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四十二、遇痞

第43章 四十二、遇痞

“當然有。”

見毓華一臉驚詫的樣子,常歡微微一笑,伸手拍拍她腦門:“我不會跟別人說的,姊姊也要替我保密哦。”

“在哪兒?”

“這個嘛,我暫時不能透露太多給你,這是對你的保護。”說着常歡又伸出兩根手指做出盟誓的樣子,“不過我保證,這筆錢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會動用。”

常歡告訴毓華她已想好法子,準備編造個關于寶藏的假消息,适時放出去。

因為眼下軍中知道寶藏一事的人并非少數,縱使老徐現在是泥菩薩過江,但難保不會另有他人亦起歹念,追蹤她們,并給她們帶來危難。

毓華點點頭,細細打量着常歡。

經過這短短幾天在鬼門關走了一遭,這孩子變得頭腦清晰,意志堅定,時時陷入沉默,一改從前“黏人精”的習氣。

一開口,說出的必然是深思熟慮過的想法。

一夜之間,就如同她背上的那只蒼鷹,長出堅韌的羽翼。

“你長大了。”毓華不禁感慨。

常歡聽了這話,也轉頭直勾勾看着毓華,十分認真地說:“我不是說過,我長大了一定會保護你的。”

這話從前常歡講過不止一遍,那時以為她在開玩笑。

可仔細回想,她從沒在自己面前說過任何一句荒唐的話。

而很多事情,看似只是玩笑話,卻飽含着她的一片真心,很多承諾,看似孩子氣,但最終也一一實踐完成。

這孩子自有她的主意。

“我們和淩有喜一起去看水中花嗎?”

“聽姊姊的,如果想和她同行就一起,如果不願同行,等到了一個稍微安全的地方,和她分開就行。”

毓華點點頭,她知道這次常歡能逃出生天,與淩有喜合作分不開。

一路走來,也算有了生死之誼,并且也知道她之前也為老徐所迫,共同的敵人成就了暫時盟友。

可是她和常歡心知肚明,淩有喜不願回鄉繼續從事被他人“借腹生子”的老本行,和那幾個同行的老鄉并不是一顆心。

說不定是被脅迫着來問老徐要錢,她便借力打力,讓老徐和這幾個同鄉對上,相互厮殺,借力打力,而她趁機逃出生天。

可從老徐那裏敲得的錢呢,自然一分也不少的落入她的荷包。

這姑娘手段潑辣,心機深沉,而這幾天同路閑聊,淩有喜言談中總無意中透露出來的,想改變命運,往上攀爬的“鴻鹄之志”也讓毓華覺得心裏惴惴,不像是同路人。

但是現在分道揚镳未免太早,畢竟還需要相互合作和借力。

“那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說吧。”

“明白了。”常歡說着,忽然向毓華轉過身來,毓華心裏微微一動。

這幾天風餐露宿,有時在外面的破廟破屋住一晚,都是三人擠擠挨挨湊在一起。又或偶遇打尖的機會,也都是三人躺在通鋪上。白天持久地奔走耗散了大半精力,大家都是腦袋一沾上枕頭就睡着,難得有像今天這樣和淩有喜分開獨宿的機會。

毓華伸出手來,輕輕撫摸常歡的鬓邊,又碰碰她的小臉,滿心都是疼愛和憐惜:“還記得我們一塊從常德去西北的路上嗎?”

那時也像今天這樣兩人睡一個被窩頭,“你就像是我剛撿的小貓。”

分都分不開,只曉得纏在自己身上,貪戀那一點屬于人的溫暖。

不過大半年的工夫,就長得這樣齊整了,臉上也褪去稚氣,像個小大人。

毓華望着常歡,沒有窗簾的簡陋小屋裏,月光的清輝透過窗棂灑了進來,給常歡的臉上敷上一層柔和的清霜。

“謝謝你常歡。”毓華說了半句話,還有那沒說的半句。

謝謝你讓我懂得了做母親是一種怎樣的滋味。

毓華張開雙臂,“想不想回到那時候?”

