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樂隊是個連名字都沒有的草臺班子。
而這個草臺班子據說完全是蘭斯憑借一腔熱情搭建的。
鬼知道一個優等生為什麽會做這種事。
但總之,他是樂隊的主音吉他手,負責樂隊的一切事務,包括租用場地、協調時間排練、籌備器樂設備、找場子洽談演出,以及最重要的一點兒……發薪。
蘭斯給詹姆斯的實習期周薪是兩英鎊,聽起來很少。
但在這年代,這薪水可能比一些學徒工的工資高一點兒。
所以,詹姆斯終于可以松一口氣了。
他之前一直在騙老爹和老哥,說自己已經去修車廠當了學徒工。可哪怕是學徒工,也會有一份微薄工資的,假如到時候兜裏連一先令都掏不出來的話,絕對會被家裏人發現他根本沒去什麽修車廠,而是整天在大街上游蕩、鬼混的糟糕事實。
至于說把真實情況告知家人什麽的……
他既不想因為‘不務正業’而品嘗親爹和親哥的愛的鐵拳,也不想因為‘務了正業’又被某個混賬天使再次給扔回過去那一天,繼續來上五十多次循環。所以,只能暫且選擇隐瞞,等真正做出點兒事業(起碼能養活自己了),再去想辦法說服家人。
基于以上這些緣故,詹姆斯免不了對這個尚且陌生的樂隊上起心來。畢竟,如果離開這支樂隊,他根本不知道自己還能上哪再去找一份既能唱歌又能拿薪水的工作。
所以,在加入樂隊的第一天,他就非常有新員工自覺,積極主動地投入到工作中:“嗨,夥計們,我們的樂隊是演奏什麽的?在哪演奏?平時都需要唱什麽歌?聽說最近有首《蜜糖蜜糖我愛你》挺流行,要不要我現在去學學?”
“你在開什麽白癡玩笑啊?”
蘭斯匪夷所思地望着他:“你看看我們像是玩那種娘兮兮音樂的人嗎?唱那玩意兒就和喝牛奶加兩顆糖一樣膩人。”
受父親和哥哥影響,一向不怎麽注重外在形象的詹姆斯愣了一下。
他下意識地去打量自己的兩個隊友。
作為主音吉他手的蘭斯溫菲爾德還是以前那個優等生的樣子,看起來幹幹淨淨、溫文有禮。
事實上,他身上有一種特別講究的獨特氣質,仿佛穿什麽都像是私人定制款,哪怕是普普通通的黑西裝白襯衫,只要搭配上那張很娘,不,精致的臉和兩條大長腿,立刻給人一種可以馬上上T臺走秀的時尚感,十足十的衣冠禽獸,不,斯文俊秀。
但另一個人,也就是面試那天出現的另一位面試官——樂隊的鼓手鮑德溫巴洛,卻是截然相反的風格。根據短暫的接觸來看,他脾氣很好,人也挺溫和,是個好人,可就是審美古怪,或者說特立獨行。
他生得高高瘦瘦,卻把自己打扮地像課本插圖裏的耶稣,濃密的長卷發垂在肩頭,一大把胡子亂糟糟地遮住了半張臉,然後,穿的衣服好像買大了一號,像是挂在什麽竹竿上一樣,在身上松松垮垮地塌陷着。
這樣的兩個人湊在一塊談風格?
詹姆斯只能老老實實地承認:“我看不出來。“
蘭斯的藍眼睛裏立刻閃爍出明顯的笑意。
這個生性傲慢自戀的家夥很可能還在為之前的小事記仇,見縫插針地捉弄人。
但鮑德溫巴洛從來不會無端端地難為人:“別逗他了,蘭斯。”
這個老實人又一次幫忙解圍地對詹姆斯說:“我們要組一個搖滾樂隊。”
“那種砰砰咚咚特別吵的音樂?”詹姆斯不禁脫口而出。
“天,喊你白癡一點兒都不差,你真是什麽都不知道。”蘭斯翻了個白眼,又情不自禁地嘆了一口氣。
哪怕是歷經十年磨練的厚臉皮,這時候也浮上了一抹尴尬的紅暈。
詹姆斯雖然偶爾會犯渾,但在一些事情上卻是非分明。
蘭斯他們招主唱,應該是想讓樂隊盡快地運轉起來,可誰知卻遇到一個什麽都不會的。
雖然這是一場雙向選擇,可自己的到來确實是給別人帶來了一些小麻煩。
于是,他幹脆地低頭:“抱歉,我會努力學的。”
但他這麽一示弱……
牙尖嘴利的蘭斯反而不知道怎麽應付了,只能拿藍眼睛求助地望向自己的好友。
鮑德溫巴洛永遠那麽可靠。
他好脾氣地摸了摸詹姆斯的腦袋:“沒事,其實蘭斯接觸搖滾樂也沒多久。”
“喂!”蘭斯立刻氣得蹦起來。
他嚷嚷着:“老鮑,你應該是我這邊兒的!”
