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真相

孟學嘉以丁瑤生前男友的身份出庭作證,自然也不是只帶着紅口白牙而來的,他帶了些以前沒有交給陳美玲燒掉的東西。

丁瑤給他的一封信,準确地說,是一封情書。

上面明确地說,她和一個好朋友想弄一個創作組合,一起出道。

這封信因為是第一次被拿出來,還沒有經過鑒定,但林蘇心裏已經涼了半截。

雖然只是當庭掃了一眼,她卻已經能确認:這封信是真的。

現在只等鑒定結果了。

黃律師緊緊皺着眉。

這個案子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證據層出不窮的。

她揉揉眉心:“不是說陳美玲在女兒死後把所有有關的東西都燒了嗎?還向所有同學要回了和丁瑤的往來物件?”

“怎麽一個個的都有證據!”

真是見了鬼了!

黃律師又說:“不過也不能确認信裏的‘好朋友’是你吧?如果能,剛才孟學嘉就會說了。可他沒有提到你的名字。”

林蘇低低地說:“沒有提到我的真名,但可能提到了我的筆名。”

“筆名?秦舟?”

黃律師的腦子飛快地轉了起來:“這也不能說明什麽。秦舟這個筆名雖說少見,也不是獨一無二,再說了,誰少年的時候沒給自己起過幾個別名?什麽心心公主啊之類的……沒有證據證明這個秦舟是你,就不是問題。”

林蘇卻尴尬地說:“不是秦舟。”

“嗯?”黃律師詫異,“不是秦舟,那是什麽?”

“雲帆。”

“秦舟……是瑤瑤當初的筆名。”

黃律師愣了愣,長嘆了一口氣:“你這孩子,太重情了。”

林蘇低着頭:“我只是覺得,我現在在實現的,是我們當初的夢想。當時約定好了的,她是舟,我是帆,我們是一艘小船,一起駛向遠方。”

黃律師默了默。

林蘇擡起頭,眼中卻是幹幹的:“就算她現在不在了,我也要帶着她一起。”

黃律師嘆了口氣,沒再說什麽,先去休息了。

林蘇并不知道,她這“帶着閨蜜的名字一起奮鬥”的看起來有些冒傻氣的舉動,竟然成功讓對方的算盤又一次落空。

丁瑤也不知道怎麽想的,整封信都在向孟學嘉訴衷腸,只在最末尾的地方提到了和雲帆一起組了個創作組合,想要将來一起出道。

偏偏她的署名又是自己的真名。

信裏的信息和林蘇沒一處對得上,就算證明這個雲帆很可能是她文學上的夥伴,但雲帆是誰?沒有證據。

眼看着局勢對自己越來越不利,陳美玲在又一次休庭後,直接在門外攔住了林蘇:“你別忘了我手上還有別的筆記本!”

黃律師反應極快地說:“陳女士,請您讓開。如果您再擋住我當事人的去路并且威脅,我可以告你的。”

陳美玲狠狠瞪了他們一眼,不得已走了。

因為雙方的證據都提交完畢,再一次開庭時就會當庭宣判。林蘇這一方的心情都比較輕松。

但陳美玲卻是相反了。

她抱着“我不好也不讓你們好”的想法,大晚上的找到了林蘇家來。

林蘇一家人如臨大敵,林父隔着鐵門說:“小陳,你再這樣我就報警了。”

陳美玲卻仿佛不怕他,只叫着:“讓林蘇出來說話!”

林蘇依言站到了門前,卻離門有一段距離。

陳美玲此時眼眶發紅,頭發亂得像雞窩,衣服也穿得亂七八糟的,還有一只鞋的後跟踩在腳下。

她語氣激動:“林蘇!那些故事就算開始是你想出來的,那也有瑤瑤的一份!要不是瑤瑤,你哪能把故事都想完整?瑤瑤是有才華的,我向你要的錢都是她應得的!”

“好的,我聽見了。陳阿姨還有什麽別的話,不妨留到明天庭審上說吧!”林蘇說完,不再看她,直接了當:“媽,報警。”

直到公安把陳美玲架走了,林蘇還是一臉郁郁的樣子。

顧沈白直覺她還在思念丁瑤,也不多說話,礙于林家父母都在,不敢做太親密的動作,只能輕輕拉着她的手。

到了又一次庭審那天,陳美玲聽到自己所訴林蘇的罪名全都不成立,像打了雞血般直接從座位上跳了起來:“你們懂不懂法律啊?天底下哪有這麽巧的巧合啊?他們是同學就肯定看過啊!就算不是直接看過筆記本,也肯定是看過別的記錄的,林蘇家肯定有,對,搜查!我要求法院搜查林家!他們那肯定還有證據!抄她的家,抄她的家!”

林蘇忍無可忍:“陳阿姨,有句話我本不想說。但是現在我想問你:瑤瑤當年到底是為什麽死的,你還記得嗎?”

陳美玲一怔,半晌說不出話來。

林蘇又說:“陳阿姨,筆記本你拿去做過筆跡鑒定,但是它的封皮,你拆開看過了嗎?”

