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4

大巴車在清晨七點準時出現在桃源山莊門口,周小舟坐在靠窗的一側,看着山莊大門在後面越來越遠,竟然還有些小難過。想想也在這裏住了一個禮拜呢,總歸有些感情的。

她碰了碰鐘杳杳的手臂:“杳杳,你有沒有覺得有些舍不得啊?”

“沒有。”

周小舟不信:“怎麽會沒有呢?住久了總有感情的吧。”

鐘杳杳戴上連衣帽,插着耳機靠在椅背上,涼涼地說:“我更想念家裏的大床和wifi。”

好吧,有些人就是這麽實際。

回學校處理完實習結束的雜事,鐘杳杳立馬買了車票回家,剛到家就被羅老師灌了一碗綠豆湯。

人民教師理所當然地享有奢侈的寒暑假生活,羅老師近幾年也不怎麽接私活補課了,鐘醫生在醫院忙,羅老師就坐在家裏和隔壁家的陳老師湊對玩玩股票。

今年陳老師一家出國旅游,羅老師閑着沒事就在廚房裏琢磨各種好吃的。鐘杳杳回到家時,冰箱裏已經塞滿了自制小蛋糕,看得她口水直流。

羅清越要保持身材,難得回家也很少吃東西,羅老師看見她那副樣子就來氣。久而久之,母女倆見面的次數越來越少,羅老師的一腔母愛全獻給了鐘杳杳。但畢竟血脈相連,有時候她仍是按捺不住打聽的心思。

姐妹倆雖然沒有血緣關系,但幾年相處下來感情卻是很好。鐘杳杳在其中扮演着傳聲筒的角色,盡職盡責地為兩個鬧別扭的家人傳話。

羅老師想起前陣子的新聞,便問她:“杳杳,你姐最近還在拍戲嗎?”

“嗯,昨天說是在上海,過幾天去美國出外景。”

“那之前和男明星的新聞?”

鐘杳杳咬着勺子擡頭看她,羅老師不自在地別開眼,正欲辯白卻聽她說:“網上亂寫的。媽媽,姐姐是什麽人品你還不知道嗎?”

“以前是以前,娛樂圈那種大染缸,誰知道她現在是什麽情況。再說了,她以前就沒少讓我操心……”話一出口便後悔了,羅老師起身進了廚房,說是要張羅晚飯,鐘醫生今天手術少,打算早點回來陪陪女兒。

嘴裏的蛋糕愈發無味,鐘杳杳想着怪沒意思的。

在家住了半個月,被羅老師養胖了三斤,當羅清越再次問她要不要跟着出國玩時,鐘杳杳毫不猶豫地收拾了行李。

羅老師送她去機場,一路上還在抱怨:“半年回來一次,還沒把你養白呢,又出去了。杳杳,在外面跟着你姐,別一個人亂跑……但也別太黏着你姐了,那個圈子亂着呢,別跟着她學壞了。”

鐘杳杳哭笑不得:“你可真是親媽啊,對姐姐說話這麽狠。”

“她要是能像你一樣省心,我至于這麽說她嗎?”

羅老師沒有惡意,但聽在鐘杳杳耳朵裏卻有些難過。

從五年級時家裏多了兩個人開始,鐘醫生對她說的最多的話便是:“杳杳,你不要學你姐姐。你媽媽已經很累了,不要再讓她操心。”

于是大家都默認了,鐘杳杳是不需要操心的。

羅清越新戲的角色是被一個貪官包養的女人,她對此駕輕就熟。出道至今演了不下十個美豔女配,總之就是穿着暴露地一路美美美。

鐘杳杳不懂她為什麽不去尋求突破,難道她當演員就為了展示身材嗎?

彼時羅清越正和她在波士頓酒店裏整理行裝,她晚上要出席宴會,正在挑合适的禮服,聞言便笑:“我這不是正在突破嗎?杳杳,你一定沒認真看過我的戲,如果你仔仔細細看完就會發現,你姐姐的美豔指數是一路上升的。相信我,這一部的美豔絕對和之前不同。”

鐘杳杳幫她把裙子背後的拉鏈拉上去,聽她倒抽一口氣,忍不住說:“你非得穿這身嗎?”

