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威徹斯特是很安靜很美的地方。

艾麗莎最喜歡的就是這種寧靜, 小城鎮總歸沒有大地方的危險和繁榮, 但這裏很安靜, 安靜的讓她略有躁動的內心也慢慢平緩了下來。

這是這裏特有的,溫柔而自由的味道,讓人安心。

那些紛雜的胡思亂想漸漸被她放在腦後,沒有羅根在, 她漸漸也減少了想起這個人的次數,漸漸沉浸在這樣溫柔的時間裏。

所以斯芬克的存在,絕對算的上是她刻意隐居之後碰上的最大的一個意外。

艾麗莎的背後沒有長眼, 也沒有什麽預知的能力, 她會發現完全只是因為斯芬克做事太張揚,她不止一次看到在自己的小店外面徘徊的墨鏡男人, 而她向來是很警惕的性格,所以她很果斷的查了查對方的資料。

在腦海裏回憶着那個人的長相,她比對着網絡上顯示出的照片庫, 很快就找出了, 對方是幫某個人專門做壞事的保镖。

還是無惡不作的那種。

如果她再年輕些,或許會有年少輕狂懲惡揚善的心力, 但現在她已經過了這個心理的年紀,尤其是她如今還想要隐姓埋名, 不想被羅根發現她如今在哪裏。

可以說,她整個人基本提前進入了養老狀态。

而且她身份擺在那裏,總不好用變種人的方式解決問題吧?

她可不想才逃走就被教授發現了蹤跡。

畢竟使用能力實在是太容易暴露她的存在了,如果就因為這樣一個人渣暴露了自己好不容易找到的, 隐藏自己的小地方,那就太可惜了。

而且就算不用變種能力,她本身的能力也已經足夠她裝逼。

畢竟一直以來,她依靠的根本就不是那弱小的外在能力,而是她的思考力。

在這部系列電影裏出現過的人類反派之所以能夠和變種人抗争,不就是因為他們的智慧以及他們所掌握的科技麽?

