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一回到青城,生活就好像回到了原來的軌跡
到她的時候。
她第一次見到秦歌是在醫院,後者似乎剛經過一場慘烈的事故,她躺在病床上,滿身的傷,精神狀态寂寂沉沉,唯有一雙眼睛還噙着稍縱即逝的光芒。
她的腦中猛地蹿過一個詞,死水微漾。
她震驚極了,她想象不到該是經歷過什麽樣的事情,才會有這種生如死灰的感覺?
大哥走過去,把她扶起來,給她介紹着自己。
秦歌看了她一眼,眸子動了動後就移向他處。
那時候,她還不知道黎臻所為何意。
直至後來他告訴她,秦姐姐有很嚴重的抑郁症,能活下來已經不易。
他希望她的活潑開朗能感染到她。
他還告訴她,秦姐姐是他很重要的一個人,他想拜托自己陪陪她。
她自然是樂意的,而且她覺得秦歌很可憐。
明明二人年紀相差不多,但是經歷卻相差甚多。
剛開始的時候,她覺得秦歌很眼熟,好似在哪裏見過,可總是想不起來。
直到有一天在新聞上刷到笙歌的死訊時,才猛然發覺自己眼前的這個女人竟是已然死去的顧笙歌。
那個醫學天才顧笙歌。
那個在她父親的壽宴上,被一個容家大少爺傾身以護的顧笙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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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會裏都在傳,容家大少寵極了這個妻子,可她為何會變成今天這副模樣,大哥又為何要隐瞞她還活着的消息?
秦歌在醫院裏住了兩個月,出院後,她的情緒極其癫狂,睡覺吃飯大哥都要抱着她一點一點哄着她。
悉心照料下,她的身體狀态竟也好了許多。
直到有一天……
黎之語阖了阖眸,她印象清楚地記得那一天。
她記得那天是個周末,陽光正好,路上可以看到好些出來曬太陽的一家子。
早晨的時候,她跟往常一樣過來別墅。
她到達的時候,秦姐姐還在睡覺,大哥因為急事臨時要出門,囑咐她看好秦姐姐。
她欣欣然應允。
因為秦歌情緒雖然很不穩定,但是看見她的時候會莫名安靜下來,不吵不鬧,該做什麽就做什麽。
她覺得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更何況還是在秦歌沉睡的狀态下。
于是就沒怎麽在乎,抱着手機和國外的友人聊得很歡。
忽然眼前有一片陰影掠過,她後知後覺地擡起頭的時候,秦歌已經跑出去好遠。
她吓得急忙丢了手機,朝她的方向追過去。
心裏卻想着要是秦姐姐出了什麽事,大哥非得打死她不可。
黎臻只是爸爸的義子,但卻和她感情很好。
因為相比她那些已經娶妻生子的哥哥們來說,黎臻的存在更符合她對哥哥的定義,他會寵她縱她,甚至在她犯錯的時候,會主動在爸爸面前替她求情。
相反而之,她對他亦是敬畏和害怕的。
她追出門,正好看到秦歌欲要穿過馬路,而她的左手邊,一輛大貨車呼嘯而來,她頓時目龇欲裂:“姐姐!”
秦歌聽到聲音頓住了腳步,大貨車與她擦身而過。
黎之語有些後怕,如果她沒有聽到自己的叫喊,如果她再往前跑一步。
那麽……
黎之語不敢回想當時自己那緊懸一線的心情,因為實在是太驚駭了。
秦歌并沒有回頭,她迅速地橫穿過馬路,朝一個推着嬰兒車的母親跑過去。
黎之語到達馬路對面的時候,秦歌把別人幾個月大的孩子緊緊抱在懷裏,孩子在她懷裏掙紮着,啼哭着,她不管不顧,只是警戒地看着孩子的母親:“這是我的孩子。”
後者急得眼淚都快掉出來:“求你別傷害我的孩子!”
