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互扯後腿
盡管蘭斯那首歌<沉睡的森林>坑了斯圖爾特,也間接坑了跳舞雕塑全隊。
但外界對這首歌的評論并沒有特別差。
畢竟,這首歌好歹也進了金曲榜單前二十,對于一些連榜單前一百名都擠不進去的落魄小樂隊們來說,依然是很了不起的成績。
而且,蘭斯不要臉的推鍋行為确實也迷惑了不少人,加上後來行星月隊後出的那首<女巫>新歌勢頭兇猛,空降榜單前十,更加讓一部分人對‘不是蘭斯歌不好,只是斯圖爾特沒有發揮好,或者是,兩個人沒有配合好’這種不要臉的說法深信不疑。
一時間,蘭斯竟然憑借詞曲作家的身份在樂壇裏聲名鵲起了。
不管在哪個圈子裏,創作型人才一般都是搶手貨。
所以,一些人開始揮着鈔票,紛紛托人找關系地向蘭斯邀歌了。
他們也不求像<女巫>那種前十水準,來個<沉睡的森林>那種前二十水平也行啊!
詹姆斯知道後,立刻把蘭斯生氣時摔給自己身上的那個筆記本給掏了出來。
蘭斯太懂了,完全不用說什麽,立刻就湊了過去。
然後,兩人頭挨着頭地湊到一塊兒,一頁頁翻着筆記本,把一些寫壞的,寫一半沒靈感就沒再繼續寫的,實驗性質的、風格過于偏激的,還有不适合行星樂隊風格的亂七八糟歌曲全找出來。
繼而,一起狼狽為奸地聯手開始拼拼湊湊活動,把莫名其妙的旋律和幾段不知所雲的歌詞瞎幾把填到裏頭,差不多搞出二十多首歌(垃圾)後,就便宜點兒地轉手賣了出去。
正常來講,這麽沒質量的奸商行為,完全屬于‘賺了就跑’的一錘子買賣。
但有趣的是,還真有一首歌擠進了榜單前一百。
那是一首叫<戰神>的歌,偏舞曲風格,一個新出道女子組合的經紀人把它買走了。
結果,三個穿着暴露的漂亮妞,一路跳着熱舞,喊着戰神戰神,可能是憑借某種反差,奇跡般地用這首歌沖進了前五十。
并且,她們開始在一些娛樂節目中反複感謝蘭斯的歌,每次都要提一句:“這是行星樂隊的吉他手蘭斯寫給我們的。”然後,還會不停地說一些什麽‘他非常英俊,有才華’一類的誇獎,仿佛兩方不是金錢交易,而是存有什麽暧昧關系一般。
顯然,這不是感激,而是在蹭熱度。
但忽略這種單方面的緋聞炒作,整件事在別人看來就是:蘭斯牛逼,随便寫什麽歌都能上榜!
在沒有互聯網的時代裏,大家獲取信息途徑太少,根本不知道這差不多是二十分之一的稀有成功率,其中還有很多的運氣成分,反而真以為蘭斯詞曲創作功力已經可以上天了,一時間紛紛不明覺厲,各種敬仰、佩服。
更多的人跑來找蘭斯邀歌。
本來只打算幹一票的兩個混蛋就這麽驚喜地發現了一條新財路,相視一笑後,開始繼續聯手,禍害同行。
另一方面,蘭斯這個詞曲作者的突然出名,間接又給那首<戰神>起了宣傳作用,使得那首歌神奇地又小火了一陣子,雖然很快下榜,可确實幫那個女子組合邁出了挺成功的一步。
為了這首歌,還有記者想采訪一下蘭斯。
其中,有一個新人記者也是這麽想的。
但不幸的是,他來晚了,蘭斯當時已經接受了另一名記者的采訪;
不過,幸運的是,他跑去上廁所時,剛好撞見詹姆斯。
“吉米,我能采訪一下你嗎?”
“……操!吓得老子都尿歪了!你他媽懂不懂事?別在人撒尿時突然說話!”
“可你撒完就會走……我再找不到新聞就會被開除,我家裏有八個孩子要養。”記者開始賣慘。
詹姆斯聽得直翻白眼,實在不想理他,提上褲子,轉身就走。
“拜托,求你了!求求你!”
記者在他身後一直可憐兮兮地追着喊:“我家裏八個孩子會餓死的。”
詹姆斯郁悶地停下了腳步。
他深吸口氣,轉頭問了一句:“你兜裏裝錢了嗎?”