“當然。”羅清越挺胸收腹,氣息微弱,“想當美人,就得學會忍。”

鏡子裏顯出她的纖細腰身,鐘杳杳偏頭看着這個半路殺出的姐姐,有嫉妒,也有羨慕。羅清越理了理頭發,塗好口紅對鏡子一笑,滿意地說:“完美。”

出門前她揉了揉鐘杳杳的臉,入手光滑細膩,素顏的少女肌,忍不住親了一口,趁她沒發脾氣前趕緊閃人,走了幾步又折回來,保持安全距離斜靠在走廊牆上,端詳片刻後說:“杳杳,把頭發留長吧,我記得你以前是長發,挺好看的。”

她走後,鐘杳杳背了個迷你雙肩包,低着頭出了門。

大都市夜景繁華,車水馬龍。她從櫥窗玻璃裏看見自己樸素的穿着,還有假小子一般的短發,想起了羅清越的話。

她以前确實是長發的。

鐘杳杳的親生母親難産過世,鐘醫生消沉了許久,拒絕親戚朋友的介紹,堅持獨自撫養女兒。但他工作很忙,手術又多,鐘杳杳上學前和爺爺奶奶住,成天在村裏田裏到處撒野,很是過了一陣野丫頭的日子。

到了上幼兒園的年紀,鐘醫生把她接回家,隔壁住着剛搬來的林老板夫妻,還有他們的獨子林致。

沒人在家陪她的時候,鐘杳杳就喜歡往林家跑。在她的生命裏,陳老師是第一個有着媽媽味道的女性。她會幫她梳頭發,給她講故事,帶她買各種漂亮的小裙子。

鐘杳杳的頭發,是在陳老師日複一日的梳理下長長的。她喜歡赤足坐在林家的客廳地板裏,陳老師坐在沙發上幫她紮辮子,每次紮完都會誇她:“杳杳真乖。”這時候,林致就坐在沙發對面的鋼琴椅上,叮叮咚咚地敲着黑白琴鍵。

林致比她大兩歲,她的小學假期,大部分都是在林家的客廳裏度過的。有時候午睡醒來,人已經從地板上滾到了鋼琴邊,林致在彈小星星。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Up above the world so high,

Like a diamond in the sky.

……

她的第一首英文歌,是每天放學路上,林致牽着她的手教會她的。

那時候沒有羅清越,沒有羅老師,只有陳老師和林致。

那時候她的頭發可以紮成馬尾,每次撒嬌求着林致買路邊攤零食時,他都會扯着她的小辮子拉她離開,但耐不住她死活不肯挪步,所以每次都會給她買。

那時候所有人都說鐘杳杳活潑可愛,沒人會說她高冷孤僻。

後來,鐘醫生問她,願不願意接受家裏多兩個人,一個媽媽,一個姐姐,她們都會照顧她,會很愛她。

她其實是不願意的,但是她看得懂爸爸眼裏的期待,她知道爸爸比她更孤單,于是掙紮了半晌,還是點頭了。

那一年,鐘杳杳五年級,林致和羅清越,一個初一,一個初三,他們在同一所中學。初中生和小學生的區別在于,初中生年滿十二周歲,可以自己騎車上學了。

羅清越不會騎車,之前家裏離學校近,她天天走路去。搬家後,她還是不會騎車,但是隔壁有林致,林致會載她。

于是每天早晨,當鐘杳杳還在桌前啃着面包的時候,落地窗外羅清越已經坐在林致自行車後座去上學了。初中生的話題是小學生無法參與的,初中生的上學路也是和小學生不一樣的,那個牽着她的手教她唱歌、給她買零食的人不在了,鐘杳杳只能自己記住每一個岔路口該往哪裏轉彎。

五年都記不住的事,在林致升入中學後的一個月裏她就記住了。

只有一次,她埋頭吃手抓餅忘了轉彎,走過了頭才發現兩邊都是陌生的建築,身側來來往往無數陌生的面孔,她手指還泛着油光,握緊書包帶強忍着眼淚不敢哭。

有個老乞丐端着個破舊塑料盆往她跟前湊,布滿皺紋的手背黑黝黝沾着泥巴。她吓壞了,掉頭就跑,直到跑到熟悉的岔路口,回頭沒看見有人追過來,這才敢癱在地上,放肆地哭一場。

