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那場大規模鬥毆事件結束後,德懷特先生并沒有責怪詹姆斯的故意使壞。

他只是憤憤地把一個土豆餅粗暴地塞到這個壞小子嘴裏,把他噎得直翻白眼。

後來,鮑德溫和西奧讨論,認為德懷特先生應該挺喜歡詹姆斯的。

這就像某些老師總會對個別的壞學生印象深刻又寵愛有加,沒有道理,卻也沒什麽稀奇。

但詹姆斯對這種難得的待遇卻很受寵若驚。

和蘭斯這個優等生不一樣,他的成長過程中是很少得到過什麽額外的偏愛和優待的,所以,偶爾只要有人能稍微流露出那麽一點兒善意,他一雙綠眼睛就像是受到表揚的小狗一樣,一下子興奮地閃亮、閃亮起來!

蘭斯看不上他這樣沒出息的表現,經常會在這種時候,粗暴地一把将他拽走。

然後,兩個人跑去吃三明治、喝蘋果酒,甚至親密到分享一根煙。

這其實有點兒好玩。

因為在此之前,詹姆斯從來沒想過自己有一天會和蘭斯成為關系這麽親近的朋友。

畢竟,蘭斯是一個距離他很遠的家夥。

別人家的孩子,老師心中的寶貝,長得最好看,學習最好,花見花開,人見人愛,甚至連親爹老約翰都曾說過‘蘭斯溫菲爾德真是個好孩子’這樣的話。

老實說,詹姆斯從來不敢想象自己能和這麽優秀的人站在一起。

哪怕在成為隊友的初期階段,他依然認為兩人只能算是一種合作,或者說雇傭關系,甚至在私底下,還很擔憂自己根本沒有天使說的那什麽狗屎天賦,到時候就會被蘭斯毫不客氣地開除出樂隊。

但現在,同甘共苦的經歷,一下子拉近了距離。尤其是蘭斯之前在舞臺上義氣幫他出頭的事,讓他立刻就把對方視為了自己最好的朋友了。

于是,關系越來越好。

好到能肩并肩一起散步的地步。

每當他們起得特別早,或者工作一整夜沒睡,又睡不着的時候,他們就會出門随便走走。

因為利物浦是工業城市,空氣不好,清早的天空有時候也是霧蒙蒙的,但街道上還是會出現一些遛狗的人。

這個時候,往往是詹姆斯最厭煩自己名字的時候……

有一次蘭斯喊了一聲吉米,起碼有五六個聲音同時回應,其中兩個的回應聲還是汪汪汪!

謝謝啊,老爹!

你真是給你兒子起了個頗具國民知名度的好名字。

在蘭斯發出肆無忌憚的嘲笑時,詹姆斯也只能這麽讪讪地想了。

但這些細微小事反而更促進了兩個人的友誼,也給詹姆斯帶來了又一場改變。

因為蘭斯終于再也不用顧慮交淺言深的問題,可以盡情地暢所欲言了。

他第一件事就是直言不諱又充滿嫌棄地批評吉米的站姿,要求他下次站在話筒前時,務必把兩腿分開站立,而不是像木頭樁子一樣規規矩矩地雙腿并攏,顯得又蠢又傻又呆,作為主唱卻缺乏威嚴感,根本不能掌控舞臺。

詹姆斯真的完全能理解他為什麽以前不說這事,非要等兩人關系好了才開口。

因為關系好了,他就不好意思再去打爆這嘴毒家夥的腦袋了。

什麽叫木頭樁子?

什麽叫又蠢又傻又呆?

一直以來,我到底在你心裏是個什麽丢人的形象啊?

但與此同時……

他又覺得,忽略那些性格問題,蘭斯人很好,對待朋友真誠坦率,也樂于為朋友提供幫助。

比如,接下來的一段時間裏,蘭斯開始耐心地教他認樂譜、吹口琴,商讨舞臺表演怎麽做才精彩。除此以外,甚至還幫他挑衣服、設計發型,以及選一些演出時可以戴的首飾。

在最後這方面,鮑德溫忍不住開玩笑地調侃蘭斯的表現‘像是一個興致勃勃準備打扮洋娃娃的小女孩’。

但西奧卻不太欣賞蘭斯的行為。

他這個人看起來大大咧咧,有時候還會犯二,可其實是個非常有主見的人,所以,他極度不喜歡這種‘別人對自己的穿着打扮、演出風格都指手畫腳’的行為。

“哪怕我穿個破麻袋,那也是我自己的東西。”

他私下對詹姆斯說:“你不覺得,蘭斯有強迫症嗎?他總喜歡掌控周圍的一切。”

詹姆斯覺得他想多了。

作為家中最小的孩子,他太習慣被這種被親爹親哥從頭管到腳的日子了。好意見接受,不好的意見想辦法陽奉陰違就是了,非要一天到晚叫嚣什麽獨立、個性,絕對會被親爹親哥聯手打爆!

