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校青春
他對你真好,還帶你回家。我茶樓的同事李琳達說。
我無意識點着櫃臺上的收賬電腦,一面不停地刷新,一面說,好過的吧。
…………他畢業前後兩年裏是我們感情頗深的時候。而我在經歷過門不當戶不對的見面後,深藏的自卑開始從泥沙底下浮出水面,盡管那些泥沙擁有凝緊力能暫時壓抑住它,但仍舊透過被時間沖刷過後的間隙慢慢滲上去,見了光後被定死,經由太陽暴曬消毒化為一種波光粼粼的坦然。
我老實巴交的掙錢,也老實巴交的用錢。我個人的消費需求總能被壓制到最低,我不像有些女孩子能放開手腳花掉工資還無所察覺,就這份工資來說,我還要年幼一些的時候是沒敢想的。我最初眼裏的豐厚,在他人眼裏是非常微薄的,在幾年後的我眼裏同樣微薄。之後的我,也漸漸模糊我原先是用怎樣的意志力去壓抑,去苛待自己了。
我不買昂貴的化妝品,我可以采摘免費的鮮花,搗鼓簡易些的胭脂;我不頻繁購買衣服,有的穿搭,體面些即好。不必要的一切,可以省下來的,我盡量為之。但在宋元明身上,是我唯一能釋放的時候,這時我的超額支出是安心的。因為當時那種擁有巫力的愛情,能替我覆蓋掉那像小螞蟻爬來爬去一樣的焦慮。大腦裏發出的信號是,我為他做什麽都是值得的。
而他也同樣,我喝到糖精多的奶茶會逐漸心慌沒力,繼而全身發抖,出現像低血糖發作的反應,于是他就會繞遠路去給我買良心店的奶茶。他知道我饞嘴卻舍不得買價格偏高的吃食,就三天兩頭打包些回來說犒勞自己學業辛苦。
他知道我願意聽課,有時候會帶着我去上課,甚至會悄悄幫我錄課。他也買了個小黑板挂在牆上,并帶來幾本書,先做中學老師給我講課,為了顯得同學多一點,他擺了不少布偶在凳子上,以及小小的手辦都被擺出來了。它們每一個都有名字,這些名字都是從昔年他讨厭的同學那處借來用的,然後上課的時候他就可以公報私仇了。點名次數最多的是小莫,如果他讓小莫答不上來,就會揪起它一绺頭發扯來扯去,兇神惡煞責備它這麽簡單的題都不會,他還會變個腔調做小莫說,我會的話就不會來上學了。接着小莫布偶會被打得更慘。一面打着,他嘴裏不住地說,天道好輪回。
我聽其他布偶同學說,我的同桌宋元明小學時候數學不好,也這樣被老師對待,上了中學以後宋元明的數學才漸漸上升。而那樣對待他的老師,姓莫。
宋元明為了彌補我和他的青春校園時光,特意安排了宋元明布偶做我的同桌。我是班上所有委員,這又是為了彌補我從前競選班長被淘汰的失落,我特意介紹過我的從前,至于其他布偶,宋元明有聲有色模仿過被它們代表的真人。
當學習到了白熱化階段,他諱莫如深地拖來一麻袋書和一大袋卷子,據說那是他從小到大都沒舍得扔的……
我和宋元明的校園時光持續發展了一下,聽說他的初戀是在中學時候,我遺憾沒能參與他的過去,很想體驗校園戀愛,實際上也暗暗妒忌着。因此他找舊同學借來兩套黑白相間的運動校服,在某個星期天帶我去他以前的學校體驗了一回。我們翻牆的時候,他從犄角旮旯的雜草堆裏找來了一把有些腐舊的梯子,他驚呼竟然還在這裏。我于是知道這把梯子不簡單,過去他初戀翻牆不算利索,所以他親自據木頭做了那小梯子給她一個方便。
我悶聲不響奪了梯子獨自上爬,踩到一半它咔嚓折了,我一腳踩空往後仰倒,幸而宋元明眼疾手快接住了我,但我比他初戀要重一些,他沒抱穩,我們雙雙小摔。我自己認為我比他初戀重。
他見我臉色不對,忙說他剛剛踩到石頭崴了腳,再來一回他百分百接得住,又說我一點兒也不重,是他最輕的一個女朋友。這一聽我臉色更不好了,我問他到底有過幾個女朋友。他數了很久沒給數清,我幹脆向那把差點摔死我的梯子發作。
我說,它好像很認主人。
宋元明當時舉起梯子就毫不手軟砸了個稀巴爛,一臉厲色,嘴裏邊重複地罵,我叫你幫助學生逃學!我叫你幫助學生逃學!
