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大約一旬過後, 镖師找到許清元,跟她講明探查情況:“我們兄弟兩個在谷堆村打聽了整整一天, 她家裏人說, 三年前她來省城趕考,後來就再也沒回來,她夫家還來信詢問過, 可兩邊找了三年,到現在都不見人影。”

晉晴波失蹤了?許清元的擔心勝過驚訝,或許她的心中早有預感。

聽镖師描述, 她覺得事情裏裏外外透露着奇怪,一個身上有功名的秀才, 難道就這麽無聲無息地人間蒸發了?

“她家裏報過官沒有?”許清元問。

镖師點點頭:“她爹報過,但縣衙說人不是在淮陽丢的, 應該去省城報官。去了省城, 官衙又說沒查到此人的過所登記,兩邊推來推去, 晉家沒辦法只能絕了報官的心思。”

“那她夫家在哪裏?有沒有上門來鬧?”許清元追問。

“夫家在汀州府辛鹿縣, 鬧倒是沒鬧, 聽晉老爹的意思,那邊全當老婆橫死,要再娶呢。”镖師撇嘴道。

雖然晉晴波從來沒說過她夫家的位置,但童試時能跟許清元選擇同一路線趕考,兩人不會相距太遠。淮陽鞭長莫及, 但汀州總歸是許長海的管轄範圍,倒是可以找個借口調查一番。

結算好镖師的費用, 許清元在給父親的信件中寫明事情經過, 許長海回信承諾會找個合适的機會幫她找人。

七月下旬, 本省所有待考生員均已到達省城,少說也有三四千人,而北邑省的舉人名額只有三十人。

八月初九,鄉試第一場正式開考。

天剛蒙蒙亮,許清元穿着洗的幹幹淨淨的墨藍衫裙,出發前再三檢查過身上沒有夾帶,平靜地朝貢院走去。

無論本次中與不中,都不會像縣試那樣對她的命運起決定作用,所以她反而沒有之前緊張。

鄉試的嚴格體現在方方面面。比如童試前的搜檢一般由女獄卒負責,而鄉試卻換成了貨真價實的女吏,旁邊還會有一個頂戴花翎,衣服上繡着補子的女官全程監督。還有,官衙不但提供一切考試用品,而且不允許将任何用品帶出號舍,本朝歷史上曾經有過考生不小心把筆扔出考棚外,然後直接被視作違規的真事。

每個生員都會聽到無數遍這樣的故事,就像高考前老師的殷殷囑托一般,不怕你煩,就怕你不當回事。

進場先拜見過幾位考官,不需要考生自己領取試卷,便被帶進號舍裏,士兵攜着一大串鑰匙,挨個給號舍房門上鎖。

吏書在核對考生信息後逐一分發試卷,如有缺字、漏字,一定要在這段時間內舉手報告,不然後果同樣是由考生自負。

昨晚下了一場小雨,因此今天的天氣不算十分炎熱,考生們的衣服也都穿的比較嚴實斯文,沒有出現自由奔放的場景。

挨着茅房的考生苦着臉撕了一團紙塞進鼻孔裏,路過的巡役士兵看他一眼,他忙将紙摳出來展開以示清白。

許清元不忍直視,收回視線。

鐘聲響起,代表着考生可以正式答題,她照舊先浏覽一遍題目。

鄉試第一場的考題包括《四書》經義三道,《五經》經義四道,分別對答題字數進行了不同要求,主要考察學生對四書五經及注解的掌握程度,與童試一個套路,先考基礎知識。而這些題目的答案也是固定的,不會給學生自由發揮的空間,答得再多也不如背得準,着實是古板教條了些。

三道《四書》題分別是:仁者無敵義;懋乃攸績睦乃四鄰義;君子必慎其獨也義。

這三句分別出自《孟子·梁惠王上》《尚書·蔡仲之命》《大學》。第一句強調施行仁政的重要性,第二句講的是做事要盡力而為,也要和睦四鄰,第三局句意為君子必須表裏如一,嚴格要求自己。這三句中,第二句見得少一些,許清元看到的時候稍微反應了一會,心中默背一遍蔡仲之命篇,幾乎立刻回憶起這句話的注疏,便先回答這題。

執筆揮灑,落在紙上的字靈動秀氣、入木三分。曾幾何時她也對着別人的卷面心生羨慕,以為自己永遠只能在書法的門檻邊上徘徊。但經過長年聯系,書法對于許清元來說不僅僅是應試的手段,更成為她一項長久的愛好。

她的字在同齡人中異常出挑,有這份功底在,寫什麽字體都得心應手。

對于基礎紮實許清元來說,第一場考試異常順利,但不是每一個生員都是年輕、記憶力強大的,有些四五十歲的或者考完童試便懈怠度日的生員就會比較煎熬。

黃昏時分,吏官依次收走考生們的試卷,而遇到仍舊未答完題的考生,吏官便會讓身後的士兵燃燭三支,燭盡,不管答沒答完題目都必須交卷。

走出貢院之時,外面天已黑透,艾春菲找她抱怨道:“我被分在臭號附近,可熏死我了,根本不能專心作答。”

許清元揮手扇扇幫她散去氣味,問:“本場考試難度比之三年前如何?”