“你的孩子,不,這是我的孩子!”
她急忙走過去:“秦姐姐,這不是你孩子,快把孩子還給人家。”
她試圖從她手裏抱走孩子,秦歌警戒地往後退,然後轉身就跑,遠處是一片廢棄的大樓,她看見她跑進一棟五層的廢棄樓。
孩子母親連忙追着秦歌而去。
她定下神,借了路人的手機通知了黎臻後,也朝秦歌的方向追過去。
她找到秦歌的時候,她站在廢棄樓頂的邊緣,烈烈寒風灌進她的衣服,身子單薄地好如下一陣風刮過,她就要往樓下掉一般。
秦歌跑出來的時候并沒有穿鞋,此時她白皙的足趾被碎石頭割破,滲出殷紅的血跡,顯得有些可怖。
淩亂的頭發黏在額頭上,她看着逼近的孩子母親一步步地往後退:“你不要搶我的孩子。”
孩子母親也算鎮定,她急忙停住腳步,焦急開口:“好,我不動,你慢慢回來好不好?我知道你也喜歡孩子,你看她還那麽小,這裏風這麽大,吹風吹久了她會生病的。”
“生病?”秦歌的眼底有一瞬的聚焦,她連忙拉起自己的衣服把孩子捂緊:“不,我不樂意她生病,她要健康地成長才對!”
孩子母親見此舉有效,眼底一喜,徐徐誘哄着:“對,所以你回來,我們帶她沒風的地方,她就不會生病了。”
“沒風的地方?”秦歌朝天空看了看,再環顧了四周一眼,此時風正好停了,她迷茫道:“這裏也沒風啊!”
“不,這裏随時都會起風,你看看寶寶剛才都哭了,你忍心讓她哭嗎?”
“寶寶哭了?”秦歌的目光落到懷裏的孩子身上,孩子此刻早就不哭了,正瞪着一雙滴溜溜的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她,小臉上淚痕猶在。
她心疼地擡起手指輕輕地拭幹寶寶的眼淚,寶寶不認生,在她要離開的身後,竟然抱着她的手指的吮了一口。
秦歌欣喜若狂,她抱着孩子興奮道:“你看,她是我的孩子,她喜歡我啊。”
孩子母親此時的情緒已經幾近崩潰,可她卻不敢刺激她,因為秦歌此刻的所處位置與邊緣不過三十公分的距離,只要她往後一退,那麽她和自己的孩子都會從五層的廢棄樓掉下去。
她不敢冒這個險,于是攔住黎之語,繼續開口道:“對,她喜歡你,所以我們一起帶她去玩好不好?”
“玩?”秦歌疑惑地擡頭看向她:“她還這麽小,怎麽玩?”
“你不知道了吧?”孩子母親故作神秘道:“你過來我就告訴你。”
秦歌猶豫了片刻,腳朝她小小地邁動了一步,再遲疑了片刻,她又邁出一步。
此刻不僅是孩子母親,就兩黎之語也只覺得自己的心快上升到嗓子眼。
不過短短幾米的距離,秦歌用了十幾分鐘才走到。
她警戒地看着孩子母親,腳下始終與她拉出一米的距離:“告訴我怎麽玩?”
“有很多空氣城堡啊,寶寶可以去玩空氣球,我們還可以推着嬰兒車讓她和狗狗賽跑什麽的。”
“我也可以嗎?”秦歌問。
孩子母親已經頭冒冷汗,她重重地點了點頭:“當然可以了!你看天氣這麽冷,我帶寶寶先去換件厚衣服,然後我們再一起帶她去玩?”
秦歌歪着頭想了很久,才把孩子遞給她:“你小心點,她是女孩子,身子嬌貴地很。”
孩子母親一接到孩子,神色頓時一松。
秦歌雖然意識混沌,但還是極聰明,一看到她露出這種神色就意識到自己被騙了,連忙伸手跟她搶孩子,孩子母親好不容易抱回孩子,哪裏肯放!