我一愣,真心地說,別破壞回憶啊。我只是想他幫我罵一罵,沒想到他會砸。
我話剛說完,不遠處一個穿同樣校服的男生向我們跑過來,并指向宋元明,帶着口音激動破口大罵,你他媽哪個班的孫崽!敢砸你爺爺的忒子!我幹裏涼!
我又是一愣,宋元明這時扔了手裏的梯子殘渣牽上我就跑。我說,你跑什麽,這不是你做的忒子嗎?
宋元明笑得不能自已說,是他做的忒子沒錯,估計給那犢子占了當逃學用的,砸了好。至于為什麽要跑,他認為逃跑更能氣着那不學無術的犢子,找不着人發洩,堵在胸口想發發不了才是最氣人的。
不過後面那犢子真能追,硬生生追了我們五六條街,像動物界裏記仇的平頭哥死咬不放。一邊追還一邊用他口音濃重的普通話辱罵我們,并叫我們賠他的忒子!
我們異口同聲模仿他口音說,賠不起你的忒子!要忒子沒有,要命一條!
我鄉裏人說話都沒這麽土。我和宋元明在前面笑得險些跑不動,幸虧我們體能都算不錯,才甩掉了他。那犢子最後還放狠話說,他是體訓隊的,有種我們再也別去操場上,他記住我們的臉了,要舉報我們談戀愛。宋元明還他一擊說,舉報他藏忒子逃學。
為了躲避“平頭哥”,防止他蹲點逮人,我們去了宋元明當年另一個充滿回憶又熱鬧的小吃店,牆上有密密麻麻的情侶名字,我刻意尋了半天,總算尋到了宋元明,令人驚訝的是,他初戀名字的開頭字母與我名字的一樣!
他露出和煦的微笑看着我。起先不知道他初戀名字的字母時候,我還能接受知道他的戀愛過往,現在心裏是正兒八經堵得難受了,要比那平頭哥剛剛沒追到人堵得多幾倍。
他還是看着我微笑。我咕嚕咕嚕喝完整整一杯奶茶,像老年人吃食慢慢地咬着滿嘴的珍珠,味同嚼蠟地說,是不是因為我和她名字的字母一樣,你才讓我做你女朋友。
他微微一愣,剛一搖頭又馬上凝住了,最後還是坦誠地點頭了。
我在桌下掐住自己的腿,又炮語連珠地問他,我跟她長得像嗎?她跟你處得好還是我跟你處得好?你們還有聯系嗎?她在讀大學吧?
他毫無遮掩的回答,聯系是有的。又避重就輕地說,阿雁……就是阿雁。
我掩住怏怏不樂,跟自己說好了只參與和體驗,不能無理取鬧。他能坦誠也是他的勇氣。我在心裏為他說話,自欺欺人起來,似乎就好多了。
我在牆上使勁兒寫下了我和宋元明的名字,把人家牆壁都寫破了,掉了些粉灰下來,完成這種青春寫名儀式,就遲了些去學校。星期日上晚自習的學生陸陸續續多了,這樣也算有氛圍了,只是不知道好不好再進他原先的班級裏去瞧一瞧。
趁好些學生沒進教室,他還是帶我去逛了一逛,那些專注複習的學生也沒空理會教室後門出現的陌生人,最多看了幾眼,就安靜伏在高高的書堆裏獨自閉關了。我輕手輕腳走了一圈,并擇了一個位置感受他們的高中氛圍。我和宋元明坐在窗邊的書堆桌上,他趴下時把我的頭也按到了桌面上貼着,我們四目相對,他在下午那像夢一樣鮮麗又柔和的紅日浮光裏,輕聲地對我說。閉上眼睛,我們回到五六年前,你是教育局資助過來的學生,千裏迢迢來到我們這個城裏念書,我成為了你的同桌,班主任把你的學習任務交給我,我又成了你的小老師,我們因近生情,因為差異對彼此産生好奇和新鮮,沒有死去活來,沒有撕心裂肺,總之我們細水長流。高考你發揮失常,我肩負起我們兩個的前進任務,至今我上的大學,也連着你那一份上了。我們一路扶持,成了今天的老夫老妻,返回母校,趴在課桌上來回憶青春了。
這麽着就完了?憑啥教育局只資助我一個?憑啥我一個人幸運?你太不現實了,也沒這麽資助的,都是在當地,憑啥就是我被資助來城裏,怎麽不是你過來體會人間疾苦。我雞蛋裏挑骨頭後,改了版本娓娓道來。我們回到五六年前,小叔為了讓曾經不學無術的你奮發圖強,特地将你轉到我們山裏來念書,我跟你不是同桌,坐得很遠,一個在教室前頭,一個在教室後面,即使天不時地不利人不和,你每次轉過頭來整理書包,我們都能不經意對上眼,寥寥幾位學生裏,你還是看上了歪瓜裂棗的我,我也早對你一見鐘情,終于鼓起勇氣寫情書給你,你回信給我,一來二去我們談了一場鄉村戀愛,你甚至去請求小叔讓我們做同桌,好景不長,大少爺到了時間必須得回城朝無量前途而去,灰丫頭穿過千山萬水,終于尋到了心上人,他們幸福美滿的在一起了。
