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2)

忙坐了下來:“不好意思,剛回家,有事嗎?”

“沒事。現在很晚了。”

“晚上有活動,活動結束後,我又去酒吧喝了點酒。”

“一個人?”

“一個人。”

“開心的酒,不開心的酒?”

我認真地想了想,才回複:“既開心,也不開心。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麽樣子,我仍然愛他;不開心的是,不管他或者我是什麽樣子,他依然不愛我。”

一會兒後,他的信息才到:“為什麽不放棄他呢?天涯何處無芳草,三步之內必有蘭芝。”

為什麽不放棄?我撐着下巴,想起了那一天的雨和陽光……宋翊一直是學校裏的王子,因為他學習好,長得好,還打得一手好籃球,關注他的女生很多,可真正敢喜歡他的卻沒幾個,畢竟是重點高中的學生,智商都不低,大家的心智也都早熟,一早就抛棄了瓊瑤,看的是亦舒,本着愛帥哥更愛自己的原則,沒有幾個人願意做言情小說中的傻飛蛾,所以對宋翊,女生們有默契地保持了遠觀近賞,卻絕不親近的态度。我也是這些芸芸女生中的一員,我們會在宿舍卧談會上談宋翊,會為了看宋翊打籃球逃課,會在宋翊經過我們的教室時,腦袋貼在玻璃窗上偷看,扮演漫畫少女的花癡角色,但是,我們沒有一個人會去想象宋翊做男朋友的感覺。

如果一直這樣的話,我的人生軌跡也許就不是今天這樣,按照我的成績,我會上一個普通的重點本科,也許會認識一個男孩,然後我們談一段校園戀愛。多年後,我也許會在感嘆青春似水年華時,想起宋翊,但是他的具體長相肯定已經模糊。但是,一切在十七歲那年的一個雨天走上了一條截然不同的路。

當時,宋翊已經高中畢業,考上了清華上學,也許是朋友邀請,也許是他懷念故校,在一個下着小雨的夏日午後,他和幾個朋友在籃球場上打球。一直以來宋翊打球,必定觀者雲集,可這次因為是暑假,所以學校裏沒有什麽人,籃球場上只有他們在奔跑、在歡呼。

我已經忘記我那天究竟為什麽去學校,反正就是去了,而且我聽見了他們的歡叫聲,所以順着歡叫聲,走向籃球場。快到近前時,我卻猶豫了,站在白桦林裏不敢再舉步。

其時,太陽破雲而出,雨半歇半收,在如織的細雨中,日光輕且薄,白桦林的葉子翠綠如滴,好似只要一點點風,就能從彌漫的濕意中吹出縷縷的草木香。

整個世界都是清新、明媚、鮮亮的,而他們這群花樣年華的少年才是這副畫面上,最令人心動的幾筆。

一個個都衣服濕透,臉上也分不清楚是汗水,還是雨水,奔跑間,常帶起一連串的水珠,被陽光一映,光影變化間,竟有七彩的光芒。再配上緊致有型的肌肉,明亮純淨的眼睛,高大矯健的身姿,充滿力量的追逐和對抗,我第一次體會到“陽剛之美”四字的含義,眼前的男子們真正個個都是龍軀虎步。

怕破壞眼前的畫面,所以不敢舉步,只能立在樹下靜看。彼時,并沒覺得自己的眼光會更多落在宋翊身上,在我眼中,他們每一個人都是運動的美、陽光的美,青春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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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處一個人一瘸一拐地跑來,操場上的人都停下來,有人罵來人:“你丫看看表,現在幾點了?”

還有人關心地問:“你怎麽了?這麽打蔫?”

來人坐到操場邊說:“我今天打不了了,你們接着打!”

大家聚在他身邊,又罵又問:“大朱,你丫有屁就放!”

“大朱,你的腿究竟怎麽了?臉上的傷哪裏來的?”

在衆人的詢問下,終于弄明白了事情的來龍去脈,原來大朱的女朋友被一個小混混追求,小混混警告過他好幾次,他都沒理會。今天小混混終于動用暴力,四個人把他堵在學校附近的胡同裏打了一頓。

大家聽完,也沒什麽好辦法,只能勸他以後小心一點,大朱抱着頭不吭聲。沒想到性格最溫和的宋翊卻是猛地将手中的籃球砸到了地上,籃球彈得老高,遠遠地飛出去。

“欺人太甚!我們走!這個場子今天非找回來不可!”

大朱抱着頭,木然地說:“他們手裏有刀。”

宋翊一挑眉毛,不屑地冷哼:“大不了刀口舔血!”

大家呆呆地看着他,宋翊冷着臉,一個個看過去:“有什麽好怕的,我們人多還是他們人多?平常喝酒的時候,說的什麽為哥們兒兩肋插刀都不算數了?還有你,大朱,連自己的女人都護不了,你還混個什麽?有抱着腦袋哭的力氣,還不敢豁出去幹一架?”

