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北京的冬天和南方的很不一樣,林璟從前在南方的時候,十一月還可以一件衛衣就直接出門。

可北京的十一月,居然已經下起了雪來。

那天早晨醒來,她掀開窗簾,見到窗外的那棵梧桐已被厚厚的雪壓彎了枝桠,她這一輩子都沒見過幾回下雪,她盡力去回想孩提時代學過的有關雪的詞彙,譬如白雪皚皚,鵝毛大雪,銀裝素裹……好像就想不起來了,雪這個字,仿佛是她熟悉的陌生人。

林璟想把這一份激動分享給身邊的人,她将還在沉睡中的林言搖醒,“林言林言,下雪了!。”

林言頂着勉強睜開一雙眼,給她留了一條細細的縫,“哦……那這兩天很冷啊……”

她把身上的被子裹得緊了些,然後翻身繼續睡。

林璟強忍住了扯走她的被子,并把她從床上拖起來共同賞雪的沖動,轉向自己的下一個目标,莫暮雨。

【下雪了诶!】

【嗯,你記得多穿點,外面冷。】

大概三個人之中只有林璟這個南方人看到下雪會這麽激動,她差點忘了他來自哈爾濱,那個又名冰城的城市。她只在母親的相冊裏看到過那個地方,路安實實在在地把自己打扮成了一只熊,後面是五彩斑斓的冰雕。冰雕本身自然是透明的,它們的顏色來自于邊上炫目的彩燈。

這不過是下一場雪罷了,而他的故鄉的冬天本就是純白色的,對于她而言極其奢侈的東西,在他那裏唾手可得。

她一下被掃了不少的興。

【陪你去堆雪人?】

林璟忽然的沉默讓莫暮雨意識到對方的異常。他努力回想自己到底是哪裏做錯了,終于想起在機場那一次林璟對于他故鄉冬天的向往,及時進行了補救。

【十五分鐘後我宿舍樓下見!你快點!】

C大的操場上已經是人頭攢動,北京這一場雪下得很大,本來綠色的草坪已經全然不見,和南方一腳踩下去全是水的雪不一樣,北京的雪,一腳下去,是那麽分明的腳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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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暮雨你的腳怎麽那麽大啊!”

“莫暮雨你過來呀。”

“啪”一聲,莫暮雨身上那件黑色的羽絨服的胸口出現了一灘白,罪魁禍首朝他吐了吐舌頭,又好似因為太冷,她立馬合上了嘴,卻仍舊實實在在地吃進一口冷風。

“嗝……真的好冷啊……嗝”

林璟不喜歡戴圍巾,不喜歡戴帽子,也不喜歡戴手套,莫暮雨在樓下見到她的時候也是一驚,她只是在昨天的衛衣外面加了一件大衣,腳踝也仍舊露在外面,可以看見她黑色的淺口襪。

“走啦走啦。”

他不肯,伸手就要把脖子上的圍巾給她,順便脫下手套想給她帶上。

林璟是着實讨厭這些東西的,她只覺得這些就是累贅,戴着手套做什麽都隔了一層布,那是對她的觸覺的侮辱。這樣的執迷不悟帶來的結果就是還未等到兩個人能堆起雪人,她已經被蕭瑟的北風刮的不識南北。那風就像刀子一下一下割着她的臉,她甚至懷疑自己可以在莫暮雨眼前被當場毀容。而手上也從雪白變成了通紅,連接着手和腦的神經細胞們也被凍的反應遲鈍,五分鐘後,她就已經無法用自己的雙手再捏起一個圓圓的雪球再去攻擊他。

莫暮雨是又生氣又心疼,林璟死活不肯要手套,卻對他的脖子垂涎欲滴,她試探地把自己的手放進他那脖子裏——那是免費的暖手寶。

“咝——”林璟的手堪比冰塊,他自己都能聽到自己牙齒打顫的聲音,卻不舍得讓她離開。

這是林璟母親對于父親的慣用招數,父親總是一邊鬼哭狼嚎,一邊心甘情願地甘當母親的熱水袋。

她把同樣的招數搬到莫暮雨身上,擡頭,睜着自己那一雙無辜的眼去向他索取。莫暮雨一聲不吭,也用自己的雙眼回應。她解讀了他的目光,至少她讀到的是“你喜歡我的脖子你就拿去用好了。”