而且,他也确實對外在形象設計方面一竅不通,審美更是慘絕人寰。

于是,幾乎沒怎麽考慮和掙紮,就很輕易地順從了蘭斯的所有想法,任由對方按照喜好來打扮自己。

當林德再次見到弟弟的時候,差點兒把嘴裏的茶全噴出來。

亂糟糟鳥窩一樣的金發被打理成型,終于完整地露出了那張白皙幹淨的臉,眉毛也修剪過,一個總是邋邋遢遢穿運動服和深色工裝、踩一雙舊雨靴的家夥,居然也會有換上不禁髒的白襯衫、牛仔褲和球鞋,看起來幹幹淨淨、像大教堂壁畫上金發碧眼小天使的一天?

“你這是被,被包養了嗎?”

“……不好看嗎?”

“當然,看起來像極了娘炮!”

“Fuck you!”

早知道會這樣,混蛋哥哥!

詹姆斯沒注意到林德一瞬間不怎麽高興的別扭表情,也忘記了當年自己評價蘭斯的照片時,也曾用過‘很娘’這樣的形容詞,反而在心裏埋怨哥哥不說好話。

然後,他沒有在家裏多停留,很快就又興沖沖地跑出去找蘭斯了。

這種表現毫無疑問帶給了林德一種“弟弟徹底不再屬于我”的強烈失落感。

但詹姆斯的心中,現在只有唱歌、樂隊、表演、俱樂部、新交的好朋友蘭斯。

尤其是最後一項。

在剝離學霸和學渣的光環,在徹底熟悉并打開心扉後,性格截然不同的他們無比驚奇地發現,彼此在音樂上居然有着太多的共鳴。

他們在一起聽唱片時,完全不需要任何言語交流。只要聽到好的地方,他們立刻會擡起頭對視一眼,毫無疑問,總能從對方眼中看到相同的贊賞目光;而聽到不好的地方,又幾乎會在同時咒罵出聲,完全的心意相通、品味一致。

這種一致又間接促進了兩個人在舞臺上的合作。

主唱不再全場亂跑,開始頻繁地在主音吉他手身邊蹦蹦跳跳,轉來轉去,一會兒要把金毛腦袋靠過去,一會兒又要伸手去摟肩膀,一會兒出現在左邊,一會兒出現在右邊,一會兒又在後頭蹦蹦蹦……可以說是極其制杖,鬧得人陣陣眼暈。

但那場面卻又十分不科學的美妙,總能讓人看得目不轉睛。

蘭斯的五官精致,但不笑時,深黑的發色會讓他在氣質上顯得有幾分高冷,像是生在懸崖邊的淩霄花,漂亮是漂亮,可危險又有距離感,是可望不可即的美;

而金發的主唱卻截然相反,他在把過多又亂糟糟的頭發梳理好後,完整地露出了一雙精靈般的綠眼睛,每每毫無形象,肆無忌憚咧着大嘴,呲着兩顆虎牙大笑的樣子,可以說十分可親可愛,毫無一點兒架子和距離感,仿佛你只要一伸手,就能輕而易舉地觸摸到他、擁抱到他,甚至輕輕親吻到他……

後者的親切感巧妙地中和了前者骨子裏散發出的冷淡。

當他們在碰觸彼此的那一刻,冷淡的人,唇邊會出現一抹冰雪初融的淺笑,手指撥動,電吉他發出近乎炫技般的激烈鳴叫;看起來鬧騰的家夥,綠眼睛也會流露出一抹溫柔,低音唱得千回百轉。

這就像是把鋁絲放到空氣中點燃,一下子就能迸射出耀目的白光。

奇妙的化學反應!

只要他們對視、微笑、腦袋湊在一起低聲說幾句話……

無數觀衆就會情不自禁地在舞臺下瘋狂尖叫。

在這種時候,連之前看不慣蘭斯對詹姆斯‘指手畫腳、多管閑事’行為的西奧,也只能不怎麽情願地承認:“如果不是蘭斯,我想不到吉米能有這麽耀眼。好吧,也許蘭斯将來不當吉他手了,還可以去幹幹造型師的活兒。”

然而,正當詹姆斯每天開開心心唱歌,表演也越來越受歡迎,和蘭斯漸漸親密無間的時候……

某天,蘭斯卻拒絕了他‘一起玩’的邀請,理由是:“我得回家補作業了。”

空氣瞬間安靜。

好不容易拉近的距離,一下子變得有幾萬光年那麽遠。

詹姆斯不敢置信地望着他,在補作業這個可怕詞語下,近乎敬畏地瑟瑟發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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