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愛恨皆不得
八月的天氣炎熱非常,新買的鍵盤快遞出了問題,紀函之急着想用親自出門一趟,回來就中暑了。
他躺在家裏覺得難受,一整天人都怏怏不樂。
遲見打電話來時他正在喝藿香正氣水,味道極其難以下咽:“晚上有沒有時間?一起去看個畫展,都是小孩子的作品,應該挺有意思的。”
“今天不巧,”他打開電視随手調了個頻道,“身體不舒服走不動。”
“我過去看看你,想吃什麽我給你帶過去。”
他也沒什麽胃口,“随便吧。”
一見紀函之的臉色果真不好,遲見放下手中的東西,給他倒了杯冰水:“你今天是出門搬磚了不成。”
紀函之看着電視節目發呆,不一會兒響起一段耳熟的前奏,他還沒有反應過來,遲見先開了口:“這不是你的……”
他的歌和他的前隊友。
言洲人模人樣地唱着「撷思」,紀函之一聽發現這厮居然還擅自進行了篡改,真是不要臉啊不要臉,“我可沒有授權給他,竟然還敢改我的調。”
遲見略一皺眉,改調倒不明顯,最直接的是言洲把歌詞都換了,是對他有多大意見?
受害者紀函之即刻發了微博維權:“未經著作人同意私自進行歌曲改編并盈利已經造成侵權行為”,配圖是言洲深情演唱,拍得還挺好看。
他的粉絲大都清楚兩人之間的剪不斷理還亂,一時都幸災樂禍地瘋狂圈起了言洲:“小紀讓你來解釋為什麽要唱他的歌啦!唱就算了還把遲大的詞都換掉是怎麽回事啊我嗅到了一絲不同尋常的味道!”
很快言洲轉發回複:“好聽嗎。”
八年來言洲第一次服了軟,使得紀函之覺得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他的歌當然好聽……言洲把他修改許多遍的副歌又改回最初的版本,讓他一下想起當年他沒有來得及完整看過的言洲版「撷思」。
……獻什麽殷勤?!他早就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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遲見又給他倒了一杯水:“消消火氣。”
一和言洲有關他能戰鬥力爆表,喝了口水直奔主題:“好聽也要給錢。”
誰知言洲觍着臉越說越氣人:“誰欠誰還說不定,不如約個時間一次性結清。”
紀函之覺得好笑:“你能賠得起?”
言洲不甘示弱:“錢債錢償情債肉償,有什麽賠不起?”
這一句話太露骨,發出去後又被秒删,耐不住粉絲眼疾手快,早已截圖留存。當事人都如此放得開,看客奔走相告激動不已,連載八年的意難平終于要迎來全新篇章,CP粉喜極而泣。
紀函之也看見了,言洲要是敢來他就抓他去做鴨,還要第一個光顧不花一分錢。
不一會兒經紀人給他來了電話,說是言洲請他見面詳談,不只是歌曲改編的事情,還有醉酒夜的收留之情。
遲見開車送他到酒店門口,問他需不需要人陪,紀函之大手一揮,“不必,我打言洲他是不敢還手的。”
八年不見,歲月削去了言洲的少年意氣,而紀函之還是當初十八歲的樣子,兩個人面對面坐在城市高處,落地窗外萬家燈火。
言洲點了一根煙,紀函之聞了覺得難受起來,剛想起身去陽臺透口氣,腿一軟又跌了回去。
“……你在發燒?”
靠。
二十八歲的身體不像十八歲那樣受得住各種折騰,今晚一役紀函之憑借一腔好勝之心堅持到了現場,腹稿打了八百遍要表演,結果火氣在體內憋了一天……難怪要撐不住。
言洲也不見外,把人打橫抱起,“遲見送你來的?這樣他還能安心放你出來?”
紀函之在他懷裏咳嗽起來,他想做什麽從來沒人攔得住,他想今天打言洲就得今天打,遲見說什麽他也不會聽勸的。
言洲叫客房服務讓人送了根體溫計過來,一量38攝氏度,認命地絞了條毛巾給人擦身體。紀函之沒忘記被他伺候的好處,哼哼唧唧地享用着,再說身上沒剩下多少力氣,只是為今天打不了言洲感到萬分痛惜。
“……你對我可真舍得下手。”
紀函之半睜着眼,他還沒動手呢,言洲在惡人先告狀什麽。
“我不一樣……你落在我手裏,我也是下不了手的。”
紀函之半撐起身體,“我對不起過你嗎,言先生!連你以前暗戀我不敢表白我都自己主動了,你還有什麽不滿意的?”
言洲站在床前,“是你非逼我和你交往,是你非要把關系弄僵,我們好好做朋友有什麽不好。”
“好好做朋友組合就不會解散?好好做朋友你就不會丢下我一個人跑路?”他氣得從床上站起,身上的被單滑落下來,指着言洲的鼻子痛罵:“……八年了,你以為自己有什麽長進嗎,還不是一看到我不穿衣服就會硬!”
“紀函之!”
言洲惱羞成怒,十八歲的紀函之仗着他的喜歡,勾引他一勾一個準,他的确抵擋不住,甚至淪陷在紀函之賜予的情.欲裏,可哪知今日又會着他的道。
他在房間裏煩躁得走來走去,這個人最會也最愛戳他的痛處,什麽情分什麽臉面都顧不上,直直拿刀刺他的心窩,“你根本不想要我好過!”
正劍拔弩張之際,一條微信聲響起:“快結束了嗎?”
言洲一見是遲見更是氣昏了頭,奪過手機輸入紀函之的生日直接回了消息:“三百回合才剛剛開始呢,遲先生可能不清楚,函之熱情起來一個晚上都不帶消停。”
看到他說了什麽虎狼之詞,紀函之氣不打一處來,不甘示弱地發了語音:“你不用擔心,今天晚上言洲沒有人陪孤獨空虛寂寞,我要留下來讓他忘情尖叫一整晚。”
不論是哪一句話,聽起來對遲見都不是很友好,紀函之哪怕生着病也要來見言洲,他真弄不明白這是怎樣的執念了。
“我是沒有人陪是孤獨是空虛是寂寞,”言洲又點了一根煙,“……總好過留在那裏半死不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