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老天爺一定有他的道理
老天爺一定有他的道理
秦楚飛做完記錄,在審訊室裏待不下去了,尿遁跑到走廊上,摸出煙盒狠狠抽了三根。
要是時光倒流,她想對李茵說,這邊也挺惡心的。
她一般情況下,是個唯物主義者。
但眼下這種情況,她選擇唯心。
老天爺安排方雷林和張良英結婚,一定有他的道理。
不然很難解釋,怎麽就那麽恰好,兩個腦子都長在下半身的玩意兒能結成一對。
從她調到雷山開始,那些張家老頭找了二十歲保姆做小三、李家大姐為了兒子結婚下海的故事聽得耳朵都要長繭子了。
本來以為,只是一樁協助調查的車禍案子,不會有什麽重量級的故事。
但沒想到,半天的時間,給她整得一愣一愣的。
難怪網友們都說,封建保守的是自己。
但也沒幾個人能像張良英和方雷林這個開放法。
在聽李茵說方雷林的事情的事後,秦楚飛還感慨過要認真算起來,張良英也是個苦命人。
現在想來,苦命的還是只有方敏一個人。
在她離開審訊室前,張良英已經交代完了全部。
如她所說,方雷林對女兒有着近乎病态的迷戀和占有欲,所以作案可能最高。
但小劉不是吃素的,當場點明,因為她和方飛鴻的關系,如果方敏出事前發生過用這件事來威脅張良英和方飛鴻的事情,也不排除他們的作案可能性。
當然,根據他們目前的調查,這樣的事情沒有發生。
可網警那邊的調查還沒結束,所以一切還很難下定論。
結合方雷林和張良英的供詞,秦楚飛越品越覺得,張良英對方雷林的指控很有意思。
她顯然不是為了洩憤而指控他的,畢竟她自己做的事情也沒多正大光明。
她的指控,是針對方雷林在方敏離開之後的兩年裏,總嚷嚷着要殺了方敏的事實的客觀判斷。
但18、19年喊着要殺人,拖到24年才動手,很明顯不符合一個普信中老年男人的行為準則。
可話又說回來——根據所長說的得病的事情,秦楚飛也知道,方雷林下手的動機變得很高。
至少能和莫名其妙報案的鄭萊兒拉到同一水平。
走廊裏此時已經不見了李茵的身影,只有秦楚飛一個人。
她的腦子歷來是所裏轉得最快的,可眼下卻像是眼前被蒙了一層霧,什麽也看不清。從她腦子裏一遍遍過的,都是那些令人難以啓齒的故事。
她承認,只要是一個人,都很容易被這類型的感官刺激牽着走。
就像現在流行的短劇一樣,如果情緒感染不到位,就用擦邊來蒙騙觀看者的感官。總有一個角度,能從人們手裏騙到錢。
對的,騙。
秦楚飛突然抓住了這個字。
不過她沒弄明白,自己為什麽會覺得“騙”字很重要。
也許是因為這個案子太怪了?
第三根煙抽了一半,她直接在窗臺上摁滅了。
閃着紅光的煙頭掙紮着在窗臺上留下一聲嘆息,化作一縷青煙融進了黑夜。
被尼古丁挑動的神經在這一刻開始降溫。
秦楚飛想讓腦子冷靜下來。
她有種荒謬的直覺,或許只有完全把自己抽離出來,才有可能從頭到尾整理出來一個思路。
這個思路不一定能破案,可是能把那些雜碎的事情串聯在一起,給大家提供點頭緒,也算是給破案提供一絲希望。
在他們的視角裏,這件事是從鄭萊兒報警開始的。
可是從時間上算起來,整件事情真正的起點是方敏的死。
目前的已知條件有不少。
首先是方敏車禍死了,肇事者在逃。然後是她的同事一口咬定這是謀殺,而且是熟人作案。
秦楚飛選擇先相信方敏的這個同事,但她不去思考這個“熟人”會是誰。因為這樣會很容易走進死胡同。
而相信的原因很簡單,如果對方沒有證據,恐怕京市的警察不會這樣大費周章跑到雷山來。
所以她相信對方說的“謀殺”是真實存在的。
但“謀殺 ”原因未知。
小劉給她看過方敏的基本資料。在出事之前,方敏是一家游戲公司某個大熱換裝游戲的主文案,又是“開國元老”之一,年薪高達百萬。
她和同事的關系都很好,近幾年游戲行業備受打壓的情況下,她幫着不少被裁員的人推薦了公司。
總之從記錄上看,她的同事朋友無一不認為她是個好人。
沒有人說她有一點不好。
不誇張地說,在同事朋友的眼裏,方敏簡直就是完美的化身。
她帶的換裝游戲本身并不是一個重敘事的項目,但她有天賦有技巧,從入職開始,憑借一己之力和曾經的主文打配合,把這個游戲的文案拉高了好幾個維度。
秦楚飛不懂游戲。
可是她身邊有一個玩游戲的。
方敏做的那個,就是李茵在玩的。
每次游戲出新劇情、新故事,李茵總會發朋友圈感慨稱神。
由此可見,作為一個游戲文案,方敏業務能力是很受肯定的。
接下來,秦楚飛決定切換一下視角。
假設自己是那個作案的“熟人”,之所以會策劃謀殺方敏,要麽是因為積怨,要麽是因為新近發生的什麽事情。
如果是後者,那他們目前在審的張良英和方飛鴻都可以排除。
雖然小劉說的可能性存在,可未免也太莫名其妙了。
她不相信什麽“如果排除一切可能性,剩下的再荒誕都一定是真相”這個說辭。
她也不相信什麽原生家庭創傷,繼發性爆發傷害之類的話。
這些話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不能事事套用。
她是警察,查案做事要就事論事。
如果是前者。
秦楚飛的指頭沾上了窗臺上的灰,她輕輕搓了搓,粉灰簌簌從她手上落下。仿佛團着案子真相的絲繭開始落下。
她從一個人最簡單的行為邏輯出發。要是積怨,想必是方敏在“我”心裏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創傷,一層層疊加,到最後忍無可忍才決定動手。
這個“我”要是方敏在京市的熟人,物質和素養水平不一定很高,但一定不低。
這樣的一個人一定知道殺人的後果。尤其還是殺這麽個口碑極佳的人類優質女性的後果。
就算ta命大能躲一時,也要交出去一輩子的擔驚受怕。
也就是說,方敏身邊的同事朋友包括男朋友,到底會不會為了洩憤而殺人,暫時存疑。
可話又說回來。這個“我”要是目前他們在審的這幾個人之一,事情就變得微妙起來了。
因為這個“我”要動手,需要滿足至少一個前提,那就是有一個人多年來一直暗中在和方敏聯系,并且因為自身的某些事情多次被方敏傷害,最後不遠千裏謀劃奪命。
目前為止,他們還不得知,這四個人裏有沒有這麽一號人物。
如果她的假設成立,能做成這件事的,只有年輕人。
那就只有方飛鴻和鄭萊兒。
這個人還要有能把事情嫁禍給方雷林的本事。
李茵提到的那個錄音……
只剩下鄭萊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