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林度跑了。

淩亂的大床上,任熠光/裸的上半身零星幾道紅痕,一張俊臉面色鐵青,絲毫沒有得償所願的餍足,本該神清氣爽的眼,全是熊熊燃燒的猙獰。

窗簾沒拉,外頭日光被遮掩得一絲不漏,昏暗的房間內,任熠眯着眼,将手裏紙條貼近了辨認,恨不能将上面的字,一個一個全摳下來,然後砸回那死丫頭的臉上。

任熠向來自負,這輩子都沒想過,會有被人嫖完就跑的一天。

特別是這張薄薄的紙條,還是從家裏醫館順手撕下來的處方箋,一點誠意都沒有!

“大師兄,對不起,我不該把你睡了,但是我不後悔,你放心,我會對你負責的,不過現在不行,只能先委屈你了。你們說得對,人生在世,總要活出點自我。經過昨晚,我終于想明白了,我得首先變成最好的自己,才能配得上大師兄你……”

任熠額角青筋直跳,誰他媽跟這死腦筋的丫頭胡說八道,被他知道,鐵定饒不了他!

“……你放心,昨晚是我心甘情願的,大師兄你保護了我這麽多年,以後待我學成歸來,換我保護你。別擔心,我已經長大了,會好好照顧自己。如果……如果我懷了大師兄的孩子,我會一個人把它生下來,養育成才,不辜負大師兄對我的關愛……”

任熠實在忍不住,向來最講究禮儀風度的人,張嘴狠狠呸了一聲:“懷個屁!學了這麽些年醫,都學到狗肚子裏去了。”

任熠氣得不行,一張紙被攥成團,洩憤般用力砸了出去。

粗喘片刻,安靜的房間裏,任熠冷着臉起身,光着腳踩在地板上,将紙團撿起,攤平,小心翼翼地夾進一個黑皮筆記本中。

任熠無奈嘆息,生什麽氣呢,那小丫頭氣死人的本事又不是不了解,這麽些年還沒習慣麽。

是的,這麽些年。

任熠出神地想,原來竟然不知不覺,已經過了這麽多年。

林度第一次到任家醫館,是被他爹任回春領來的,那時候任熠剛剛十七,卻已經身量初成,長得在同齡人中算是拔尖,不僅俊逸溫潤,更有種光風霁月的脫俗氣質,如同武俠作品裏的世家子弟,也像修仙小說中的缥缈谪仙。

雖然熟悉任熠的都知道這一切不過表象,實則不過是個将僞裝深入骨髓的老逼王……但那時候任熠在江湖中很是出名,年少成才,得天獨厚,一手金針更是令許多人趨之若鹜。

被人吹捧多了,任熠少年心性,難免有些眼高于頂。

所以那時候,林度一頭狗啃似的短發,亂糟糟的不知道多少天沒洗,臉上抹的烏漆嘛黑,身上衣服更是破破爛爛……

任熠實在不能明白,任家醫館為什麽要收這樣一個小乞丐當徒弟。

任家醫館百年盛名,擁有過輝煌,也經歷過動蕩。雖然随着科技不斷進步,越來越多的人不相信中醫,甚至還出現許多抵制……但任家醫館的名聲,在杏林中依然顯赫。

多的是識貨的人,想把自家兒女塞進來學習,但任老先生年紀大了,任回春教一個兒子已經夠頭疼……任家已經許多年不收徒了。

任熠一雙眼落在髒兮兮的小乞丐身上,眼光刁鑽又挑剔,看得林度怯生生躲在了任回春的腿後。

“爸,您這是打哪兒撿來的小東西?”任熠微微皺着眉,不滿地道,“該不是拐賣童工了吧?”

任回春的臉瞬間沉了下去,語氣出乎意料的嚴厲:“閉嘴!臭小子我警告你,嘟嘟以後就是我任回春的關門弟子,你給我老實點,敢欺負她,我就跟你斷絕父子關系!”

任回春字字擲地有聲,倒是吓了任熠一跳。

“老家夥怎麽突然這麽狠了,連斷絕父子關系的話都說出來了……”任熠暗自嘀咕,目光在小乞丐身上打轉。

林度瘦瘦小小一只,大大的眼睛充滿了不安,緊張得兩手抓着衣擺,望向高大的少年,目光裏滿是欽羨和畏懼。

那是低入塵埃的人,對雲端的向往,是深陷泥沼的人,對天之驕子的仰慕。

任回春面色和緩,盡量放輕了語氣,将林度拉出來,指着任熠介紹道:“這是我兒子,叫人啊。”

林度局促地咬了咬唇,飛快地瞥了眼滿臉煩躁的少年,弱弱的聲音帶着一絲顫抖,還有顯而易見的、笨拙的讨好。

“叔、叔叔好……”

任熠:“……”

少年一張臉唰地拉了下來,不敢置信地瞪着她:“你喊我什麽?”

