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大結局
五年後, 某國宴級別的大廳裏, 穿着統一簇新制服的人群忙而不亂, 在做場地布置的最後确認工作。
紅姐風風火火地走進來,正在順詞的司儀忙上來說:“師父。”
紅姐穿了一身紅, 喜氣盈盈的笑臉, 看着就喜慶歡樂。
她拍拍徒弟的肩,說:“詞背得怎麽樣了?好好幹。”
池薇之是個念舊的人,特地請了紅姐當她的媒人。
紅姐在兩年前就成立了婚慶公司,今天這個司儀,就是她的得力弟子。
雖說只承辦一場國內的婚禮,對于紅姐來說也已經很滿意了。
這可是池宋兩家聯姻,就算是讓C臺的一姐來主持也不為過。池薇之念舊,願意給她一個面子,她自然要全力全力把事情辦好,才不算辜負了池家對她的信任。
說話間, 男主持人走進來,看到紅姐,笑着打招呼:“紅姐風采不減當年啊!”
紅姐嗐了一聲, 說他:“你倒是圓了不少。”
汪亮哈哈一笑,二人敘起舊來。
賓客開始陸續進來,宋誠被安排在主桌旁邊的一桌,看着眼前的富麗堂皇,心裏疼得直抽。
自他的身世被揭後,就不太敢再出現在池薇之和宋凡峥二人面前了, 但凡有他們出現的場合,他都自動回避。
好在自己的層次本就比他們低,也不太需要他躲什麽。
本以為自己夾着尾巴過一輩子,誰想到池、宋二人結婚的時候,竟然遞了請帖來。
他心中五味雜陳,本不想應,卻還是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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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養女是因為要自己的名聲好聽,還是無所謂他來不來,既然有了這麽個機會,他就要抓住。
自從那次意外之後,宋誠的身體就變差了不少,最大的改變,是他發現自己再也不行了。
他惶恐地找了名家看過,都查不出個所以然,倒是池薇之似乎聽說了他的窘境,托了智空大師來告訴他,是因為他的魂魄被邪魔控制了太久,又被生生抽出過魂魄,所以,一些本就虛弱的細節就“壞死”了。
“倒不是醫學上的那個意思,只是魂魄和身體已經有了空隙,無法精準控制了。用‘壞死’這個詞只是方便檀越更好理解。”
他的心頓時就涼了。
想着說幸虧他心不夠狠,沒能把雲雅和宋雨新一起弄死。
是的,上回,池薇之把他們全家的魂魄都拉了回來,雲雅為求生,跟宋雨新擠在一具身體裏,都被救活了。
兩個人支配身體的比例大概是2:1。
相關于一天時間內,宋雨新能支配的時間,比雲雅能支配的時間多一倍。
但這并不代表她們有時是宋雨新,有時是雲雅,大多時候,她們同時存在,肢體不協調,表情別扭,想法狂妄又矛盾。
只有少數時間,身體才會完全歸于一個人的掌控。
在治療的時候,宋誠有想過直接中止,讓她去死,可她看到宋雨新完全掌控的時候,心又軟了。
現在看來,還好他心軟了,不然他這輩子恐怕連個孩子都沒有了。
想到被他控制在療養院的女兒兼妻子,宋誠心情複雜難言。
精神鑒定上,宋雨新因為母親死亡而受到極大刺激,所以分裂出了一個人格,充當自己的母親。
醫護人員都知道宋雨新是成年後被認回來的,對她的遭遇充滿同情。
一個小姑娘,被養活在重男輕女的家庭,好不容易感受到了親媽的溫暖,卻又因為流浪漢入室殺人失去母親。
真是聞者傷心見者落淚。
宋誠在池薇之的幫助下,奪回自己身體的控制權後,就帶着警察把自己的屋子翻了個遍,終于找出谷焦一開始用的流浪漢的身體,還有雲雅的頭顱。
現場被處理得極幹淨,兩具殘屍都被放幹了血,零碎的,仿佛被野獸利爪撕碎的,發白的肉塊,讓見慣各式屍體的法醫都禁不住頭皮發麻。
種種跡像顯示,雲雅是被流浪漢殺死的。
可是流浪漢是怎麽死的,這又是一個謎。
但不管怎麽樣,雲雅之死總算是有了解釋。
宋誠上下使力,把事情大致圓了下來。
總算得了個清靜。
宋誠抽取了宋雨新的卵子,準備造個外孫,以延續他的血脈。
他并非宋家人的事情,原本就不被人注意,宋家早就知道了,只是一直以來,他也沒犯什麽大錯,也就睜只眼閉只眼,由着他鸠占鵲巢,權當雇個人給宋家打工。
但在宋凡峥冷冰冰地說過那句話之後,宋誠自己就懂得夾着尾巴做人了。
從前他仗着自己名義上的父親反正生不出兒子,怎麽樣也要為了利益維護自己,還一心想着往上鑽,現在他都不想了。
自己一家子在宋家家主眼裏算個什麽東西?留着他,不過是懶得理他,知道他翻不出什麽花來,維護一下表面上的和氣罷了。
賓客陸續到齊,婚禮正式開始。
兩個花童一個四歲,一個還不足兩歲,正手牽手被大人叮囑着什麽。
“卓爾,你要帶着妹妹,知道不?”
