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兩百四十七)
修士會大部分都和從前的運動會大同小異,翻譯一下就是,還是體育生的天下。
試劍、角力、禦劍……
聽着也知道和道修沒什麽關系。
“都交給魔修吧,他們都訓練這麽久了,平時總是給班級平均分拖後腿,現在是時候出一份力了。”十班某位不願意透露姓名的同學丁甲巫這樣說道。
很可惜,我們四班平時平均分有我拖後腿,到了修士大會,我也出不上什麽力。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多去網上抄幾篇小作文,增加班級總積分。
但它們還都被退回來了。
(兩百四十八)
據說是因為審核文稿的是張舒涵前男友的前前女友,她看都沒看的,就直接:“退回、重寫!”
(兩百四十八)
這是真的很過分,所以在第三次退回來以後,王豪拉上張舒涵準備找她理論。
王豪:“為什麽看都不看的直接退我們班文稿?”
那女生:“還問為什麽?因為沒過啊。”
王豪點點頭:“這樣啊。”然後他就滿臉懵逼的回來了。
(兩百四十九)
以上這些,是張舒涵和我轉述的。
在我了解到王豪不僅無功而返,甚至還在那個趾高氣昂的女生面前傻笑得像條舔狗後,我氣不打一處來,直接拉着張舒涵再返刺激戰場。
宅男在這種時候果然派不上什麽用場。
(兩百五十)
然後……
那女生:“你們班的怎麽又來了?”
我:“我路過,看看班級積分,你忙你的。”
(兩百五十一)
千算萬算,沒有算到她長得那麽好看。
明眸皓齒,膚白勝雪。
如果以任秋寒為顏值滿分的一百分考卷,這姑娘能考九十分。
見到後,大腦一片空白,我連我到底來幹嘛都忘了。就此可見,剛剛那樣真的不怪王豪。
不過,話又說回來,張舒涵她前男友是什麽運氣。
我酸了。
(兩百五十二)
等回來以後,我又愣住了,我去幹嘛來着的?
操,中計了。
于是,我閉氣沉思,不停默念:“還沒任秋寒好看呢,任秋寒你都不怕,怕她個鬼。”
成功給自己洗了腦後,我就拉着張舒涵又去找她了。
(兩百五十三)
我很生氣:“憑什麽別的班都過了,就我們班的你看都不看就退了。”
那姑娘看都不看我一眼,頭也不擡的說:“因為你們班的都是抄的。”
聽到這兒,我很不服氣的說:“別的班的也都是抄的。”
“呵。”那姑娘嗤笑了一聲:“但別的班抄的都是網上找來的,而你們班抄的是張舒涵從我垃圾桶裏撿走不要的廢稿。”
我:“……”
我心中湧起不妙的預感,扭頭一瞧張舒涵。
她笑得比王豪還像是舔狗:“這樣啊~”
後來,張舒涵說她是故意的,她就是想和那姑娘搭搭話。
至于是真的假的,我就不知道了,畢竟我丢臉的時候,也時常喜歡找借口。
(兩百五十四)
但當時,我腦子裏就四個字:
真的操蛋。
我忍不住想罵髒話。
(兩百五十五)
氣得我下午不想抄稿,只想睡覺。
結果太陽太大,我睡不着的。
動來動去好幾次,我最終拿出了手機,戴上耳機,點開了任秋寒上數學課的錄音。
聽着任秋寒波瀾不驚、平穩有磁性的聲音,一分鐘後,我陷入了深眠狀态,一如我從前上過的無數節數學課。
(兩百五十六)
然後,下午校領導查手機,路過的任秋寒一眼就看見了睡得不省人事的我外露的耳機線。
據張舒涵等人描述,任秋寒臉都黑了。
(兩百五十七)
再然後,冷着臉的任秋寒上來就拔了我的耳機線。
動作幹淨利落,像是抓着只被掐住脖子的雞。
我的手機在失去了耳機線後,稍微頓了頓,然後自動選擇了外放功能:
“這是最簡單的三角函數問題,相較而言……”
這裏不得不說,我手機音效不錯,顯得任秋寒的聲音很低音炮。
(兩百五十八)
發覺不太對勁猛然驚醒的我在睜開眼後,就陷入了和任秋寒面面相觑的窘境。
如果是本晉江的耽美小說,那想必他的眸子裏應該閃動着我陌生的光,帶着七分霸道,兩分憤怒,而最後一分是我捉摸不透的溫情,蹙起的眉毛壓抑着他想要吻我的沖動。
在眼神的交流對抗間,我與他之間,天雷地火動,海嘯狂風劫,這是宿命,也是磨難。逃不開,更躲不掉。只能互相折磨着,堕入命運的深淵。
但很可惜,這是現實,只有他用數學折磨我的份,沒有我折磨他的份。
任秋寒的眼睛平靜得像是一汪深不見底的幽潭,上面甚至還倒映着我自己,可憐、弱小、又無助的我。
我心道,怕是要完。
前一秒還在夢中三十殺吃雞堪稱盧老爺附體,下一秒任秋寒與我大眼瞪小眼感覺我都可以附體盧老爺了。
(兩百五十九)
但不知道為什麽,任秋寒卻像是被燙到了似的,猛地轉身,背着我有些遲鈍的抽回了握着我手機的手。
當然,他是帶着我的手機一起抽回的。
“抽回”這個詞可能形容得不太得體,不能準确的形容出任秋寒搶走我手機時,動作時的快準狠。
宛若強搶民女的惡霸,而我是民女無能的爹。
(兩百六十)
任秋寒一言不發的走了,連警告我的話都沒說,直接冷酷無情的沒收了我的手機。
我無話可說,也不敢說話。而且在此之前我還在種種意外下,被他沒收過三次手機,習慣了。
按照常理,他應該在會在運動會結束後,就把手機還給我,所以我其實也不怎麽難過。
(兩百六十一)
值得一提的是,在任秋寒背着我走向主席臺的時候,我的餘光瞥見了他通紅的耳尖。
他臉紅了。
我确定。
(兩百六十二)
他臉紅什麽,被沒收手機的明明是我,該臉紅的也應該是我才對啊。
(兩百六十三)
莫名其妙的。
(兩百六十四)
不過,說真的,任秋寒的背影竟然還有點眼熟,甚至讓我想起了我大哥。
不是親大哥,我獨生子女。
我說的是我小時候,時常會蹲在我家巷口抽煙的一個小混混。
他叫什麽我早就已經忘了,我只記得他那一頭染過的黃發,好似端午的鹹鴨蛋,回憶起來好像還有點好吃的那一種。
大哥幾乎是每個叛逆少年所追求的不良形象,長相帥氣,還有一輛可以追求極限的摩托車。
當年年僅十四歲時的我曾經發過誓,大哥是我這輩子最佩服的人。
現在四年過去了,依舊如此。
盡管我幾乎都要忘了他是誰,盡管我已經忘了我為什麽會這麽佩服他。
他是我心目中,任秋寒永遠也比不上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