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這個大叔,認錯人
為把占據自己腦海的家夥甩出去,常彩叔獨自一人去最繁華的商店街逛,那裏商鋪林立,每到周末,人流洶湧,熱鬧不已。
出門的時候,并沒有叫司機,而是擠上地鐵去的。
地鐵上,毫不意外地,他的頭發又翹了起來。
“那家夥早已下飛機了吧……”腦子又控制不住想對方,常彩叔唾棄自己。這不過一天時間,就跟個失戀的人一樣。真到了分手……分手……不不不……
“大叔?!”
耳邊,傳來熟悉的叫聲,常彩叔順着聲音回頭,才看到是福音。
福音強擠過來說:“好巧,大叔要去哪?”
常彩叔笑着說:“去商店街。”
福音驚喜道:“巧了,我也是去商店街。我一個人,大叔呢?”
“我也是一個人。”
“大叔不嫌棄的話,咱們一起去吧。”
“不嫌棄,不嫌棄。”
商店街不遠,只有幾個站。下了地鐵出了站,兩人便一起逛街去了。
事實上,這并不是巧合。福音是跟着常彩叔坐上一班地鐵的。至于原因,這都是老板吩咐的。
出國前,易信言讓藍冰安排人看着常彩叔,如果他獨自一人出門玩,就讓福音跟着。因此,才會有這麽“巧合”的一幕。
公司裏,常彩叔和福音算是比較熟的。而且,福音機靈,若遇見什麽事情,他能夠擺平。實在是擺平不了,就打電話給藍冰。藍冰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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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商業街,果然因為休息日的關系,人山人海。各大店鋪不斷有人進出。
“大叔要買什麽?”福音問。
“這個嘛……我還沒想好。”常彩叔不好意思地說。
“那咱們一面逛一面看,說不定就能買到喜歡的東西。”福音提議。
“好。”
于是,兩人開始逛街看店裏的東西。
福音是個有趣的人,和他在一起,你的身心,會不由放輕松下來。因為有他的陪伴,那個占據腦海的戀人,不由抛出大腦。
福音長相偏清秀,穿搭風格也十分日系。因此,買起衣服來,會偏向買清爽的日系風。而常彩叔,從他穿的衣服看,就知道他是個單調的人。
白色襯衣,淺藍色牛仔褲,休閑布鞋。
很普通平凡的穿法,把他仍在人群裏,一下就會消失不見。福音給他推薦別的穿搭法,但他推辭了。一周五天八小時上班穿西裝,也就周末會穿自己的衣服。在他看來,再弄其他穿搭法,是沒有必要的。
聽了他的話,福音笑着說:“大叔還真是簡單呢。”
生活不僅簡單,性格還很單純。這樣的人,才沒能逃過老板的狼手吧。
“到了我這個年紀,也沒什麽太大的追求了。”常彩叔笑着說。
“大叔不可以說這樣的話哦。不管是什麽年紀,都應該去追求自己想要的。這樣,人生才不會留下遺憾。”福音插着腰,像個過來人似的。
常彩叔露出笑容。
兩人繼續逛街。一段路後,常彩叔看到前面一抹熟悉的背影。他內心不由一跳,然後跑上去抓住對方的手喊道:“易信言!”
被他抓住的男人挺住腳步,并回頭。
這是一張和易信言長得十分相似的臉,但并不是他本人。常彩叔急忙放手:“對不起,認錯人了。”
追上來的福音,看到男人的面容後,不由把常彩叔擋在了身後——他認得這個男人。這個男人是曲家少爺曲流,老板同父異母的弟弟。但對方卻饒有興趣地說:“易信言?”他伸出手把擋在常彩叔面前的福音推開,質問,“你和他是什麽關系?”