而斯芬克的計劃雖然看起來周密,但架不住艾麗莎黑客能力不錯,早早就知道了他的計劃。所以自從他暗搓搓地在小巷埋伏下以後,艾麗莎就再也沒去過那裏。

從回饋來的監聽上看,似乎是有個老人提醒她,拆遷中的房子可能會突然地垮塌,所以希望她盡量不要往那邊走。

她聽進去了。

從此繞了遠路。

這種事只能說是意外,斯芬克沒從中看出任何問題,而一擊不得,他更是心裏癢癢,那份想要得到對方的欲望更重了。

而很快,他就從屬下查出來的消息裏得到了新的辦法。

花店是接受外送的。

雖然說大多數時候店裏都是叫了快遞小哥送花上門,但是店裏生意實在冷清的時候,她偶爾也會親自送花。

這種事發生的概率不高,但是時間久了,這也算是一種特色。

再加上艾麗莎稚嫩的外表,又是生的足夠的漂亮可愛,是以許多老顧客在享受過一次上門的服務過後,就記住了這個人美聲甜的小女孩。

尤其她還是這家花店的老板。

而斯芬克就是想要利用這一點。

他在郊外有別墅,那兒人煙稀少,但視線處總有住房,不會讓人覺得空蕩,而且那兒距離确實不算太遠,撞上她外送的概率還是有的。

再加上之前她之前就往這片送過,所以再來一份訂單,想來她也不會懷疑。

他做的很有技巧,還特別調查了她的客流量,甄選了好幾個特別的時間段下了訂單,在連續兩三次的失敗過後,幸運之神終于降臨到了他的頭上。

艾麗莎選擇了他。

他的心裏莫名的有些激動。

他并不是第一次對女孩這樣“一見鐘情”,但他卻是第一次這樣花費心力。

能在鬧市拿下一家鋪子,就算她無親無故,背後肯定也有些勢力。

所以最穩妥的辦法,還是一場意外。

他那天訂的是薔薇花,他知道這花象征着美好的愛情,他為自己的浪漫而陶醉,卻不知道那天出門之前,艾麗莎細心地将那一大捧的薔薇的純潔顏色,一朵朵地染成了漆黑。

而黑色的薔薇象征着的,是永遠的死。

當然了,她并不想想要行俠仗義,亦或是替天行道殺死斯芬克。

艾麗莎很清楚明白,她從來都不是那種善良的人。

她所做的很多事,都是為了活下來。

不過為求心安,她也不會主動為惡。

而她會把目标放到斯芬克的頭上的唯一一個原因就是——斯芬克是個變種人。

而且還是屬性十分少見的那種。

他的能力是治療,但與游戲裏奶媽那種治療不同,他的變種能力,是犧牲自己來為他人恢複健康。

所以為什麽他的家族能夠縱容他有限範圍內的過分?

為什麽他做了那麽多次壞事還能好好的活到現在?

就是因為他的這層身份。

當然的,這件事只有他的父母知道,而與這世上許多人對變種人懷着恐懼的态度不同,斯芬克的父親更像是個商人。

從知道他的孩子的能力的那一刻起起他就知道有利可圖。

所以他養壞了斯芬克,他的親生兒子,他一力地溺愛他,成功的讓對方成為了他手中聽話的棋子。

他把斯芬克當做是奇貨可居的商品,而不是親愛的孩子,他對他的感情來源于對方能夠為他帶來的利益。

艾麗莎并不同情他,畢竟就算他受制于人,但壞事的執行者的的确确是斯芬克。

但是她也不得不承認,治療是種很特別的變種能力。

至少她一路旅行過來,還是第一次聽說這種存在。

當然,艾麗莎本人并不想主動出擊,畢竟她覺得治療的能力再厲害,也治不好她的“精神疾病”,但既然斯芬克已經犯到了她手上……

艾麗莎按響了電話裏的地址上的別墅的門鈴,然後露出了一個微笑。

終于等到對方下了課,合上了手裏的物理書,野獸推着輪椅,将教授送回了辦公室,而在那裏,羅根已經等候多時了。

“如果你在這裏抽煙,那我保證你的智商這輩子都不會超過一個6歲的小女孩,”查爾斯的嗓音沉靜,但能聽出其下隐藏的笑意,“我會讓琴給你紮頭發,紮對稱的羊角辮,然後我會把這些照片發到社交網站上去,相信我,人們喜歡這樣的轉變——況且興許出名後的你可能還會被艾麗莎所見。”

羅根掐了煙。

這真不是一個美妙的假設。

查爾斯知道羅根來找他是為了什麽。

艾麗莎。

縱然他決定要去找,可這世界這麽大,他要去哪個方向?

他毫無頭緒,只能借希望于教授。

查爾斯知道他的意思,但他用過一次腦波探測器,卻沒找到那個女孩的蹤跡。或許是因為力量盡失所以她無法被探測變種人的儀器探測,或許是她有特殊的辦法規避他的尋找。

但很顯然,這是個足夠聰明的女孩。

查爾斯沒有查詢人記憶的習慣,艾麗莎是他為數不多的幾個完全“看不見”的人。

但是和那些人不同的是,她有羁絆。

一個有所挂念的人,比那些志向遠大到要毀滅世界的人好相處的多。

或許連這個女孩自己都沒有發現,她将羅根看的多重要,所以在失明和失去力量以後,她才會選擇離開。

大抵是不願意成為拖累吧?

而羅根……

有些東西他沒辦法點明,只能讓他自己想明白。

就像那時候他要求着他讀取他的過去,希望用這樣的方式找回自己丢失的記憶。

但事實上,只有自己恢複的,才是最真實的。

這本就是他該擔負的責任之一。

而且一個人刻意地隐藏自己的時候,哪裏是這麽好找的?

“如果你真的想去找她,就去找。”查爾斯說,“無謂的等待沒有任何的結果。你問我,我并不知。跟從你的心走,你會找到她的。”

旅行的同時還能讓他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別的事上,而不是思考那女孩去了哪裏。

可以說是一舉多得了。

而很不巧的,羅根在地圖上随手一指的第一個方位是……

威徹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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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話要說: 這就是緣分啊hhhhhhhhhhhhhhhhh昨天忘記放更新時間了抱歉O_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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