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
<我更重要!>
有一句話是這麽說來着……
假如吉他是戀人的話,那多數吉他手都是濫交愛好者。
按照詹姆斯的想法,一個人有兩把吉他就已經足夠用了。一把可以拿到舞臺上表演;另一把就放在下頭以防萬一。畢竟,誰知道表演的時候會遇到什麽問題?萬一趕上琴弦斷了,或者什麽其它問題,可以用來替換。
但蘭斯不是這麽想的。
他在這方面大概和女人買口紅一樣,各種色號都要來一個,講究地快能逼死直男,什麽玫瑰木的音色比楓木溫暖,什麽琴體的空腔會影響音色,造成延音效果不好,什麽危地馬拉的一種木料有些硬,但音色更亮……
所以,舞臺表演應該有舞臺表演專用的吉他,錄音室也應該有錄音室專用的吉他。甚至,彈哪首歌用哪個吉他效果好也要講究一番。比如,在彈那首<她今年十六歲>,他更喜歡用那把紅色的玫瑰木吉他。
總之一句話,買!買!買!
沒錢分期也要買。
詹姆斯終于弄明白,這家夥為什麽明明是所有人中家境最好的一個,可最後卻淪落到和他們一樣窮的原因了……
這麽想想,還是唱歌省錢。
暫時忽略吉他的問題。
反正當蘭斯抱着吉他和巡演團隊中的老前輩交流技術和音樂時,其他成員也都和別的藝人有了接觸。
要知道,樂隊成員們的性格絕對并沒有媒體報道的那麽混蛋和流氓。所以,他們很快就都各自交上了一些合得來的朋友。
至此,巡演過程終于開始變得輕松愉快起來。
但這時候,已經到了巡演的後半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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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時,行星的名氣已經徹底打了出去。
因此,随着他們的旅程,越來越多行星的歌迷們都結着伴蜂擁而來,專門就為了聽他們唱現場。
詹姆斯覺得那場景挺不可思議的。
尤其是巡演團隊的某些工作人員出于讨好他的心思,和他講起一些狂熱歌迷們的行為時……
他特別驚訝地睜大了那雙綠眼睛,沖口而出一句:“什麽?開着車橫跨兩個城市,一路跟着我們的大巴車跑,就為了聽我們在舞臺上的二十分鐘?瘋了吧!”
此時,海邊男孩組合的主唱加尼特對此就特別的羨慕嫉妒恨了。
在漫長的巡演途中,他和詹姆斯勉強算是成了酒友,常常在一起喝酒聊天(最開始的起因是加尼特之前因為蘭斯和觀衆對罵的事被震住了,所以,用敬佩的表情和詹姆斯說你們樂隊的吉他手看起來好強啊)什麽的。
所以,他倆的關系還不錯。
但哪怕關系再好,加尼特還是控制不住委屈情緒地在記者面前抱怨了起來:“我們有一次倒黴地排在他們前面表演,一首歌還沒唱完,底下的歌迷就全部都喊着要行星!也太不給我們面子了吧?喂,你們睜大眼睛,好好看一看啊,我還在上面呢!”
那位被稱為英國甜心的喬安妮也挺難過的。
她也在采訪中抱怨:“有一天,我的演出也是被排在了行星樂隊的前面。你們知道啊,他們最近超火啊!所以,我沒上臺的時候,壓力就巨大,十分緊張,可等上臺後,我驚訝地發現,底下有很多的男觀衆,頓時不緊張了。我想着,這肯定是我的粉了,因為行星他們一向都是女粉多。所以,我就很感動了,在舞臺上邊唱邊表白,還一直感謝大家能趕來,說了好多‘我愛你們’的話。但!是!”
“但是,等我下臺的時候,主持人在旁邊才說一句‘下面是……’,那群臭男人們就一反剛才的平淡表現,嗷嗷叫着,舉起了雙臂……OK,我懂了,他們等得也是他媽的行星。”
這位容貌甜美的可愛姑娘氣呼呼地質問:“但這年頭,男藝人都要開始和女藝人搶男粉了嗎?”
