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1)
慢慢回憶原主的記憶,再結合自己看小說得到的內容,唐糖已經确定了自己現在所處的時間。
唐紅已經改嫁半年,唐糖剛剛結婚。
若是唐紅沒有重生,應該就是唐糖跟着朱愛黨一起,婚後多年,被唐紅在街邊遇見,看起來貌似幸福,當然,真幸福假幸福暫未可知,但兩人應該是一直在一塊兒的,這個可供她選擇的自由度比較高。
但若是她現在所處的,是唐紅重生的那個時空,也就是她看的那本小說,那就有些麻煩了,畢竟人家是女主,有空間神器啊!
小說中唐紅重生在她改嫁的一年後,也就是現在的半年後。
那時候歸來的她來的還不算太晚,因為男主只是剛和“唐糖”結婚,就出任務去了,等到她重生回來了,他也才剛剛結束任務回家沒幾天,和“唐糖”沒有怎麽相處過,也就沒有什麽感情。
對于唐紅,則有着怨恨愧疚不舍等等,很是複雜的感情,但即使如此,他也沒有想要和她再次複合的意思,畢竟作為一個負責任的男人,“唐糖”才是他的妻子。但一切都怕有如果,“唐糖”她自己做死,誰也沒有辦法啊!
通過一系列的“唐糖”做死,更加襯托出了唐紅的各種優秀,尤其是人家還有金手指幫忙,還一直在忏悔,結局自然是“唐糖”做死自己,然後唐紅順利上位了。
想到這裏,唐糖有些明悟,不管唐紅有沒有重生,會不會回來報仇,她首先要做的,是讓自己強大起來,獨立起來,才能躲過各種“意外”,若真是唐紅要來搶回朱愛黨,大不了她就一走了之罷了,反正喜歡朱愛黨的是原來的唐糖,并不是她。
有了解決方向,唐糖就開始思索未來的路如何走下去。
這個世界的設定有些奇葩,原主記憶中自己的國家名叫大清,沒錯,就是歷史中的那個清朝,不過這裏的歷史在鹹豐朝的時候轉了個彎。
鹹豐皇帝在這裏并沒有早亡,而是一直活到了八十一歲,而且一直相當健康清明,沒有一點歷朝英明之主晚年的昏頭。
在英明神武的鹹豐皇帝帶領下,洋務運動進行的如火如荼,很快就趕上了西方國家的步伐,所以這裏沒有某個太後的掌權,也沒有清末的屈辱史。
但二戰還是到來了,歷史名人一個個出現,該發生的一樣樣發生,後來國家政體變成君主立憲制,領導班子們以議會的方式存在。
不過這些都暫時和唐糖沒有什麽關系,她只是新奇了一會兒就放下了。
現在是77年八月,做生意什麽的就不要想了,那是投資倒把,資本主義,就算再過兩年改革開放了,她也不是做生意的料,更何況還有商業奇才,金手指加身的女主在,她去做生意簡直就是找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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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糖感慨,君主立憲制竟然也反對資本主義。→_→
可是作為一個農村姑娘,不做生意,還有什麽工作能夠遠離這個村子,遠離女主呢?唐糖有些糾結。想她一個還沒出校門的學生,還真是沒什麽生活經驗啊!等等!學生?
對啊!她可以繼續上學啊!現在已經是七七年的八月了,如果歷史繼續往前走的話,馬上,等十月就要宣布恢複高考的消息了,十二月似乎就要開始考試了啊!
小說中唐紅沒有參加高考,也就沒有提及今年的考試,但唐紅不參加,不代表她也不能參加啊!唐紅畢竟是連初中都沒有畢業的,即使人家像是個天生的商人,即使後來工作需要,學了外語,但也改變不了她沒文化的事實啊!她就是想參加高考,她回來的時候第一屆高考剛剛過去,她也沒有耐心去好好學習天天向上,人家急着賺大錢搶老公呢!想到這裏,唐糖有些興奮。
就算唐紅重生又有空間怎麽了?她可以及時躲開啊!若是她參加了這次的冬季高考,等唐紅重生回來的時候,她已經在學校了啊!