記者愣了一下,急忙掏錢包:“有有有。”
詹姆斯說:“請我喝蘋果酒,我就和你聊幾分鐘。”
這絕不是為那八個不知道是真是假、會不會餓死的孩子們而善心發作。
他只是擔心,如果自己不接受采訪的話,這傻逼記者沒準兒會寫個什麽‘我和吉米一起上廁所’的操蛋新聞出來拯救自己可悲的職業生涯。
但不得不說,有些人職業發展不順絕對是有自身原因的。
這名記者就是個超級死心眼。
厲害的記者如果得到這個采訪到詹姆斯的機會,肯定不管之前想的是什麽,都要立刻圍繞詹姆斯來提問題,争取挖掘點兒什麽新聞出來;可這名記者來之前計劃的是采訪蘭斯,對采訪詹姆斯毫無準備,于是,他對着詹姆斯時,依然不知變通地問出了一些本來想要問蘭斯的問題。
這要是換個人,絕對會立刻翻臉。
好在詹姆斯只是看起來暴躁,其實脾氣真得挺好的,也不是那種自我為中心的人,對這些事也不太在乎。而且,他和蘭斯的親密關系,讓他潛意識裏沒覺得幫蘭斯回答問題有什麽不對。甚至可能在他看來,自己和蘭斯本就能算是一體。所以,這場本來有些唐突的采訪,才得以神奇地進行了下去。
為了避免麻煩,巡演大巴臨時駐地距離城裏有點兒遠。
那名記者匆匆忙忙開車去買蘋果酒的時候,還很擔心詹姆斯故意耍他。可當他拎着酒趕回來時,卻發現那個滿嘴髒話的暴躁金發主唱居然真得就站在原地等他,心裏感動到不行。
可這份感動依然沒讓他變聰明。
他一上來就問:“吉米,你知道,蘭斯寫<戰神>花了多長時間嗎?”
“知道。”
詹姆斯喝了口蘋果酒,告訴他:“七八分鐘吧。”
“這麽快?”
記者愕然,繼續問:“那蘭斯是怎麽寫出這首歌的?”
詹姆斯一向實話實說:“樂隊沒出名前,哥幾個兒一起出門巡演玩,兜裏沒錢,只能邊賣唱邊賺錢!有一次大家想吃肉了,湊錢使喚我去買吃的。那麽那麽少的一點兒錢,所以,我就買了只公雞回來。你懂我的意思吧?活雞便宜啊。但等我買回來後,那群王八蛋全都傻眼了,一起罵我蠢逼。我就操了!沒一個人他媽的會殺雞,也沒人會做飯。我他媽怎麽知道會這樣?西奧看起來就是個殺手(西奧:??)!戴維斯明明看着很居家(戴維斯:??),鮑德溫看起來也像個家務全能,居然全他媽不會殺雞和做飯(鮑德溫:??)!”
記者聽得已經呆住,情不自禁地追問:“然後呢?”
詹姆斯繼續喝蘋果酒,綠眼睛裏有點兒憤憤,似乎還在為當初的事鬧脾氣。
他不太想回憶地快速說:“然後,然後還能怎麽辦啊?我和公雞都沒退路了!我他媽拎着菜刀就上去和它搏鬥了,反正不管幹什麽也得先弄死它才行啊。那只死公雞他媽的快讓我尴尬死了,不停地撲騰翅膀,揮爪子,還用尖嘴啄了我好幾下。操,我都快疼哭了。所有人都在那看熱鬧,包括蘭斯那混球,他龜縮在最安全的車裏,看得津津有味,還用七八分鐘寫了首歌,誇那只公雞戰力非凡,仿佛阿喀琉斯戰神在世……行吧,就這樣。酒也喝完了,你還有問題嗎?沒問題我走了。”
“最後一個問題……”那名記者急忙說。
詹姆斯停下腳步,耐心地等他問問題。
結果,該記者又一次浪費大好機會,好奇地問了一句:“那只雞好吃嗎?”
詹姆斯無語地望了他一眼,把喝光的酒瓶子塞進他手心裏,關愛制仗地拍拍他的肩膀建議:“你要是能有機會,還是去換個工作吧,哥們!”
那名記者傻笑着撓了撓腦袋。
詹姆斯自覺日行一善,心情還挺愉快的。
結果,幾天後出了問題。
其實,他那個采訪沒什麽大問題,很有平時不着調的行事作風,但也沒說什麽不能說的話。
可問題在于,蘭斯當時也接受了一個采訪。
他在那個采訪中表示:“<戰神>是我讀荷馬史詩《伊利亞特》時産生的靈感……”然後,他還特別認真地BlaBlaBlaBlaBla說了一通阿喀琉斯的勇武和後來的死亡,以及自己是如何地認真、深刻地思考,并且,經過足足一兩個月,才完善出一首歌曲的全過程。
等兩篇采訪同時出現後,好多人都笑噴了。
然後,記者們又蜂擁而至,含笑問:“你倆誰說得才是真的?”
蘭斯面無表情,斬釘截鐵地和記者們說:“吉米那混球說的話,一個單詞都不能信!”
詹姆斯這時候明顯已經被教育過了,耷拉着腦袋,只顧低頭抽煙,支支吾吾地說:“呃,你們還是信蘭斯吧……我,我就是,就是胡說八道逗人玩兒,瞎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