看到這個采訪的觀衆們快笑死了。
但這也間接說明了行星樂隊粉絲群體正在發生着變化和擴大。
在早期,詹姆斯他們一直吸引的都是女粉絲,尤其是那些十六七、滿腦子浪漫的女孩子。
可現在,随着樂隊的發展,終于逐漸有男性觀衆慢慢出現了。
這是個好現象,只是這些男性觀衆們喜歡他們的原因,暫時沒人猜得到。
也許是因為他們獨特的性格和強硬的對外行事風格,也許單純是因為他們的歌聽起來很過瘾。
在這個時期,行星樂隊的風頭已經開始壓倒巡演中的所有人了。
沒什麽藝人願意再排在他們前頭演出。
當然,排在後頭就更不願意了,因為聽完行星的觀衆們根本不想再聽別的了。
這時候,和蘭斯交好,并在這次巡演計劃中身份最高的布魯斯吉他手勞倫斯主動地站了出來。
他去找了巡演的負責人,調侃地說:“嗨,我覺得,你該給那些小夥子們挂頭牌了!”
酷啊!
樂隊開始負責壓軸表演了,他們的演出時長也從二十分鐘延長到了半小時。
到了這個時期,大概所有人都認為樂隊的四人已經算是明星了。可詹姆斯他們自己還是缺乏這種感覺,因為太忙了。
能理解嗎?
哪怕他們的單曲第一,演出開始場場爆滿,粉絲也越來越多,最近聽說新專輯的銷路也非常棒!
但是……
他們每天的大部分時間還是要睡在大巴車裏,長途跋涉地全國各地到處跑。
偶爾行程不是那麽緊張的時候,才有機會下車去找家酒店開房休息。
至于旅途中唯一的變化大概就是,詹姆斯不睡上鋪了,蘭斯主動把‘安全的’下鋪讓給了他。
除此以外,巡演經理比爾還親自帶人給車裏鋪了一層厚厚的地毯,生怕再把誰給摔骨折了。
這場巡演規模大又冗長,足足歷時一年多。他們從一個城市輾轉奔波到另一個城市,過幾天可能又要折回去再表演一次。
具體的路線和安排,大家也不知道是怎麽弄的,反正每天就是抓緊時間休息,排練、偶爾接受采訪,蘭斯有靈感了就繼續在筆記本上寫歌,接着,就是登上舞臺上奮力表演。
有時候,大家到了一些經濟還不發達的城鎮中,住宿和飲食條件差得不行。
詹姆斯有一次在漢堡裏吃到小蟲子,轉頭去洗手間狂吐,狗屎的明星,完全沒有任何明星待遇。
可樂隊的每場表演依舊很拼。
或者說,他們每一場表演都在盡可能地做到最好。
有一次,一家劇院的音響效果特別爛。
底下的觀衆很多都聽不清歌聲,可詹姆斯還是大聲地唱了全場,甚至不顧危險地跳下舞臺,試圖讓所有人都聽到自己的聲音。
這讓其他巡演團隊都有點兒不能理解。
但行星樂隊的四個人從來沒對此做過任何解釋。
直到有媒體注意到他們賣力的現場。
他們就想:這倒是可以做一期‘敬業’的專題。
當埃布爾得知這個消息時,差點兒沒感動地熱淚盈眶,情緒超級激動:“終于他媽的可以塑造點兒正面形象了。”
他真快受夠了一堆什麽‘樂隊主唱私生活糜爛,什麽吉他手和觀衆對罵’一類的煩人消息了。
有時候,別說詹姆斯他們,連他都快煩死這些整天瞎說八道的娛樂媒體了。
好看的男孩子就一定會四處睡女孩嗎?
一天到晚都亂寫什麽玩意兒啊?能不能有點兒想象力和創造力。
但詹姆斯的表現還是讓埃布爾失望了。
也不能說失望,只是一向如此。
他這次沒太講髒話。
可是,卻對‘敬業’這個說辭似乎完全不感興趣,也不想要這個評價。
怎麽說呢?
他的想法和別人都不太一樣。
那天,接受采訪的時候,詹姆斯正蹲在大巴車的一側,一邊曬太陽一邊抽煙,姿勢非常像某些街頭無業游民,有股無所事事的懶洋洋勁兒,在聽到記者的問題後,還挺奇怪的:“敬業?不是啊,那不是我。我在舞臺上表演,是因為我享受那個過程,你們懂嗎?我現在喜歡唱歌,這和敬業沒多大關系。嗯,和觀衆也沒關系的。他們愛看,我當然高興啦!不對!”