可常歡居然沒鑽進她懷裏,依舊直勾勾凝視着她,半晌,從被窩裏伸出一只手,溫熱的小手覆在毓華臉龐上。

就像小貓柔軟的爪掌挨過來,毓華不由自主閉上眼,輕輕蹭着這只小手。

“姊姊,你瘦啦,你也累壞啦。早點睡覺。”

常歡說着收回手,翻了個身,自己蜷成一團,将背脊對着她。

她聽到常歡的呼吸從最初的急促到漸漸的安寧、低沉、平緩,再到最後,十分踏實的睡着了。

毓華将被子一邊往前送了送,嚴嚴實實覆上常歡的身軀。

真好。她的心裏湧起一陣寶貝失而複得的慶幸。

她伸手,輕輕搭在常歡的肩膀上,默默祈禱:主啊,請不要讓災難降臨在她身上,再大的風雨只消落在我頭上就行。

就讓這孩子遂了她的心願,長成她自己所期望的那樣。

從今往後,請讓我們長久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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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起來,常歡正在院子裏刷馬,為南枝洗去風塵,毓華則在收拾行囊。

淩有喜一大早出去了,回來時拿着兩件農婦的衣裳,讓毓華和常歡換上。

多日逃難下來,她們早已洗盡鉛華,打扮得很樸素了,但在淩有喜眼裏,遠遠不夠,她說尤其是毓華,即便衣着素樸,可在人群中一眼望去還是很出挑。

淩有喜拉着毓華到了竈房,抹了一手鍋底灰在毓華的臉上塗抹開,拾掇了半天才略顯滿意地點點頭:“嗯,這才不像個讀書人了。”

“你把我扮成燒火丫頭也未免太誇張了。”毓華低頭看看自己:“會不會欲蓋彌彰?”

淩有喜不太明白“欲蓋彌彰”是什麽意思,繼續皺着眉頭:“你出去還是別開口了,一開口就露了你的身份。”

毓華無奈地笑了笑,剛想說什麽,卻見淩有喜臉上神情變幻,一副欲言又止的樣子。

“怎麽了?”

“我剛出去問老夫婦借衣服,路過那間上鎖的房,發現窗子開了個縫……”

“是有人進去過?”

淩有喜搖搖頭:“應該沒有,估計是木頭老化,潮濕後榫卯自己掉了。不過,”她頓了頓,“你猜裏面有什麽。”

“是什麽?”

“兩個箱子沒有上鎖,滿滿當當裝着的都是爆竹和鞭炮。”

毓華微微一怔:“是嗎?老夫婦不是說他們兒子是個讀書郎嗎?”

淩有喜摸着下巴:“是啊,不過這是人家的秘密,我們瞧見了也當不知道吧。就跟你說一聲,出門在外,咱們多顆心眼防備着。”

毓華沉吟片刻:“本想在這裏多歇兩日,不過我想現在這個時局,還是趕緊上路吧。”

一番商議下來,為安全故,最好的辦法就是躲在屋子裏不出去,等休息停當後即刻上路。

屋子裏不缺炊具等一些基本生活設備,淩有喜就表示一如前幾日,還是由她去問鄉人讨要菜蔬米面,順便問清楚周邊路線。

哪知道淩有喜這一出門便沒回來,眼看大半天過去了人還沒回來,毓華着急起來,立刻到隔壁的農人夫婦那裏去打探一下。

沒想到夫婦倆一見毓華就問,淩有喜怎麽還不過來拿東西?

