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老天爺一定有他的道理

老天爺一定有他的道理

秦楚飛做完記錄,在審訊室裏待不下去了,尿遁跑到走廊上,摸出煙盒狠狠抽了三根。

要是時光倒流,她想對李茵說,這邊也挺惡心的。

她一般情況下,是個唯物主義者。

但眼下這種情況,她選擇唯心。

老天爺安排方雷林和張良英結婚,一定有他的道理。

不然很難解釋,怎麽就那麽恰好,兩個腦子都長在下半身的玩意兒能結成一對。

從她調到雷山開始,那些張家老頭找了二十歲保姆做小三、李家大姐為了兒子結婚下海的故事聽得耳朵都要長繭子了。

本來以為,只是一樁協助調查的車禍案子,不會有什麽重量級的故事。

但沒想到,半天的時間,給她整得一愣一愣的。

難怪網友們都說,封建保守的是自己。

但也沒幾個人能像張良英和方雷林這個開放法。

在聽李茵說方雷林的事情的事後,秦楚飛還感慨過要認真算起來,張良英也是個苦命人。

現在想來,苦命的還是只有方敏一個人。

在她離開審訊室前,張良英已經交代完了全部。

如她所說,方雷林對女兒有着近乎病态的迷戀和占有欲,所以作案可能最高。

但小劉不是吃素的,當場點明,因為她和方飛鴻的關系,如果方敏出事前發生過用這件事來威脅張良英和方飛鴻的事情,也不排除他們的作案可能性。

當然,根據他們目前的調查,這樣的事情沒有發生。

可網警那邊的調查還沒結束,所以一切還很難下定論。

結合方雷林和張良英的供詞,秦楚飛越品越覺得,張良英對方雷林的指控很有意思。

她顯然不是為了洩憤而指控他的,畢竟她自己做的事情也沒多正大光明。

她的指控,是針對方雷林在方敏離開之後的兩年裏,總嚷嚷着要殺了方敏的事實的客觀判斷。

但18、19年喊着要殺人,拖到24年才動手,很明顯不符合一個普信中老年男人的行為準則。

可話又說回來——根據所長說的得病的事情,秦楚飛也知道,方雷林下手的動機變得很高。

至少能和莫名其妙報案的鄭萊兒拉到同一水平。

走廊裏此時已經不見了李茵的身影,只有秦楚飛一個人。

她的腦子歷來是所裏轉得最快的,可眼下卻像是眼前被蒙了一層霧,什麽也看不清。從她腦子裏一遍遍過的,都是那些令人難以啓齒的故事。

她承認,只要是一個人,都很容易被這類型的感官刺激牽着走。

就像現在流行的短劇一樣,如果情緒感染不到位,就用擦邊來蒙騙觀看者的感官。總有一個角度,能從人們手裏騙到錢。

對的,騙。

秦楚飛突然抓住了這個字。

不過她沒弄明白,自己為什麽會覺得“騙”字很重要。

也許是因為這個案子太怪了?

第三根煙抽了一半,她直接在窗臺上摁滅了。

閃着紅光的煙頭掙紮着在窗臺上留下一聲嘆息,化作一縷青煙融進了黑夜。

被尼古丁挑動的神經在這一刻開始降溫。

秦楚飛想讓腦子冷靜下來。

她有種荒謬的直覺,或許只有完全把自己抽離出來,才有可能從頭到尾整理出來一個思路。

這個思路不一定能破案,可是能把那些雜碎的事情串聯在一起,給大家提供點頭緒,也算是給破案提供一絲希望。

在他們的視角裏,這件事是從鄭萊兒報警開始的。

可是從時間上算起來,整件事情真正的起點是方敏的死。

目前的已知條件有不少。

首先是方敏車禍死了,肇事者在逃。然後是她的同事一口咬定這是謀殺,而且是熟人作案。

秦楚飛選擇先相信方敏的這個同事,但她不去思考這個“熟人”會是誰。因為這樣會很容易走進死胡同。

而相信的原因很簡單,如果對方沒有證據,恐怕京市的警察不會這樣大費周章跑到雷山來。

所以她相信對方說的“謀殺”是真實存在的。

但“謀殺 ”原因未知。

小劉給她看過方敏的基本資料。在出事之前,方敏是一家游戲公司某個大熱換裝游戲的主文案,又是“開國元老”之一,年薪高達百萬。

她和同事的關系都很好,近幾年游戲行業備受打壓的情況下,她幫着不少被裁員的人推薦了公司。

總之從記錄上看,她的同事朋友無一不認為她是個好人。

沒有人說她有一點不好。

不誇張地說,在同事朋友的眼裏,方敏簡直就是完美的化身。

她帶的換裝游戲本身并不是一個重敘事的項目,但她有天賦有技巧,從入職開始,憑借一己之力和曾經的主文打配合,把這個游戲的文案拉高了好幾個維度。

秦楚飛不懂游戲。

可是她身邊有一個玩游戲的。

方敏做的那個,就是李茵在玩的。

每次游戲出新劇情、新故事,李茵總會發朋友圈感慨稱神。

由此可見,作為一個游戲文案,方敏業務能力是很受肯定的。

接下來,秦楚飛決定切換一下視角。

假設自己是那個作案的“熟人”,之所以會策劃謀殺方敏,要麽是因為積怨,要麽是因為新近發生的什麽事情。

如果是後者,那他們目前在審的張良英和方飛鴻都可以排除。

雖然小劉說的可能性存在,可未免也太莫名其妙了。

她不相信什麽“如果排除一切可能性,剩下的再荒誕都一定是真相”這個說辭。

她也不相信什麽原生家庭創傷,繼發性爆發傷害之類的話。

這些話都有一定的道理,但不能事事套用。

她是警察,查案做事要就事論事。

如果是前者。

秦楚飛的指頭沾上了窗臺上的灰,她輕輕搓了搓,粉灰簌簌從她手上落下。仿佛團着案子真相的絲繭開始落下。

她從一個人最簡單的行為邏輯出發。要是積怨,想必是方敏在“我”心裏留下了不可磨滅的創傷,一層層疊加,到最後忍無可忍才決定動手。

這個“我”要是方敏在京市的熟人,物質和素養水平不一定很高,但一定不低。

這樣的一個人一定知道殺人的後果。尤其還是殺這麽個口碑極佳的人類優質女性的後果。

就算ta命大能躲一時,也要交出去一輩子的擔驚受怕。

也就是說,方敏身邊的同事朋友包括男朋友,到底會不會為了洩憤而殺人,暫時存疑。

可話又說回來。這個“我”要是目前他們在審的這幾個人之一,事情就變得微妙起來了。

因為這個“我”要動手,需要滿足至少一個前提,那就是有一個人多年來一直暗中在和方敏聯系,并且因為自身的某些事情多次被方敏傷害,最後不遠千裏謀劃奪命。

目前為止,他們還不得知,這四個人裏有沒有這麽一號人物。

如果她的假設成立,能做成這件事的,只有年輕人。

那就只有方飛鴻和鄭萊兒。

這個人還要有能把事情嫁禍給方雷林的本事。

李茵提到的那個錄音……

只剩下鄭萊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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