宋元明一轉臉将額頭磕在了課桌邊沿,他忍笑而沒能忍住,聲音吱吱的,尖酸笑得有幾分娘們兒氣。他說,到底誰最不現實了,最近看了一些童話,就編得這麽俗,俗不可耐。
我沒好氣找他麻煩,問他和初戀是不是每天這樣趴在桌上講小話。他還真夠坦誠,點頭點得我心痛,我又作死問他初戀是什麽美好模樣。他透過我回憶往事,形容說,記得清晰些的是,她通常穿得樸素,運動校服裏是格子襯衫,腳下是帆布鞋,喜歡紮低些的辮子。
我又想知道又嫌膈應,不禁唾棄自己自找罪受。他只要說話,我面上都認認真真聽着,但他看着我老笑,未免有些沒心沒肺,态度真的風流。
教室裏人漸漸多了起來,我們有眼力見兒的出去,不過多擾人。他們學習氛圍好到讓我想象中的青春校園如泡沫般碎了,和電視上演得不大一樣,有些低氣壓,他們似乎很疲憊,暫時沒見到人黏黏糊糊談戀愛。一去了林蔭小道才見到有情侶抱着走路同企鵝似的,嗲來嗲去瞧得我略起雞皮。還有路過的一輛自行車上俊男載靓女,女同學坐在橫杠上被環抱着分外甜蜜。這一對是真個養眼,我正看得甜滋滋,宋元明忽然把硬朗的下巴磕到我肩上來,他從背後擁着我也膩歪走起路來,還在我耳後呼着熱氣意味深長地問,去小山坡嗎?
我随他去了,小山坡那邊兒沒什麽特別。宋元明似乎有點兒失望,嘴裏喃喃不對啊,怎麽連個鬼影都沒有。才說完,便見一國字臉老師繃着臉朝我們大步而來,僅憑各自的上學經驗,我們敏銳察覺到來源于老師氣場上的危險,我們二話不說默契牽手就跑,國字臉在後邊兒莫名其妙追着我們跑,我以為他發現我們是外校人員。他一疾言厲色發話,我才曉得他是來棒打鴛鴦的,說是已經記住我和宋元明的臉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他去班級裏挨個認臉找我們,必須給我們處分,不好好準備高考,還抱着僥幸心理敢來小山坡幹壞事兒。
我麻子臉頓時熱了,宋元明也白淨臉變粉臉,恍然大悟說,怪不得小山坡的狗男女們都不來這兒了,原來有老師守。還說今天老被人記着,戀愛不順。
我和他在生活上雖然熟悉,一親嘴兒依然紅臉,談戀愛談得略保守,但雙方大抵不嫌保守的,每天都在熱戀當中,保持着害羞,相當美好。
我們最後倒是沒在操場上多晃,免得遇到平頭哥惹麻煩,被追得跟喪家之犬一樣,我認為是喪家之犬,無趣的宋元明覺得有趣而已。
在小賣部買了好些吃的,就坐在長廊裏悠悠地吃,我喝多了水,去了廁所一趟,出來洗手時發現鞋帶散了,蹲下去仔細系好了再起來洗手,漫不經心掠過幾眼鏡子,忽地感到眼熟!我怔怔盯着鏡子裏那女同學,她校服裏穿了淺藍格子襯衫,後頭編了低低的麻花辮子,我從鏡子裏回神過來一盯腳,赫然是帆布鞋。今天早上沒睡醒,沒曾注意到穿了什麽鞋。
想起宋元明這一路上描述初戀時,笑得人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笑裏總夾雜了神秘和耐人尋味,難怪使我心底産生怪異感。我這下總算明白了過來,殺回去就痛打了他一頓,報複他一路上将我當傻子似的調侃,讓我眼下臊得慌。原來我才是他正兒八經的初戀,他以前那些單相思都是不算數的,還恨自己以前勇氣不夠,沒敢給人家表白。
他還說,梯子是無意間看見就臨場發揮的,那确實是平頭哥的逃學梯子,被他借花獻佛給我這個初戀方便一下,沒想到梯子不争氣,只好讓它死亡,既可以哄初戀,又可以減少梯子主人的逃學次數,是一舉兩得的美事。
他這樣好的口才,讓我覺得平頭哥也不算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