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節

第 2 章節

聽到Blues這樣緩緩的電吉他,我總想起雨夜的玻璃窗,外面是霓虹,裏面的人喝着酒,有心事。這個畫面揮之不去。就像這首歌。這首歌還很應景。”

“看來你是很喜歡。真好。”她趁林肇喝酒的時候說道,“嗯?”看林肇的嘴,她還含着一口酒在細細品嘗,“能夠以自己喜歡的事作為愛好。”“你這成天錄節目去吃好吃的,難道不喜歡嗎?很多好吃的仿佛都吃不到呢。”“吃不到,什麽你就吃不到了。”她有幾分醉意了,“比如…那頓大黃魚!我就吃不到!因為我沒那個時間半夜去守着、又不想一大早又起來吃那麽重的吃的。”

大黃魚,她想,昨天晚上才播出的。“是呀,那是很難得,真的很好吃。”“是呀,你的工作也有很多樂趣。”

想當初進大褲衩,怎麽想到會去這個頻道,又做一檔美食節目?“我當初不想做這些的,雖然現在想想似乎也不能做別的,但是當時真想不到可以做這個。真不知道如何形容好,峰回路轉啊。就是不知道是不是自己想走的路。”

“Whatever it is, you’re ay on this road. ”林肇一口喝完,“再來一杯嗎?”孫寅笑了,“你把我灌醉,有什麽企圖?”話一出口,她知道輕佻了。可是不輕佻,她也不知道該怎麽應對。反正不認真,她想,我一定不是她的備選,也不想成為其中之一,與其跳探戈,不如直接點。

“沒企圖。就是高興。喜歡聊天。一個人喝酒就不會出來,出來就不想一個人。”“你不還經常被拍到一個人去幹嘛幹嘛嗎?”“那是白天。這是晚上。如果晚上想一個人,誰也不會找到我的。喜歡這口味嗎?喜歡就再來一杯,這種酒最近到處都沒有,只有這裏有了。”“好,來。”

來。

她不知道林肇找的代駕是哪個公司的,仿佛是專人,完全可靠的那種。她醉蒙蒙的,林肇先送她回去。下車的時候,回頭看了一眼,那時林肇正對她說晚安,她笑了笑,“好,你也晚安。”在又一次出差之前,還能喝一頓這樣舒服的酒,她倒在自己床上的時候,感覺非常愉快。一切都像是做了個又輕又軟無需負責的美夢。

誰知道轉過來的周二在浙江沿海漁村,居然又碰見了林肇。

“你怎麽會在這兒?”她在錄節目的間隙給林肇發微信。“公幹。”這話說的不太像林肇的職業,于是她又壯着膽子腆着臉問:“公幹?沒見你拍gg啊。”這漁村也不是風光絕佳處,“我也有我的事業啊!”她想起林肇自己是個企業家,據說還挺成功的,但是到漁村來談什麽生意啊?她的主營業務不是演唱會上的燈光黑科技嗎?

她想起曾經看過的林肇的公司給一家國際知名搖滾樂隊做的演唱會的燈光,開關按下時,幾萬人的手腕上的發光手環,真是人間銀河。她看見評論說,林肇近些年不務正業,都是活在別人歌曲當詞曲作者,結果去幹這個了!也不知道應該說她什麽好。她笑,不還有一個詞叫“斜杠青年”嗎?林肇這也也沒放棄音樂創作,就是那嗓子不唱歌有點兒可惜,才華還是發光發熱的,其實也…

“孫寅!”那邊叫她開拍了,她趕緊發出打完就在放空發呆以致沒發出去的消息:“我還不知道你在這漁村還有生意。我以為你的生意都在城裏。”然後趕緊去錄怎麽燒海鮮。她膽子大,所以很多觀衆都喜歡她。說到底人民群衆的喜好本質上沒改變,喜歡大大咧咧,喜歡實實在在,喜歡不嬌生慣養,喜歡能幹。孫寅知道自己的長相從來扮不來優雅,她一副異族長相,總叫人懷疑她是滇地少數民族——其實她家裏是無錫的。她眼睛很大,但笑起來就變成細長一條,臉小,蘋果肌夠高聳,鼻子夠直,要硬畫高雅晚妝沒有問題,但一笑就露陷——但她喜歡笑。她就是天性開朗,好動。所以她在臺裏就坐不住,她就喜歡出來,她就喜歡到處跑。