雖說判決已經下了,但聽到這裏面似乎還有別的隐情,衆人也都不自覺地停下了動作,看着當庭對峙的二人。

陳美玲一愣,突然像發了狂般沖到桌前把筆記本的封面用指甲摳開,一張薄薄的紙片飄落,她抖着手打開,卻是一封女兒生前寫下的信。

又是信。

黃律師不由轉頭看了林蘇一眼,卻見她眼中已蓄滿了淚水。

陳美玲身旁的人不自覺地把腦袋伸過去看。

原來信中所寫,卻是丁瑤的夢想:

我有一個夢想,長大了要當漫畫家。

真巧,小蘇喜歡寫作,我卻空有畫技,沒有想出好看的故事的能力。

我們一拍即合,成立了“小船工作室”,我是小舟,她是輕帆,我們加在一起,就是一艘小船,駛向大海,駛向遠方。

這是我們第一部合作的作品,叫做《吞天》,非常霸氣的名字吧?故事是小蘇想的,不過她不知道我偷偷記錄下來了。

嘻嘻,我不僅記錄下來了,我還畫下來了呢!等到畫稿完成之後,我就去投稿,我相信,我們的故事這麽棒,一定能得獎!

等到得獎那天,我就把這本筆記本給小蘇看,到時候一定吓她一跳,哈哈!

……

“瑤瑤一直想參加漫畫新人大獎。她偷偷畫了很久的稿子,非常精心繪制的。因為非常重視,連我都不讓看。每次放學都封在一個大文件袋裏拿給我,讓我為她保管。”

林蘇的聲音,在法庭內緩緩流淌,将這段不為人知的往事娓娓道來。

“因為陳阿姨你不同意瑤瑤走這條路,所以她一直沒有拿回家過。”

“直到有一天,這個文件袋,被我媽媽無意中看見,并打開看了。”

“我沒有想過,我媽媽也不願意我繼續參與這件事,但東西畢竟不是我的,我的父母雖然不喜歡,也不能尚自作主把東西處理了。于是,把這個文件袋的事情,告訴了你……”

林蘇說到這裏,已經極力抑制,聲音還是忍不住顫抖。

“于是你們在我們不知道的時候,私下通了氣。在那天,我把稿子再一次交還給瑤瑤的時候,被你們聯合抓了個現行。”

所有當事人都被林蘇的陳述帶回了當時的情境。

林母一臉尴尬地看着自己陷入憂傷的女兒,想伸手抱抱她,卻又覺得自己似乎沒臉這樣做。

陳美玲也記起來了,因為當時有外人在,她不好在外人面前打罵孩子,便哄騙了兩個尚處天真年紀的少女,讓林蘇放棄了保管畫稿,讓瑤瑤首次将畫稿帶回了家。

然後……然後她大罵了女兒一頓,還第一次打了她,并且當着她的面撕了那些畫稿。

她撕掉了女兒精心準備了大半年的漫畫原稿。

她親手毀掉了女兒的夢想。

然後瑤瑤就沖到樓上,從樓道那……

“是我,是我逼死了她,是我逼死我女兒啊!”

陳美玲嚎了一嗓子後,像是被人抽走了脊梁骨,整個人癱在座位上,平白老了十歲的樣子。

她捂着臉,先是眼淚一串串地落下,到最後非常沒有形象的一屁股坐在地上,號啕大哭起來。

林蘇沒再理會她,和黃律師一起往外走。

林父和林母互相對看一眼,都感到一陣後怕。

林蘇是他們的獨生女兒,當初因為響應國家政策,林母是做了結紮手術的,如果丁瑤的事發生在林蘇身上……他倆不由都打了個寒顫。

緊随着女兒的腳步一起出去,就見林蘇旁若無人地撲到了前方等候着的顧沈白懷裏,肩頭聳動,似乎也在哭。

剛被點名過的林母是不好意思上前了,林父看了女兒幾眼,雖然覺得傷風敗俗,也只得睜只眼閉只眼随她去,不敢在林蘇情緒激動的時候再去刺激她,只能強迫自己轉移注意力,和黃律師交談了起來。

黃律師今天情緒也是跌宕起伏。

本以為這是個對方二百五,很好打的官司,卻沒想到二百五也有可憐之處,還勾起了自己這邊委托人的傷心事,心裏也有些悶悶的。

再看林父一臉尴尬的樣子,還有什麽不明白的?

黃律師雖然沒有結婚生子,卻很能理解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态。

孩子但凡有個小愛好,那都是玩物喪志。

學習第一,這個大方針是沒有錯的,錯的,是方法,是使用了錯誤的、不恰當的方法的人。

丁瑤身體纖弱,性格敏感,又受了親生母親當場毀掉畫稿的刺激,這才做出輕生的舉動。

林蘇……不過是運氣好,性格看上去溫吞,卻更為堅韌罷了。

要不然,還不知道跳樓的那個,會是誰呢。

作者有話要說:

抽支煙去。

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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