原來,兩小時前,淩有喜确實來見過夫婦倆,讨要一些米面菜蔬,好心的農人夫婦一口答應,家中本來備用口糧并不多,還是給她們檢省了一些出來。

不過新鮮菜蔬不多,夫婦倆遂指點淩有喜去村口集市采買一些,這時間剛好夠夫婦倆給她裝上米面幹糧和調料,等她買了菜回來時順趟帶上。

“照說離得不遠,去買菜應該早就回來了?”農人夫婦倒是好心,為淩有喜的安危挂着懷。

“沒事,嬸子,大叔,我們這位朋友就是個小迷糊,約莫又走岔路了。等我們去尋一尋她,無妨的。”毓華笑着。

可一出農人夫婦家,她臉色就黯淡下來,略一思索就先回到院子裏。

從裏屋翻出頭巾包裹住自己,一番喬裝後,叮囑常歡留在家裏,以防淩有喜回來。

常歡見毓華行色匆匆,這會兒又急着出門,早已察覺不對勁,見狀立刻打斷她:“留張紙條在家裏就行了,我跟你一起去。”

說着不容毓華反對,她将貼身存放的匕首拔出檢視了一下。

匕首在冷冽的陽光下泛着寒光,常歡滿意地點點頭:“寶貝很在狀态,不用磨,可以直接用。”

自從這次從死人堆爬出來,常歡養成了一個好習慣,利刃不離身。

毓華明知在亂世之中,常歡這種尚武的個性只有好處,吃不了虧,可她心裏仍不時泛起莫名的酸澀和難受。

這世道真夠諷刺的:現在大人居然要靠孩子保護才能出門,而這個孩子也只有變得冷血無情才能保護自己和親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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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村口的菜市場,發現市集早就散了,一個菜販子都沒有,地上到處散落着殘葉剩渣。

毓華正覺得奇怪,忽見前面的磚土房後走出來三四個男人,穿的是清一色軍服,不過肩章和袖章上刺的番號卻委實奇怪,軍服基色明明是西北軍,但這番號毓華從未曾見過。

那幾個男人看見毓華和常歡,顯然也吃了一驚,雙方都站住了。

有個年齡略嫩點的,大概是個炊飯的,滿臉都是煤黑,除了兩只眼睛晶亮亮。他正用這對晶亮亮的招子目不轉睛地盯着二人。

常歡見對方神色有異,悄悄将手撫向後背腰間的護身匕首。

與此同時,毓華也警覺起來,不由自主上前幾步,挺身擋在常歡跟前。

“五、五夫人……”那個小兵忽然鼓足勇氣,張口叫住二人,說着一口濃重的土語,“大小姐……”

毓華瞬間頭皮發麻,心裏往下一沉。

這時其他三人也認出她們來了,有個年長的上下打量着毓華和常歡,突然興奮地擡起一腳踹向那小兵屁股,踹得他往前直打跌。

“你小子看楞了!還不快去通報參座,說找着這兩個女人了!”

毓華心中咯噔一下,當下拉起常歡,趁着幾個兵還沒動身之前立刻抓着常歡的手往回便跑。

“別讓她們跑了!”身後傳來老兵粗噶的嗓音,幾人一擁而上,将毓華和常歡圍攏起來。

老兵上前,笑嘻嘻地看着二人:“夫人,您跑什麽呀。參座正急着找您,把您朋友都請走了。難道您不想知道她現在的情況?”

果然冤家路窄,淩有喜怕是半道碰到老徐了,難怪失蹤了。

現在知道是怎麽回事了,但是千萬不能着急。

毓華說服自己鎮定下來,一瞥眼卻瞅見常歡已微微弓起身子,一手握緊了匕首,随時就能出鞘。

就算她會兩手功夫,又怎是眼前這幾個大男人的對手。

毓華不想讓常歡吃虧,轉過頭來,看着那為首的老兵:“我朋友在哪裏?”

“您跟我們去一趟,不就知道了?”

“我不想走,走不動了。”毓華冷冷地看了眼老兵,轉身走向路旁的一個石墩子,施施然坐下,又看了眼常歡,“你還杵着做什麽?走了這麽些路,不累嗎?”