黎之語連忙走過去拉秦歌,秦歌一大力一拂,她被她推到在地。
孩子母親顧及到孩子的安全,不敢用全力,眼看孩子就要再次被秦歌搶走的時候,黎臻帶着警察趕到了。
然後,空氣裏響起一聲清脆的巴掌聲。
現在的人都怔住了。
黎臻看着跌倒在地的秦歌,高擡的手還微微顫抖着。
兩個警察連忙走過來,詢問孩子母親狀況。
他這一掌用了很大的力氣,秦歌高高腫起的嘴角滲出一絲血絲,她捂住臉頰嗫嚅着:“那是我的孩子。”
黎臻用力把她拖起來:“顧笙歌,你清醒點,你的孩子已經死了,被你親手拿掉的!”
秦歌聞言渾身一顫,随即淚流滿面:“是啊,我的孩子已經死了,她白死了,她還那麽小,四肢都沒有長全,她原本能那麽好的活着,是我殺了她,是我殺了她啊!你幹嘛要救我,為什麽不讓我跟她一起死?”
黎臻大怒,把她拖到房頂邊緣,怒斥道:“你要死是不是?那你跳啊,你去死啊,死了就一了百了,死了你就能見到自己的孩子了,為了一個男人變成這麽沒出息,我還救你幹嘛?”
他此時也是氣極,秦歌這些日子半死不活的狀況讓他的有些恨鐵不成鋼。
他好不容易把她從鬼門關裏拉出來,她卻偏偏想去死,這怎麽不讓他暴躁如斯?
秦歌看了眼下方,渾身驚懼地抖了抖。
黎臻見狀握住她的手,狠狠道:“顧笙歌,你的命現在是我的,你要想死必須經過我的同意!”
她聞言,凄然地扯着慘白的嘴角,“不,我的命只是我的。”
秦歌推開他的手,身子絕然地往後倒去,單薄的身軀如同一只斷了線的風筝,往下墜去。
“歌兒!”黎臻目龇欲裂。
秦歌緩緩地閉上眼睛,她說:“大哥,我不要再做顧笙歌了,好累。”
警察及時拉了氣墊,秦歌并沒有死,但因為巨大的沖擊力,她暈了過去。
她從醫院醒來時是第二天中午,她什麽都沒做,只是看着他們淡淡道:“這世界上再也沒有顧笙歌,我是秦歌。”
秦歌,情割。
後來,黎臻帶着她去聽禪、靜心。
情緒穩定後,她還會獨自去燒香拜佛,給寺院添大量的香油錢,她說她想減輕自己的罪孽。
秦歌把自己活成苦行僧的模樣。
她會憤怒,會笑,會打趣,只是嘴角上揚的弧度越來越淡。
黎之語知道她是放下了,放下了那個曾經久琚于她心間的男人,放下了那個來不及出世的孩子。
只是,木槿一夜之間綻放滿城。
它們會容許秦姐姐放下嗎?
她不知道。
黎之語從往事中抽回神緒時,秦歌正在把垃圾收進袋子裏,她見狀,遞了包濕巾過去。
秦歌抽了一張,仔細地把自己手指沾上的黏膩擦拭幹淨,才開口道:“造勢的效果已經達到了,調酒師的工作還不打算辭?”
一月前,黎之語的朋友接盤了Vista酒吧,店裏的頂級調酒師離職,時間緊迫下,朋友找到她,希望她能給自己撐一個月的場子。
反正她空有一番調酒的手藝無處施展,于是答應得很幹脆。
秦歌聞言後,把在手裏把玩的假面丢給她:“既是撐場子,何不利用造勢一番?”
黎之語接過假面的時候就詫異極了,那是大哥旗下的時尚公司新出的一款單品,名為“迷之誘惑。”
她怔了怔,忍不住問道:“這款面具不是還沒面市嗎?”