她很滿意這次的任性。

可她還是感冒了。

一整晚,林言她擤鼻涕和咳嗽的聲音折磨了一整晚,雖然她很同情她的痛苦,但是林言不能說服自己林璟不是自作自受。

第二天早上,她用她那新開發的磁性聲線和一如既往地和莫暮雨問候,“早啊。莫先生。”

莫暮雨沒理她直接摘下手套,試了試她額頭的溫度,又和自己的比對了一下,還好沒發燒。他改變了本來把她帶到朝陽醫院挂急診的想法,把她推進了五百米外的校醫院。

校醫院是一個很神奇的地方,大于感冒的病你來這裏看,都是沒有用的,但是諸如感冒拉肚子的病,去哪裏都是給你開這些藥,校醫院的藥還打一折,簡直是不二之選。

醫生給她開了大大小小三四盒藥,感冒藥,咳嗽藥水等等。她乖乖去付費,卻不過十幾塊錢。

“我第一次感覺大學生交醫保還是有用的,以後還是要病一下。”

莫暮雨奪過她手裏的醫囑單,“病你個頭,這個錢寧可白交,也比進醫院好。”他拿出裏面的複方甘草口服液,“這個是早晚喝。”

林璟看到那個藥瓶,喉嚨裏就不自覺的惡心,世上咳嗽藥水那麽多,醫生為什麽偏偏要挑這只。

她把莫暮雨手裏的藥盒扔進袋子裏,“你不覺得我現在的聲音很性感嗎……”

莫暮雨才不傻,她那做賊心虛的眼神,就差把“我怕苦”這三個字寫到臉上。

“不覺得……我監督你早晚吃喝藥……”他把林璟放回去的瓶子又拿出來仔細端詳了一下,“其實這個咳嗽藥水我覺得還好啊。不是很苦。”

“那可能是你感受苦的味蕾不太好使,你也應該去看看醫生。”

林璟的感冒并沒有好,傳說中吃藥兩個星期不吃藥十四天好的魔咒在她身上應驗,她吃了藥,嗓子是好了不少,流鼻涕的情況雖有改善,可并沒有根治,可鼻音一如既往的重。

多倫多的冬天比北京來的更早,在北京的雪花剛剛開始飄時候,多倫多已經快變成了一個冷凍室。

張路元打算在感恩節的時候去一次洛杉矶,雖然他和夏冰同在加拿大,可一個在多倫多的實驗室裏待了整整兩個月,另一個整日蹲在埃德蒙德的教室裏整天畫圖,兩個人都沒有時間去到對方的城市。索性就相約一起在洛杉矶度過一個黑色星期五。更何況,林仁禺和何佳也在,四人也有好幾年沒有一起吃過一頓飯。人在他鄉,他才發現有個故人在身邊是多麽奢侈的要求。

自從林璟戀愛之後,二人的聯系就少了許多,就算是再好的朋友,能避嫌還是避一些,林璟好不容易找到一個知心人,他不想當那根攪屎棍,萬一真有了什麽誤會,是跳進黃河也洗不清了。

但黑色星期五這個事情上,林璟的熱情比他更高,終于,時隔一個多月,他又聽見了林璟的聲音。

“你好呀,小張同學。”

他一下皺起眉頭,這人的聲音一聽就是生病了,對于購物的情緒還如此高漲。

“你感冒了?”

“前兩天北京下雪,出去玩的時候着涼了,沒事,就是感冒。”

“北京和上海不一樣,室內是有暖氣,可跑到外面,你自己該穿的不知道要穿穿好啊,還有你們那個什麽……什麽雨,也不知道看着你?”

