奇一家的情報都回憶了出來,然後用只有我能看懂的加密中文寫到本子上,以防之後忘記。
在回憶的過程中,我把HP的劇情從一百年前戈德裏克山谷一路盤到1997年伏地魔被他自己的阿瓦達索命反彈暴斃,然後确定了三件事。
第一,憑借我對劇情的熟悉,我要讓我自己和爸爸媽媽好好活下去。
第二,絕對不要摻和鳳凰社和食死徒之間的大戰,也絕不亂發善心想着要拯救誰誰誰,我必須要保命。
第三,我當年看HP的時候真的很喜歡斯內普,我把關于他的事情記得清清楚楚。
和巴蒂·克勞奇有關的第四部 《火焰杯》劇情我都忘得差不多了,也就記得三個項目的內容,聖誕舞會還有最後在小漢格頓墓地伏地魔複活,更多細節都是模糊的,我甚至忘記了僞裝成瘋眼漢穆迪的小巴蒂·克勞奇究竟是什麽時候殺死的爸爸。
但是我甚至記得“斯內普最痛苦的回憶”裏他是怎麽和詹姆斯、小天狼星打架的!
當時是詹姆斯先用了一個“除你武器”,然後小天狼星一個“障礙重重”,“清理一新”,最後是“倒挂金鐘”——
見鬼了,我連專業課內容都忘了不少,記這種東西是要做什麽?
總之我只是想說明一下我對斯內普這個角色的好感非常高,但是當他成了一個活生生的人,并且站在我面前之後,我反而清醒了許多。
因為他并不是我喜歡的那個已經完成了的角色,他只是個11歲的男孩子,因為來到新環境而充滿警惕,并且拒絕了我的示好。
我沒什麽繼續喜歡他的理由,也沒有必要繼續熱臉貼冷屁股湊上去非要舔着他和他打好關系。我們只要維持正常而且并不互相敵視的普通同學關系就足夠了。
……
“克勞奇。”
我的耳朵“蹭”地豎了起來,尾巴突然開始猛烈搖晃,整個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對面那個出聲叫我的男孩子身上。
而斯內普好像也被我吓了一跳,他不知道為什麽表情有些僵硬,視線往我旁邊移了一寸,猶豫地問:“你……養過狗嗎?”
嗯?
這是什麽問題?
莉莉好像也有點驚訝,她看看斯內普,然後又看向我,滿臉疑惑:“為什麽要問伊芙琳有沒有養過狗?”
我也覺得很奇怪:“沒有啊,我家沒養過寵物,這次上學我也沒帶寵物。”
斯內普抿了一下嘴唇,他移開目光,小聲嘟哝了一句:“随便問的。”
但是他主動和我搭話了哎!!!
我馬上把剛才“算了和這人保持普通同學關系就行了”的想法抛到腦後,高高興興地拍打着尾巴接着這個話題往下說:“我其實很想養寵物來着,但是我爸爸不喜歡毛,他說他以前上學的時候室友養過貓,一到夏天就到處掉毛,就連他的校服和床單上都是。他說我不可以養帶毛的寵物,蟾蜍倒是可以,但是我不喜歡!”
斯內普用很奇怪的眼神看了我一眼:“你不掉毛嗎?”
我:?
莉莉&盧平:?
這,這問題……?
我摸了一把頭發,然後又心虛地悄悄摸了一下尾巴:“人類平時都會正常脫落毛發,我平時肯定也掉啊,不過這種程度的脫落應該還不到惹怒我爸的程度……”
不,其實我掉毛。
一到夏天我的尾巴也掉毛。
但是這有什麽辦法!我爸又不能把我的尾巴鋸掉!所以他只能特別暴躁地讓我家的小精靈閃閃拼命打掃,每天我媽媽都會花五分鐘左右的時間給我的尾巴梳毛,梳下來一團一團金色蓬松的毛毛。
我懷疑我自己的阿尼瑪格斯其實是只長毛金漸層。
金漸層也不錯啦!總之不要是矮腳就好,我怕這樣以後我會長不高。
看起來斯內普好像對我的回答沒有很滿意,反正他的表情是這樣的,但是之後他沒再說什麽,只是聽我和莉莉讨論哪種寵物比較好。
我在貓貓狗狗方面很有研究的啦!
“不過比起那種小型毛絨絨,我更喜歡大一點的毛絨絨!”我比劃着,“貓貓的話最好是大只的西伯利亞森林貓或者布偶,狗狗的話就是中型大型犬——金毛!伯恩山!邊牧!!!哦哦,對,還有那種狼犬——我也很喜歡狼狼的,感覺威猛又給人安全感,抱起來一定特別舒服。”
盧平渾身一僵。
我希望他不要想太多,我只是真的喜歡狼。
斯內普的反應也有點不對頭,我每報一種貓狗的名字,他就看我一眼,表情若有所思,好像真的認真在想以後要養什麽樣的貓貓狗狗一樣。
難道未來封心鎖愛的斯內普教授在小時候其實也是內心柔軟喜歡小動物的少年?
窗外的天色漸漸變得昏暗,車廂裏的燈亮了起來,我知道,我們很快就要到霍格沃茨了。
斯內普和盧平站了起來,他們把車廂讓給我們兩個女孩子換校服。我和莉莉相對着有些不太好意思地笑了笑,然後從行李箱裏找出了各自的校服——我花的時間更長一點,因為我箱子裏亂七八糟的東西太多,我甚至還找到了一根我媽偷偷塞進去的粘毛器。
穿上霍格沃茨的校服之後,我趁莉莉不注意,悄悄地把自己的尾巴從校服後面解放出來。我的校服是特別定制的,不如說我的所有衣服都是特別定制的,在背後都有可以把尾巴掏出來的小洞。
甩了甩尾巴,我忍不美美地原地旋轉了一圈。衣擺寬大的校袍随着我的動作飛揚,我快樂地拍拍自己的側腰,笑容滿面地說:“從今天開始我就是霍格沃茨的學生啦!”
莉莉也被我的情緒感染,忍不住笑了起來:“對,我們就要在魔法學校上學了……你怎麽看起來比我都開心,我以為只有像我這樣以前沒有接觸過魔法的學生才會這麽興奮呢。”
我只是嘿嘿笑着,沒有回答。
當然啦,我以前也沒有接觸過魔法。我可是當了二十幾年的麻瓜之後才終于成為了一名女巫,在人生重啓過一次之後才得來這次特別珍貴、奇跡一樣的機會。
我和莉莉一起走出車廂,把換衣服的空間留給外面的兩個男孩子。
外面走廊的氣氛好像有點尴尬。斯內普壓根兒不跟盧平說話,盧平也不敢和他搭讪,兩個人就這麽不尴不尬地隔着好幾步遠的距離呆站着,直到我們出來之後才松了口氣。
不知道為什麽,在經過我們走入車廂的時候,斯內普又往我身上瞟了一眼。
怎麽了?
是我衣服穿得不對嗎?
我趕緊扯了扯莉莉,小聲問:“你幫我看看我的衣服有沒有出錯的地方。”
莉莉上下打量了我一圈,說:“沒有啊,挺正常的,領帶也沒歪。”
那斯內普老看我幹什麽?
……他不會是喜歡上我了吧?!
大驚失色!
作者有話要說:
寶貝你想多了,他只是覺得你能把尾巴掏出來還挺厲害
斯內普(琢磨):金毛……伯恩山……邊牧……她是哪種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