秦歌不以為然地笑了笑:“看着好看,便讨來玩玩。”
“大哥對秦姐姐真好。”她忍不住羨慕道。
秦歌的眸光閃了閃,“好有什麽用?”
她總覺得大哥和秦姐姐之間似乎出了什麽矛盾,但是又說不上來。
“還想玩?”秦歌淡淡的音色再次傳來。
黎之語看了她一眼,緩緩啓動車子:“今天最後一天。”
“嗯。”她頭在椅背上調了個舒适的角度,“在前面的咖啡廳把我放下,我在那裏等你。”
***
Vista酒吧,音樂聲缭繞。
人們盡情地放縱自己。
僻靜的一處,容瑾執着一杯五顏六色的酒,目光淡淡地落在吧臺裏搖酒的那個年輕女人身上。
除了他,還有無數人的目光注視着那個正在搖酒的調酒師J。
她依舊戴着蝴蝶假面,不遠處有幾個看似随适卻時時警備的保镖。
J紅唇勾起的笑容很張揚,就臉眼睛也有一股蓬勃的朝氣。
商博試探地問:“容少,要我去查一下她的底細嗎?”
容瑾抿了一口杯子裏的“遺忘。”
醇香的烈酒入喉。
喉頭處燒起一片灼烈,但是胃部的那股寒冰卻不如昨日那般令他暈眩。
這杯酒連讓他短暫忘懷的能力都沒有。
人這種生物很奇怪,總會把自己的情緒映射到一部分事物上面。
就好像,調酒師調出的酒也反應了一部分她本身的心情。
黎之語跟秦歌不同,沒有經歷太多的刻骨銘心,她本就不需要遺忘,所以她調制而出的“遺忘”只是單純的一杯雞尾酒,沒有昨日轟然而入的感覺。
而容瑾,卻是頂級的品酒之人。
他只需輕輕一抿,便能分出好壞。
手中的酒明顯有些索然無味,他的視線仍舊落在那雙仍然白皙修長的手上,盈盈纖細,卻少了分骨節分明。
容瑾淡淡搖了搖頭:“不用,不是她。”
商博沒聽明白意思。
他也不解釋,只是淺淡起身:“去找她。”
☆、131.131章 秦歌看向容瑾:“容先生,你還要跟多久?”3000+
秦歌步履緩慢地在書架前穿梭。
這家咖啡廳其實是間書屋。
青城有很多這樣的地方,大家得空的時候,就來這裏點一杯咖啡,泡着書,不自覺就好幾個小時。
這種地方适合她這樣有大把時間的閑人。
她挑書的方式很簡單,看見名字順眼的就拿下來翻幾頁,若是內容合眼,她便繼續,若是不合眼,她也不為難自己,果斷地換下一本償。
如此走馬觀花一陣子,她的視線終于停留在一本全英文的原著上。
抿了抿唇,她從書架取下書,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撄。
她點的鮮榨果汁剛好送到,一切都恰到好處。
秦歌一邊抿着去過冰的果汁,一邊翻着書頁,并沒有注意到馬路對面那兩張訝異的面孔。
商博不可置信地揉了揉眼睛再睜開。
對面坐在窗戶旁看書的顧笙歌并沒有如影像般消失,反而在眼底越來越清晰。
雖是隔了一段距離,但屬于笙歌的清冷氣質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擁有的。
在他眼裏,笙歌就是山澗裏一股冷泉。
桀骜又獨留清澈。
雖然接觸的時間不多,但她給他的感覺卻是一眼難忘。
不會是第二個人了,商博一下子就篤定對面那個肯定是她無疑。
他目光扭向容瑾,他都認得出來,容少沒道理認不出來。
容瑾的臉色較于商博的震驚顯得平靜極了。
他的嘴角噙着淡淡的笑意,這半年來,商博第一次見他笑。
容瑾本就不是個喜形于色的人,笙歌的離去也帶走他所有的情緒波動。
大家也越來越習慣他的冷淡,甚至能盡量不提起笙歌的時候就不提。
就算是偶爾不經意提起,他也只當沒聽見。
容瑾的心緒越來越難以捉摸,就算是跟在他身邊多年如他,有時也猜不透他的心中所想。
就如此時,他看不懂他平靜的臉色。
他覺得容瑾的反應不應該這樣,可下一瞬又覺得只有這樣才像他。
驀地想起他方才離開酒吧之前那句意味不明的話語。
他說:“不是她。”
他還說:“去找她。”
那時不明其意,如今細細思索,瞬間恍然大悟。
容瑾口中的那個“她”難道就是自己面前的顧笙歌?