張路元劈頭蓋臉對她就是一頓罵。

他也不知道到底是因為心裏有點嫉妒,還是單純的覺得這個人實在太蠢才不自覺的關心。

“還有啊你羽絨服買了嗎,北方可不比南方啊,光靠大衣衛衣這種穿法不行的,我在多倫多,前兩天大雪,都是羽絨服套毛衣這麽穿的,你別嫌棄什麽羽絨服顯胖,小命最重要曉得伐。”

“哎呀你怎麽這麽煩……”林璟不知道他這莫名其妙地關心到底是鬧哪一出,她更習慣他的冷嘲熱諷,“是我自己不喜歡多穿,又在室外待的有點久了,才會感冒的,過幾天就好了。我給你開的單子你看見沒……有幾個我跟你說啊……”

她把很多細節上的事情又和他确認了一遍,譬如面霜分大罐小罐,一定要記得買大罐的,又比如香水同一款有兩個顏色,香調不同,務必看清楚……

“行了行了,你這麽說我也就是個模糊的印象,你給我打成清單不好嗎。”

“清單會給你開的,但是叮囑也還是不能少的,加深你的印象,我怕你那豬腦子無法理解我言簡意赅的表達。”

“那你自己買,我不代購了,你要買的東西這麽多,到時候行李超重我去找誰啊。”

“找你媽……”

“……你這是吃定我這個免費代購了啊。”

“哦對了,這次黑五我約了林仁禺他們小夫妻和夏冰,你放心,買東西的事情不會忘。環球影城、酒吧還是要走起的。還有啊夏冰也去,我們四個人聚一聚,到時候你要有空,我們遠程連線一下,現代通訊技術這麽發達,不能白白浪費。”

她差點忘了林仁禺也在北美,在Q大的日子裏他一如即往地吃得開,她隐約記得看到過一篇Q大學生會微信推送,說了他的“英雄事跡”。從Q大畢業後,他順順利利地升學去了洛杉矶一所很不錯的學校,現在也成了一代又一代學弟學妹眼中望塵莫及的優秀學長。

英雄配美人是自古以來的傳統,他當年對自己的拒絕并非‘空穴來風’,那是因為他心裏一直藏着一份青梅竹馬——何佳,那個坐在自己身後,大大咧咧,卻又擰不開咖啡瓶蓋的女孩。

她波瀾不驚地追随着他的腳步去了北京,又從北京到了洛杉矶,好像跟着林仁禺的方向走就是她與生俱來的使命。

她在這兩個人兜兜轉轉十八年終于在一起後才知道,何佳和林仁禺不僅是高中同學……還是幼兒園同學,小學同學,初中同學,一直到大學她終于追不上跑得太快的林仁禺,只好在Q大隔壁,當一個隔壁學校的同學。

她對那個男孩喜歡遠勝于自己,藏的更是比自己深上無數倍,她輸的一敗塗地,是理所應當。

這二人才是真正的青梅竹馬,金童玉女,就連名字裏都藏着“佳偶”二字,他們倆的生命軌跡,就如宿舍外牆上的爬山虎,在一年又一年的生長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何佳告訴她這一切一切的時候,她發自內心地祝福這兩個人。

也許是因為她對于林仁禺的喜歡早已變成了曾經,也許是因為她真的珍惜何佳這個朋友,她的心中甚至連半分妒忌都生不出。

“你這可算是撥開雲霧見明月了,記得結婚的時候給我發喜帖,我要來當伴娘的。”

何佳粲然一笑,“我和他才大二,怎麽逃份子錢你都開始打算了嗎。”

兩人嘻嘻哈哈,都不記得自己眼前這個人,嚴格來說,應該算作是自己的情敵。

“何佳,你和他一定好好的啊,我們班班對可就剩你們倆了!”

“那可不一定,你加個油,我看你和我們小張也可以的。”

“我和他就是朋友,”她攪着眼前的咖啡杯,“你啊,是幸福了,就可勁拿我開涮吧。”

可林璟不管嘴巴上如何逞能,她的眼睛是不會騙人的。

何佳看見了她說這句話的時候眼底裏的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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