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長夜,未央。”

玉明闕只以為林歇也知道未央的惡名,才會這般詫異,所以就重複了一遍。

只有林歇自己知道,她在驚訝些什麽。

聞風齋一直以來都有個不成文的規定——

各大榜單上,無官宦,無逝者。

未央是長夜軍的前統領,既然已經致仕,自然算不得朝堂中人,所以重點是,榜單上,沒有死人。

林歇跑回北寧侯府前,坊間已經開始流傳未央已死的傳聞,但如今未央上了榜,所有人都會知道,她還活着。

很好,她算是知道陛下是怎麽知道她還活着的了,也知道了為何長公主這般支支吾吾不肯明言。

如果說秀隐山與尋醫閣是充滿了□□味的不可調節和矛盾重重,那長夜軍與聞風齋的關系就要更加微妙些。

長夜軍行事本就需要大量情報,聞風齋提供的情報素來是長夜軍行事迅速又不怕出錯的重要依靠,雙方各自給予最真誠的信任,但真要說關系好的話,長夜軍也不會時不時就跑去聞風齋找人約架,聞風齋也不會總在風評上坑害長夜軍。

可憐聞風齋一個搞情報的組織,幾乎上上下下都被長夜軍的人關愛過,而長夜軍也好不到哪裏去,他們能這般惡名遠揚也是多虧了聞風齋

如今聞風齋把未央排上榜,擺明了就是要拆穿未央已死的謊言,不遺餘力地拆林歇的臺,那聞風齋背後神秘莫測的齋主又是長公主家的驸馬,長公主她敢直說嗎!

只是不懂聞風齋是怎麽想的,竟讓她這麽個無法動用內力的瞎子,上了高手榜第三名。

未央畢竟曾混跡朝堂,實力與榜單排行不符的事情要是傳出去,聞風齋定會被人質疑,說他們是在讨好朝廷,忌憚權勢,到時候名聲不保信譽全無也是有可能的。

林歇作為長夜軍一員,銘刻在骨血裏想要看聞風齋倒黴的那顆心開始蠢蠢欲動。

之後玉明闕試探一般問了些先前林歇不肯回答的問題,林歇的答複依舊是無可奉告或者随意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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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明闕心下越加煩躁,冷清的模樣差點就維持不住,他不懂林歇為何這般不識好歹,索性起身收拾好藥箱,一言不發地離開了。

送走玉明闕,林歇終于松了口氣,伸了個懶腰回房休息。

第二天醒來,林歇聽半夏說話語氣輕快,走路聲連奔帶跳,就知道今日随自己去書院的定是半夏了。

林歇吃好了早飯,被半夏扶着從榕栖閣到了大門口,因昨日來大門口接過林歇,所以半夏知道後面那輛馬車才是林歇的。

等坐到了馬車上,半夏還不停問林歇在書院該如何行事,要注意什麽,時不時還會掀開簾子看看車窗外。

林歇被半夏問得多了,就奇怪地問了一句:“連翹沒有把這些告訴你嗎?”

半夏:“說了些,昨日中午給你送飯的時候,她還特地帶我去認了梅班的課室和你的座位,但是昨晚回去我再問她,她就沒說了,還嫌我煩,哼,不就是比我早來一天嗎,有什麽了不起的。”

林歇聽出端倪來,她問半夏:“今早猜拳,是你贏了?”

半夏:“那倒沒有,是連翹說她身體不适不好跟你出門,便沒猜拳,直接把機會讓給我了。”

果然。

林歇垂眸,沒再說話。

半夏還想再問,正巧此時馬車停下,還輕輕地颠了颠。

半夏被轉移了注意力,扶着林歇下了馬車。

今日比昨日好些,下車後便有梅班的姑娘過來與林歇一塊去課堂,還問林歇:“你昨日帶着的那個丫鬟呢?”

林歇淺笑:“病了。”

半夏雖是第一次來,但因膽子夠大,且有着一股子謎一般的自信,沒有顯得畏手畏腳。

且她在榕栖閣放肆慣了,來到這裏也不見收斂,經常會在安靜的課室裏,做出些連翹不敢做的事情。

比如習字課,昨日先生也讓她們描紅,林歇看不見,連翹便拿了白紙讓她自己寫自己的,就算寫歪了,連翹也不會說什麽,怕被人聽見被笑話。

但半夏不同,半夏帶着一股子莽氣直接去領了印有大字的字帖,弄得先生也不好說林歇看不見用不上。

之後半夏就站在一旁看着林歇寫,一邊看一邊小聲念叨——

“錯了錯了,沒對上。”

“哎呀又寫出去了。”

“诶行行行,好嘞。”