如此說來,他早就知道笙歌沒有死?
可這又怎麽解釋這半年來他悲恸的情緒。
很久以後,商博才明白,這世上最深的懲罰叫做自省。
很難為之,卻不得不為之。
“容少,我們要不要過去……”他頓了聲。
過去打招呼嗎?
顯然這個詞用在此處有些別扭。
容瑾摩挲着寶藍的袖扣,嘴角笑意淺淡:“為什麽不呢?”
話落,他已提步朝秦歌的所在處走去。
步履穩穩,若能仔細地瞧一番,卻也有幾分急切。
商博頓時圓滿了,原來容瑾并非不驚喜,他只是把情緒掩飾得比較好而已。
他沒有跟過去,而是在原地随意兜着步。
他想,容瑾此時該是極不希望他人打攪他的。
秦歌感受一道灼熱的視線一直停留在身上。
稍稍擡了眼皮子,便看到了容瑾停駐在她方才拿書的那一排書架旁,漆墨般的眸光鎖着她。
這半年似乎并沒有改變他多少,他依舊長身而立,依舊一出現就能奪去所有人的目光。
她能聽到周圍有低低的抽氣響起。
這并不能影響到什麽,與她而言,在她面前的容瑾還不如手裏的書有趣。
秦歌就是這樣的一個人,她不在乎的時候,不用想方設法,她只要輕易一瞥,就能讓他人斷了所有旖旎的心思。
正如此時屏住呼吸的容瑾。
他覺得自己從來不曾如此忐忑過。
心髒突突地直跳,渾身血液沸騰地直沖腦門。
他攥在書架的手背青筋凸起,他盡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緒,以防失态吓走了她。
他是真的……好想她。
清醒的時候想她,醉酒朦胧的時候像她,就連次次入夢都是她。
這種想念在這段不長不短的日子已經深深镌刻入骨髓,他如今的呼吸起伏間都能引發劇烈的疼痛。
他有好多話想說,他想抱抱她,他想親親她,他甚至忍不住想要她。
男人的想法總是很簡單,只有真實觸摸到,他才能接受她是真的還存在。
可是他所有紛雜的心思都終結在秦歌不冷不熱的一眼中。
不怨不怒,不憎不惱,更……不愛。
仿佛有一只無形的手扼住他的喉嚨,他按着胸口忍住想要把肺咳出來的那種感覺,臉色憋得通紅。
等他把胸腔裏的那口氣緩過來的時候,哪裏還有秦歌的身影?
他環顧着四周,再次有種驚慌失措的感覺。
漸漸地,他的視線柔軟了下來,笙歌在吧臺處結賬。
剛才她看的那本書被她夾在腋下,這一幕有些似曾相識。
他猛然想起,當初顧笙歌還是青大學生的時候,似乎也常做這個動作。
像個考究的學者。
容瑾的嘴角驀地浮起一絲淡淡的笑意,他闊步朝她的方向邁過去。
秦歌的書沒有看完,索性借下這本書。
她把書遞給收銀員刷碼後,掏錢準備付押金。
這次一雙傾長的手指把她面前的書拿起:“這本我也想借,不過好像只有一本了。”
容瑾是故意找茬,但是收銀員是個兼職的大學生,十八歲的腼腆大男孩實誠地從電腦中調出借閱記錄:“先生,在F書架的第三層應該還有一本《荊棘鳥》。”
容瑾面色一僵,狠狠地瞪了一眼收銀員,後者縮了縮腦袋,始終不明白自己哪裏說錯了。
秦歌怪異地地看了他一眼,把押金交給收銀員後,便抱着書轉身頭也不回地離去。
“先生,你還借書嗎?”收銀員又非常善意地詢問了一句
話落,容瑾的目光幽幽地看向他:“你叫什麽名字?”
