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這個大叔,苦惱
從超市裏買好沈樓喜歡吃的菜。沈樓公寓裏,常彩便進廚房,十分熟練地為他做起飯菜。看着大叔為他“洗手作羹湯”,沈樓感動得快哭了。
他當初你腦子生了什麽鏽,要把這麽溫柔居家的好男人給甩了?想想,和大叔分手後,打心裏,難過了一下。可沒幾天,便出去尋歡作樂,和別的男人勾搭一起,很快把被他傷害的大叔抛在腦後。
可換了一個又一個的男人後。他的內心,卻越來越空虛。
每一天,再也沒有人等待他回家,也再沒有人為他做飯。關心他,對他噓寒問暖。因此,最終,他想把大叔搶回來。
事實上,他知道自己是個人渣。之前這麽傷害到對方,卻還耍手段厚着臉皮把對方引誘過來。而且,有一件事,大叔從始至終不知道。這件事就是,他們兩個還在交往的時候。他就已經背着對方出軌,找別的男人上床。
當時,他內心冰火兩重天。
在家裏,他內心愧疚,覺得對不起大叔,所以親熱的時候,始終沒有做到最後一步。
在外面,他撒開了玩耍。把大叔抛之腦後,不回去的時候,還撒謊說加班。實際上,正帶着別的男人開房呢。
但是、但是大叔沒有一次懷疑過他。
最終,他覺得不能再這麽下去了。才主動提出分後,進而羞辱傷害對方。
現在回想起大半年前的事情,沈樓恨不得甩自己巴掌。
現在的大叔,已經不是他的大叔。但他,卻還在想與對方和好,并重新在一起。他不想放棄對方。他心裏清楚地知道,自己對大叔,是有感情的。而且,這種感情在他認清自己想要的是什麽時候,變得越來越烈。最終,演變成,眼下這樣的情況。
他真是無恥的人啊,他一點都配不上大叔。可就算這樣,他也不會輕易放棄。
做好三菜一湯,沈樓夾起入口。帶着一絲蒼白病态的臉上,浮起幸福的笑容:“真好吃,好久沒有吃到大叔做的飯菜了。以後,要是能天天吃大叔做的飯菜就好了。”
常彩叔尴尬一笑。沈樓這個話,他沒法回答。畢竟,他們已經不是戀人關系了。因此,他只得說:“你喜歡就好。”
“喜歡,喜歡。大叔所有的一切,我都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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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沈樓不是沒有說過這樣的話。但現在聽着,常彩叔卻已經是別樣的心情。
手機,突然震動。
是易信言發來的照片。他拿起一看,裏面,沈樓在吃泡面的照片。他還配了表情包,看起來寒酸又可憐。戀人可憐兮兮地說:“學長不在家,只能吃泡面。”
看起來,真是孩子氣極了。
看着手機裏的圖片,常彩叔不由笑了起來。
這個笑容落到沈樓眼裏,他內心不由一緊——一定是那個什麽易信言給他發的信息。為把大叔的注意力拉回來,他問道:“大叔每天工作忙麽?”
常彩叔放下手機:“還好,同事們,都很友好。”
沈樓笑着說:“那就好。只是沒想到,你會重新換一份工作。”他并不知道,大叔是因為他失去了工作。他誤會的是,易信言和大叔相遇後,讓大叔去了他的公司工作。
換工作這個話題,常彩叔不想談。主要是,他失戀又失業後,在尋找新工作的過程中,實在是太悲慘了。
網上投簡歷,沒有公司回應他。去人才市場,沒人願意雇傭他,還建議他去刷廁所。而這些,都是分手造成的後果。可也因此,在他亂投簡歷的情況下,才與易信言重聚。
雖然,丢掉工作的事情,沈樓有着不可推卸的責任。但不擅長怨恨他人的性格,并未怨過沈樓。怎麽說呢,現在兩人之間的關系,只是朋友關系吧。所以,過去的事情,就讓他過去了。
“是的,新的工作,令我感到開心。”常彩叔說。
“我看了新聞,你現在的男朋友,是你公司裏的老板。”沈樓想知道,對方在大叔眼裏,有着幾分深情。
說起易信言,常彩叔不由翹起嘴角,他含笑說:“嗯。但也是我的學弟,我們已經很多年沒見了,沒想到,這輩子還能再相遇。”神奇的緣分,神奇的人生。在錯過了多年後,那根一直糾纏于身的紅線,再次把他們糾纏一起。
他臉上毫不掩飾的,帶着一絲幸福的笑容,無疑讓沈樓的心被紮了針一般。
“原來如此。那現在,你們住在一起?”