詹姆斯頓時竊笑起來。
他咧開嘴,朝着蘭斯得意地笑出了兩顆極為顯眼的小虎牙,一雙會說話的綠眼睛立刻又變得神氣活現起來,仿佛是在說‘嗨,你也沒比我強到那裏去’。
然後,他們結伴跑去鮑德溫的家裏聽歌。
因為只有他目前是一個人租房子住,可以在屋子裏随便玩,不用擔心太過吵鬧而被父母訓斥。
當然了,單身漢的家裏沒那麽幹淨。
好在大家都不計較,哪怕是總打扮光鮮亮麗的蘭斯也僅僅是為了臭美,而不是本身有潔癖。
男孩子們踢開地上的生活垃圾,席地而坐,因為簡陋的出租屋裏根本沒有沙發和椅子。
接下來,他們用了一下午的時間,讓詹姆斯簡單地了解到搖滾樂有很多種類,并不都是吵吵嚷嚷的;然後,又讓他認識了幾個梳着馬桶蓋發型的人。
那是蘭斯最崇拜的搖滾明星——The Beatles(披頭士,也叫甲殼蟲樂隊)。
現在,他們也是詹姆斯崇拜的偶像了。
那感覺真是太贊了!
當音樂聲響起,就像是天空突然裂開,一束光投射下來,整個世界、整個人生都明亮起來。
雖然這麽說很奇怪……
但事實上,詹姆斯直到這一刻才意識到音樂之美。
也許以前他從未留意過這些,也許是生活的壓力讓他從來沒有像這樣靜靜地聽一首歌……
總之,不管是什麽原因,懵懵懂懂的他就是一下子開竅了,就像是被施了一種神奇魔法,類似東方那邊的什麽佛祖的當頭棒喝?
當一首歌放完,蘭斯見獵心喜,忍不住抓過一把吉他,珍惜地抱到懷裏,輕輕地撥着琴弦,開始模仿着彈奏那首歌的吉他旋律。
詹姆斯看呆了。
曾經記憶中那個刻板、自負、有點兒自戀的優等生形象正一點點兒消失,替換成了一個更為神奇和高大的形象。
一個抱着吉他就像是抱着全世界的男孩,雖然是坐在地板上,但氣勢已然非同一般。
他驕傲地揚着頭,仿佛能呼風喚雨一般自信,藍色的眼睛明亮如夜空中的星星,修長的手指輕描淡寫地在幾根細細的吉他弦上來回撥動,動作行雲流水,把一曲《Hey Jude》彈得回腸蕩氣。
詹姆斯像是中邪一樣,情不自禁又迫切地想參與進去,或者說走進那個瑰麗音樂世界中。
他輕咳了一聲,有點兒尴尬又不太自信地輕輕哼唱,然後,小心翼翼地慢慢提高着音量,像是一只從樹洞裏探出頭的膽怯兔子,先探出一個前爪,試探着,試探着……
但沒想到的是,素來傲慢的蘭斯卻沒有笑話他,反而用溫柔的藍眼睛鼓勵地望着他。
于是,兔子歡快地出了洞,愉悅地扭着短毛球尾巴,在吉他默契地配合和引導下,神奇又磕磕絆絆地唱完了整首歌。
那一刻,似乎有什麽看不見的東西在醞釀并悄悄地發生着質的改變,屬于主唱和吉他手之間才會産生的特有聯系正在初步建立,那是一種相遇後必然發生的化學反應,分子破裂成原子,原子重新排列組合生成了新分子。
鮑德溫巴洛點燃了一根煙,微笑着坐在一邊的單人木板床上。
這一刻,他仿佛處在了神的角度,居高臨下地俯視着兩個小隊友不經意間的第一次稚嫩配合,心中已經預感到了樂隊的成功。
盡管那時候,他們還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