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帥啊帥

“紀先生,麻煩你認清現實好不好?你睜開眼睛看看,這裏已經不是你的夏康朝了!”

聞歌說完,自顧自地拖着地,不再理會紀念遠。

“這裏雖然不是夏康,可我相信,你還是我的歌兒,是我不好,我應該幫你的。”

紀念遠也蹲下身子,用抹布擦着地,不過可惜他應該是養尊處優慣了,擦起地來,毫無章法,非但不能幫忙,反而還會添麻煩。

聞歌沒好氣的白了紀念遠一眼,自己為什麽當時就頭腦一熱,領了這個累贅回來?

“好了,一會兒你就躺進這裏洗澡,這是沐浴露,你要把它擦在身上,然後用水沖幹淨。”

聞歌試了試水溫,瞟了紀念遠一眼,關上門走了。

櫃子裏還有幾套男裝,當初買來是想送給曾銘宇的,可惜禮物還沒送出去,兩人就已經分道揚镳,不過這會兒正好派上用場。

“換洗的衣服在門口,你一會兒洗完了,就拿過去穿上。”

聞歌将疊得整齊的衣服放在浴室門口,冷冷的撇下這句話,就轉身到廚房準備早餐。

幾年來,聞歌都是一個人住在這裏,吃的東西也很簡單,她從冰箱裏拿了幾樣食材,簡單的炒了兩個小菜。

出了廚房,聞歌就看見紀念遠呆呆地站在浴室門口,一副渾身都不舒服的樣子。

看着白白淨淨的紀念遠,聞歌不由得驚為天人,作為經紀人,各種明星也見過不少,可如今看到眼前的這個男人,才明白什麽叫真正的帥哥。

娛樂圈裏臉好看的明星實在太多,但聞歌敢保證,無論是鮮肉小生,還是實力影帝,沒有一個人,會比紀念遠更有古典的貴族氣質,他只需站在那裏,一個眼神掃過,就足以秒殺全場。

紀念遠被聞歌大喇喇的目光盯得不舒服,他眼光一利,微微有些愠色。

“歌兒,你給我準備的是什麽衣服,穿成這樣成何體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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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個尺碼穿在紀念遠身上有些小,但聞歌卻覺得,這樣的局促卻別有一番味道,黑色的緊身褲将形狀好看的肌肉完美的凸顯,淩厲的禁欲氣質滿點,上身一件寬松的黑色t恤又讓整個人多了些溫潤柔和。

這男人雖然一無是處,但這張臉和這身材倒是可以供自己花癡,總算還是有用處。

聞歌猥瑣的笑笑,将男人拉到飯桌上,“先吃飯吧!”

紀念遠端正的坐在飯桌前,雖然極力控制自己的形象,但還是暴露了對食物的渴望。

“這都是你做的?”紀念遠的眼睛裏都是星星,“歌兒,你真是太棒了。”

聞歌的做菜水準只能說是普通,以前還總被曾銘宇嫌棄,自己為別人做了那麽多次早餐,還是第一次得到誇獎,聞歌心裏簡直樂開了花。

聞歌激動的給紀念遠盛了一大碗飯,“吃吧,多吃點。”

紀念遠點點頭,吃得非常矜持,動作優雅,不愧是天生的貴族。

聞歌拄着頭,笑眯眯地看着紀念遠,這人的一舉手一投足,簡直就是種致命的吸引,任何影帝都表現不出這種生俱來的魅力。

不過聞歌覺得吃飯還是要随性一些,餓了就要狼吞虎咽,那才痛快。

“好吃嗎?”

紀念遠将口中的食物咽下去後,輕輕的點了點頭。

“好吃就要表現出好吃的樣子啊。”

“什麽是好吃的樣子?”紀念遠眨麽着眼睛,望着聞歌。

“就是這樣。”聞歌夾起一大口菜,扔到嘴裏,表情誇張,嘴角流了些油。

紀念遠笑了笑,“歌兒,你這樣吃飯,就如街上的乞兒一般。”

“那又怎麽樣呢,高興才是最重要的啊!你要記住,在這裏,你只是一個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

紀念遠有些遲疑,他咬咬牙,像是下了什麽決心,也學着聞歌的樣子吃了起來。

聞歌滿意的笑了笑,這個男人雖然白癡傲嬌,但倒能接受新的事物,估計在這個世界裏活着,應該也不成什麽問題。

男人及腰的長發有些礙事,不時就會掉到碗裏,聞歌靈機一動,從自己頭上取下個發箍,将男人的頭發束在一起。

紀念遠頭發的手感異常的好,如絲綢一般,連自己這個女人都自愧不如,只可惜,要想融進這裏的生活,一頭的長發是非要剪掉不可了。

真是暴遣天物,聞歌輕輕嘆息,這樣的男人,就該養尊處優的活着。

“吃好了。”男人沾着一臉的飯粒,笑嘻嘻的看着聞歌。

滿滿一電飯煲的飯如今只剩個底,真不知道這個紀念遠是餓了多久。

遞給紀念遠一張濕巾,聞歌覺得該和他談談正事了。

“你以後有什麽打算嗎?”