最起碼上學的時候,好幾年都不會和她有什麽交集的,畢業了,再找一個離她遠遠的地方工作,之後就橋歸橋,路歸路了啊!大不了她把朱愛黨送給唐紅就是了,反正她也不喜歡人家。哈哈^_^,她是天才,原來學霸有這好處啊!
興奮過後,唐糖開始翻找自己的行李箱子,似乎裏面還裝着她的高中課本啊!
果然,她打開箱子,就找到了底部的一堆高中課本。
當然,原主結婚連課本都帶着,可不是她有多愛學習,畢竟這個年代,學校的老師都不一定多有學問呢!她是要把自己所有的東西都帶離那個家,和他們一刀兩斷,不過這正好方便了現在的唐糖。
據說七七年的高考題目異常簡單,再随手翻了下手中的幾本課本,唐糖對自己具有強大的信心,想她可是年年都拿獎學金,沒畢業就直接被保研的超級學霸,怎麽可能連個簡單的高考都過不去,更何況她還能提前複習兩個月,簡直是考不上都難的節奏啊!
未來的生活有了基本目标,唐糖感覺自己崩了一早上的神經,終于被捋直了。
放松的躺在床上,唐糖開始打量自己的身體,天下就沒有不愛美的姑娘,她想着唐糖既然從小嬌慣,長的還是挺好看的,畢竟受寵和長相,有時候也是有着很大的關系的。
打眼看去,倒是皮膚白皙,腰細腿長,跑到衣櫃上自帶的鏡子前看着,發現果然不愧是綠茶婊中的領軍人物,大眼柳眉瓊鼻小嘴,還有張她最愛的瓜子臉,簡直是賺大了啊!
自我陶醉了一番,唐糖終于後知後覺的發現了不對勁。
湊近了鏡子仔細觀察,果然,眉間若隐若現的,似乎有顆紅痣,不怎麽明顯,卻真實存在。
唐糖仔細回憶,确定原主本身并沒有這顆紅痣,那也就是穿越後遺症了?不會也是空間吧?
想到金手指,顧不得疼痛,立即找了根針紮破食指,擠出一滴血珠按在了眉心。
唐糖期待的看着鏡子裏的自己,卻發現半天沒有反應,她不禁有些失望,果然不能太貪心了。
還沒失落多久,就聽見院子裏傳來說話聲,似乎是婆婆給人送盤子回來了,她忙出了屋門。
“娘,這麽快就已經送完了啊!”出門見婆婆和一個和她年紀差不多的婦人在說話。
“是啊!多虧了你二大娘了,她幫忙一塊兒送的。”朱母邊說着,還招手示意唐糖過去。
“來,見過你二大娘,咱家這邊沒什麽親戚,平時啊!多虧了你二大娘照料。”朱母的聲音裏滿是喜氣,顯見得是真心實意。
記憶中這位二大娘就住在朱家隔壁,姓黃,別人都稱呼她黃大娘,她夫家也姓朱,在遍地一家唐的唐家村,和朱家倒是有緣,也處的不錯。
“咳,都說這遠親不如近鄰,我們這麽多年的老鄰居了,你還跟我客氣?”那位二大娘也笑着和朱母打趣。
“都是一個村裏的,這唐家的丫頭我也認識,看着就是個乖巧的,這次啊!我看你是撿着寶了吧!”
一句話說的朱母又眉開眼笑,倒黴事可不會一直在她家不走啊!