說到這裏,他又用力地搖搖頭,把金發甩得有點兒淩亂,很孩子氣地糾正了一句:“是非常非常非常高興。然後,我一高興了就挺願意逗逗他們的。大家可以一起交流感情,一起分享快樂。畢竟,我也想要有人喜歡我啊,我喜歡所有喜歡我的人。”
“但這不能算是敬業吧,敬業不是這樣的,敬業應該是……唔,我不知道,反正不該是我這樣。我就是想這麽做就這麽做了,舉個例子來說,觀衆們要是那天不愛看了,難道我就真不唱不演了嗎?那不能的,兄弟,我還是得唱。我怎麽能不唱?我死了還都得去給上帝唱呢!所以,誰管他們愛看不愛看啊,我該怎樣就怎樣。對了,你知道嗎?每次洗澡的時候,我也唱得挺投入的,雖然蘭斯老讓閉嘴。”
記者完全是哭笑不得。
一個女記者還故意逗他:“那你現在唱一句給我聽聽吧,吉米。”
詹姆斯一下子笑出兩顆尖尖的小虎牙。
他那雙綠眼睛亮晶晶的,故意說:“我才不給你唱呢,你又沒花錢買票。”
不過,也有比較想制造新聞的記者繼續追問他:“所以,你覺得自己高興比觀衆高興還重要了?”
詹姆斯就不再笑了。
他低頭抽了幾口煙,滿不在乎地回答着:“哥們,那是肯定的啊!我要是在舞臺上都不高興了,那觀衆還能高興得起來嗎?你先搞清楚因果關系再來和我說話。”
這小混蛋真是……
讓人沒辦法說!
幾個專門來采訪,想幫他塑造正面形象的記者都給鬧得徹底沒話說了。
幸運的是,蘭斯在這方面可比詹姆斯好溝通多了。
随着行星樂隊越來越有名字,人們自然也注意到了這位總和主唱一起站在舞臺中央,既能把吉他彈得出神入化,還能作得了詞、寫得了曲,長相也異常俊美的黑發藍眼吉他手。
從某方面來說,他同樣是這個樂隊重要的靈魂角色。
因此,每次和詹姆斯溝通不暢時,記者們會跑來找蘭斯交談,來緩解一下郁悶的心情。
同樣的問題,蘭斯就很善解人意了,回答得中規中矩:“沒錯,觀衆當然是最重要的,我們每次站在舞臺上,都在想竭盡全力地為大家獻上最好的表演。是的,一直是觀衆支持着我們一路走到現在的。最早,我們在俱樂部表演時,觀衆們的歡呼聲就一直是我們的動力,感謝大家。”
太他媽的虛僞了!
詹姆斯私底下和西奧吐槽說:“雖然我挺愛這家夥的,但有時候真受不了他這個睜眼說瞎話的勁兒!他要真有那麽愛觀衆,怎麽沒見他走下舞臺,去和觀衆們握握手?真正一直堅持和觀衆互動的人,是我,不是他!”
根本沒被記者采訪的西奧沮喪地撥拉着貝斯弦,耷拉着腦袋,并不想說話。
喂!
沒人注意到貝斯手也很帥也很重要嗎?
鮑德溫:對,還有鼓手。
<回到家鄉>
有一天演出結束的時候,巡演經理比爾突然走過來說:“來來,給你們看個好東西。”
當時大家都很累了。
尤其是詹姆斯和蘭斯,他倆幾乎承擔了所有‘通過在舞臺上跑動來吸引觀衆目光’的任務。
所以,每次演出,詹姆斯大約要跑個十多公裏,然後,蘭斯少一點兒吧,可也得負重(吉他)五公裏。
因此,累到不行的詹姆斯,特別沒好氣地回了他一句:“有什麽事不能明天說嗎?”
但一向很會看人眼色的比爾這回卻跟瞎了一樣,堅持念叨:“你們得看看,一定得看看。”
詹姆斯捏着拳頭都想揍他了。
結果,他卻掏出一個盒子,獻寶地遞了過來說:“看看,你們的新專輯。”
說來有趣。
由于大家忙着一場場的排練和演出,結果,這張專輯明明發行了很久,可他們自己卻根本沒見到成品。
一時間,大家還真有點兒驚訝了。
但詹姆斯有一點兒想接過來,可又有些猶豫地眯着眼睛望過去問:“這個封面是怎麽回事?