常歡會意,也坐到了毓華身旁,握起了拳頭,在毓華肩頭捶打起來。

“姊姊,讓我給您捶捶,解解乏。”

“好孩子,真乖。”

兩人這番一唱一和的舉動倒把這幾人看傻了。

見老兵一臉錯愕,毓華玩着手指甲,閑閑地道:“老徐現在已經是叛軍了,布告貼得到處都是,你們還打算跟着他一條道走到黑嗎?”

衆兵越發怔愣,相互看了彼此一眼。

那為首的老兵沉着聲道:“那是我們自己的選擇,夫人不必替我們的前途操心。還請您和大小姐跟我們走一趟。”

毓華大聲道:“我說過,我累了,現在不想走。”

老兵陰沉着臉:“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說着他一揮手,讓身側兩個兵上前一步,“還不快請夫人和小姐上路……”

另兩個士兵剛伸手向前,但聽“嗤”的一聲,眼前白光一閃,常歡拔出匕首,手一揮,不知怎的,就将一名士兵的袖口刺裂了。

“你手再敢伸過來一寸,下次斷的就不是袖子了。”常歡抽刃還鞘,“誰教你們敢對我姊姊無禮。”

兩個動手的士兵僵立當場,轉頭看向老兵,老兵望向毓華,一時倒不敢輕舉妄動了。

毓華冷冷一笑:“既然喊我一聲夫人,還望你們知些禮數。不然,就算我和參座再怎麽不對付,我們也算是他的家眷,你們不如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

這時,只聽有人在旁勸阻:“大哥,夫人她們說的是,不如就讓她們在這裏歇個腳?”

竟是先前被老兵踹了一腳的小兵。他爬起來後就一直站在旁邊,不敢近身,這會兒得了機會插嘴,居然仗義執言。

老兵惡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對她們忠心!怎麽,果然是她們的歌迷……”

那小兵忙低下頭不敢回答,而那老兵說到此處,眼神突然閃了一下,他轉過頭來,一改方才的兇神惡煞,陰恻恻地笑起來:

“我倒是忘了,夫人和小姐可是百年難見的金嗓子。今天真是我們大夥兒的運氣,不如請夫人和小姐為我們唱一首助興,如何?”

“不唱。”毓華口吻淡然,卻語意堅決。

“夫人,你看我們幾個可都是你的歌迷,只要您唱一首,我們就讓你們在這裏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請你們去見參座,怎樣?”

“不,我不願。”毓華依舊冷臉看着他。

老兵向前一步,慢慢從肩上取下了一杆元年式長槍,常歡立刻打起精神,緊持匕首,另一手不自覺地将毓華擋在身後。

老兵笑笑:“大小姐,你也是懂軍火的人,是你的匕首快,還是我的子彈快,你應該比我更清楚。

“你敢動我們一根汗毛試試?!”毓華厲聲道。

“夫人,想知道參座給我們下的命令是什麽嗎?”老兵似乎一點都沒被毓華震懾到,他臉上的笑意更濃了,“他說,捉活的!所以,您懂了嗎,他可不在乎你們斷胳膊缺腿!”

說着老兵陡然将槍上膛,瞄準了常歡的腿,陰恻恻地喝問:“唱不唱?”

周圍氣氛一時凝滞,小兵為老兵氣勢所懾,似乎也不敢再開口了。

“哦,不對。你們二位中…好像是大小姐唱得更好聽,”老兵說着轉頭看向年輕小兵,“是不是?”

小兵呆呆地看着老兵,不知道該怎麽回答。

不過老兵并不打算讓他回答,而是自顧自移動槍口,對準了毓華的雙腿,赫然擡頭看向常歡:“大小姐,開個嗓,賞個臉呗?”

常歡死死盯着老兵,她眼中積澱着的寒光一層層泛着霜凍,眼見寒霜即将撲面襲來。驀地,她輕輕一眨眼,将眼中的寒意全盤瓦解。

常歡彎起眼,笑眯眯地說:“想讓我唱,我就唱呗,幹嘛那麽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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