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無效遺囑

怪,當然很奇怪。

蕭爝默默的想着。

賀美鳳前腳來,高家人後腳就到了,就跟約好了似的。若說是巧合,這未免有些太巧了。

她手中有遺囑大可光明正大的亮出來,為什麽要用這種暧昧的方式,賀美鳳就不怕給自己惹麻煩麽?

蕭爝不動聲色,心中卻轉過了無數個念頭。

他的大腦猶如一臺精密記錄儀,将到南廣後的每個細節都逐幀播放。車上、靈堂、剛剛的客廳……

片刻之後,若有所悟。

“錢小萊,從現在開始,你要嚴格工作态度,不要和高家人有任何私下接觸。”

錢小萊被他氣笑了。

合着他想了半天,得出的就是這個結論?她什麽時候和高家人有接觸了?高家她就認識高佩佩和高孝誠兩個,還都是因為他蕭狗蛋的緣故!

“這話還是留給你自己吧。”

她沒好氣的說道。

“高佩佩追你追那麽緊,我看你才應該避嫌。”

“當然,我和她沒關系。”

蕭爝坦然的說道。

“我只是提醒你下,現在這個場合,我們怎麽小心都不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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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這個場合?現在什麽場合?”

錢小萊疑惑的問道。

“我們不就是執行遺囑麽?遺囑怎麽寫就怎麽幹呗,還能出什麽岔子?”

她的問題,蕭爝卻不準備回答。他淡笑了一下,随手拿過錢小萊手邊的可樂罐,輕抿了一口。

“總之,你記得我的話就是了。”

第二天一大早,兩人照常去樓下的餐廳吃早餐。

一進門錢小萊就覺得氣氛不對,原本這個時間都是小貓三兩只的餐廳,今天竟然坐了不少的熟面孔!

仔細看,高家二代三代竟然全員到齊,賀美鳳也在,只不過她是獨自一人坐在角落裏,蕭爝和錢小萊進來的時候所有人齊齊擡頭,瞬間成了目光焦點。

錢小萊有些緊張,她本能的朝蕭狗蛋靠了靠,下一刻一只溫熱的手掌牽住了她。

“各位早上好。”

簡單的問候過,蕭爝拉着錢小萊走到食物區。

他到了一杯牛奶放在錢小萊的盤子裏,泰然自若的态度完全不受衆人幹擾。

受他的影響,錢小萊也很快放松了下來。

她猜都是遺囑惹的禍,高家人齊齊出動不外乎就為了賀美鳳拿出來的那張紙。

他們不想和賀對話,于是把主意打到了蕭爝的頭上。

果然,兩人剛剛坐下就有人坐不住了。

“蕭律師,我聽說昨天晚上有人拿出我爺爺的遺囑,這個能讓我看看麽?”

發聲的是高立謙的次子高孝麓。

他是高家的異類,放着好好的少爺不當,大學沒畢業就踏入娛樂圈做武術演員。

當然,有高家的背景,他的資源一直很好,接連參演了幾個熱門劇中,目前也算是小有名氣的小鮮肉一枚。

因為不進公司,高家每部對他的态度普遍和緩,他又是炮仗性子,今天這事由他打先鋒,想必也是三房人商量好的。

“當然。”

蕭爝平靜的答道。

“如果确定是高信德先生的有效遺囑,所有具有繼承資格的人都可以查看。”

聽他這麽說,高孝麓微微一曬。

“那可好。”

“不過蕭律師,我整個人性子急,能現在就看不?”

“我就是好奇啊,到底是什麽樣妖魔鬼怪啊,一開口就拿走了我們家三分之一的財産,給的還是個不知道能不能養活的胚胎!”

說着,他還看了眼坐在角落裏的賀美鳳。

“可以。”

蕭爝點了點頭。

“一會兒我會複印幾份交給各位傳閱。”

他轉頭朝高誠達的點了點頭。

“設備還要麻煩高管家支援了。”

“應該的應該的。”

高誠達用餐巾擦了擦嘴。

“山莊剛好有複印機,孝威你不用急,總要容蕭律師把飯吃完。”

由他這話,後面的早餐時間一片平靜。只是等衆人拿到所謂的遺囑複印件,瞬間就有暴脾氣的炸開了鍋。

“這也叫親筆遺囑?這不是打印好的麽?”

高麗雪晃着手中的A4紙,大聲叫道。

“可真是全華國最大的笑話!說什麽是我爸爸親筆寫的,這全篇就簽名是手寫的,這名還不知道是誰簽的呢!”

此話一出,立刻得到大部分人的響應。

賀美鳳拿出的這份遺囑的确很可疑,內容暫且不說,但通篇都是打印的文字,僅在末尾處綴上了“高信德”三個字,也沒有見證人的簽名。

“蕭律師,這種機打的遺囑沒效力吧。”

高立恒皺着眉看向蕭爝。

“我父親不會打字,平時他都是讓秘書做文字處理工作……”

說到這裏,他看了一眼賀美鳳,這女人可不就是他爹生前的秘書,僞造個簽名啥的應該也不難吧。

他的擔憂高立信也想到了。

“蕭律師,筆跡鑒定什麽的我覺得沒必要。”

“我問過身邊的朋友,咱們國家不承認這種打印的遺囑,太好僞造了,而且也沒什麽效力。”

“我看還是應該執行蕭律師你手裏的那份。那可是老爺子親筆書寫,還有三位見證人和遺囑執行人,這才是有效遺囑。”

這個時候,高家三房人馬倒是團結一心一致對外,包括互不對盤的蔣蓮安和高立恒,話裏話外都在嘲諷賀美鳳是想錢想瘋了,竟然自己僞造了一份遺囑。

倒是被指責的人絲毫不介意。

賀美鳳泰然自若的吃完了早餐,悠閑的擦了擦嘴,然後才一臉平靜的看着衆人。

“我拿出來的遺囑有沒有效力,這可不是你們說了算的。”

她轉過頭,朝着蕭爝淡淡一笑。

“蕭律師,你說。”

蕭爝不看她,朝錢小萊使了個眼色,于是錢助理乖乖開口背法條。

“根據最高法《繼承法意見》第四十條的規定,公民在遺書中設計個人財産處分的內容,确為死者正是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簽名并标注了年月日,又無相反證據的,可以按照自書遺囑對待。”

她想了想,又補充了一句。

“實際判例中最好有見證人,如果沒有見證人只是打印的遺囑,很可能會被視為無效遺囑。”

“看看看看,錢律師說的多明白,沒有見證人就無效!”

蔣蓮安冷冷的說道。

“我勸賀小姐見好就收吧!僞造遺囑意圖騙取我丈夫的遺産,證據确鑿,小心我去法院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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