“怎麽了?”
比爾沒反應過來地問:“你們四個人的卡通畫像啊。”
詹姆斯盯着那個腦袋頂上多了對貓耳朵的自己,快惡心吐了。
真不知道誰他媽的這麽有才,畫的圖這麽讓人崩潰。
先不說金發主唱貓化吧;蘭斯後頭多了對白翅膀也很坑爹;西奧雖然一向審美異常,可那小惡魔畫像也把他雷夠嗆,鮑德溫相對好點兒,他還是個人。
埃布爾後來得意地告訴他們:“這代表了全世界,天堂地獄動物和人,都被你們一網打盡。”
可去他媽的!
為什麽我就是動物?
詹姆斯把裏頭的唱片拿出來後,憤憤地用石頭把外頭的盒子給砸爛了。
蘭斯後悔無比。
當初都那麽拼命做專輯了,為什麽不幹脆堅持到做完?
早知道會有這麽雷人的封面,當初還不如搞個白紙,抄段歌詞當封面。
總之,四名成員都挺讨厭這個專輯封面的。
但遺憾的是,在之後很長一段時間裏,他們都将不得不面對一群拿着這張專輯,跑來要簽名的粉絲。
與此同時,大量的樂評也開始湧現了。
可說實話,別指望從評論家嘴裏聽到什麽好話。
在這方面,蘭斯受到的批評力度很大。
他裝得滿不在乎,其實快在乎死了,因為一直就很期待得到一些好評,所以,受到的打擊也就更大一點兒。
當時,有個特別刻薄的樂評人喜歡胡說八道,說:[旋律聽起來像是兒歌,簡單地小學生都能寫出來,而歌詞空洞庸俗,毫無意義。不過,誰能指望一群青少年寫出什麽有深度的作品?還有……他們的現場是一團糟,觀衆買票進場其實不是為了享受音樂,而是為了看主唱表演百米沖刺跑吧?我看不出這有什麽意義!還有背着吉他,電線杆一樣晃晃悠悠的吉他手,是喝醉了,還是身體有什麽問題?一把吉他的重量好像就能輕易把他壓趴下!]
蘭斯很生氣。
很長時間,他就冷着臉,誰也不理。
詹姆斯只好走過去,擔負起當年由西奧信口胡謅出來的那個‘主唱應該哄吉他手開心’的責任,擁抱他,哄他,真心實意地誇獎他:“全都是睜眼說瞎話的,那些歡呼的現場觀衆,每一個都知道你有多棒。聽着,蘭斯,你他媽就是我心裏的神,發自內心的。”
這時候,蘭斯通常會伸出手,去拍拍他的後背,或者幹脆回抱一把。
然後,為了換換腦子。
兩個人就開始在一起搞點兒新歌。
音樂永遠是宣洩情緒的最好方式。
在鮑德溫和西奧跑出去交朋友、玩的時候,這兩個人就會一起躲在他們的巡演大巴車上,研究怎麽改歌詞,摸索着去生成一些新的優美旋律。
也正是在這些創作過程中,詹姆斯才能越來越了解自己的這個創作搭檔,不僅僅是那些美好的一面,也包括虛僞、惡毒、做作的一面。
比如,他在公開場合的時候,還會很謙遜地說什麽‘謝謝戴利先生的評價,雖然我不贊同,但我會繼續努力’一類的瞎話,但私底下卻寫過一首<祝戴利先生今年就死>的罵人歌。
對了,戴利先生就是寫那個刻薄樂評的人。
在那首罵人歌裏,那些歌詞糟糕透頂,外加各種髒話,以及希望某個人快點兒死去的詛咒。拿到外面去的話,絕對沒人想得到,那是出自蘭斯之手,一個看起來又漂亮又講禮貌的家夥。
當然,那種糟糕的玩意兒純粹是發洩,寫完就撕掉了。
可詹姆斯全都知道得一清二楚。
怎麽說呢?其實,他有時候覺得蘭斯這樣挺累的,真那麽氣了,還不如直接過去把人打一頓,何必呢?