常彩叔臉色微紅,點了點頭。
沈樓神情略顯落寞地說:“是麽……如果當時我沒讓大叔把我的東西全部扔出去。或許,住在那裏的人,還是我吧。”
常彩叔臉上的笑容消失不見了。
沈樓抱歉地說:“對不起……我只是……我只是放不下你。”
常彩叔搖搖頭:“我現在很好,你不必糾結于過去了。”
沈樓苦笑,并把手掌放在心房上:“但是,這裏已有大叔住下,容不得第三人了。”
常彩叔低頭:“沈樓,別這樣……”對方令他感到苦惱。他們已經分手了,他的愛人,現在是易信言。
沈樓嘆息一聲:“我恨我自己。我曾經傷害你這麽深,如今卻還厚着臉皮,想要重新得到你。我知道,這是妄想。可是,我對你的愛意,卻不比易信言少。所以,即使你和易信言之間是交往關系,也不能阻止我繼續追求你。”
常彩叔擡頭,他認真地說:“沈樓,我們已經回不去了。”
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沒有什麽比這句話更讓人絕望的。
沈樓面色蒼白地說:“我不會輕易放棄的。”這是他的宣誓,不管對手是誰,他都會與對方進行“戰鬥”。
常彩叔低頭不語。
太遲了。如果他沒有遇見易信言,沈樓回頭找他的話,以他的性格,真的會接受對方。但現在不同了,他已經有了易信言,所以無法再接受沈樓。
正如沈樓說,他的內心裏住了一個人。同樣的是,他的內心也住了一個人。那個人,有點幼稚,脾氣還糟糕透頂。對方不僅強勢占據了他的生活,還占據了他的身體和靈魂。因此,這輩子,除了對方,他的內心,恐怕是容不下其他人了。
不想讓常彩叔太過沉悶,沈樓岔開話題。說起了外面好吃的,好玩的。等他病好了,就帶他去玩。
常彩叔只是微笑點頭。
從分手後,他就知道,自己并不是沈樓的緣分。他相信,總有一天,沈樓會找到自己的緣分。現在,他突然想把他追回去,不過是眷戀以前的溫暖罷了。
沈樓以各種理由想要挽留他要深夜。可想到臉色發黑的易信言,又擔心他亂吃東西。因此,還是提前離開了沈樓的公寓回家。
這一次,常彩叔在晚上十點回家。
外面的天氣,變得越來越冷。估計,快下雪了。
常彩叔回到家時,易信言正躺在沙發上,看起來是睡着了。
換好鞋子,脫掉大衣,他上前握住對方的手,才發現冷冷冰冰的,常彩叔有點生氣——這麽冷的天氣,不去床上睡。
好吧,即使不去床上睡覺。也要蓋上被子啊!
“易信言,醒醒!不要睡在這裏,小心感冒!”
一個兩個的,要是都生病了,他可照顧不過來。
易信言翻了個身醒了過來:“回來了?”
常彩叔像只生氣的小兔子說:“你怎麽睡在這裏?”
易信言一把抱住他:“在等你。”然後,冰冷的手摸到常彩叔的腰身。
常彩叔被冰得哇哇大叫:“把手拿出來!把手拿出來!”
易信言把臉埋在他懷裏悶聲失笑:“那今晚,學長要負責給我暖身體哦。”
一句話,讓常彩叔的臉燒了起來。
在他洗好澡進房間時候,易信言已在等着他了。他剛鑽進被窩裏,便被熱情似火的戀人壓在身下暖身子……
溫暖的火焰,從身體,燃燒到了靈魂。
第二天醒來,常彩叔發現身上,滿是愛人留下的痕跡。特別是脖子上,本根就是向世人宣告,他已有主。
他有些生氣地說:“不是說過,不要在脖子上留吻痕嗎?”雖然整個公司的人,都已知道他們兩個是戀人的關系。但這麽□□裸的吻痕,實在是太讓人害羞了。
在穿西裝打領帶的高大男人勾唇一笑說:“哦,忘了。”
什麽忘了?常彩叔懷疑,對方根本就是故意的。
下樓上班,兢兢業業的司機,早已開車等候。裏面,他也已給兩位主子買好了早餐。易信言遞給學長早餐說:“周日福音的蛋糕店開業,到時候我們一起過去。”
一面鼓着嘴巴吃東西,常彩叔一面點頭含糊說:“好啊。”
快到公司時,易信言問道:“今晚還要出門嗎?”
冷不丁地被問起,常彩叔吓了一跳。他僵硬地,艱難地點頭:“嗯,是的。”
易信言笑着說:“不如我陪學長一起去吧。”
常彩叔急忙罷手:“不用,不用。只是一點小事,很快就能辦完。”
可易信言怨念地說:“可晚上,我又吃不到學長做的菜了。”
常彩叔喏喏說:“即使吃不到我做的菜,也不能随便吃泡面啊……唔……那今天我盡快回來。”
易信言笑着說:“好,我等着。”然後,捧住對方的臉頰,向他的嘴唇吻下去。留下了一個臉紅心跳的深吻後,才下車。
見怪不怪的司機,裝作沒看到似的。在兩位主子下車後,便把車子開去停車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