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聽聲》

《聽聲》

期待的時間總是過得很快,沈朝聽拍完廣告,感覺還沒睡上一覺,就已經到錄音棚門口了。

錄音棚在本地,不用跑來跑去鬧得麻煩。沈朝聽收起吃透雨的傘,水滴滴答答地被他甩到了褲子上。

“朝聽這麽早就到了。”配合他錄制的已經是老搭檔了,“讓我來聽聽看,還能不能被稱作天籁之音啊?”

“就別打趣我了。”沈朝聽無奈。他有些緊張,眼睛沒離開過歌詞和譜子。

“設備都調好了,你進去吧。”

沈朝聽點頭:“好。”

他走進去,溫柔的前奏适時響起。追逐着合适的旋律,第一句歌詞順利地插進去:“夢中萬種閑愁,付與燭臺一座……”

沈朝聽寫這首歌的時候還沒到“愛死不死,活着可以,死了也沒啥事”的狀态,而是一味的覺得自己是唯一一只會溺水的小魚——确切來說是跑到深海裏的淡水魚,這種情況。

他覺得宋明莘是他殘酷生活裏的一束光,在她還沒死的時候,他所有憂愁困苦都可以被當做蠟燭,從柱狀變成一灘不被在意的蠟淚。沒什麽跨不過的坎兒,他想着。他計劃宋明莘要是找了個男朋友,他一定要當宋明莘最好的打手,當然,更好的是那哥們不會欺負宋明莘。還計劃給宋明莘買她最喜歡的水滴狀藍寶石,它嵌在一圈小鑽的中間,像閃着聖光的眼淚。

沈朝聽第一次看見就覺得能喜歡上這麽個東西的人一定是個柔軟又憂愁的姑娘,就像戴望舒的《雨巷》。這個判斷還惹了宋明莘好一段時間的笑,她說每個人都有喜歡每個東西的權利,不是只有溫柔的或者憂愁的或者小女孩或者上了年紀的男性才會喜歡碧透的深沉的顏色。每個人都可以喜歡,就像沈朝聽可以喜歡大家覺得男孩子不會喜歡的粉色一樣。

沈朝聽似懂非懂的點頭,就記住了宋明莘沒否認自己喜歡那個東西。他知道宋明莘講的那些道理,他只是喜歡宋明莘被逗笑的模樣,還有她注視着自己的模樣,還有她講解東西的模樣……沈朝聽就是宋明莘什麽樣都喜歡,除了不是喜極而泣的淚流滿面。

沈朝聽不懂事的時候會想莊子過得好灑脫啊,妻子死了還能鼓盆而歌。他沒有妻子,然後就幻想了自己的親生父母,給自己惡心得來回幾趟跑衛生間吐一下午。後來他幻想自己有一個愛人,愛人死了,他覺得自己應該會跟那個人一起死。這次他沒想宋明莘是因為他不想宋明莘死。等他在宋明莘死後再想起來這件事的時候,第一反應是早知道當初第一個就想宋明莘了,這樣應該至少能活久一點。

不過之後他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會極端的熱烈的表達愛意,有些人在面對幾乎絕望的痛苦時是不會流淚的。

“溺于深潭的靜止濤波,無盡生命淹沒我。

“一程長短,難堪許多。

“這人間難得幾回暖春予我,只是一葉孤舟泛江波……”

沈朝聽低低絮語。

如果能像小王子一樣一天看四十四次日落就好了,或者在日夜交替的那個瞬間不會因為眨眼錯過。

明明描述是溫水煮青蛙的事情。

叽叽喳喳的鳥雀聲,哪只是報喜鳥,哪只又食腐。正不正确無所謂,只有延續至今的概念才能抵達恐懼。

雲霧被收攏,變成燒杯中晃蕩的水。

沈朝聽後來覺得“永遠”是一個非常非常可怕的詞,比“永恒”更加令他不願接近。

他讨厭永遠帶來的孤獨感,他從小到大身邊沒離過人,他像菟絲子一樣汲取對他好的人的營養,唯一不同的是他張弛有度,換句話說就是他是個慫貨,在被人發現之前先溜了。

他第一次吸食過度的人是宋明莘。

身邊有人,但心裏沒人。遇到宋明莘,宋明莘是心裏的人。宋明莘不見了。

他又變成永遠的了。

“尺素傳我相思,魚雁寄我苦澀。

“明月與燈火,照他滿懷冰雪綿延成詩作

“只是難歸我……”

真想直接就死那兒你知道嗎。比筒子樓一線天好就好在擡眼能看到太陽照下來。那雨也躲不過。

每一次逃跑都會被發現,夜生活不重要,有忠心耿耿的狗。

我以為幻想出來的他是我你知道嗎。可我其實我有幻想嗎。我不該是麻木不仁的嗎,那個人又是怎麽出現的。真的會有這樣的存在嗎,我為什麽和他關系那麽密切。

他應該是真的吧,為什麽我摸到了烈日一般的溫度。

春天是很重要的概念,不能丢棄。

所以夢境裏的玫瑰應該開在春天。

為什麽是玫瑰,為什麽是春天。為什麽是逃避,為什麽是死了也要活下去。

好矛盾的你。

“常是一杯濁酒敬雪色。

“聞風聲絮語,見枝葉隐藏生機。

“星子不在,黑夜磨滅暄暄生意……”

你體現重要的形式是所有人都恨不能立刻現在馬上逃離你。

……

但是,為什麽要怕我呢?

