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農忙期
花燈節過後, 林家人只得空休息幾天, 然後又要開始忙活了。
季節已進秋, 對農民來說, 秋天是他們豐收的季節。農忙時期已近,田裏的莊稼基本成熟,大嶺村村民也開始陸續去田裏收割稻谷及其他糧食。
這幾天林父和林母每天都會去田裏看看, 順便把田裏的水放掉。闫寧溪之前說的店鋪已經找到了, 林城最近幾天都要到鎮上看看。
程晏的房子已經建好, 空放幾天散散味後,他也開始将房子一點點充盈。林莫這些天沒事做,每天都會過去看看。
像床,主室裏的梳妝臺、吃飯用的大桌子,還有林莫特意讓程晏去定做的木制大沙發, 已經全部做好并安放好。
不過, 內部構造精致的家具還得一個月後才能去鎮上拿回來, 除了這些外, 房子布置得已經可以住人。現在剩下的就只有院子裏花、果樹的種植。
但明天要去林家幫忙收莊稼,程晏現在沒時間去山上找合适的爬藤類花和果樹, 只能等他和林莫成婚後,再去山裏看看。
林家有水田和旱田近三十畝, 可以算是大嶺村農田多的一戶人家。以前農忙時, 他們家都是由林父林母和林大哥林大嫂忙活。
林星林辰兩個十歲小孩雖然做不了什麽, 但在一旁撿撿地裏掉落的玉米棒、花生, 或者是在曬谷場看谷子還是可以的。
種得太多, 以前他們得花上十多天才能收完。然後又得将收回來的稻谷曬幹放到倉房裏,這林林總總得花上半個月時間,這還是天氣好太陽盛的情況下。
不過農忙時期都是這樣,曬谷子的時候還得時刻注意着天氣,在下雨前得把它收回來。
不過今年林家就沒再親自動手,而是去鎮上雇一些農忙短工。那些人也是種過莊稼的農戶,因為每天有工錢拿,做起事來手腳勤快而且上手很快。
反正只要有錢,都可以在鎮上雇到你需要的人,用林莫的話來說,這就相當于現代的人力資源。
雇到人後,監督工作就由林父和林母來做。商鋪找到後,林城在闫寧溪的幫忙下,買下了鋪子。最近這幾天,林城和林莫就帶着林辰往鎮上跑。
商鋪原本的布置要全部清掉,來一個全新的改造。這個工作林城一個人就可以搞定,前世他已經将林莫教給他的學得差不多。
不過,因為事情不急,所以林城一邊做一邊給林辰講解,進度就慢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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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商鋪和鋪子改造需要的錢,是他們在花燈節晚上賺到的那些。不過那些錢在買了鋪子後就沒了一大半,所以林莫将之前釀的果酒拿出一部分賣給醉雲樓。
那幾桶葡萄酒離釀造成功還要一個月,林莫沒去動它們。最有價值的是葡萄酒,所以一定得耐心等。
林莫跟在他們身邊,在林城腦子卡頓的時候就提醒幾句。
林辰對經商的敏感程度确實如之前林城說的那樣,雖然這天賦能力比林莫前世那作為總裁的二哥稍稍遜色些。
但只要在一旁提點幾句,再給他講講現代經商的一些理論,那林城之前說的那些計劃也不是不可能實現。不過,現在的林辰還是太小了,還得再長大些。
收莊稼那兒已經用不到程晏幫忙,程晏便跟着林莫去幫忙搗鼓店鋪,順便留意附近有沒有即将賣出的鋪子。
不過,程晏每天都會比平常早起,然後去山裏深處找大獵物。等天完全大亮後,才扛着獵物坐車去鎮上賣,做完這些才去鋪子那兒幫忙。
今天也是如此,不過因為今天獵的大家夥有點危險,程晏難免會受些傷。去醫館簡單處理了傷口,程晏拿出随身帶的衣服換上,放下衣袖遮住受傷的左手臂。
程晏每次扛獵物到鎮上賣,都會随身帶身衣裳,換下染了血漬的衣服。
離買回鋪子已經過了五天,店鋪裏的布置已經弄得差不多,還剩些收尾工作。他們去定制的器具幾天後就可以拿回,不過向村民收集水果還得等農忙過後。
林莫在一旁幫忙,等程晏走近時卻眉頭緊皺,他似乎聞到了一股熟悉又令他作嘔的血腥味。
林莫放下手裏的東西,拉着剛走過來的程晏走到一旁。
“怎麽了?”程晏忍下因為被拉起而扯到傷口的疼痛,疑惑道。
“你受傷了。”林莫擡頭看着他,語氣肯定道。
“呃……已經上過藥了,沒事。”程晏在心裏驚訝林莫的敏感,照理說他都處理過傷口也塗藥了,應該沒什麽味道啊,怎麽就被發現了?程晏心裏有些不解。
“這幾天又去山裏了?”林莫皺眉。他就疑惑為什麽程晏早上不同他們一起來,卻在差不多九點又準時來幫忙。原來是一早就去山裏,然後賣完獵物就過來幫忙。
“嗯。”程晏老實回答道。
“今天之後不許再去了……就算去也必須要注意安全!”林莫唬着一張臉嚴肅道。
看來得快點去看看哪裏有要賣掉的鋪子,将生意做起來快點賺錢,不然每次程晏去山裏他都得擔心半天。
“好。”程晏點點頭應道,眼裏卻閃過一絲笑意。反正前幾天去山裏獵回來的獵物賣了不少錢,短時間內他不會再去了。
“我已經讓姐夫幫我留意哪裏有要賣掉的鋪子,等我們……成婚後就可以做些生意賺錢,你也不用再去打獵了。”林莫解釋道。去山裏打獵太危險了,能不去最好還是不去。
“嗯,想好要做什麽了嗎?”
