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男人都不是好東西,唱歌的更不是。
王亮告訴我。
我很直接地告訴他,我不是看見個把會唱歌的男人就暈得找不到北的女人,所以他不用擔心我愛上他。
“我鄙視丢下女人不管的男人。”絕對真心的話。
雖然鄭向南已成為我的EX,但他對我很好,過去是,現在也是。我欠他二千大元呢,能不覺得他好?再說那位有錢的同事,人家也沒說要怎麽樣,是我自己願意跟他出去。成年人要懂得衡量選擇的後果,不能把我的倒黴推他身上。何況他教我讀奢侈兩字,經過他,我從《女友》進入《時尚》階段。
對我來說,男人是個好東西。但是,唱歌的王亮不是好東西,這點我絕對贊成。
說着話我敏捷地摘下腳上拖鞋,向一只小強飛撲過去,一下兩下三下,把它滅了。
“第一,你算女人嗎?BH得一般爺們都比不上你。”王亮收拾掉桌上兩只碗,面湯已經冷掉,飄着幾星油花。我和他,經過核計,買桶裝面不劃算,不如買大包裝的,偶爾打兩只雞蛋,又好吃又有營養。“第二,我沒丢下你不管。我特意請你吃炸醬面,還喂你喝水。”
得啦,那面聞着香,吃起來死鹹死鹹。我喝了兩瓶水,用1.25升的可樂瓶。
我搬着手指,問,“紋身痛不?”
他回頭呲牙一笑,“痛啊,可痛了,痛得我沒哭出來。”
神經病,痛還紋啊,看都紋的什麽,五花八門的。果然,人家說愛打洞愛紋身的都變态。
他很文藝地說,“像你這樣的人根本不懂,心靈的痛楚遠遠超過肉體的。為壓制發自內心的痛苦,我們只好借助于施加在肉體上能忍受的痛苦。”
我撇嘴,幾天下來,我已經知道他底細。他的常業是在一家三流酒吧唱歌,穿小背心挂粗金屬項鏈露兩膀子,嘛歌流行唱嘛歌,還不如人家女的賣座,至少女的可以跳鋼管舞可以抛媚眼。這會看他的表情,活脫顧城上身,我縮了縮脖子,冷。
快春節了,工越發難找,不少公司已經準備放假,我心事沉沉地仰在床上。別指望回家了,沒路費,我跟家裏說的理由是和鄭向南分手了,新處的男朋友今年不回家,想我陪着他。我媽有點不高興,估計在想女生外向,但沒說什麽,囑咐我孤身在外,多吃兩頓好的。
我苦笑,天天吃面條,從□□吃到統一。
“我只有兩天,我從沒有把握,一天用來希望,一天用來絕望;…;我只有兩天,我從沒有把握,一天用來路過,另一天還是路過。”(許巍-《兩天》)
王亮靠在門邊吹着口哨和。
光看他側面,挺迷人的,可惜他真濫。昨晚我想向他借水,走到門口聽見裏面動靜。我不是無知少女,自然知道他在做的事,後來聽見他和別人出去,兩個人有說有笑,非常“盡興”。
等過了春節,會找到工作,會有固定收入,我要離開這裏,髒,亂,黑,地下室潮得受不了,整天見不到日光,光一只8瓦燈泡白天黑夜在空中搖晃。那時我要和他說再見,我和他不是同類,我也永遠不要成為他的同類。
“啊你怎麽把我的書用來蓋泡面?!”我突然發現,電腦書的封面已經又軟又皺,一本書眼看毀得不成型。他毫不在意地說,“它最厚最重,不用它難道用它啊?”他指的是我的管理書,上面掉滿剛才的調料和油,我心痛得嘴都歪了,“你你你…沒文化!出去!”他聳聳肩,不留情地指出,“你該感謝我,一天三頓給你送吃的,否則你已經爛死在這裏,有文化的人。”我惱羞成怒,尖聲叫道,“出去!”他調頭就走,順便把門重重拉上。
呯!
他這一走,消失了幾天,我白天在街上浪着不覺得,晚上呆在那裏就有點害怕,太黑太安靜。他在好多了,他會帶夜宵回來,說說當天晚上發生的趣事,雜七雜八,聊到淩晨二點才各自睡覺。我越發盼望春節早點過去,好找工作,最好能找到包住宿的公司,免得我獨居得要出精神病了。我開始想聽到人聲,電視聲,最好熱鬧得讓人只會傻笑。
他是半夜回來的。
我聽見沉重的腳步聲,不像他的,趕緊爬起來,抓把扳手當護身符,說起來還是他給找的,因為有次聊到這裏進進出出的人太雜了。
我聽見喘氣聲,那一下立刻認出他來,馬上開門,看他怎麽了。
像和我打架那天一樣,他半靠在牆壁上,疲倦地喘着粗氣。
借身後房裏的燈光,我看見他滴滴嗒嗒在流鼻血,眼睛不必說,青了一大塊,嘴角裂開了,手啊腿啊好像都帶了傷,就像剛從黑社會鬥毆中回來一樣。
我沒問他發生什麽事,像他這麽臭的脾氣,居然還活着反而是件怪事。我打了水,替他擦傷口,然而沒辦法,傷得挺重的,血染得毛巾上到處都是,洗也洗不清。最後只好告訴他,“我送你去醫院,可能要縫兩針,否則好不了。”他的肩膀,連皮帶肉被扯掉了一塊,“你有錢嗎?”他無力地搖搖頭,我狠了狠心,“我先替你墊,你要記得還給我。”
等去了醫院才知道,我那點錢還不夠,在這城市裏我可舉目無親,幫不上忙。我吞吞吐吐告訴他,他示意我走遠點他要打電話。我賭氣站在急診室門外,其實豎起耳朵努力捕捉他的每點聲息,“對不起,打擾你。…可否…謝謝…改天…”
跟我說話是流氓,跟別人說話簡直換了個樣,禮貌客氣,用詞斯文得很。
後來真有人送錢來,我看那人不像和他認識,倒像職業司機,沒想到他居然認識有錢人,一個電話能差動人,幹嗎還混地下室。
我胡思亂想間,醫生已幫他包好了傷口,下巴和肩膀都縫了幾針,挂兩瓶水消炎。
趁他暫時不用人看藥水,我去洗手間整理。剛才扶他來時,沒的士肯搭,我們硬生生走了幾公裏來的,當中我把嗓子扯啞了,既叫他挺住也叫自己加油,他一一米八的大男人,我才八十幾斤的體重,完全靠精神扛下來。我的臉上身上染了不少血,幹了衣服上一攤攤褐色東西,腥,加上汗臭,比他好不了多少。
等我回到他身邊,他剛和人通完電話。
我涎着臉,“什麽人,對你不錯嘛。”
語音剛落,他刷地坐起來,兇猛地盯着我,吐了一個字,“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