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工作人員
雖然詹姆斯時常出點兒小漏洞。
但他腦子很清醒,有一種野獸本能,很少踩到危險線,應變能力也是一流,比如,像上次小醜樂隊吉他手的事,蘭斯差點兒讓記者們拿到大新聞,他卻還能想到換種方式來解決問題。
換句話來說,他的行為看似危險,可其實一直在可控範圍內。
而很多團體在對外公關時,也通常都需要這樣的兩個角色,一個對外态度表現溫和,禮貌圓滑地應對尖銳問題;一個對外态度适當強硬,時不時展現出樂隊的真實态度,蘭斯和詹姆斯顯然在這方面無師自通,配合默契。
前提是……別搞突然襲擊。
否則,他們就會像現在這樣互扯後腿了。
這事最後的結果就是,表面上大家相信了‘蘭斯的版本是真的’。
但私底下,所有人都認為:‘詹姆斯的版本才是真的。’
于是,當那個女子組合再次進行現場演出的時候……
有歌迷興沖沖地把一只公雞帶到了現場。
第二天,很多報紙刊登出那張雞飛人跳的舞臺照片,非常喜感。
該女子組合很長一段時間都沒再提什麽‘蘭斯為我們寫了戰神’一類的話。
與此同時,那名自稱要養八個孩子的狗仔記者再次出現在詹姆斯的面前。
他開開心心地告訴詹姆斯:“我被派來專門跟行星樂隊的新聞了。”
詹姆斯前幾天沒少因為這事被蘭斯教訓,完全不想看到他。
可這個記者非常上道,特別真誠地遞出了蘋果酒。
好吧,好吧!
詹姆斯立刻很有原則地看在蘋果酒的份上不計較了。
在這個時期,不止這一個人,大部分記者都特別喜歡和詹姆斯打交道。
不僅僅因為他總能制造新聞,而在于他說話做事本來就非常有趣,哪怕滿嘴髒話也不顯得粗魯,和他在一起時,總能讓人發自內心地快樂,不由自主地就翹起唇角。
而且,他待人态度永遠都是一個樣。
既不會因為你是大牌報社厲害記者就變得客氣,也不會因為你只是個小報新人記者就瞧不起人。只要你的态度好,又沒犯到他的忌諱,再幸運地趕上他高興的時候,他甚至可以沒有一點兒架子地請你喝茶、或者站路邊一起喝超市裏最便宜的蘋果酒。
所以,記者們往往會正兒八經地去采訪蘭斯,卻在看到詹姆斯時,笑容滿面地和他打招呼、開玩笑。
連蘭斯都不得不承認:“所有人都喜歡吉米。”
黑發吉他手對此很有點兒嫉妒。
這個嫉妒不是針對詹姆斯的,而在于他精心給自己艹了個溫文爾雅的美好人設,結果受歡迎程度居然不如自家胡作非為、制杖暴躁的主唱,這讓他不由得産生一種努力白費,外加‘你們他媽的都瞎了吧’的惱火想法。
詹姆斯總能敏銳地察覺到蘭斯的這些有趣的小心思。
對于別人來說,他可能是團隊中更好玩的那一個,可在他看來,蘭斯才是每天真正的快樂之源。
金發主唱時常忍笑忍到不行,怕被蘭斯打死的緣故,沒辦法和人公開讨論,只能在日記本中寫:[事實上,對我來說,蘭斯最大的魅力在于,每天努力裝逼,卻由于自己的破爛脾氣,時常不小心露出張牙舞爪的一面……每到那個時候,他就會變得格外真實(好笑)。]
接下來,行星樂隊準備在曼徹斯特進行下一場的演出。
恰好,一家影響力頗大,專門為讀者提供音樂新聞、音樂圖片、專輯評論和音樂節、音樂會信息的一線音樂雜志《十字路口》突然選定他們作為下期雜志封面,并派來了一位專業的知名攝影師為他們拍照片。
這也是擴大樂隊影響力和知名度的好機會。
但這位攝影師來的時間太不湊巧,樂隊所有人都忙碌着籌備曼徹斯特的這場演出,沒時間理他。
比爾作為巡演經理,一大早就跑去和投資商、廣告商們說話了。
戴維斯作為副手更是忙,無數雞毛蒜皮卻又重要的小事全都找上了他。
此時,他正忙着和場館負責人溝通,還盡可能耐心和氣地問:“我不明白,既然之前明明說好是四間更衣室,為什麽現在只有三間?我們樂隊一共有四名成員,你讓我現在去和誰解釋?”
場館負責人皺着眉說:“我們也不是故意的,只是有一間更衣室前不久剛好堆滿了東西,你讓樂隊成員擠一擠,反正都是男孩子……”
“這和性別沒關系。”
戴維斯打斷地說:“提前說了四間那就應該是四間,我告訴他們的時候,也是四間。”
“可現在沒有啊!”
