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第29章 第 29 章
鄭志對這句話耳熟能詳, 他深知在許多案件中,警察的工作并非總是先搜集證據再去追捕兇手,而是先鎖定嫌疑人, 然後圍繞他們搜集證據。
盡管這種方法容易導致“先入為主”的偏見, 有時也會将調查引向錯誤的方向, 但不可否認,它在效率上往往出奇制勝。
“我們最初産生這個念頭時,很快就自我否定了。如果宋天辰是兇手,那麽劉明月提到的那個跑進巷子救人的男人又是誰?宋天辰不可能同時完成殺胡瓊燒衣服和跑出巷子。我們詢問了将近三百人,無一人承認。這個人做的是英勇之舉,按常理不會隐瞞。劉明月堅稱是宋天辰, 宋天辰自己也承認, 這幾乎成了鐵證。我們沒有理由去懷疑。”
他的手指輕輕敲打着桌面, 發出有節奏的聲響。
“但是, 當案件一次又一次地走進死胡同,我們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将這個想法提出來。讨論得越多, 越覺得宋天辰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首先, 他有足夠的時間燒毀衣物再返回胡瓊的屍體旁。其次,那晚他穿的是一雙破舊的足球鞋,起初我以為是因為下雨弄髒了鞋子, 但後來想到,他那麽有錢, 即便鞋子髒了,也不會穿得如此破舊,除非他燒完高跟鞋後來不及換上自己的鞋, 從空置的拆遷房裏随便找了一雙舊鞋。”
“最後,劉明月本身有輕度近視, 案發時是夜晚,由于電路問題,路燈有幾盞沒有亮,她與那個男人只是擦肩而過,并沒有面對面交談,她很可能根本沒看清那個男人的樣貌。”
鄭志的手指停止了敲打,他的眼神變得更加銳利。
“宋天辰符合我們對兇手的所有側寫:學過搏擊,體型偏瘦,身高在一七三到一七七之間。我們在調查中還發現他的性取向與常人不同,這導致他與父親的關系非常緊張。”
他說到這,話鋒一轉:“但是,還是那句話,如果宋天辰是兇手,那麽這個案子裏就丢了一個人。”
齊莫揚的眼中閃過光芒,他突然提高了音量:“車主,那人應該就是車主,查車啊。”
“第一時間就查了,那輛停在路邊的奧迪車,就是宋天辰的。”鄭志的回答平靜而無奈。
齊莫揚怔住,片刻後,他的聲音再次響起:“我記得在胡瓊手裏發現幾根假發,只找到燒了一半的風衣和高跟鞋,假發呢?肯定藏在那些平房裏了。”
“我們把那一片區域全翻了一遍,就差派挖掘機了。假發是最最重要的證據,那上面極有可能提取出兇手的DNA。”他的聲音漸漸低沉,仿佛在自言自語,“結果,跟那個男人一樣,假發也憑空消失了。”
齊莫揚皺眉,他的腦子快速轉動起來,試圖拼湊起這些零散的線索。
“有可能車邊站的是宋天辰朋友或翠峰員工,聽到聲音後跑進去,他協助宋天辰燒毀衣服,再把假發運出去。”
鄭志搖了搖頭:“我們也想過,也往這個方向去查了,但所有可疑人員都有不在場證明。而且,只燒衣服不燒假發,這明顯說不通。”
這也查了不對,那也查了不對,齊莫揚不免疑惑:“照這麽看,宋天辰确實不像兇手。”
鄭志笑了笑,無奈攤手:“連你也這樣說,老百姓更加這麽覺得了。就在我們對案子一籌莫展時,在宋家運作下,胡瓊和宋天辰都被授予見義勇為獎。宋天辰還把他的獎金分給了所有受害人家庭。我們懷疑的兇手成了別人口中的英雄。”
“當然,這不能怪任何人。因為兇手在逃,案子細節始終保密,大家只知道兇手跑了,不知道他在逃跑前燒了作案時穿的衣服,也不知道假發的存在,更不知道兇手始終躲在區域人群中。”
他看向齊莫揚:“從法律角度講,我們認為宋天辰是兇手确實沒有實質證據,而是從他的語氣神态以及各種調查細節判斷的。他一開始作為英雄配合我們調查時,态度非常恭謹,但當我們轉移目标,開始調查他後,他就完全變了,極為嚣張,只差說出‘都是我幹的,你們能怎麽着’。”
鄭志說到這,仍是憤憤的:“當時的刑偵隊長姓米,是孟隊的師傅。不像孟隊整天沉着臉,米隊總是笑呵呵的。他有一頭黑色卷發,我們給他起個外號叫‘米卷’。就這麽一個好脾氣的人,有次差點跟宋天辰動手。你今天也看到了,宋天辰跟孟隊說話時的樣子,他還故意提米隊刺激我們。要不是一身警服穿着,我真想上去揍他幾拳。”