都是熱血少年,被宋翊的話一激,大家都急了,七嘴八舌地嚷:“誰怕了?”

大朱跳起來:“我們走!”

大朱帶頭領路,一群人如沖向前線的戰士,慷慨激昂地向學校外擁去。

白桦林裏的我,彎身撿起了滾到我腳邊的籃球,卻失落了一顆少女的心。也許每個女孩子都向往着一個英雄,都渴望着有一雙保護自己的臂彎,都希冀着有一個男子能沖冠一怒、拔劍為紅顏。宋翊那一刻的樣子,讓我感受到了大丈夫的情懷,他在我眼中,不再只是一個品學兼優的男孩子,而是一個有擔當、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大丈夫。

我捧着籃球,伫立在白桦林中,天地之間如此安靜,如停止了轉動,只有我的心,跳得那麽急,我已經隐隐明白,從今日起,我的世界不會再和以前一樣,有隐秘的欣喜和酸楚。

他們返回時,不少人挂了彩,可個個都神情興奮,搭着彼此的肩膀,高唱着嘹亮的軍歌,歌聲響徹操場。他們就如一群得勝歸來的戰士,宋翊被他們簇擁在最中間,他的一個眼睛烏青,半邊臉紅腫,嘴唇邊有血痕,形象實在不算好,但是卻成了我記憶中他最英俊的一瞬間。

他們一邊四處亂尋着球,一邊高聲笑嚷,讨論着剛才誰比較英雄,誰比較狗熊,誰平時最耍酷,剛才卻最孬種,最後一致同意宋翊是“不會叫的狗才最會咬人”。

我走到宋翊身邊,對彎着身子在草叢裏找球的他說:“這是你們的籃球嗎?”

他擡起頭:“是呀!多謝,多謝!”

他擡頭的瞬間,太陽恰從烏雲中徹底掙脫,光線驀地明亮,他的笑容卻比陽光更燦爛。

我把球默默地遞給他,他拿着球問:“你在這裏讀書?”

我點頭:“九月份開學就高二了,”

“小學妹,多謝你!”他微笑着轉身離去。

我心裏脹鼓鼓的,也說不清楚是甜,還是苦,帶着少女特有的敏感和自卑,貌似很理智平和地說:“我的成績不好,進不了清華,擔不起小學妹的稱呼。”

他停住腳步,回身看我,眉目間有不以為然:“你還有兩年的時間,現在就給自己定下輸局,未免太早!只要你想,就一定可以!好好學習,我在清華等你。”

他對着我笑,飛揚自信的笑如同星星點點的陽光,灑落在我的身上。

他朝我揮揮手,大步跑向球場:“籃球找到了!”大家看見他手中的籃球,扯着嗓子嗷嗷地歡呼,從四面八方迅速彙集向籃球場。

他們又開始打籃球,在他們肆意地跳躍奔跑中,青春在陽光下轟轟烈烈地飛揚燃燒,第一次,我覺得自己也是可以這樣自信的、飛揚的,那才是青春的本色啊!

我的手緊緊地握着拳頭,凝視着他的身影,耳邊一遍遍轟鳴着他的聲音:“我在清華等你。”

多少個夜晚,宿舍的人都已經熟睡時,我在衛生間門口的燈光下溫書;多少個清晨,大家還在夢中時,我捧着英文課本,一個個單詞記誦。也曾努力一個學期後,數學成績仍然不好,也曾做了無數套化學習題後,化學不進反退。不是沒有疲憊懈怠、沮喪想放棄的時刻,可是每次覺得自己就是比別人笨,想認命放棄的時刻,總是會想起他眉目間的不以為然,想起他的笑容,想起那些星星點點、灑落到心中的陽光,所以,總是在抱着考試試卷,躲在被窩裏大哭一場後,握一握拳頭,又再次出發。

我可以放棄他嗎?我在鍵盤上敲字:“放棄他,如同放棄我所有的夢想和勇氣,永不!”

屏幕上很快就出現了一行字:“滄海可以變桑田,天底下,沒有任何東西可以永遠,包括你的愛情。”

不喜歡這麽凝重的談話氣氛,和他開玩笑地說:“三步之內必有蘭芝,如果你願意充當這個蘭芝,我就考慮放棄他,怎麽樣?”話發出去後,開始後悔自己魯莽,但是後悔也晚了。

“?,我是個內裏已經腐爛的木頭,不過,我知道很多蘭芝,可以随時介紹給你。”

我輕噓了口氣:“多謝,多謝!把你的蘭芝替我留着點兒,等我老媽拿着刀逼我嫁的時候,我來找你。”

和以前的日子一樣,兩個人漫無邊際,卻快樂淋漓地聊着,然後互道晚安、睡覺。

在夢裏,我夢到了清華的校園,他在打籃球,十九歲的我,緊張羞澀地站在籃球場邊,當衆人高呼“宋翊、宋翊”時,我膽怯地咬着唇,終于,我也喊了出來:“宋翊、宋翊……”

他粲然回頭,那一眼中,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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