小乞丐被吓得不輕,嗖地縮了回去,滿臉惶然,不知所措地擡起頭,求救般看向任回春。

任回春不滿地瞪了兒子一眼,蹲下身安撫地笑道:“別怕,嘟嘟,你要喊他哥哥,等正式拜了師,就該改口叫師兄了。”

林度乖乖點頭,一雙眼惶惶然地看向少年,結結巴巴喊:“哥哥……”

任熠不依不饒,指着自己鼻子問:“我有這麽老嗎,喊我叔叔,我是不是得給你包個紅包啊?”

林度讷讷地低下頭,小聲開口:“對不起,哥哥……”

任回春摸了摸她的腦袋,笑着道:“沒事的,哥哥跟你開玩笑呢。”

任回春滿身風塵,面色疲憊,将林度交給自己妻子,細細叮囑了一番,就讓她帶着小孩去洗漱了。

任熠還是很不滿,跟着任回春進了內院:“爸,您要收徒弟,我不反對,可也得找個像樣的吧,之前潘小五哭着嚎着要跪你,愣是被你給打發了……你怎麽就收了這麽個小乞丐呢?”

任回春累了這幾天,實在懶得跟他解釋,敷衍道:“潘小五自己家裏一堆人能教他,想學什麽不行,非得跑我這兒,傳出去多不好?還以為我們任家多麽輕狂呢。你也收收你的狗脾氣,人小孩孤苦無依,過的十分艱難,你平時多照顧着點。”

任熠哼了聲:“憑什麽啊,哦,喊我一聲叔叔,我還真得拿他當小輩兒了?想得美!”

任回春氣不打一處來,指着他罵:“混賬玩意兒,要讓我知道你敢欺負她,我扒你皮!”

任熠嗤笑,故作懷疑地打量他:“這麽寶貝那小乞丐?該不會是您背着我媽在外頭生的吧?要真是我親手足,您就明着說,別遮遮掩掩的,萬一回頭我沒能領悟您的意思,磕磕碰碰了,您又該心疼……”

砰——

任回春順手抄起桌上的茶壺,狠狠砸了過去。

任熠敏捷地偏頭,不可思議地看着一地的碎片,喃喃道:“我現在可是真的懷疑,這小乞丐的身世了……”

老家夥心肝寶貝似的茶壺,平時都不舍得別人碰,沒想到居然一言不合就砸了。

任回春氣得胸膛起伏,砸完才反應過來,眼角抽了抽,心疼得差點沒繃住,手一指房門,石破天驚地怒吼:“給我滾——”

任熠撇撇嘴,雙手抄兜,吊兒郎當地滾了。

師妹師弟都去上學了,這幾天任回春有事外出,患者也大大減少,醫館裏空落落的,還真的有點寂寞。

任熠想了想,腳步一轉,溜溜達達地往後面走去。

少年的好奇心實在旺盛,忍不住就想去看看能讓他爹這麽在意的小乞丐到底是什麽驚才絕豔的人物。

任熠大喇喇推門,還沒出聲,迎面就是他母親的大力一腳。

任熠被直接踹了出去,惱怒地開口:“媽,您幹什麽,我這新穿的衣服。”

任太太翻了個白眼,毫不留情地關上門。

任熠簡直莫名其妙,不過很快,他就明白為什麽了。

洗幹淨換上一身新衣的小乞丐,參差不齊的頭發軟軟地垂下來,濃密的睫毛不甘示弱般從劉海發尾支棱出來,如一把細密的小扇子,忽閃忽閃,更顯得那雙眼無辜又可憐。

瘦弱的小孩,還不到他的胸口,許是因為很多年營養不良,小蘿蔔丁似的,反倒讓人猜不出有多大。

但這些都不是問題。

問題是,這小乞丐洗幹淨了,哪怕皮膚又糙又黑,幹巴一個……但眉清目秀的,怎麽看怎麽不像男孩子。

任熠驚疑不定地扭過頭:“媽,這、這是……”

任太太白了他一眼,嗔怪道:“你老大不小的了,也注意着點,小師妹臉皮薄,禁不起你這麽吓。”

任熠簡直想喊冤,到底是誰吓誰。

他風華正茂的大好年紀,可別被個小乞丐耽誤了。

任太太擦了把汗:“我去做飯,你帶着嘟嘟轉轉,讓她熟悉下環境。”

任太太說完轉身就走,也不管這倆孩子大眼瞪小眼。

林度實在扛不住少年銳利的眼神,猶猶豫豫地開口:“哥哥……”

對男孩子,任熠還能冷下臉,可欺負小丫頭……傳出去,臉還要不要了。

任熠長長嘆了口氣,只能認命,率先朝院子裏走。

“還不快點跟上!”

小丫頭雙眼瞬間迸發光芒,那眼神,不知為何,讓任熠的心,輕輕抖了一下。

任熠不自覺放慢了步子,等她跟上來,才懶洋洋地問:“你叫什麽……嘟嘟?”

林度點了點頭,小手在空中比劃:“林度,樹林的林,溫度的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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