唐糖被兩人毫不掩飾的話給弄的頗不好意思。
“娘你們忙了一上午,定是累了,先進堂屋坐會兒再走吧!我去給你們倒水。”實在受不了二大娘打趣的目光,唐糖趕緊遁走。
進了西邊的廚屋倒了兩碗水送過去,就又借口做飯,出去了。
作者有話要說: 修文修文,只把背景改了下,其他內容不變,請放心食用。
☆、疑是金手指
小姑子朱明芳早上忙完就去找小姐妹玩了,公公也不知道去了哪裏,眼看着要中午了,也确實該做飯了。
二大娘還在家裏跟婆婆閑聊,估計是因為家裏有兒媳婦做飯,她只要回家吃就行了。
看了眼廚房裏的東西,發現并沒有料想中的衆多剩菜,可能是因為天熱,昨天就已經分給鄰居們了。再加上昨晚和今天早上吃的,就已經什麽都沒有了。
想來也是,這會兒只要能吃飽就謝天謝地了,就算辦酒席,也不會有多少菜的,天氣又熱,随便分兩家也就沒什麽了。不過這樣也好,她可不想連着幾天吃剩菜。
左右翻看了一下,發現吃的并不多,面粉只一個袋子底,估計能有兩斤就頂天了,再多一點的是早上吃的大米,沒有現代的米白,看着還都是碎米粒,也只有兩三斤的樣子,如果只像早上那樣喝稀粥的話,還能多應付幾天,除此之外,還有大約一二十斤的高粱面,和最多的大半袋子玉米面,看着有好幾十斤了。
這是主食,再看其它的,還有十幾個雞蛋在簸蘿裏,另外,就只剩下幾塊生姜和大蒜了,調料真的只有油鹽醬醋。
唐糖有些傻眼,這樣怎麽做飯啊?做什麽?
在腦海裏回憶了下才想起來,這會兒,家家戶戶都有後院的,院子裏多是養着雞鴨,還有豬圈和廁所,再往後,就是自家的菜園子了。
早上喂豬的時候,也沒注意,現在正是豐收的季節,想吃什麽菜,去園子裏現摘就行了。
想到這裏,唐糖松了口氣,還好還好,好歹有天然蔬菜吃。趕緊出了廚屋,要去菜園子裏看看有什麽好吃的。
這回倒是沒有讓她失望,園子裏的菜雖然品種不多,但絕對夠吃的,而且這可是絕對的純天然無污染。
看着園子裏茂密的綠色,唐糖開始考慮中午吃什麽,這菜是有了,主食還沒着落啊!總不能中午也吃窩頭吧?雖然這會兒的人大多都是一日三餐的窩頭稀飯,但她還是想着能不能換個花樣。
随手摘了根黃瓜啃着,雖然樣子不怎麽好看,又細又小,不過确實比大棚種出來的好吃多了。
正吃着呢,忽然看到黃瓜藤邊上一坨,像是米田共的東西,頓時惡心的吐了出來。
好吧!雖然是純天然的,但有時候太天然了也讓人犯難啊!
再也顧不上欣賞了,迅速的摘了把豆角,幾個黃瓜,還有幾根嫩嫩的小蔥,就打道回府了。
蒸好的窩頭還有不少,唐糖準備就弄兩個菜,還是就着窩頭吃一頓吧!
先把菜都洗幹淨,把豆角摘了一下,舀了一小碗玉米面,再放上鹽和醬油,拌了一下,看了看有些幹,就又加了點水和少許白面,就可以上鍋蒸了。
本來還想用白面蒸的,但拿着那個少的可憐的面袋子,到底沒有舍得狠下心。
又把茄子切成條狀,準備待會兒和拌好的豆角一塊兒上鍋蒸,待會兒蒸熟了之後,放上蒜泥和香油,也是很好吃的,小時候媽媽經常這麽做,在不放食用油的時候,比水煮的好吃多了。
再順手把小蔥切碎後,一切準備就緒,唐糖就往地鍋裏添好水,開始生火,然後一邊燒火,一邊又剝了一骨朵蒜。
地鍋裏的水很快就開了,放上蔑子和抹布,再往上邊放上準備好的豆角和茄子,還有早上剩下的窩頭,蓋上鍋蓋,再燒上十分鐘,就把已經熟了的茄子先盛出來,把豆角翻一下,再過個五分鐘,豆角也熟了。
唐糖利落的把窩頭拿出來,再把豆角盛到盆子裏,又把已經剝好的蒜瓣搗碎加水和鹽,又用筷子占了兩滴香油進去,然後把做好的蒜水分別倒進豆角和茄子裏,攪拌一下就成功了。
本來豆角裏應該再加上兩勺食用油的,但無奈條件有限,只能省了,反正應該會比水煮的好吃。
大功告成,唐糖想了下,還是再做一個湯吧!