齊莫揚聽着鄭志的話,腦海中開始串聯起整個案子的線索,再回憶宋天辰今天所言所行,一些當時想不通的點,此刻忽然就通了。
在提到高曉雨時,宋天辰說:“孟隊,你知道的,我不喜歡這樣的。”
當時齊莫揚還以為他是指高曉雨太土他不喜歡,現在明白了,他在暗指孟隊知道他的性取向。
還有肖筱挂在嘴邊的“那個死變态”,齊莫揚也終于理解她為什麽這樣說。
齊莫揚思索片刻,說:“這裏面一定有人說謊了。”
鄭志點了點頭:“最有可能說謊的是劉明月,但從我們出警到最後一次問話,她始終堅持宋天辰就是那個跑進巷子裏的男人。劉明月未必故意說謊,但她的證詞其實是有争議的。劉明月家很窮,她老公好吃懶做,她要打兩份工,所以才那麽晚下班。事情發生後,宋家把她安排進了自家公司,還給了很不錯的薪水。當然,宋家那時對所有受害人家庭都很好,聽說有個孩子因此成了孤兒,還把他收養了。在這些事情襯托下,給劉明月解決工作就顯得微不足道。”
“搞刑偵這麽多年,懸案不止這一個,但就這一個,明知兇手是誰,偏偏找不到證據。”鄭志嘆息,“每每想起來,就覺得對不起受害人家屬的信任。你問我想不想見見俞茵,我想,但我哪有臉見啊。”
鄭志的話讓齊莫揚感到了一種無力和挫敗。真相就在眼前,卻如同被一層薄霧籠罩,觸手可及卻又遙不可及。這種懸而未決的案件,對于每一個刑偵人員來說,都是心中無法抹去的痛。
兩人都不說話了,時間在這一刻仿佛凝固。
過了許久,齊莫揚打破了沉默。
“第一次殺人和第二次殺人,心态上是完全不同的。随機的連環殺人案,第一個受害者往往不是兇手殺的第一人。根據國內外案例經驗,連環兇手第一次殺人都是有原因有目的的,受害者通常是熟人,且手段粗糙容易留下破綻。假如高曉雨是宋天辰殺的第一個人,那她恰好符合這種情況。”
他一臉鄭重地說:“鄭隊,我是這麽想的。我暗中去查連環案,你們繼續查高曉雨失蹤案,我覺得這兩個案子一起查會有新發現。”
鄭隊問:“你準備從哪開始?”
齊莫揚說:“舊案裏最關鍵的兩個證據,一是站在奧迪車旁邊沖進小巷的男人,二是那頂假發。既然假發暫時沒有線索,那還得從人證入手,先找劉明月。”
鄭隊說:“想法不錯,但是劉明月已經死了。她進翠峰工作一年多,人就沒了。”
“滅口?”齊莫揚下意識說。
“不是,她是病死的,急性白血病。”
齊莫揚愣怔數秒,随即迅速調整情緒,說:“那我去見見她家人。”
鄭志想說劉明月家人他也見過很多次了,但再說下去不免打擊齊莫揚熱情,改口道:“不管哪個案子,能坐實是宋天辰幹的,都夠把他送進去的。”
兩人在包間裏聊了幾個小時才離開。
到前臺結賬時,恰遇林城。
林城接到經理的電話後,便早早地來到了這裏。得知鄭隊帶來的是一位同事,他并沒有急于露面,而是耐心地在前臺等待,裝作偶遇的樣子。
“鄭隊,好久不見。”
“林總。”鄭志回應着,“小齊,來,介紹一下,這是林總,年輕有為,比你大不了幾歲。這是齊莫揚,我們局新分來的實習生。”
兩人交換了簡單的問候。
林城拿出煙盒,用眼神提出邀請:抽一根?
鄭志欣然接受。
林城調侃:“建設新路傷人案的兇手抓住了,鄭隊也有時間來唱唱歌了。”
鄭志自嘲地笑了笑:“忙裏偷閑罷了。”
林城閑聊般地說:“一開始網上都說兇手是模仿作案,我就覺得奇怪,當年的案子又不知道兇手什麽樣,怎麽模仿。這些網友以訛傳訛太厲害了。”
“為了流量呗。”鄭志簡單地回應,又好奇地問道,“你也知道當年那案子?你那會兒不大吧。”
“九歲。”林城說,“我知道那個案子,是因為最後的死者,見義勇為的那個,她的葬禮我參加了。”
鄭志微感驚訝:“你那麽小去葬禮幹嘛?”
林城自嘲地笑笑:“不怕你笑話,我爸帶我去的,想去蹭點吃喝。”
鄭志不再追問,他知道林城小時候家裏很窮,他爸還因為偷車進過局子,這娃能長成今天這樣不禍害社會已經很好了。
林城輕輕嘆氣,似在為胡瓊惋惜:“二十年了,公訴期都過了。”
鄭志皺眉,反駁道:“誰說的。這種案子,高院核準後,就可以追訴。”
林城問:“這麽說,還在查?”
鄭志毫不遲疑:“那是當然。”
林城點點頭,掐滅手上的煙:“希望你們早日抓到兇手。”
鄭志看着馬路上來往的車流,念道:“我也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