所以菟絲子的身份就是罪嗎?可你們曾經承諾過永遠愛我。

那就殺死我吧。

不可以。因為你要活着受罪。

“一聽朝陽盡。

“二十四令,皆可埋我。

“三六五日,一次不落。

“茍活着,烈火澆灌我。

“沉沉黃昏低,無盡藏無我。”

沈朝聽放下錄音設備,走出去:“能過嗎?”

“後期稍稍修一下完全OK。”調音師沖他比劃“OK”的手勢,“沈老師你這歌旋律真贊,感覺能把我女朋友聽哭。”

“完了。”沈朝聽故作誇張,“看來我适合走文藝路線,偶爾小e(emo)一下。”

“沈哥狀态不錯。”剛進來的時候和沈朝聽搭話的人一邊給沈朝聽遞水一邊說,“這歌怎麽寫出來的啊,聽着怪有文化。”

“都是拿所剩不多的墨水硬湊出來的。”沈朝聽道,“等出成曲之後請你們吃飯。”

“好嘞,保證加班加點立刻完成沈老板布置的任務。”

沈朝聽笑罵:“缺你這口飯了是吧。”

“這不是不吃白不吃嗎,我老婆出差,本來在一起的時候還想着點外賣,現在不在一起了,點外賣都沒動力。”

“秀恩愛的離遠點啊。”調音師假裝被惡心到了,“真是的,都結婚了還不穩重一點,也虧嫂子受得了你。”

“我先走了。”沈朝聽拿起傘,“回頭見。”

“你回頭看看我,我不信你兩眼空空……”

“要替老板開始惡心你了啊啊啊!”

唱了半天,沈朝聽嗓子都唱啞了。他上車,擰開礦泉水瓶猛灌一大半。奇怪的甜味膩得他有點難受,順手扔在垃圾桶裏,他擰眉重新接過小陳給他準備的保溫杯。

今天只有小陳陪他來:“先讓司機送你回家,早點休息。”

“好的沈哥。”陳譽點頭,給他找到潤喉糖,“你也要注意,今晚最好還是不要吃辛辣生冷刺激的東西。”

“小陳也變得和白白姐一樣了呢。”沈朝聽臉上挂着似有若無的笑,痛快應承,“沒問題。”

剛到小區門口,保安就招呼沈朝聽說有他的東西。陳譽和司機已經離開了,沈朝聽警惕地把手背在後面,至少能在彼此都不動聲色的那一瞬間打個措手不及。然後他發現那真的是他的外賣。

沈朝聽有些尴尬地道謝,接過那一束花。是韓暮生買的,花束裏夾着小紙條,“希望聽聽天天開心”。沈朝聽對這種祝福早已無感,但現在也許是歌的曲調實在悲傷,他居然心神一動,慢慢浮起一圈漣漪。

粉白的鮮花上還有先前下雨時的水珠,蓄成圓潤一顆,随着拿起的動作落在沈朝聽前襟。

沈朝聽給韓暮生發消息:花收到了。很漂亮。

H:聽聽喜歡就好!嘿嘿

沈朝聽猶豫片刻,打字:你為什麽對我這麽好?

這個問題對他來說算出格了。沈朝聽立刻關上手機急匆匆往家趕。他又期待又害怕,連消息提示都不敢看,只能把手機背過去放在兜裏。

到家後給那束花找到合适的歸宿,沈朝聽還是要面對。他慢吞吞打開手機,發現當時韓暮生幾乎是秒回:就是因為喜歡聽聽呀

H:雖然挺不好意思的,但是不瞞你說,我兩年前就聽說過你了

H:當時從電視上看到你,第一反應就是“這個人長得好好看”

H:後來就成聽聽的粉頭啦

H:不過聽聽你應該也聽趙常在說了,我總是因為各種各樣的原因錯過和你面對面的機會……

H:現在好不容易有一次

H:我真的非常想抓住它

過了一會兒,H:聽聽還在嗎?

又過了一會兒,韓暮生似乎認清了沈朝聽不會回消息的現實,低落道:記得早點休息,不要忘記吃飯呀聽聽

沈朝聽感覺自己的心突然變軟了。

不對,心本來就是軟的。他糾正。但就是這麽一種感覺,本來就在跳動的心髒裏似乎還有什麽東西在跳,一蹦一蹦。沈朝聽無意看到桌子一旁楊柏硬塞給他的小鏡子。現在,他的臉的确是紅了。

好陌生。好奇妙。

好舒服。

……

好喜歡。

沈朝聽鄭重地回給他:我的榮幸。

他想,他的确要修正計劃了。

至少現在,他很希望能和韓暮生談一場正常的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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