又去後院摘了幾個西紅柿和幾棵芫荽,回來又燒了熱水,把切碎的西紅柿芫荽小蔥都放進去,做了個番茄清湯,連個蛋花都沒舍得打。
一切搞定,唐糖就出去喊人吃飯了。這時候二大娘已經回家了,婆婆一個人在屋子裏納鞋底兒。
“娘,飯做好了,要不要去叫爹和明芳回來吃飯?”
其實讓她去,她也不知道去哪找人,明芳還好說,村子裏總共就那幾個小姑娘,但公公可是一早就沒了人影,不知道去了哪裏。
“不用,你爹剛跟隊裏的人一塊兒去看西邊的玉米地了,這會兒估計也該回來了,明芳不用管她,人家吃飯,她自然就回來了。”朱母頭都沒擡,順嘴回道。
唐糖聽了,就順勢坐在朱母旁邊,看她納鞋底了。反正現在天氣熱,飯涼了吃正好。
“你熱壞了吧!別坐這兒了,快去打水洗把臉吧!”朱母一直沒擡頭,堅持和手上的鞋底子抗争着。
今年隊裏活多,眼看着就要秋收了,最後一雙鞋子竟然也已經爛的不成樣子了,正好去年的裱還有點兒,她就想着得趕緊找點碎布頭給做好。可沒成想,這大夏天的不動也滿手的汗,針都捏不住,可真是難為死她了。
唐糖看着朱母針缒頂針鉗子齊上陣,還真是有些茫然,怪不得小時候見媽媽納鞋底做鞋子都是在冬天,夏天這活還真是不好幹。
不過真的有這麽熱嗎?朱母不說,她還沒有注意,似乎她忙了這麽長時間,又是燒火又是做飯的,還真沒感覺到熱啊!摸了摸幹爽的脖子,再看眼朱母汗涔涔的樣子,好像确實很熱啊!但她怎麽一點兒熱的感覺都沒有?難道是穿越福利?
“娘,你看,我一點兒都不熱,不如您出去洗洗吧!正好該吃飯了,這鞋底我先幫您納幾針。”
唐糖也沒有納過鞋底,前世是因為等她長大,早就沒人穿手工做的鞋子了,這裏的原主是因為她後娘王二妹心疼她,怕她手上沒力氣做不好,再紮到手了就不好了。
不過她想着應該沒什麽難的,反正有針缒和頂針鉗子幫忙呢,頂多納的慢點兒而已。
朱母終于擡起頭來,看了眼唐糖幹爽的額頭,也是納悶,不是剛做完飯嗎?怎麽不像?不過到底還是受不了這汗涔涔的雙手,準備出去洗洗再來弄。
“你別弄了,我可是知道你娘最是能幹不過了,這活在家可定沒讓你沾過手,可別紮疼了,想做等天涼了我再教你。”說着,放下簸籮就出去了。
唐糖沒聽她的,朱母剛一出去,她就開始動手了。其實納鞋底并不是什麽技術活,只要手上有力氣就行了,至于好不好,那才是熟能生巧的事情。
學着朱母的樣子,帶上頂針,先用針缒紮一下,再上陣線,除了剛開始幾針不熟練外,唐糖開始越納越上手,後來幹脆連針缒都不用了,也沒有感覺吃力,這還真是讓她吃驚了,難道穿越一次就變成女漢子了?還有不畏暑熱的空調體質?