“容易賺錢的,還輕松的……我比較喜歡坐在一旁收錢。”林莫想了想說道,現在他腦裏已經有雛形了,得再進一步計劃計劃。
“那我來忙活,你坐在櫃臺後收錢。”程晏點點頭表示同意。
“不用,雇幾個人做就好,你當老板,我來收錢。”林莫輕笑道。
在不遠處忙活的林城偏頭看了他們一眼,聽到他們的談話,心裏有些感慨,果然莫哥兒有了喜歡的人後就變得不一樣了。
鎮上的事忙活完了,林城他們也重新把重心轉移到家裏。林父林母雇了五個身體健壯的漢子收莊稼,再加上林父林母自己閑不住也去田裏,所以現在已經收了三分之二。
等林城和程晏加入後,速度又加快了些。不用到鎮上後,林莫又改成去田裏給他們送水。
林莫煮了一小桶薄荷茶,又做了甜橙薄荷汁,估摸着時間差不多了,林莫戴上草帽和林星提着茶桶去田裏。
走了許久終于到了,林星朝他們大聲喊,正在田裏忙活的林父聽到,招呼其他人去喝水休息一下。
薄荷茶是給工人們煮的,可以清熱解暑。林莫特意給林父他們做了薄荷味果汁,酸甜裏又有薄荷的涼意。
程晏不怎麽喜歡吃甜的,林莫倒了一大碗薄荷茶走到程晏坐的地方,是一棵不怎麽大的樹,但正好夠兩人乘涼。
林莫将碗給他,然後在他旁邊坐下,拿着自己的草帽給他扇風,“怎麽樣?适應得了嗎?實在不行的話可以不來,反正爹都雇了五個人了,差你一個也沒事。”
程晏不會做農活,這是程晏來幫忙的第一天林莫發現的,顯然,其他人也知道。林父對此也沒有發表什麽感言,不過第二天程晏的速度就有些熟練了。但對于其他人來說,程晏的速度和初學者差不多。
“唔……還好。”程晏喝了一大口茶,擡手用衣袖擦額頭的汗,但被林莫阻止了。
“用手帕擦,前天你用衣袖臉都紅了一大片,這麽不長記性?”林莫趕緊拉住他的手,将手帕放到他手裏。
像稻谷這些農作物,表面都會有類似芒刺的東西,沾到皮膚上會發癢。這還是因為程晏的緣故林莫才知道的,他倒好,當事人居然不記得。
“……忘了。”程晏有些尴尬笑了笑,耳朵有些紅,不知道是天氣太熱還是什麽。
林星躲在樹蔭下吃果,往周圍望了望,爹娘是一對,大哥大嫂是一對,四哥和程大哥又是一對,就他是一個人。
欸,還好二哥和弟弟也是一個人。
“聽大哥說,你這幾天都是住之前的房子?新房子不是弄好了嗎?”林莫問道。從這裏走到程晏之前住的地方,得走上半個多小時。
“成婚之後再……”程晏搖搖頭說道,但沒等說完就被林莫一瞪,然後就不敢再說了。
以前怎麽沒發現,他還有這霸道的一面呢?程晏心裏有些無奈。
“好吧,晚上就住那兒。”程晏妥協道。
“中午回去就把所有東西搬進去。”
“好,還有嗎?”程晏輕笑道。
“……還有,以後要聽我的話!”林莫被他那笑聲弄得極為不自然,強撐氣勢有些氣鼓鼓道。
“嗯,聽你的話。”程晏又拿起碗喝了一口茶,掩住了嘴角邊不受控制的揚起。
感覺他氣鼓鼓的樣子……有點可愛。
林星坐在離他們不遠的地方,全程看到他們間的互動,聽到他們的對話,四哥那反常的舉動看得他一愣一愣的。
如果他懂得一些詞,那林星就知道他現在的狀态跟被強塞了一袋狗糧的狀态一樣,都是那樣的令人如鲠在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