場館負責人也惱起來:“都說裏頭堆滿東西了。”
“你們可以把東西搬出來,等演出結束再搬回去,人手不夠的話,我們幫忙。”戴維斯說。
“那是個大工程,太費勁兒……”場館負責人露出了不太情願的樣子。
戴維斯深吸了一口氣。
他看了看左右,直接把手臂搭在這位負責人的肩膀上,湊過去低聲說:“聽着,我一般不想這麽做,但我知道前不久冒險團樂隊來這裏辦過一次演出了,那次,你們給他們開的是四間更衣室。”
“不是,那次湊巧我們更衣室裏沒堆放東西……”場館負責人試圖辯解。
戴維斯打斷了他:“我不想知道你們具體有什麽原因,但我也許會在近期的某次記者采訪中不小心把這事給說漏嘴。懂嗎?是無心的那種,絕非有意。但到那時候,假如有行星的歌迷認為你們瞧不起我們樂隊,認為行星樂隊比不上冒險團樂隊而跑來質問你們,或者找你們麻煩,再或者作為抗議,永遠不再買你們這裏的演出票……那也和我們沒有任何關系。”
場館負責人第一次遇上這麽耍無賴的團隊,一時間只能懵逼地看着他
然後,他屈服地問:“……我們什麽時候去搬東西。”
戴維斯終于推了下眼鏡,露出滿意的笑容。
他紳士地殷勤回答:“随時都可以,樂意為您效勞。”
這時候,攝影師也找了過來:“見鬼!你們給我安排的拍攝時間到底是在什麽時候?多少時間?”
戴維斯愣了一下,急忙從旁邊拿過一個文件夾,一邊查看,一邊自言自語地回答:“今天恐怕不行了,吉米他們還在路上,待會兒他們趕到場館後,估計時間也不會太早,還要先進行一下現場排練,熟悉舞臺、試音,而且他們排練起來一般會很認真。晚上還有大約三個采訪,都是提前約好的,不能推掉。明天演出前半個小時怎麽樣?那時候他們剛好化完妝,也換了演出服,可以順便拍照……”
“半個小時?你開玩笑嗎?還有,什麽叫化完妝換完衣服?什麽叫順便?我不需要別人對我的工作指手畫腳!”
攝影師當場炸毛:“我有自己的攝影主題,不需要順便!什麽叫順便?你必須給我最低四小時的時間來進行拍照,我絕不允許随随便便拍出來一些破爛玩意兒!我是專業的,我以前給很多知名樂隊拍過照,從來沒有一支樂隊敢讓我順便拍拍,還只給半小時!我哪怕拍一窩貓都會兢兢業業地用上一兩個小時去找最美的時刻!”
戴維斯頭疼欲裂:“對不起,我沒有冒犯您的意思。好的,我會聯系樂隊那邊問問看,能不能騰出更多的時間給你拍照,但四個小時太長,我們最近實在有點兒忙。如果樂隊成員不同意,那就只有半小時……”
“你知道嗎?”
攝影師打斷他,明顯地炫耀說:“頑童樂隊的主唱阿布利特曾經給過我一個月的時間來拍照,我專門為他拍出了一套寫真集,最後銷量上萬冊!現在,你還覺得四小時長嗎?”
“哇哦,厲害。”戴維斯客氣地鼓掌贊美了一下。
但他還是接着說:“我會盡可能去為你争取三小時,但不保證。還有,您真是提醒我了,有一些事必須提前說……”
“什麽事?”
攝影師不耐煩地問。
“為了拍攝順利,不浪費彼此的時間,我和您說幾件事,比如,別在詹姆斯面前提頑童樂隊的主唱阿布利特。”
戴維斯耐着性子地開始念念叨叨地說了一大堆:“他和阿布利特有點兒不對付,除此以外,還有一些注意事項。在拍照片的時候,鼓手鮑德溫很不喜歡化妝,但他脾氣很好,你可以好聲好氣地和他解釋,他會同意少來點兒;吉他手蘭斯會化妝,但他有專屬化妝師,有時候可能還會自己上手,所以,注意千萬別直接說他眉毛、眼線,或者妝容很難看,如果那就是他自己畫的,他可能會當場翻臉給你看;貝斯手西奧在拍照的時候,會拼命往前擠,想搶鏡頭,你最好委婉地建議他挪位置,別直接說讓他往後退什麽,他會認為你看不起貝斯手而給你搗亂;主唱詹姆斯……”
攝影師頓時有點兒聽傻了:“主唱又怎麽了?”
戴維斯嘆氣說:“吉米沒什麽太大的問題,但他有時候非常粘人,會時不時像個考拉一樣挂在蘭斯身上,多數時間自然而然就那麽做了,根本不是有心。所以,你要是能當看不見就當看不見,如果那影響到你的工作,你也不能直接和他說,說了他肯定會覺得很丢臉和沒面子,然後消極怠工,不配合你工作。再就是,他喜歡找人讨要酒喝,還會提什麽‘你給我酒喝,我就聽話’一類的狗屎交易,但明天他還要上臺演出,所以,必須提前警告你,別給他酒,一口都不行。”
攝影師呆站在那,不禁喃喃自語:“我他媽明天到底要面對一群什麽人?”
戴維斯沉重地回答:“不知道,但我每天都在面對。”
這時候,又一個工作人員兵荒馬亂般地匆匆跑過來大喊:“戴維斯,戴維斯,出事了!有一輛運行李的車翻了!”
戴維斯忍無可忍:“操!”
作者有話要說:我這章試着換了個角度寫樂隊,但也是劇情的一部分,以及戴維斯也是主要角色,沒有瞎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