即使沒幹過,唐糖也知道這種力氣活,就是幹慣了的婦女,也不會像她這樣輕松的。
☆、金手指多多
朱母去後院上了趟茅房,回來又打水洗了把臉,用毛巾擦了擦,才感覺好了些,見唐糖還在屋子裏沒動靜,就趕緊又進去了,生怕她沒輕重,把手給紮了。不過剛進了門口,她就驚呆了。
只見唐糖連針缒都沒用,一針針紮的飛快,看那樣子,就連手上松垮垮帶着的頂針都沒用上,她剛剛離開的時候才堪堪納了兩行,那還是她幹了兩次,有一個小時才弄好的呢!但現在她看到了什麽?她才剛剛出去五分鐘沒有呢,那鞋子眼見着就已經納了一半了,這怎麽可能?
“那個,唐糖啊!你娘在家經常讓你幹這活啊!”
要不然怎麽會這樣快呢?就算不出手汗,這速度也是幹了多年的巧手了,難道王三妹那個女人不過是表面看着好的,其實背地裏欺負唐糖?
實在是不能怨朱母腦補,就算是村裏最能幹的姑娘,這畢竟也算力氣活,小姑娘不可能幹這麽快啊!
“呵呵,我第一次做,估計是我比較有天賦?”
聽到朱母說話,唐糖才反應過來自己表現過火了,剛剛朱母做的時候那個艱難啊,還歷歷在目呢!再看朱母一臉你那後娘是不是面善心惡的表情,默默地為躺着也中槍的後娘點了根蠟。
“是嗎?我看你做的還挺熟練的,正好你爹急着穿,這鞋底子就你幫着做吧!正好我趕緊抽時間做鞋面。”
朱母倒是沒計較,反正以後是她家的人了,就算娘家不好,也沒什麽太大影響,更何況唐糖手藝好,以後受益的可是她兒子。
“好的娘,反正我也沒什麽事情,估計下午就能給弄好。”
唐糖有些無語,她發現這便宜婆婆有些心直口快,也不跟她這新媳婦兒客氣,但看着倒是沒什麽壞心眼兒,以後相處起來也可以輕松一點兒。
又和朱母随便聊了幾句家常,當然,是朱母說些鄰裏們的八卦,唐糖邊聽着,邊繼續納鞋底,不過又納了兩行,朱父和朱明芳就先後回來了,她就放下簸籮準備去盛飯吃飯。
過了這麽長時間,窩頭和菜早就涼了,只有鍋裏的番茄湯由于鍋底的火星未滅,還熱乎着,玩了一上午的朱明芳已經迅速的洗了手臉,又手腳麻利的去端菜上桌了。
朱父剛剛從玉米地裏出來,沾了一頭一身的玉米葉上的穗子和粉末。
見朱明芳正忙着,唐糖也不去湊熱鬧了,忙轉身給朱父打了一盆水過去。
農村人不講究,朱父已經把上身的背心脫了,随便在頭上身上打了幾下,又就着臉盆洗了頭臉和上身,也不用毛巾擦,就那麽甩了兩下,就進屋了。
唐糖倒也不見怪,她兩輩子都是農村人,就算到了二十一世紀,農民們幹起活來,也很多都是光膀子上的。
只兩個菜,一個湯和窩頭,朱明芳很快就把豆角和茄子端到了堂屋裏的桌子上,又用盆子把番茄湯也盛出來,先拿碗給朱父朱母各盛了一碗豆角,然後探頭出來問唐糖要吃多少豆角。
見朱父朱母都已經進了屋,唐糖忙大聲要自己盛,又迅速的打了水洗手,用毛巾擦了下才過去。
等唐糖自己動手盛了大半碗豆角坐下的時候,朱父朱母就已經下筷了,朱明芳倒是沒有急着先吃,正等着嫂子一塊兒吃呢!