哭完了,爬起來,認清路,繼續回家。

家裏面羅老師在和羅清越吵架,指責她小小年紀只想着漂亮,不僅買了一堆奇奇怪怪的衣服,還敢私自去紮耳洞。羅清越反駁她中年古板,思想保守不知變通。

沒有人發現她褲子上沾了塵土,外套帽子上還被人黏上了口香糖。

在羅清越叛逆的歲月裏,她始終是安靜乖巧、埋頭學習、不讓人操心的鐘杳杳。

坐在出租車上,将預先寫好的地址遞給司機,鐘杳杳抱着小包斜靠在椅背上,看車窗外步履匆匆的行人。她仿佛又回到了五年級那晚的放學路,在陌生的街頭看陌生的臉,心裏明明有個目的地,卻慌亂得不知該怎麽走。

林家電話機旁詳細記錄了林致在美國的電話和地址,以便陳老師一時興起想寄東西時能迅速查閱。鐘杳杳在他出國後的第一年就偷偷把這兩個聯系方式記了下來,他的電話一次都沒有打過,那個地址卻在草稿紙上寫了無數遍,寫滿後撕掉,換一張重新寫。

林致住在校外宿舍,和幾個不同膚色不同年級的同學合租。鐘杳杳站在門口和口音怪異的黑人小哥溝通了長達半小時,才聽明白林致在一周前搬走了。他還要讀研,從計算機轉金融,已經申請到了新的宿舍。他最近在外面旅游,常常聯系不到人。

如果說來之前鐘杳杳還有些忐忑不安,或期待或害怕,那麽此刻便是真正的心如止水,淡定自若。讓她慌亂的人不在這裏,那還有什麽好怕的呢?

時間已晚,再打車回去有點難,黑人小哥好心地表示林致的房間還空着,他可以幫忙向同屋女生借床毯子,小沙發上勉強可以睡一晚。

鐘杳杳對此求之不得。

但令她失望的是,林致的房間收拾得幹幹淨淨,牆上沒有膠帶紙粘貼的痕跡,地板上也沒有一絲污漬。他走之前,一定把這裏的角角落落都擦了一遍,沒有給她留下一點追溯過往的證據。

同屋女生給她送來了毯子,好奇地問她是不是林致的女朋友。鐘杳杳沒膽子胡亂冒認,沉吟許久也只敢說是從小認識的妹妹。

仔細想想,她和林致的關系,似乎也只能這樣定論。從地域上,她是他隔壁家的妹妹。從學歷上,她是他同校的學妹。除此之外,他們似乎也沒什麽特別的關系。

鐘杳杳曾猜測過他和羅清越的暧昧,畢竟那幾年他們倆走得很近。可惜後來羅清越考進電影學校北上求學,林致也在家裏安排下出國念書,假期一個忙着跑劇組,一個忙着實習,再也沒有交集了。

房間裏冷氣開得有些大,鐘杳杳将溫度調高,半裹着毯子躺在小沙發上。羅清越将近午夜時給她打了個電話,她謊稱遇到了留學的中學好友,在外面住一晚。羅清越不疑有他,或者說,家裏人都沒想過她會撒謊

鐘杳杳下意識不想讓別人知道,千裏迢迢跑這一趟是為了見一個許久沒有音訊的男人。

其實大可不必如此小心,她只需事先和陳老師說一聲,打着陳老師的旗號來看看兒時的好友,一切就很簡單。陳老師一定會讓林致好好招待她,她也不至于白跑一趟。

可是她不要。

她似乎總在走一條“人跡更少”的路,舍近求遠地選擇了更難的旅途。她固執地斬斷了本可以更快見面的康莊大道,只因不想再以朋友、兄妹的名義來見她的心上人。盡管幾分鐘以前,她還不得不對他的同學坦白現狀。

她,只是他從小認識的妹妹。

這并不是林致的錯。

他不曾對她有過承諾,亦不曾和她有過暧昧,只是她自作多情地将他放在心裏,從初一到大二,從十三歲到二十歲,喜歡了整整七年。而在這七年裏,有四年的時間他們不曾見面。

他們相差兩歲,按照周歲論,如今正好都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當鐘杳杳第一次有結婚年齡限制這個概念時,驚喜地發現她和他正好是兩歲的年齡差,然而一陣竊喜過後,他卻早就不在身邊了。

就像此刻她睡在他住了四年的房間裏,找不到他曾經存在的一絲半點痕跡。

同類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