“好像要簡單一些,起碼從第一場來說我是這麽感覺的。”艾春菲一手撥弄裙擺,一手捏着鼻子道:“回去吧,我得洗個澡。”

“走吧。”許清元邊走邊思量,題目簡單難以拉開考生之間的分差,她要是考官肯定不會這麽出題,所以第一場考試簡單也可能意味着後面兩場考試的難度會大幅度上升。

八月十二第二場考試,考的是一道試帖詩和判題。

試帖詩,望文生義,就是應科舉考試誕生的一種詩體,不但具有嚴格形制,而且不可出現“八戒”,即“出韻、倒韻、重韻、湊韻、僻韻、啞韻、同義韻、異義韻”,還要做到“铢兩系對”的對偶,不像現代人熟知的李白、杜甫等人閑情而作的詩篇那麽自由。

本場試帖詩題目為:以“賦得體”詠“桃花幻碧”。

看到這題,連已經有一定心理準備的許清元都忍不住倒吸一口涼氣:這“桃花幻碧”是什麽,她完全兩眼一抹黑啊。

擡頭看看其他考生,果然各個臉皺的跟包子一樣,表情都是疑惑中帶着茫然,茫然中透露出一絲絕望。

許清元硬着頭皮分析,從具象的詠桃花分析到抽象的世事變幻如滄海桑田,到後來甚至聯想到人的面相和命運,貼着《易經》往玄學之路上狂奔而去。

不管如何,還有其他題目在等着她,不能過多耽誤時間,她只好寫的模棱兩可,感覺上面幾個方面好像都能挨着一點邊,但核心主題卻不太明顯。

寫了總比沒寫強,沒重點也比離題好。自己的試帖詩實在有些慘不忍睹,許清元幹脆揭篇看下一頁。

這是一道判語題,考察學生對律例的熟知程度,題目描述一種違法行為,考生答出相關懲處規定。

本題下面又分為三個小題。第一小題是:女有家,男有室,相渎[注]。

題目看似簡單,其實內藏玄機。題目說的是男女各有配偶通奸。但在律法上,此種情形還需細分好幾種情況,比如:男子應為婦女穿小功喪服的親戚與她通奸的,就屬于十惡不赦中的內亂,而若是婦女對男子的親戚穿小功喪服,男子為婦女“報服缌麻者”,就不屬此類;還有如果跟父親、祖父的妾通奸,男子屬內亂,若妾自願,其也應定此罪……

光捋清這些輩分關系就需要花費大功夫,還需要一條一條清楚明白地答出來,極度考驗邏輯思維能力。這第一個小題就花費了許清元接近半個時辰的時間。

第二題稍微簡單一點,但也有坑:殺一家非死罪三人,數家各殺二人[注]。

齊朝律例規定,兇手要是在一家殺了三人(均未犯死罪),那屬于十惡不赦中的不道。如果兇手還有點良心,一家只殺兩個人,殺了好多家,哪怕殺的人超過三人,那給兇手定死刑即可,不屬于十惡不赦的範疇。

如果沒有記清楚很容易将兩種情況歸為一類,好在許清元前世就是幹這個的,學的時候就注意區別記憶,現在穩穩跳過坑,沒有中招。

最後一題是:脯肉有毒,曾經病人,故與人食,并出賣,令人病、死者,其人自食者,盜而食之者[注]。

這道題是說,确定有毒的肉脯,故意給別人吃或者賣別人,或者買來自己吃,或者小偷偷走吃了,分別會觸發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許清元認認真真地寫道:與人食,出賣,令人病者,合徙一年,致死者,絞;自食者,征銅入死家;盜食者,死傷不論,肉脯主仍須定“不速焚”之罪,杖九十[注]。

本題不算難,主要是考生很容易忘記存在“不速焚”的基本犯情形,可能會被扣分。

寫完她返回去檢查卷子,看到試帖詩部分還是不忍直視,忍不住“啧”了一聲,考舍外的士兵立刻回頭看她,許清元不好意思地笑笑,自動噤聲。

作者有話說:

每次寫科舉考試咱就是一整個大頭禿狀态。

[注]均出自《唐律疏議》表述有不同程度的改動。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