唐糖沖她笑了笑,就示意她可以開動了。雖然沒有非得大家都一塊兒吃,但朱明芳的這份體貼令她感動,畢竟是新媳婦兒呢,而且她還不是普通的新媳婦兒。
對于這頓飯,唐糖并沒有什麽期待,畢竟都是她自己做的,裏面放了什麽,她一清二楚,這缺油少料的,就算再怎麽安慰自己純天然綠色無污染,她也不相信能有多好吃,畢竟健康的,并不一定是美味的,不過令她驚訝的是,一筷子下去,竟然意外的可口。
“呀,今天嫂子做的飯嗎?這蒸豆角裏邊放了什麽?”不等唐糖吃第二口,同樣嘗了味道的朱明芳已經驚呼出聲。
“去去去,姑娘家家的,幹什麽大呼小叫的?”朱母聽她咋呼,立即訓斥出聲。
“別說今天這菜确實好吃,湯倒是還沒喝,另一個蒸茄子也很爽口。”
朱父倒是很滿意,看來這個媳婦兒娶的不錯,這菜裏明顯的沒有放一點兒油,還能如此美味,着實難得。
畢竟這會兒的人對于吃食來說,都是能夠吃飽就行了,多餘的油鹽醬醋,有錢都沒地方買去,更何況大家又都各個囊中羞澀,自然做飯也大都是那個味,之前吃食堂的時候更難吃。
朱母也連連點頭,她雖然嫌棄自家閨女大驚小怪,但這菜也确實好吃,比村裏任何人家做的都要好吃。
“既然唐糖做飯這麽好吃,那以後家裏的飯食就包給你了,省的他們一家老小的整天嫌棄我做的是豬食。”
朱母這話說的确實有點兒誇張,不過有這麽毫無責難語氣的說着給媳婦活幹的婆婆嗎?
“說什麽呢?明芳也不小了,以後讓她跟着嫂子一塊兒做,也好好學着點兒。”
朱父聽朱母這麽說,也有些頭疼,這個婆娘,大半輩子了,也沒有多長個心眼兒,這話讓兒媳婦聽着該不舒服了,哪有剛新婚就急着給安排活計的?
邊又扒了口菜吃,邊不着痕跡的瞄了眼唐糖,見她臉色沒什麽變化,才松了口氣。兒子不在家,若是這個兒媳婦兒又鬧出什麽幺蛾子,以後他們在村子裏可就擡不起頭了。
唐糖見朱父自以為藏的很好的小動作,偷偷的笑了。
這一家子現在看來,都不是心思深沉的人,他們又沒有什麽別的親人,暫時她倒不用擔心遇到什麽極品親戚了。
至于男主,他是女主的,這個以後再說就是了。現在的任務是趕緊把這美味的一頓飯給吃了啊!沒見他們一家三口,各個筷子如飛嗎?
不過她疑惑的是,之前也不是沒做過飯,不過是普通的家常飯罷了,也沒有好吃到如此逆天的地步吧?難道真的是因為食材的緣故?可朱家三口經常吃的人,也覺得好吃啊?
想了半天,沒有結果,她只能又把它歸為穿越金手指了,看來老天雖然沒有逆天到給她也送一個随身空間,但還是對她不薄的,對于一個吃貨來說,随時能做出美味佳肴來,已經是一個棒棒噠意外之喜了,更何況她還有貌似“力大無窮”和“心靈手巧”這兩個小異能呢!
做人要知足啊!不過話說老天給她的金手指是不是有些多?她知道的這都已經三個了,沒發現的還不知道有沒有,難道這就是傳說中的人品爆發?
☆、精确控制
一頓飯下來,唐糖發現窩頭除了自己吃了一個,竟然一個沒少,倒是兩個菜和那個番茄湯被吃的一點兒不剩,合着都把蒸豆角當飯吃了吧?