“吳……恒。”收銀員非常猶豫道。
“我記住了。”
吳恒一臉莫名其妙地看着那個矜貴的男人追着那個清冷的女子闊步走出店外。
多年之後,他在容氏簽下終生賣身契的時候,頓時有種罵娘的沖動。
那時候他終于深深地意識到像容瑾這種眦睚必報的男人一點都不能得罪,只是那時,為時已晚!
當然這些都是後話了。
秦歌沒有刻意躲開容瑾,她在店面東走走西看看,對于一直在她身邊亦步亦趨的容瑾,她只當他不存在。
她看中了一雙鞋子,但是沒有她要的碼。
jimmychoo的當季新款。
容瑾想,她似乎格外鐘愛這個牌子的鞋子,以前兩人在一起的時候他就見過好幾雙。
服務員是個見風使舵的主,見她身着普通,各種理由不給她調貨。
容瑾見狀冷冷一笑,秦歌還是如以往一樣,不戴任何配飾,但是她看似普通的衣服,卻都是私人高訂,價格不菲。
他腳步往前邁了一步,又停住,若有所思地看着秦歌當着服務員的面指尖在皮質鞋面刮過一道痕跡,然後高聲道:“你們店的鞋子質量有問題。”
昂貴的鞋面突然出現這麽大的一道刮痕,服務員當即驚慌失措:“你胡說,我們的鞋子沒問題,我剛才明明看是你拿指甲刮出來的。”
二人的争執引來了經理,那經理分明有眼色多了,斥了服務員幾句後,讨好般地看着秦歌:“這位小姐,我馬上安排調貨。”
秦歌淡淡了看了服務員一眼:“這鞋面是我故意刮破的,我會照價賠償,你們鞋子沒問題,但是人有問題。”
說罷,她掏出一張黑卡。
服務員看到卡的時候,臉色頓時一白。
這樣的無上限黑卡,青城并沒有幾張,她怎麽都沒想到招惹了不該招惹的人物。
經理迅速地調了雙嶄新的鞋子給她,而經歷這一出,秦歌早已興致全無,她提了袋子便往外走。
容瑾朝服務員的方向瞥了眼,向跟近的商博淡淡道:“好好處理。”
商博颔首朝店裏走近,不多時服務員的哀求聲響起。
秦歌終于回過頭看向容瑾,冷漠開口:“容先生,你還要跟多久?”
☆、132.132章 我想了這麽多年,終于找到了忘記你的理由【5000】
容瑾定定看着她,一語不發。
笙歌擰了擰眉,從袋子裏拿出剛才在書店借的書遞給他:“我只借了一周,一周後記得還上。”
他伸手把書接過,凝着她一字一頓開口:“一百八十二天。”
她莫名其妙,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轉身就走。
容瑾握住她的手腕,食指在她削瘦的骨節上摩挲着,喟嘆着:“歌兒,你離開我有整整一百八十二天了。”
笙歌不動聲色的抽回手,面無表情道:“容先生,我是秦歌。償”
她沒有否認自己是顧笙歌,然而冷漠的态度卻讓容瑾的呼吸一窒。
是誰說過,這世界上最深層的遺忘就是清醒地忘記,毫無疑問,笙歌做到了。
容瑾張了張嘴巴,想解釋什麽的時候,一輛蘭博基尼“咻”地一聲在二人面前停下。
戴着火紅假發的黎之語腦袋從車窗裏探出來:“秦姐姐,等久了吧?”