常彩叔忍不住退了一步,直覺告訴他,不要過于接觸眼前的男人。
福音抓住常彩叔的手道歉:“非常抱歉,我們認錯人了。”說完,拉着常彩叔跑掉了。
曲流摸摸下巴,不免想起了那位哥哥的傳聞。
看曲流沒有追他們,福音才放下心來。今天他要是沒跟着大叔,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麽事呢。但這件事,還是告訴藍秘書一聲。
“抱歉,讓你受驚了……但那個人,和易信言長得真像啊。”常彩叔說。
福音打哈哈說:“這個世界長得像的人多了去,所以啊,這只是個巧合罷了。”
“可他好像認識易信言?”常彩叔疑惑。
“老板也是本市的名人之一,普通人認識他很正常。”
“是這樣嗎……”
“是這樣的,絕對是這樣的。大叔,剛剛那家店有新奇的禮物賣,咱們去看看吧。”
不再給常彩叔思考的時間,福音拉着他去了禮物店。
說起禮物,不管是他還是易信言,雙方似乎都沒有給對方送過任何禮物。這裏面的東西新奇,價格幾元到千元不等。因此,也算不上貴。可要真的給戀人送東西,卻是一件難事的。
他與沈樓交往的時候,送過對方領帶。而沈樓則送了他一支某牌子的鋼筆。現在,與易信言成為戀人關系,他卻不想送和前男友一樣的禮物。因此,看着琳琅滿目的商品,他一時不知送什麽好。
似乎看出他在苦惱什麽,福音上前說:“大叔如果不知買什麽禮物給老板,不如送手絹吧。”
就連店員也附和:“是的,先生。我們店裏的手絹,有本國産的,有進口的。各式各樣,男女老少都有。也是最适合作為禮物贈送。而且,咱們店可免費刺繡名字。”
說起來,易信言确實每天會帶着一塊手絹。他每天給他洗衣服的時候,都會洗到。于是,常彩叔回答:“好吧,咱們去看看。”
二人到了手絹的櫃臺裏,裏面用精美的禮盒展示着各式各樣的手絹。穿過女士和兒童手絹,兩人來到買賣男性手絹櫃臺。
如果女性手絹的花色繁多素雅,那男性手絹就顯得成熟穩重多了。看了看價格,本國産的手絹,十幾到三十元一條。而進口的,一條百元價位左右。認真仔細挑了挑,挑中了藍格手絹。然後讓店員繡字。
“就、就繡‘常’字吧。”常彩叔不好意思地說。
“好的,先生先坐着等等。很快就會繡好。”
刺繡非人工,而是機器刺繡,很快。
福音也買了手絹,不過買的是櫻花手絹,很素雅的顏色。在店員繡好字後,兩人離開禮物店,繼續逛街吃飯去了。
這一整天,有福音的陪伴,常彩叔的時間,充實不少。到了晚上,兩人共同吃過晚飯,才告別各自回家去了。
與大叔分開,拿着大包小包的福音取出手機,給藍秘書打電話去了。
回到家,把買的書、兩套衣服、還有手絹放下。人懶洋洋地躺在沙發下。拿起手機看了看,沒有電話,特沒有信息。常彩叔不免嘟囔:“那家夥現在幹什麽呢……”
一旦回家,看不到人。但那人的東西卻占據了這個地方,不免讓他焦慮。為了消除內心的焦慮,在洗澡後,他不免又穿上了易信言的衣服。
一米九的衣服套在一米七纖細的身上,顯得很大。但穿着易信言的襯衣,常彩叔內心卻莫名地感到安心。
守着手機到半夜還是沒有消息。
“要不,我打過去吧……啊,不行。要是他在忙着怎麽辦……還是再等等吧。”
可守到半夜,還是沒有短信和電話,他只得爬到床上睡覺去了。
李歡被狗撕掉了衣服。要不是“密愛”公司外面停着她的車子,她早就裸奔上街了。對于這種羞辱,她是怨恨的,因此,曲老爺打電話過來問她怎麽樣時。她只能虛情假意地回應對方不适合她。挂掉電話後,便琢磨着怎麽報複回去……啊,對了。那天他攬着一個男人的腰身。而且,有傳聞,易信言是個同性戀。這麽說來,他攬住的那個男人是他的戀人。
想到這裏,李歡內心樂開了花。
她決定要讓易信言身敗名裂!
周一上班時,常彩叔不小心把易信言的襪子穿去上班。到了公司,他遇見藍冰,想問易信言的事情。可一下又不知如何開口得好。一向嚴肅的藍冰難得一見地露出微笑,她說:“常先生是想問易總的事情嗎?”
“沒、沒有。”常彩叔紅着臉急忙否認。
“易總和其他兩位經理正在忙,有空的時候,會給您電話的。”
“是嗎?謝謝你。”
原來真的在忙啊,那就不是故意不給他短信和電話了。想到這裏,常彩叔內心舒服了不少。
忙了一個上去,中午的時候,福音出現在門口:“大叔,咱們一起去吃飯吧。”
常彩叔回應:“好。”
在兩人吃飯的時候,秘書辦公室裏,藍冰正在和易信言視頻說工作上的事情,及彙報常彩叔的事情。
得知常彩叔遇見了曲流,還差點被對方纏住。易信言不免思索——曲家人還真是煩人。他小的時候,也沒把他當回事。現在為了所謂政權前途,想用血緣關系對他進行道德綁架。曲老頭顯然不撞南牆不回頭。
那他,就讓他撞上南牆,讓姓曲的,別再出現在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