吃過飯後,朱明芳自覺的搶着刷了鍋,對此一家人都很滿意。
當然最滿意的還是唐糖,也不是她不想幹活,而是不想被別人當成理所當然。
朱明芳能夠這麽自覺,說明她并沒有想當然的以為這些家務活都應該是她這個新嫂子幹的,這樣就很好。
天氣太熱,下午自然是要午休的,但朱明芳是個閑不住的,刷過碗後,就又立即飛奔到同村的唐豔家裏玩去了,她們倆是同學,從小就要好。
唐糖雖然上午沒幹什麽,但還是感覺很困,一來可能是天氣太熱,使人發困,二來,她估計可能是因為頭天晚上幹的某些羞人事情……
睡的時候剛剛吃過午飯,一覺醒來,卻是已經是太陽西斜了,看這模樣,雖然沒有鐘表,她也知道肯定是已經過了五點了,一下子睡了一下午,這讓她多少有點兒羞恥。
随手理了理頭發,又出去打水洗了臉,頓時感覺神清氣爽。
見堂屋開着門,唐糖進去就見朱母正和二大娘在做鞋面呢!一人一個,明顯是一對,看來是二大娘這裏幫着婆婆給公公做呢!
“二大娘什麽時候來的?娘你也不叫醒我一塊兒做。”
中午朱母已經說了要讓她納鞋底,唐糖覺得她應該自覺點兒,誰知道竟然一下子睡到了現在。
“沒事兒,又不是外人,你剛剛成親,是應該多休息。”
二大娘笑眯眯的開口,只不過那表情,唐糖怎麽看怎麽尴尬。只能什麽也沒說,自己找了個小板凳坐了下來。
簸籮裏放着鞋底子,除了中午她納的那一只,還有一只已經打好了輪廓,就剩下納的,很明顯,這都是要留給她做的,再次感嘆了下婆婆的不客氣,就順手拿出那只做到一半的,開始納了起來。
“我說的怎麽樣?沒騙你吧?這唐糖的手藝就是好,一點兒也看不出來是頭回幹的吧!”
朱母見唐糖飛針走線,立即語帶驕傲的向二大娘炫耀。
“得得得,我知道你撿到寶了,你就別再炫耀了。”
二大娘看樣子也很為朱母高興,被前一個媳婦兒折騰的,她還以為這是饑不擇食了,只要比之前的那個好就行了,沒成想,這唐家丫頭确實是個可人疼得,也不怪人家受寵。
唐糖被二人說的有些不好意思,她能說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什麽時候變得這麽厲害,這其實是金手指的功勞嗎?只能心虛的接受了。
有了中午的熟悉時間,她幹起來已經頗為熟練了,剩下的半個鞋底子,她半小時都沒用,就納好了。
正好朱母手中的鞋面也已經做好,就開始上鞋子,唐糖繼續納剩下的一個鞋底。
這次她熟悉了後,動作更快,也慢慢的摸索出點兒感悟,似乎并不是她的力氣變大了,而是她每次的針,都紮在了恰到好處的地方,換一個地方就不容易紮進去,她覺得自己的金手指可能并不是力大無窮,而是精确控制。
就這一會兒的時間,她發現她納的每一針似乎都是被控制後的位置,也并不是什麽未知的力量在控制她,而是她的自我感覺。莫名的,她就是知道,這一針就應該紮在這裏。
又回想中午的那頓飯,她并沒有特意的控制鹽的多少,也并沒有事先品嘗,但做出來的飯菜确實鹹淡正好。
若是她做慣了這些,也能說是熟能生巧但事實上,她只不過會做飯而已,并不擅長,也并不常做,她想這或許是精确的控制,就和納鞋底一樣,她能精确的知道萬物所需,看來這金手指可能只有一個。
雖然暫時不知道到底都能幹什麽,但目前發現,最起碼可以讓她變得心靈手巧。
思考間,第二只鞋底也已經納好了,唐糖擡頭見二大娘的鞋面也已經做好了,倒是朱母手上的鞋子,才剛剛做了一半。
她真是要為自己這金手指點贊了,半是無奈,半是驕傲的拿過二大娘已經做好的鞋面又上起鞋子來。
時間過的很快,不一會兒,她就上好了,眼看朱母那只也快要收尾了,唐糖就把鞋子放好,和二大娘聊了幾句。
待朱母那只鞋子也做好後,二大娘就起身告辭了,說是該做飯了,兒媳婦下午回了娘家,不知道回來了沒有,她要回家準備做飯。
唐糖看天确實不早了,就招呼朱母,問晚上做什麽飯,朱母也沒什麽意見,反正這廚房的事情以後她都不管了,都交給兒媳婦,畢竟她做飯好吃嘛!