因為半夏的聲音太有感染力,前桌的姑娘也回頭看了一眼,然後慢慢的,她和半夏一塊念了起來。

于是林歇耳邊就有兩個聲音在那小聲念叨——

“過了過了,該收筆了。”

“那一橫應該再長一些的,可惜了。”

“姑娘輕點點,點重了,好大一團墨。”

“左邊些左邊些。”

“是右邊,你的左邊是我家姑娘的右邊。”

……

林歇如同提線木偶,被耳邊的聲音指揮來指揮去,也不見惱怒。

突然,林歇耳邊出現了第三個聲音,原來是左邊桌的姑娘被吵得寫不下去,又煩半夏不識字瞎指揮,前桌左右不分,于是跑過來,搶奪了指揮權。

“下一個字是安,你剛剛沾墨沒沾到。”說着,她拉着林歇的衣袖,把林歇的手挪到硯臺上點了點,後又把林歇的手挪到“安”字的一點上。

“直接下去。”

林歇的手很穩地落下,沒有絲毫遲疑與顫抖。

在第三個聲音的指揮下,林歇這個“安”字寫得還算完整,就是……

“太端正了,她們是不是沒告訴你,今天練得是行楷?”

前桌:“诶?我沒說嗎?”

半夏根本不識字,更別說認字體了,她一臉才知道的樣子:“原來這叫行楷呀。”

左邊桌的姑娘:“……”

林歇笑出聲,她看不見字帖,先生也沒明說,自然就以為今天練的和昨天一樣是楷書,因而寫得都很規整。

左邊桌的姑娘是個好勝心強的,見只差一點了,立刻又拿了紙來:“再來一次!”

但這回半夏與前桌可就不會任由她來了,也都跟着出口提醒。

三個人的聲音單個來論都不算大,可合在一起就顯得很吵雜了,且這般熱烈,自然是讓課室裏其他姑娘們好奇不已,漸漸地,四周的姑娘們都湊了過來,還有耐不住的,一塊跟着提醒,頓時課室就吵鬧了起來。

至于先生,他非但沒有呵止,反而站在林歇身後視野最好的位置,摸着下巴看林歇落筆運筆,一臉的若有所思。

林歇寫了不知道有多少張,等滿足了左邊桌的姑娘,前桌的姑娘又來,等前桌的姑娘拿走了林歇在她指揮下寫好的字,又有別的姑娘讓林歇再寫。

一個個都覺得自己能叫林歇寫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來。

林歇也不嫌煩,等寫到第九張,先生終于開口了——

“我讓你們寫的字,你們可都寫好了?”

話語一出,圍着林歇的姑娘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頓時一哄而散,趕着寫字去了。

然後先生就叫了林歇左邊桌的姑娘來,讓她握着林歇的手寫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個梅班寫字最好的,只因家中祖父喜好書法,她從小就跟着耳濡目染。

雖不懂先生讓她這麽做有什麽意義,但她還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後,握住了林歇拿筆的手。

先生則是換掉了桌上的紙。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紙,又看向先生。

先生說:“就寫剛剛寫過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着林歇的手開始寫字,可從落筆的剎那開始,金姑娘發現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輕松了。

她也曾教過家中弟弟妹妹寫字,因而知道這樣握着別人的手寫字是最憋屈的,因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着筆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讓你感受明明筆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從心的感覺。

但是握着林歇的手就不會,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只需有了怎麽做的念頭,手上稍稍用點力,林歇的手就會十分聽話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筆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慣用的,最後寫出的,也是她的字跡。

等寫完,金姑娘一臉懷疑地看着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揮散不去。

有種自己心随意動,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覺,可明明,她沒怎麽用力。

而且寫字不是知道怎麽寫就行的,手得穩,得有力道,這都需要練,練很久很久,她從小就沒少在這方面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卻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麽感知靈敏,也無法寫出這樣的字來。

于是他問林歇:“以前可曾習過字?”

林歇:“幼時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寫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數不清。

只因長夜軍與聞風齋書信來往頗多,長夜軍的前輩們懶得為聞風齋動筆,總要她來代筆,卻又不許她拿醜字出去顯眼,因而對她在這方面的要求也很高,經常在她訓練後累得只要閉上眼就能睡着時,逼她站在桌前練字。

前輩們還擔心她站着寫字會睡着,很是體貼地在她身後的椅子上豎了幾把小刀,只要她撐不住睡了,往後一坐,那便是血濺當場。

類似的畜生行徑還有不少。

林歇總覺得自己能憋着口氣年紀輕輕就走到大統領的位置上,也是多虧了他們。

還好,那些來自前輩們的“體貼”在她當上大統領後都一一還了回去,還得那些家夥現在看到她就跟老鼠看到貓一樣。

不然真是死不瞑目。

作者有話要說:  所以不要懷疑一個十幾歲的姑娘為啥能當統領,都是被變态前輩們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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