紀念遠一臉茫然,“反正也回不去了,那我們在這裏生活下去就是了,反正除了你,什麽對我來說都已經不重要了。”

“你難道還不明白嗎?我不認識你,我只是收留你的陌生人,我有我的生活,我也希望你能找到你的生活。”

“歌兒,你怎麽能這麽說?我承認當時是我對不起你,可擊退了敵軍,我就來找你了,現在我找到了你,你怎麽能不認我?”

聞歌覺得自己實在和紀念遠說不清楚,她腦子裏亂糟糟的,不知怎麽辦才好。

“我帶你去警察局,然後把你交給警察處理,總之你不能纏着我。”

“纏着你?”紀念遠冷笑,想他也是個太子,從來都是別人纏着他,他何時糾纏過別人,“好,歌兒,你既然不肯認我,我也舍不得看你不高興,我走就是了。”

紀念遠起身走到門前,但卻怎麽也弄不開門鎖。

聞歌有些後悔剛剛的決絕,他雖然心智健全,可面對這個世界,就像個孩子一般,連門鎖都不會開,将來要怎麽生活,萬一被人發現了端倪,說不定還會被當成精神病人,被送進醫院。

不過自己現在已經是焦頭爛額了,如何又能顧得上這麽大一個男人,反正不過是陌生人,他活的好壞,有和自己有什麽關系。

聞歌狠了狠心,打開了門,“去吧,好好照顧自己。”

說罷,“碰”的一聲,門被聞歌重重地關上。

收拾着桌上的碗筷,一切都好像是一場夢,聞歌努力的轉移着自己的注意力,不想讓自己再想這些心煩的事情。

紀念遠的衣服還在浴室裏,聞歌本來打算将衣服直接扔掉,可手一碰上去,她又改變了主意。

這衣服的料子實在是太好了,就算是奢侈品,那料子的手感也絕對比這個差上太多。

如果紀念遠真的是個太子,那麽這件衣服就是個古董,說不定還可以賣很多錢。

想到錢聞歌一下就有了動力,衣服層層疊疊,又長又大,雖然難洗,但聞歌也沒舍得用洗衣機,而選擇最保護衣料的手洗。

戰鬥了将近三個小時,聞歌才将衣服洗的有些樣子。

聞歌對古代的服飾不了解,她只覺得這件衣服真的很好看,绛色黑邊,腰間還有一條金帶,聞歌又拿起一邊束發的發冠,造型精美,雕刻的龍紋栩栩如生,重要的是這個發冠是實打實純金的,就算光賣金子也能賣上不少錢。

想到紀念遠身無分文,聞歌覺得自己雖然缺錢,但也不能接受這筆不義之財,若是能把這衣服賣個好價錢,紀念遠在這裏也算是有了安身立命的本錢。

想到這裏,聞歌放下手裏的東西,出門去找紀念遠。

“你怎麽還在這裏?”

坐在電梯門口的紀念遠站起了身,指了指電梯門,有些尴尬,

“我打不開這個門。”

“我有事和你說,先和我回去。”

聞歌強忍住笑意往回走,紀念遠亦步亦趨的跟在聞歌的身後,小心翼翼,生怕惹她生氣。

“遭了!”面對自家的大門,聞歌有些無奈,剛才一心顧着追上紀念遠,竟然忘了拿鑰匙!

聞歌一直是自己生活,這個公寓的鑰匙也只有她一個人有,這可怎麽辦。

“忘拿鑰匙了?”

“嗯。”聞歌點點頭。

“沒關系,我能打開這個門。”紀念遠望着鐵門,躍躍欲試,終于到自己表現的時候了。

他擺了個架勢,運起了功法,就當他要一腳踢向鐵門時,聞歌忽然擋在了門的前面。

“別沖動。”聞歌看着蠢萌的紀念遠,一臉無奈,無論是自家的門壞了還是紀念遠的腿壞了,到最後絕對還是自己的麻煩。

無奈,聞歌只好向鄰居借了電話,叫了開鎖公司,折騰到晚上,兩人才進了屋。

不過,這麽一鬧,紀念遠倒是在小範圍內出了名,高冷美男,還有一頭長發,神秘感絕對爆棚。

聞歌一進屋,就攤在沙發上一動不動,她得好好想想,自己惹下的這一堆爛攤子到底要怎麽處理。

“歌兒,餓了吧?”紀念遠看着憔悴的聞歌,有些心疼,“我去給你弄些吃的。”

聞歌累的實在不想理會紀念遠,便沒有說話,紀念遠默默的走向廚房,噼裏啪啦的不知道在幹些什麽。

等了好久,廚房裏響聲不絕,聞歌覺得有些不對勁,便過去查看。

只見自家廚房被紀念遠翻了個底朝天,不知道的還以為是遭賊了,可一點做飯的意思都看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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