唐糖見朱母不發表意見,就自己去了後院看看,要摘什麽菜吃。
進了後院,見雞圈上爬滿了菜藤,有葫蘆和絲瓜之類的,就摘了個葫蘆,準備炒個葫蘆片吃,中午摘的黃瓜還沒有吃,正好在做一個涼菜拍黃瓜,他們人少,兩個菜也夠吃了。
待她抱着個葫蘆回去的時候,發現朱明芳已經回來了,正在廚房收拾呢!見她進來,立馬高興的問她要做什麽菜吃。
唐糖見她高興的樣子,就知道她肯定是因為中午的飯菜好吃,就想讓她趕緊再露一手呢!無奈的笑了笑,告訴她要炒葫蘆,還有涼拌黃瓜。
那邊朱明芳已經往鍋裏添了水,正在燒火呢!
唐糖看了看,就先開始收拾葫蘆了,然後又把黃瓜給拌好,沒一會兒,朱明芳這邊也已經把玉米稀飯給熬好了。
她忙把飯先盛到盆裏涼着,刷了鍋就開始炒葫蘆,其實說是炒,卻是連炖都談不上的,畢竟炖還得先放油呢!
唐糖這葫蘆,卻是直接把水當油用的,只能說煮葫蘆,這也是她想要驗證一下自己方才的猜測。
在唐糖炒菜的時候,朱明芳已經手腳麻利的用刷鍋水拌了雞食,這會兒正和朱母在院子裏納涼呢!
唐糖炒完葫蘆又把黃瓜拌好了,沒事可做,也搬了個板凳和她們坐在了一塊兒,聽朱明芳講她下午剛剛聽到的新鮮事兒。
朱明芳下午一直在唐豔家玩,同去的還有她們另一個同學唐芬,這個唐芬雖然也和唐豔玩的好,但卻最是和朱明芳不對付,其實也不是什麽深仇大恨,不過是因為朱明芳比她長的好看,身邊的男同學都比較欣賞朱明芳罷了,也不算什麽情敵關系,但兩人就是不對付,這次的事情也是唐芬看朱明芳不順眼,就故意刺激她才說的。
原來這唐芬和女主唐紅家是鄰居,兩家只隔了一道強,這事兒才被唐芬聽到了,又想拿來刺激朱明芳,這才跟她說了。誰知道朱明芳非但沒有被刺激到,反而還特別高興,為什麽呢?
卻原來啊!這唐紅有一個異母弟弟唐浩,只比唐紅小兩歲,如今也有十六了,不過卻最是頑劣,因為父親唐二民是村長,從小沒少禍害其他的同齡孩子和各家的貓貓狗狗。
這次竟然偷了村西地的玉米棒吃,還正好被中午巡視莊稼的隊伍給逮着了。
這可不得了,作為村長的兒子,平時淘氣些也就算了,現在竟然敢幹出這種挖社會主義牆角的事情,這怎麽了得?也虧的現在已經是七七年,□□已經倒臺,要擱前兩年,這得挂牌游街啊!
也虧的村長也在巡視的隊伍裏,那是說盡了好話,才讓巡視隊的幾人答應不往外傳,但說是不外傳,自己家裏肯定都知道了啊!
這村裏的八卦可是傳的不慢,過不了兩天,肯定就得鬧的人盡皆知了。這村長的位置還做出做的穩就另說了。
也因此,這唐芬才在朱明芳面前說了出來,就為了嘲笑她嫂子家弟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