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章

第 23 章

世間許多事情,大概是不能細琢磨的,想的多了,所以吃飯,也便有了難以下咽的感覺。林茵沒吃幾個,江正南也是。

要了一壺茶。聽老板說,泡的是屯溪珍眉。林茵不懂茶,呡了一口,覺得滋味還不錯。江正南這許多年,在酒場裏混,對茶還是有些研究的。一聞味道便知道這茶怎樣。不過這本來就不是專門喝茶的地兒,泡成這樣,俨然已經不錯了。

心裏藏着心事,終究有些百無聊賴。他拿出一支煙,問林茵,“可以嗎?”

林茵點點頭。

也得虧店裏人不多,不然他煙瘾犯了,也得出去找地兒抽。

可終究還是聞不慣煙味。他看到她皺眉,忙就摁滅了。

“你抽煙抽的厲害,她也不管你嗎?”在一個公司上班,雖然不在一個樓層,可是在意的話,也是會常看到的。這一兩個月,她覺得到樓上送資料時,或是在樓梯間,或是在休息室,十次有八次都會看到他在抽煙。

她在別人面前,遇到宋景,可以若無其事的直呼其名,笑意俨然,仿佛她們之間,沒有任何的恩怨和隔閡。那是她大度之處。

可是在他面前,她不想再掩飾自己。說實話,她就是沒有辦法讓自己對宋景沒有芥蒂,自從她在國外,聽朋友說,江正南結婚了,娶了宋景。

她小時讀那些唐詩宋詞,只是背誦而已,哪裏能體悟其中深藏的感情。那一刻,她終于明白,古人寫“心字已成灰”這幾個字時,心裏會是多麽的絕望。真的是活着痛苦,死了不甘心。

可是,又能怎樣呢,是她自己作死,怪不得任何人。

他撚了撚眉心,“怎麽不管,就因為這事,吵了好幾次架了。沒辦法,戒不了。”

抽煙這事,高中的時候,他就學會了。學校指定是明令禁止的。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和幾個朋友,一下課就往洗手間奔。當然沒有二事,抽煙呗。班主任也是有耳目的,發現了他們的貓膩,去洗手間堵,逮了個正着,差點每人給一處分。

後來讀大學了,倆人常膩在一起,林茵聞不得煙味,不許他抽,他也就戒了,偶爾犯了瘾,偷偷抽一支。見她之前,那得把自己身上的煙味都洗掉,刷好幾遍牙,否則被她發現,那指定跟他鬧個沒完。

俱往矣。說起來,都是一些陳年舊事了。可是哪裏就那麽輕易忘記了呢。畢竟他們自打穿開裆褲就認識,一直到二十一歲分開,算起來,怎麽也得有将近二十年的光陰。更何況,那些歲月,是他們人生中活的最純粹的年紀,真的當得上“轟轟烈烈”這幾個字。

而不像現在。

是誰說的,“現代人的崩潰,是一種默不作聲的崩潰。看起來很正常,會說笑,會打鬧,會社交,表面平靜,實際上心裏的糟心事,已經累積到一定的程度了。不會摔東西,不會流眼淚,或歇斯底裏。但可能某一秒就突然累積到極致了。也不說話,也不真的崩潰。也不太想活,也不敢死去。”

大概是的。

所以,無論他們現在多麽富有,那段唇紅齒白,說一不二的歲月,對他們來說,卻是最珍貴的。

“噢,對了,你有認識的搬家公司嗎?”林茵微蹙着眉問。

“怎麽,要搬家?”

“我想租一個兩居室,讓我媽也過來。她一人在老家,整天絮叨着沒人陪她。但是城區的房租太貴了,我一個月的工資都花在上面的話,吃什麽,穿什麽啊。我在昌平看中了一個差不多的,一個月五千,還算可以。這個月末就想搬過去。”

江正南皺着眉,想,她現在竟然也考慮這些事情了。她爸媽沒離婚之前,那真是把她當做掌上明珠來養的。讓她學芭蕾,彈鋼琴。那就是照着書養的公主。衣來身手,飯來張口。如今為了省房租,跑到近六環的地方租房子住。上下班就得占用好幾個小時。地鐵上人多的擠不上。

“我在這附近有一套房,不大,六十平的,兩居,夠你和阿姨住的。昌平那邊,你就推了吧。省的每天跑那麽遠上下班。”

她似乎有些猶豫,踟躇着,“還是不了,這樣不太好。算什麽啊。”

江正南也無法回答,這算什麽。他也明白林茵的顧慮。“房子擱置着也是那樣,等到你攢夠錢買了房子,再搬走不就得了。”

那套房子其實他還沒買下來。林末幫他看好的。地産老板是林末的表哥,賣給他內部價,四百多萬。其實他手裏原本沒多少錢,錢都在公司裏。還是前段時間,給宋景撂狠話,說要離婚的話,給她四百萬。才拆東牆補西牆,折騰出來這些錢。婚沒離成。想着老住酒店也不是常事。再說他畫設計圖時總需要一個安靜的地方。所以就起了在附近買房子的心。跟宋景和好之後,他又有些猶豫,不知道還買不買。所以拖到現在。

“那敢情好啊,我就先住着了,等到月薪上萬,付得起周邊的房租了,我就搬出去。”她說這些的時候,笑意粲然。唇彩似乎是珊瑚粉的,唇角向上彎成月牙狀,眼眸裏藏着的歡悅,似乎能讓這個寒冷的冬天,也明媚起來。

江正南回到辦公室之後,給林末打電話。林末睡得半醒未醒的,“喂,江總。”

“林末,那套房子我要了。明天一早你過來拿卡,去交錢,把手續辦了。然後這個月,你看着買點家具進去,裝飾的盡量暖色調一點,不要冷色系。”

林末是他的助理,辦事利索着呢。“您在公司嗎?我現在過去拿,明兒個就直接去了。”

江正南等林末過來把卡拿走,才去了地下停車場,開車回家。

俗話說,“下雪不冷,化雪冷。”樹枝上,路面上,依舊有些殘雪。街上刮着的風,冷的刺骨。

他拐了彎,去金鼎軒買了小鹿最愛吃的豆豉雞爪,燒賣,還有奶黃包。早晨也是真的氣急了,才撸起袖子,動手要打的。冷靜下來,心裏又有些愧疚。他每次發脾氣,都把宋景和小鹿吓個半死,所以小鹿犯了什麽事情,宋景很少告訴他,就是怕他生氣。

他也反省了,覺得宋景說的不無道理,平日裏不管,一到這種情況就要動手打,實在是不應該。當爹,也真是一門技術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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