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那日的不歡而散後,李勇曾委托秘書向李韶華傳達了重修舊好的意願,并提出願意在經濟上向李韶華做出相應的補償,然而這個提議卻被李韶華一口回絕。

後來,當周行之聽說了那筆巨額財産後,不由得瞠目結舌,磕磕絆絆了半天,才憋出一句話,“當年他到底貪了多少啊?”

李韶華對此只是冷笑,說,“當初他貪走的具體數字我也不清楚,但不會少于五千萬。他是個精明的商人,想來這些年在海外四處投資置地,到現在幾個億的身家大概是有的。”

周行之愣了一下,職業病似的算了一下盈利指标,才喃喃的說,“這件事兒就算這麽翻片兒了,以後可別再想了。”

李韶華笑了一下,說,“翻片兒了。原則性問題,沒什麽可後悔的。”

李韶華突然往周行之懷裏蹭了一下,說,“我跟你說過我媽咽氣之後的事嗎?”

周行之皺皺眉頭,下意識地坐直了身子,然後摸了摸他的頭發,嚴肅地說,“沒有,寶貝。”

李韶華擡眼兒看到他這副樣子,不由得笑出聲,說,“別那麽緊張。過去那麽久了,再痛都覺不出了。”

這話李韶華沒騙他。那種痛徹心扉,那種肝腸寸斷,早被風吹散了,只剩下沒有感知的印象:他依然知道自己在哪個時點做了什麽事,可回想起卻不再覺得痛苦。

他想,自己大概是走出來了吧。或許是時間真的能治愈一切,又或許是周行之的愛讓他有了盔甲,又可能只是因為李勇的出現,讓他對這些時光裏的往事徹底脫敏。

周行之卻不信。他小心翼翼地觸碰着李韶華的雙頰,總覺得怎麽疼惜他都是不夠的。

李韶華接受了生活的殘忍,可周行之卻還沒接受他的此生摯愛擁有的是如此貧瘠的人生。

李韶華笑了一下,說,“2004年6月3號,我高中的最後一天。當晚,晚自習結束後,我收拾了書本回家,發現我媽喝了百草枯。我打了120,跟我媽一起去了醫院。”

“我媽在醫院生生熬了兩天,6月5號晚上才咽氣,被擡進了太平間。當時醫院裏,有不少靠主持喪事謀生的婦女,帶着我跑手續,辦流程,賺個茶水錢。6月6號,她帶着我,把我媽從醫院的太平間拉去了火葬場。”

“我當時還太小,挺懵的,完全不知道該怎麽處理這些······那個阿姨叫我做什麽,我就麻木地、機械地做什麽。戴孝衣,戴孝帽,火化,磕頭······”

突然李韶華像是覺得可笑一般笑了兩聲,說,“我其實是有兩個舅舅、一個姑姑和一個叔叔的,但他們也都是煤礦職工。他們全都不信我媽是清白的,或者是不願相信我媽是清白的。這件事總要有個出氣包,總要有個接受全鎮人鄙視和辱罵的。我爸跑了,就只剩我媽了。所以我沒去求過他們任何一個人,求也是無用,他們肯定只當我媽是作秀。家裏能拿出的錢,還有我媽學校看我可憐給的那1000塊錢,全給了醫院和火葬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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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太窮了,最後兜裏只剩下幾十塊,殡葬工看我可憐,便宜賣給我了一個最破爛的骨灰盒,把我媽帶回了家。挺慘的。”李韶華苦笑了一下,旋即搖搖頭,說,“不過,我想,我媽大概也不會在意這些吧。”

周行之眼睛不自覺地便紅了,卻還強忍着淚水輕輕拍着李韶華的後背,說,“寶貝,沒事了沒事了。別想這些了。”

李韶華卻沒聽他的。自顧自地講下去,“我昏昏沉沉的回到家,已經是晚上十一點了。我這才恍恍惚惚的想起來,第二天還要高考。”

李韶華咬了一下嘴唇,接着講下去,“我高中考了好多次縣裏第一,出事前老師常說,這孩子清北可以沖一沖,保底也是人大。”說着,他自己都覺得好笑,“高中的那些年,我是真覺得自己能去清華北大,沒準兒學個數學什麽的。不過現在想想,也幸虧沒學數學。”

他頓了頓,說,“可我心裏太亂了,又太累了,高考的那兩天,像沒魂兒一樣,只知道發卷子,寫卷子,交卷子,再發卷子,寫卷子······等到考完試,什麽都不記得了。”

“高考結束的第二天,我媽的同事來看我,幫我把我媽葬進了公墓。”

周行之把李韶華擁在懷裏,眼裏的淚水啪啪的往下滴。

李韶華摸摸他的後背,小聲說,“你哭什麽啊。早就過去了。”

他嘆了口氣,接着說,“按理說,她應該葬進李勇家的祖墳的。可我想,她大概也不希望這樣吧。”

“安葬完我媽,那些阿姨給了我點錢。我拿着這些錢,隔天便去了北京,之後便再也沒回去過。直到跟你離婚後的春節,我才第一次回去。”

周行之怔了一下,将懷中的人摟緊了幾分。

“到了北京,為了攢學費,我什麽活兒都幹過。在工地上搬磚,一雙手磨得全是水泡,最後水泡也磨爛了,成了厚厚的繭子。在飯館裏端盤子洗碗,從天明幹到天黑。最後去了酒吧裏推銷洋酒,什麽樣的刁難和委屈都受過。”

“後來,成績出來後,清北人大是黃了,我就報了央財,學了財管。”

“大一,我在酒吧裏推銷了一整年的洋酒。大二四處投簡歷,好在TE要了我,之後就一直在TE實習,到最後畢業,直接簽了TE,一進去就是二級審計,慢慢地,自己接了項目,手頭越來越寬裕了,日子也過得越來越好,還買了車,攢下了錢。”

“再後來,就遇到了你。”

“早些年,我過得貧寒,這些年,我過得勞苦,但好歹也是全憑自己的本事過活的,人血饅頭,我是鐵定吃不下的。”

周行之擦了擦眼裏,認真地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地說,“當初你一個人,那麽苦的日子都熬過來了,如今在這座城市有了一個家,就更沒什麽可怕的了。無論未來怎樣,總之咱們都會一起挺過去。”

李韶華笑了笑,說,“自18歲以後,我最明白的便是及時行樂這個道理,可快樂不只來源于物質,更源自于內心的充盈。”

周行之點點頭,說,“我們有手有腳,有知識有經驗,更有一技之長傍身,無論怎樣,都用不着擔憂,更用不着誰來賠償誰來憐憫。我們固然可以選擇接受李勇的錢財,可從那一刻開始,便失去了坦坦蕩蕩的快樂。”

李韶華在他臉上啄了一口,說,“更何況,跟你在一起,便是我的快樂,便是我的人生信條。我再用不着多拿一分的不義之財。”

再後來,一個周日的午後,他倆決定把李勇曾回過國的事情告訴警方。

李韶華枕在周行之的胸膛上,徐徐地說,“警方能不能抓住他,能不能找到控告他的證據,是警方的事情。我們把這件事情如實報告,卻是我們的事情。”

周行之對此雙手贊成,當天下午,便一起去公安局做了筆錄。

“結局怎樣,我們無法決定。但至少現在可以問心無愧了。”

周行之笑了一下,說,“現在,才是徹底翻片兒了。”

“是的。現在才是徹底放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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