“不會。”
笙歌走到另一側的副駕駛位上車,期間視線沒有在容瑾身上停留過一瞬。
蘭博基尼轟然而去,在他面前激起一片塵埃,容瑾眯眸看着汽車離開的方向,嘴角勾起一抹苦笑。
秦歌……情割?
歌兒,你要割的情是我?
商博走出來看到這一幕有些詫異,他疑惑地問:“容少,要我派人去追嗎?”
容瑾的視線落到手裏的書上,他翻開書的扉頁,《荊棘鳥》哀婉的前言落入他的眼中。
“最美好的東西只能用最深痛的巨創來換取……”
他想,曾經他們的愛情對顧笙歌來說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她為了這份戰戰兢兢的愛情,甚至付出了難以的代價。
笙歌不願意再做那只荊棘鳥,因為荊棘破體而入的瞬間,疼痛撓心裂肺,她無法承受。
只是,那是屬于荊棘鳥的宿命。
容瑾合上書本,緩緩開口:“不用,她壓根就沒想過躲我。”
因為此時的笙歌,已然不在乎他。
黎之語看了眼笙歌手上的袋子興奮開口:“秦姐姐,你去逛街了嗎?”
笙歌把紙盒子放到腳下,緩緩道:“jimmychoo的當季新款,你的碼。”
黎之語愣了愣,“給我買的?”
“嗯。”
“為什麽?”
笙歌笑了笑:“哪有那麽多為什麽?覺得鞋子配你就拿了,若真要找一個理由,就當做給你人生中第一份工作的結業禮物吧。”
“秦姐姐,你對我太好了。”若不是此時在開車,黎之語肯定撲到她臉上啵一口。
笙歌但笑不語。
很多時候,她覺得之語的性子跟阿纾很像,因為無憂無慮,所以格外爽然。
阿纾……
若是她知道自己還活着會有怎麽樣的反應?怕是恨不得打死她吧?
想至此,笙歌的眼底氤氲起模糊的霧氣。
“秦姐姐……”黎之語猶猶豫豫:“你沒事吧?”
笙歌困惑:“為何這麽問?”
黎之語咬了咬牙:“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剛才那個人就是容瑾大少爺,我聽說你們以前……”
“我沒事!”笙歌打斷她的話,她垂眸看向自己的手心:“以前是以前,現在是現在,我很明白。”
黎之語松了口氣,不想再讨論這麽壓抑的問題,轉了個歡快的語調:“秦姐姐,我們去吃西餐吧,這附近開了家西餐廳,我朋友去過,說很不錯。”
笙歌一個廚藝廢,對美食向來不拒絕,她點了點頭。
裝潢典雅的西餐廳,沈纾興趣恹恹地切着盤子裏的牛排。
對面工科男的喋喋不休,讓她有些煩躁。
她媽最近不知道怎麽了,總是擔心她嫁不出去,每隔幾天就逼着自己來相親,而這相親對象……
啧啧,真是一個比一個奇葩。
明知道她是一個律師,還對她講相對論講得唾沫橫飛,若不是極力克制着,她連一刀紮死他的心思都有。
“沈小姐!”相親男叫了她一下,“你覺得我剛才那套見解如何?”
沈纾一愣,丫的,開什麽國際大玩笑,她除了原子、分子外什麽都沒聽懂,還要她發表評論?
但是本着禮貌的原則,她看着對方皮笑肉不笑道:“我覺得你的見解很棒!”
反正無論聽不聽得懂,誇獎總是沒錯的。
果然,相親男眼睛一亮,竟然接着剛才的課題繼續侃侃而談,完全沒有注意到她扭曲的神色。
沈纾臉色一變,打斷他:“齊先生,你在青城有房産嗎?”