四歲的男童冷着一張俊臉,嗯了一聲,非常酷。
他身邊,兩歲的小姑娘好奇地看着他,見他目光瞥過來,捂了牙沒長齊的嘴沖他笑得眉眼彎彎,十分可愛。
卓爾酷酷地扭過臉:啧,小屁孩子。
卓爾的母親有些不好意思:“這,怎麽好叫大小姐妹妹呢。”
女童的母親宋可心擡臉笑道:“叫什麽大小姐,現在又不是封建社會了。就叫妹妹。”說罷彎腰跟女兒說,“一會兒跟着這個哥哥,他做什麽你做什麽,知道不?”
女童懵懂點頭。
卓爾的母親仍有些忐忑。
她與丈夫家,都只能算得上一般富貴,因有回宴會,帶了孩子來,宋凡峥與池薇之身為宴會主人入場,全場安靜時,本來乖巧的孩子突然大哭起來,還伸手要去抓人,弄得她有些不知所措。
宴會是宋家舉辦的,服務極好,就算是哺乳期新手媽媽帶孩子來參加,也有專人全程跟随,負責照顧。她倒并不覺得對方富貴傾國,自己就得跪着說話,但是孩子吵到他人面前,還是令她惶恐。
沒想到宋總和池總都沒說什麽,池總還伸手跟她兒子握了握,笑着問了幾句孩子的事。
說來也奇怪,自家酷酷的很少哭的兒子,被池薇之握了握小手後,就目不轉睛地盯着她看——盡管新晉為母親的她明白,孩子這時候的視力還不能達到這麽遠,卻令她升起一種奇異的感覺,仿佛孩子就是在看人。
更不用說池薇之在那之後,笑着說了句:“這孩子與我有緣。他叫什麽名字?”
她回答:“他爸爸取了‘爾’字。”
池薇之當時就怔了怔,只說:“好名字。”
在那之後,他們家的資源就顯而易見地好了起來。
她不清楚是不是池薇之和宋凡峥示意的,但有發展機會,又不是非法所得,誰又會拒絕呢?
發展了幾年,倒也算是踩進了真正的豪門地界。
但這回孩子被邀請來當花童,還是跟宋總妹妹的孩子一起,多少還是令她有些緊張。
池、宋兩家大婚,是多麽隆重的大事,不算他們親戚家,又有多少家長羨慕着自家孩子能當他們婚禮上的花童。
卓爾自從那次後,只再見過池薇之一回。
那時他還抱在懷裏,卻不再像頭回見她那樣,主動伸手要握。
竟像是将池薇之當成個初見面的陌生人,只對她的發聲略有反應,然後就該幹嘛幹嘛,專心研究自己的小jio jio。
孩子跟池薇之不那麽親近了,身為母親的她反倒放下心來。
池薇之也不惱,只說:“這樣很好。”
宋凡峥後來問她:“勾爾的記憶沒有了嗎?”
池薇之點頭:“是啊。如果他還有記憶,那他投胎還有其他意義嗎?不過是重複自己的人生罷了。”
勾爾的人生雖然漫長,卻并不是太愉快的。
有的時候,有限而多彩的生命才是人們追求也渴望的。
長生之于人類,其實是一種懲罰啊。
池薇之從後邊看了看大廳的熱鬧,重點問了一下兩個孩子的情況,扭頭對宋凡峥說:“歡歡站不了太久,我們出去吧。”
歡歡就是宋可心和燕臨的孩子。
在宋可心二十歲剛能結婚時,二人就結了婚,很快生了孩子。
池薇之其實有點詫異的。
因為宋可心病了那麽久,本以為她會多享受幾年健康自由的生活,沒想到她這麽快就結了婚,還生了孩子。
宋凡峥當時告訴她,只要可心高興就行。
“反正咱們家也養得起。”
池薇之:……
這是養得起養不起的問題?
後來宋可心和她聊天,說起這件事:“阿臨年紀不小了,他喜歡我,我喜歡他,我年齡到了,自然就這樣了呗。”
她挽着準嫂嫂的手臂輕晃着,眼裏有光:“再說我生了孩子也可以做自己喜歡的事。”
池薇之忍不住摸摸她細軟的頭發,溫聲道:“我是怕你疼。”
宋可心一笑:“再疼也沒有過去疼。”
池薇之手一頓,心下暗嘆。
紫焰焚身之苦,确實和生子比也不差什麽了。
更何況為了宋可心的身體着想,他們可是醫學和玄學手段齊上陣,她生歡歡時,沒受什麽大罪。
只是燕臨到底心疼小嬌妻,孩子一滿月,自己就麻溜做了結紮,說是宋可心身體弱,不願她再受罪了。
池薇之當時大奇,心道現代醫學真是堪比神術,還能這樣操作?
看着未婚妻驚訝的目光,宋凡峥默了默,道:“你若是願意,我現在就可以去做。”
池薇之反應過來對方什麽意思後,眼睛微微睜大,随後看到他微紅的耳廓,自己也忍不住臉頰微熱。
當時她沒有回複。此時,她挽着他的手步入場中,忽然聲如蚊蚋,傳音到他耳邊:“那個手術,你晚幾年再做好了。”
她還是願意和宋凡峥生小孩的。唔,不止一個也行的。
自從道法入門後,身體比從前更加強健的宋凡峥又往前走了幾步,才反應過來她說什麽,猛地扭過頭,雙目灼然看着笑得大方得體,仿佛剛才撩撥自己的事她都沒幹過似的的池薇之,壓低聲音傳音回去:“今晚……你給我等着。”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追到這裏的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