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比起蘭斯一貫裝模做樣的對外表現……
他發現,自己似乎更喜歡這家夥展露那些內心深處的小惡毒,因為看起來更真實,尤其是當這一面只會在自己面前展露時,那實在是非常令人愉快的感覺。
這就好像他們已經親密到不分彼此,合二為一了一樣。
除了吉他外,蘭斯大概差不多已經和詹姆斯分享了自己全部的一切。
對他來說,這絕對是很難得的坦誠了。
他們的那種突飛猛進的親密關系,根本沒辦法遮掩,直接就被反應在了舞臺表演中。
蘭斯外在始終相對冷淡一點兒。
摩羯座的那種悶騷在他身上表現得淋漓盡致,哪怕心裏真的蠢蠢欲動地想做什麽,可每回也都會壓抑在心裏,只拿那雙藍眼睛去安靜地注視詹姆斯。
然後,詹姆斯總會及時地體會到,并立刻給予回應,主動熱情地跑過去,摟他的肩膀,親他的臉,把話筒拿過去,讓他陪着自己一起唱歌。
“你能不能別一天到晚黏糊糊的,好好唱歌?”蘭斯裝作不高興的樣子說。
“可我想讓你陪我一起唱啊。”詹姆斯回答。
“專輯封面絕對是搞錯了。”這時候,蘭斯在習慣了那個雷人封面後,開始主動拿那玩意兒開玩笑了:“他們應該給你畫個狗耳朵,貓才沒你這麽粘人。”
“得了吧,我都不喜歡。我讨厭狗,我被狗追着咬過。”詹姆斯嘟囔着說。
“肯定是你惹它了,狗才不會随便咬人。”愛狗人士發表着根本沒依據的話。
然而,不管樂評怎麽說。
這一年裏,那張專輯始終都賣得很好。
只是樂隊四人對外的風評依舊呈現着兩極化的趨勢。愛他們的歌迷非常愛,煩他們的人也照樣天天流氓、混混地罵着。
之後,差不多又快到十二月……
巡演的路線在繞來繞去後,居然重回了他們的家鄉利物浦。
行星樂隊四個成員已經很久沒回家了。
在那時候,大家還都習慣寫信。
所以,西奧和蘭斯經常是一封接一封的信往家寄;鮑德溫偶爾也會寫信,但他當年好像是離家出走,和家人關系不太好,信就寫得比較少。
而詹姆斯由于閱讀障礙症的緣故,相對較少動筆。不過,他每換一所城市,都會給家裏的老爹、以及由于‘不想跟着他巡演,對音樂也沒興趣,早早回利物浦’的大哥林德寄明信片。
他喜歡在明信片背後,用小學生字跡寫一些什麽‘我今天在XX唱歌,我唱得他媽的屌爆了,你們聽不到可真遺憾’的話。
然後,隔一段時間,他會收到親爹和親哥的回信。
和蘭斯他媽那種‘你要保護自己,好好吃飯,注意健康,媽媽很想你’永遠不會是一個畫風的。
老約翰:“加油,為你驕傲,兒子。PS.要是可以的話,請盡量別穿裙子上舞臺,蘇格蘭裙除外。”
林德:“呵呵,我相信你牛逼吹得屌爆了!祝一切順利吧,老弟。”
甭管回信的畫風有什麽異同吧。
在沒想起家鄉這回事的時候,大家完全可以裝想不起來地四處浪,但都到家門口了,那種壓抑在內心的思鄉情緒一下子就全都起來了。
詹姆斯第一個蹦起來,跑去找巡演負責人甜言蜜語,試圖說服他多安排幾場演出,這樣就可以在利物浦停留的時間多一點兒。
那位巡演總負責人現在也和他們混得也很熟了。
畢竟,大家在一起巡演也好快大半年了。
可正是因為太熟了,他才萬分驚訝。
平時恨不得驕傲到上天的小子,現在跑過來幫忙端茶遞水獻殷勤,那感覺實在太爽了吧?
所以,他故意板着臉,裝着不同意,在享受了好一會兒後,才告訴他:“放心吧,我們要在這兒停一周呢。”
得償所願。
詹姆斯把茶壺放下,轉身走人了。
還端着茶杯等茶水的巡演總負責人立刻氣笑了:“混賬小子,下次有事你別想再求我了!”
詹姆斯過河拆橋地回給他一個中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