對方愣了愣,不知道她所為何意,“在城中心有兩套中高檔公寓,百來平。”
“那你有車嗎?”
“有兩部,我比較經常開的是剛才那部奧迪A8。”
沈纾深深吸了口氣:“你有房有車還有穩定的工作,長相也是儀表堂堂,哪個女孩看見你,不趨之若鹜,為什麽要來相親?”
相親男也是個實誠的人,他摸了摸後腦勺,有些不好意思的開口:“不瞞你說,我也交過幾個女朋友,但是都是不到一個月就分開了,她們說我有些……無趣。”
沈纾特麽地覺得他的那些前女友簡直太有先見之明了,頓了頓,才狠心開口道:“我想你那些女朋友是對的,因為在我看來,你不僅無趣,還很不識趣!”
相親男臉色一白,他“唰”地一下起身,頭也不回地駕駛着他那輛引以為傲的奧迪A8離去。
她嘆了口氣:“現在的男人怎麽都這麽不紳士,走之前連要買單都不知道……”
話語戛然而止,沈纾腦中忽然湧現出一張熟悉的人臉。
那個男人講話的時候會微微挑着眉梢,那個人會對她冷眼相向,但是那個人也會毫不猶豫地替她擋住油漆,而且在二人少有的幾次外面吃飯,他也從來不會讓她買單。
她不得不承認,黎臻雖然對她的态度很一般,但他确是一個很有風度的男人。
她有多久沒見他了?
沈纾的心猛地一抽,自從小歌死後,黎臻也搬出了小區,她知道他還在青城,甚至代替了曾經顧大哥的位置接掌了顧氏,可是她卻沒有找他的理由了。
小歌……
一想到笙歌死去的模樣,她只覺得呼吸不過來。
她死的時候她不敢去看她,她不能接受曾經鮮妍明媚的一個人變成焦骨的模樣,她無法接受。
她甚至連她的葬禮都不曾出席,自欺欺人地想着,沒有看到就代表笙歌還活着,就好像她在美國的那五年一樣,總有一天,笙歌還會像當初一樣完好無損地回來。
沈纾看着窗外的夜色,一株木槿花在夜色中顯得有些朦胧,她聽說容瑾在笙歌的墓前種了滿山的木槿,她還聽說,一夜之間,青城的街道換了模樣。
對此,她并不覺得感動,她甚至是嗤笑的,這種遲來深情不要也罷!
不遠處,黎之語順着笙歌的視線,好奇道:“秦姐姐,你認識那個女人?”
笙歌回頭,她抿了抿唇:“認識,我很高興,我們三人之中,唯有她還保持初心。”
“那要去打招呼嗎?”
“不了。”她垂眸切着盤子中的牛排,光亮的刀面印着她額頭上的那道傷疤格外猙獰,她緩緩開口:“對她而言,我只是個故人,既是故人,便沒有必要再出現。”
黎之語卻是歪着頭一直打量着沈纾:“我總覺得我在哪裏見過她。”
“男女通吃了?”笙歌意有所指地調侃了一句。
黎之語臉上一紅:“秦姐姐,你瞎說什麽,我真的只是看她眼熟。”
“她叫沈纾,是我的好朋友。”
“沈纾?”黎之語嚼着這個名字,驀地神色一變,“原來是她!”
笙歌狐疑地擡頭看向她。
黎之語讪讪一笑:“我聽大哥提起過。”
她注意到她異樣的神情,眸光驀地一沉。
***
商博覺得最近的容瑾有些奇怪。
笙歌還活着的消息似乎并沒有改變他的生活,他依舊每天把恒禾公寓對面樓層的燈打亮,依舊每天前往墓園,依舊去顧家和顧榮一起培育那一片木槿花,甚至今天他還來公司開董事例會。
商博如今的身份已是總裁特助,這個總裁自然是容瑾。
半年前,容瑾雖然接下了容氏的重任,但是對容氏并不正面接手,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