拍攝間隙,她看見一艘游艇出現在漁村海面上,然後看見上面戴着墨鏡的林肇。坦白說林肇不是傳統意義上的美女。她五官好看,正經穿女裝晚禮服非常好看——也穿過一次——但是她平時不是這樣,大紅大紫之後更加不是,誰也不讨好了,專心做自己,于是開始随自己的意思穿自己喜歡的衣服,從此就中性裝扮走天下;頭發短可以短到朋克,長可以馬尾辮,怎麽樣都好——孫寅還記得有一次看見林肇上時尚雜志封面,把新剃的朋克頭再加修剪,在一側剃出一個N字母來。

其實非常酷,配上搖滾風格的耳墜更加酷,但是她在照片裏笑得特別燦爛——她說是因為這組照片裏放縱了自己愛演的那一面——但是在封面上,她沒笑,煙熏裝,很酷。

她又自然,又放肆,又強大。自由自在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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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寅看着她走出游艇艙門,穿着再普通不過的綠色亞麻褲子和黑色背心——也許正是某次和她練拳的時候穿的那件——戴着墨鏡,叼着雪茄,小辮子捆在後面,光潔額頭就露在那裏,想也知道沒防曬。孫寅看着林肇比她大一號的罩杯,想起自己以前最崇拜是安吉麗娜朱莉。

又想起曾有人形容皮特之所以迷上茱莉,一部分原因應該歸因為茱莉簡直像一只母豹子,又性感,又獨立,又強大。

她想起林肇的紋身,林肇的喘息,林肇的眼睛……

“孫寅!”合作三年的攝影師拯救了她。山東大漢一聲吼,她想,什麽亂七八糟的想法都沒了。但話雖是這麽說,她晚上回到住處,打開沒存幾首歌的某豬場聽歌軟件,趴在床上,自然搜索起林肇來。一邊聽她的吟唱,一邊給她發微信。她倦了,她什麽都不想考慮,只想放縱自己。

“你最喜歡自己的哪一首歌啊?”

“嗯?為什麽突然問這個?”

“我在聽你的歌。”

“我最喜歡《初夏夜晚》。你最喜歡哪個?”

“不知道。我還在慢慢聽。你原來唱了那麽多歌。”

“哈哈。幸好唱得多,要不然還不知道要被人罵成什麽樣子。”

“你也知道你被人說呀。”

“你也說嗎?”

“我不說呀。我才開始了解你。”

她覺得自己醉了,一定是老鄉給自己的花雕酒太好喝、自己貪杯的緣故,誰告訴她黃酒性溫的?她現在才開始覺得上頭。

“我才開始了解你,我想多了解你一點。”

“哦?”

“越多越好。”

聽着聽着酒醒了,聽着聽着又醉了,最後睡去的時候,她知道自己已經關閉播放器、打開了睡眠記錄軟件,但耳邊仿佛依然飄蕩着林肇輕輕的哼唱。林肇不是個柔弱的女生,從來不是,從她出道的那天起,她就是堅韌的、充滿力量的,但也是溫柔的、細膩的,孫寅聽着她唱那不肯指明所吟唱之對象的性別的歌曲,只有兩把木吉他的伴奏加上和聲,卻不簡單,反反複複,反反複複,唱到自己心裏。

孫寅從不知道她可以是這樣的,想必是自己對于音樂關注太少。只知道那些爛大街的歌曲。

第二天早上醒來,下午才錄下半段,于是她懶洋洋地躺在床上,拿起手機,難得沒有任何人任何工作找她。于是她戳開和林肇的聊天記錄,看見“越多越好”,她自己也笑了,有那麽點兒難堪,又有那麽點害羞。但指尖不停。

“我喜歡《她在睡夢中》。”

不過一分鐘,林肇回複她了。“哦?你原來喜歡那首歌呀。那首歌是再也不能重來的作品了。”

“為什麽呀?難道你是給什麽很特別的人寫的嗎?”她覺得自己因為無所求,所以也無所畏懼。

“不,正因為不是寫給任何人的,單純是一種憧憬,所以不能重來。”

她努力理解,林肇打字飛快地又補了一段話,“因為一旦出現了具象,就會給歌頌具象,情感不再完全單純。甚至有時候為了一定的目的,必須避諱。只有完全單純的情感才能這樣動人,完全單純就具有普遍性。”

孫寅看了一會兒,“你什麽時候回去?”林肇問。“明天。”“一回去就工作嗎?”“不,這次先休息兩天。你呢?還在這邊嗎?我昨天看見你的船了。”“你怎麽知道那是我的船?”林肇還附帶了一個斜眼笑的表情,并不給她多說什麽的機會,接着說道:“那不是我的船,不過我現在在用。我也還在這邊,所以問問你,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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